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儿子已经成年,也就是已经年满18周岁,或是已经年满16周岁但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那么,做父母的就没有责任和义务要为儿子偿还债务,这个属于儿子的个人行为。
2、如果放贷人上门讨债的话,做父母的话可以拒绝还,要是对方抢夺家中财物的,建议可以及时去报警。
3、当然,要是儿子还是未成年人,也就是还没有年满18周岁,出借人可以向其父母追讨债务,而超出法定部分利息是可以不还的。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