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里克节也是具有塔吉克民族特色的节日,内容丰富多彩,十分隆重。由于此节恰好在回历的八月十四至十五日,因而又称“巴拉提节”。因为“皮里克”(直译为“灯芯”或“灯”)为整个节日的中心内容,故又称之为“皮里克节”(可直译为“灯节”)。
皮里克节前一天的晚上,每个家庭都要按人头备双份油烛,点燃之后,全家人环绕燃烧的油烛静坐。其中一人诵经文,祈祷之后,每个成员轮流在火上烤手,用手摸脸三次。这些结束后,各家均在屋顶上燃起火把,人们燃起篝火并从火上跨过。据说,巴拉提月的14~15日之间的夜晚,天界的大门将敞开。所以这个夜晚点燃油烛,点亮火把,燃起篝火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幸福,摆脱伊布里斯(恶魔) 的诱惑,消除种种灾祸。只有在熊熊燃烧的火中,才有消除这些灾祸的一种神秘的力量。在巴拉提节日的夜晚(巴拉提月的15日)各家还要为先辈亡故者每人准备一支“皮里克”(油烛),带到坟地点燃,这是为了祝愿死者的亡灵在冥界生活在光明之中。
皮里克节要过两天。第一天晚上为“家中皮里克”。先将浸过油的棉花缠在干草棍上,给家中的每个人做两支油烛,做好后将油烛插在一个盛满沙子的大盆内。夜间一家人围坐在插有油烛的大盆周围,主持人先作祈祷。而后呼唤每个人的名字,以确定其是否在场。接着燃起油烛,诵读经文,祈求真主赐福,一家老小也都眼望油烛,相互祝福。仪式结束后,家人一起分食节日食物。翌日,人们相互拜节,夜间举行“墓地皮里克”仪式。各家各户都特意为亡故的亲人宰牲并准备好各种食物,以便在夜间携往墓地祭奠亲人。墓地皮里克点燃后,一家人蹲在地上祷告道:“祖先们,我们不会忘记你们对这一世界的贡献、不会忘记你们伟大的亡灵,安息吧,我们不会辜负你们的遗愿,愿你们的亡灵佑助我们!”而后,各家各户的人围坐在一起,共食带来的食物。
墓地皮里克仪式结束后,家家在屋顶燃起火把,祈求真主降福。孩子们在外面燃起篝火,并围着篝火做游戏,这种时候,帕米尔的夜空被照耀得如同白昼。有关皮里克节的产生和形成,塔吉克人中有各种各样的传说,据说这个灯节是原始人卡尤玛斯的孙子甫香格制定的。这位塔吉克神话英雄最大的贡献是发明了取火术。塔吉克神话中是这样说的:有一天,甫香格国王带人攀山突然发现路边有一条可怕的大蛇。甫香格国王拿起一块石头瞄准大蛇砸去,虽然大蛇未被击中,但石块击在石上迸出了灿烂的火花。于是,甫香格发明了击石取火种的方法。为感谢神赐给人类火种,那天晚上,他们燃起熊熊的大火,大家围着火庆祝,从此,这一天被定为“皮里克节”。
从皮里克节的形成和内容来看,其实质在于赞美火、膜拜火、借火求福。很明显,膜拜火、赞美火并非伊斯兰教的习俗,而是拜火教的核心思想之所在。在拜火教的圣典《阿维斯陀》中,火被神化为具有一系列社会内容的象征物。
在伊斯兰教传入之前,塔吉克人信仰拜火教。伊斯兰教并不是原封不动地被接受的,而是经过与拜火教融合之后才逐渐被接受的。拜火教在塔吉克人中的遗存并非只有皮里克节,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亦可见到。例如:遇有日食、月食之时,要燃起篝火;孩子呱呱坠地时,要在门槛上燃起烟火;牧民转场时,要在棚圈四周点起烟火;病人通过点烟火祈祷禳灾,在埋葬死者的当天晚上要在坟墓周围点灯。
“巴拉提”灯节,是我国塔吉克族独有的节日,很像汉族正月十五的灯节。因为伊斯兰教回历的第一个“巴拉提月”是8月的第14天和第15夭,所以译成汉语就是“八月灯节”,俗称“拜火节”。它庄严、肃穆、奇特,带有浓重的地方风貌和宗教色彩。
“巴拉提”灯节共两夭,第一天—8月14日傍晚,全家人都穿上节日的盛装,围坐在土炕中心的细沙盘子周围,沙盘中插满代表家庭成员的酥油灯。酥油灯的数目与家庭实有人数相等。如有来客,均按人数添加沙盘中的酥油灯。如果有的家里人在节前过世,沙盘中大都保留他的灯数。当全家人坐定后,家长首先对油灯进行祈祷,而后便指着每盏酥油灯高声宣布它所代表的人名时,这人要回答一声“有”或“在”,过世的人,由家里人代答,以示吉庆。接着,家长便将沙盘中所有的酥油灯芯,紧紧地扭缠在一起,然后点燃,待其燃旺后,再挨个分开。这时家里人都眼望油灯,口诵经文,祈求赐福,互致最美好的祝愿,互祝长寿。之后,全家人便在家长的带领下,伸出双手,在灯焰上烘晃一下,然后作一个“都互”(祷告),表示全家对“长命灯”的祈祷仪式的结束。此刻,主妇们在明亮的灯光辉映下,伴随着欢快的笑声,端来了为节日烹调的美味佳肴,撤换下装满酥油灯的沙盘,让其自行燃尽。
饭后,他们以户为单位,在自己较高的房顶上,将事先制作的像排球一样大的羊毛球(或棉花球),饱蘸酥油,绑在长木杆上点燃。家里人则肃立房前,仰望着高空中熊熊燃烧的火团,默默地对火祷告,其大意是:
圣火高高地悬在空中,
它灿烂的光辉,
普照众生,
显灵降福万里行。
安拉……
您是安拉的使者,
您是万物的生灵,
普天下的教民们,
全靠天火恩典。
安拉……
与此同时,在门前空地上,点燃了一堆驱鬼的柴草,干柴燃烧得僻啪作响,孩子们便围绕着火堆欢腾跳跃,做着各种各样的游戏。
第二天—15日中午,他们以户为单位,由家长带领全家男人,拿着自制的酥油灯、酥油镶、熟牛肉、干果和酒等祭礼品,到祖坟祭莫。他们先给每个坟墓点燃三五个酥油灯,摆上祭祀品,再在每个坟头点上一盏用盘子盛上酥油、加上鼓皮和面粉,经过搅拌而成的“依德”招魂灯,然后跪在坟头叩头祈祷。祷词的大意是:“祖辈的功德我们永远铭记,在世时有功,归天后有灵;在九天之上黄泉之下,保佑我们安宁……”祷告完毕后,他们便跪坐在墓旁,分食祀品,以表示对先人的崇敬。
其实,目前仍流行于帕米尔的灯节习俗,是琐罗亚斯德教,即拜火教(又称袄教、波斯教)的遗风。据中外古籍记载,古波斯居鲁士王之后裔琐罗亚斯德,在大夏做了一个火的祭坛,对火进行祈祷,终于祈愈了其先王缠身日久的疾病,之后,他便创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教派,称琐罗亚斯德教。因为崇拜火,又发祥于古波斯,所以,人们都习惯地称它为拜火教或波斯教。公元前六世纪末,大流士一世统治期间,实行政教合一,故将该教定为国教。从此,该教便在中亚的伊兰人—塔吉克族中得到迅速的传播。到唐代,从疏勒(今喀什)、于阅(今和田)、伊吾(今哈密)、敦煌一直到洛阳、长安等地,都建有规模不等的拜火教神祠。
拜火教的教义保存于《波斯古经》中,教义说世界上有善恶两种神,善化身为光明神,恶化身为黑暗神。而“火”则是善和光明的代表。所以,该教教民的礼仪是拜“火”,“火”便成了他们唯一的崇拜对象。伊斯兰教征服塔吉克族人以后,伊斯兰教便成了塔吉克人的全民宗教。虽如此,他们并不是原封不动地照抄照搬,而是将自己过去已经民族化的拜火教习俗,涂上了佛教—伊斯兰教色彩,而被传承下来。
拜火教的痕迹,不仅残留在塔吉克族的“巴拉提”节之中,在他们生活的其他领域里,也都保存着一些中亚其他民族所没有的遗风。比如说发生日食、月食时,塔吉克人都要点起簧火;婴儿呱呱坠地时,家里人便在门外点上一堆火,在门槛上烧一柱香;牧民们在冬春转移牧场前后,要在牲畜圈周围烧起香,点起簧火;有人生病了,便立即燃起香火,进行祈祷;塔吉克人葬礼后的第一个夜晚,家人都要在坟墓周围燃起堆堆簧火,点上盏盏酥油灯;……等等。所有这些,都不是伊斯兰教的习俗,大概都是拜火教—佛教教民对“火”的神化和对鬼魂的崇拜,包括对自然的崇拜、对祖先的崇拜,揉合在一起的拜火教痕迹。因此,塔吉克族人的“巴拉提”灯节习俗,对当今研究塔吉克族历史、文化、民族、宗教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