他在出家前曾亲手毁掉了艺术家的李叔同,曾折笔藏印,分遗藏书。并于剃染后发誓:非佛书不书,非佛语不语。其持律之严,人所共睹。为什么到了晚年,却一反固常,不但于讲经弘法时多引儒家故实、警句,而且亲编儒家《格言别录》101条?
李叔同出家前是一位大儒,大诗人,大艺术家,这是毫无疑问的。出家后他就成了一位大和尚,大法师,大德高僧,这也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现在要探讨的是,他在出家前曾亲手毁掉了艺术家的李叔同,曾折笔藏印,分遗藏书。并于剃染后发誓:非佛书不书,非佛语不语。其持律之严,人所共睹。为什么到了晚年,却一反固常,不但于讲经弘法时多引儒家故实、警句,而且亲编儒家《格言别录》101条,在《改过实验谈》中开宗明义便说:“谈玄说妙修证次第,自以佛书最为详尽。而我等初学之人,持躬敦品、处事接物等法,虽佛书中亦有说者,但儒书所说,尤为明白详尽,适于初学。故今多引之,以为吾等学佛法者之一助焉。”同时期(1934年),大师给俗侄李晋章致函曾约其购《昨非录》一书,信中说:“四十年前津人喜白摺小楷,恒用《昨非录》,系翰林分写小楷石印精本,共二册,其文字皆嘉言懿行,颇可流传”。等等。
举凡这些对儒学的格言、家训、诗文摘句,在《晚晴老人讲演录》中所辑尚多,这种情况的出现,有人怀疑是不是学术探讨的悖论,千萦万转最后又回到思维的原点。其实,从文化深层考虑,这决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精神复归,也不是李叔同的“恋儒情结”,而是两种(甚至多种)文化碰撞的结果。因为这时的弘一大师已在佛门修持多年,道岸弥高,虽然那些格言联语,从字面看还是原来的词语,但在大师的眼里,却有了另外的含义,它已不是原来儒学发展时期带有极大功利性的教条,而是用来启蒙佛童修道正身带有普适性的教材了。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大师1937年3月28日,在厦门南普陀佛教养正院讲演书法的一段话中可以得到证明。他说:
我想写字这一回事,是在家人的事,出家人讲究写字有什么意思呢?所以这一讲讲写字的方法,我觉得很不对。因为出家人只会写字,其他学问一点也不知道,尤其不懂得佛法,那可以说是佛门的败类……
不过,出家人不是绝对不可以讲究写字的,但不可以用全副精神去应付写字就对了。出家人固应对于佛法全力研究,而于有空的时候,写写字也未尝不可。写字如果写到了有个样子,能写对子、中堂来送与人,以做弘法的一种工具,也不是无益的。
从以上“谈玄说妙”和“论写字方法”两段文字中,不难看出大师晚年“以释观儒”的文化心态。从儒家经典到佛门经卷,他无不谙熟于心。口诵心维,躬行实践。他既是大儒(指出家前),又是大佛,这两重身份就使他与历史上的大居士苏东坡(晚年也耽于佛),同时代人马一浮等区别了开来,也与“愿替众生病,稽首礼维摩”的梁启超区别开来,甚至也与“芒鞋破钵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的苏曼殊区别开来。大师僧腊24年,去无定向,居无定所,行不须代步,食不过中午,菜不过二色,粥不过一碗。持律如此谨严,弘法如此勤奋,以身教代言教,这与那些宦途失意,晚岁耽佛,以儒身说佛事,以在家说出家的隔岸观火者,是迥然不同的。一个是现身说法,一个是镜中看花。弘一大师晚年以释观儒,徜徉于儒释两道之间,又不丝毫混淆两者的界限,这于儒于释都是一种创造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