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期的迎春礼俗具有两种形态,即在东郊举行的迎春礼和在城外举行的树立土牛、耕人的仪式。迎春礼又由在都城洛阳举行的迎气和在其他地区举行的迎春组成。
在都城洛阳举行的立春迎气礼仪
“迎气”是于四立日和立秋前十八日分别于五郊迎春、夏、秋、冬和黄灵。“迎气”是为了顺应时序,所以“迎气”又称为“迎时气”。迎气礼源于“郊祀”,马端临认为:“自秦汉间废祀天之礼,而以所谓郊祀者,祀于五畴,名日五帝。”这种以祀五帝为重点的郊祀转化为以迎时气为重点的迎气,因此,东汉时期的立春迎气礼仪尽管与叹前的郊祀有所不同,但还是带有郊祀的许多特点,仍属于郊祀的范畴。《后汉书·祭祀志>载:“迎时气,五郊之兆……兆五郊于洛阳四方。中兆在未,坛皆三尺,阶无等。
立春之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勾芒,车骑服饰皆青,歌‘青阳’,八佾舞云翘之舞。”《月令章句>对予东郊的注释说“东郊去邑八里,因木数也。”综上所述,立春的迎气礼仪的形态是:
时间:立春之日。
地点:东郊,离城八里。
祭坛:设坛三尺,阶无等。
祭祀对象:青帝、勾芒。
乐曲:青阳。
舞蹈:云翘。
立春迎气只是五个“迎气”礼仪之一,与其他的迎气礼仪处于平行的位置。在立春迎气中,要设祭坛,具乐舞,对五帝之一的青帝进行祭祀,这与其他迎气礼仪的结构是相同的。
由此可见,立春迎气同时具有两种意义:在分布于全年的于都城洛阳举行的“迎时气”礼仪系统中,它是五个“迎气”礼仪之一;在立春日于全国范围内举行的迎春礼仪系统中,它又是都城洛阳的迎春。因此,东汉时期于洛阳举行的立春迎气礼仪兼具迎气和迎春的性质,也兼具迎气和迎春的形态,只是在后来漫长的历史演变中它的迎气的性质逐渐消亡,才使它的迎春的形态逐步突现,完成了它向一个完全的农业礼仪的转变。
在京城洛阳举行的立春迎春称为“迎气”,而在其他地区举行的迎春礼仪只称为“迎春”,仪式也简单得多。<后汉书·祭祀志>载:“县邑……立春之日,皆青幡帻,迎春于东郭外。令一童男冒青巾,衣青衣,先在东郭外野中。迎春至者,自野中出,则迎者拜之而还,弗祭。三时不迎。”①如果我们把在京城所举行的立春迎气和在其他地区所举行的迎春作一个比较,其异同是显而易见的。
相同点:
1)时间相同:立春之日。
2)地点相同:城东。
3)颜色相同:青色。
不同点:
1)在京城,参加者要穿青衣;其他地区,参加者只戴青帻。
2)在京城,春的象征是青帝和勾芒;其他地区是童男。
3)在京城,设祭坛,举行祭祀;其他地区拜而不祭。
4)在京城,唱“青阳”,舞“云翘”,其他地区没有乐舞。
5)在京城,用车辆;其他地区不用。
6)在京城,除了迎春之外,还举行迎夏,迎黄灵,迎秋,迎冬;其他地区只有迎春。
7)在京城,礼仪结束之后官员得到赏赐,其他地区没有。
这种地方上的迎春礼是前代所没有的,它既不是遵照<礼记·月令》,也不是模仿前世的礼仪。毫无疑问,它是东汉时期出现的新的礼仪。它与京城举行的立春迎气礼仪不同,但是又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它是立春迎气礼仪的简易形式,二者的基本原则是相通的。
京城的立春迎气和地方上的迎春是迎春礼俗的主体部分,它的附属部分是“施土牛、耕人”。<后汉书·祭祀志>载:“立春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帻,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至立夏。
唯武官不。”王充《论衡·乱龙篇>说:“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锄,或立土牛,未必能耕也。顺时应气,示率下也。”可见不论是京城还是在其他地区都要举行树立土牛、耕人的仪式,举行的时间是立春清晨,地点是城门之外,参加者只限于文职官员。所立的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锄”,这是地道的农人形象。关于地点,《吕氏春秋·季冬纪>高诱注说:“出土牛,令之乡县得立春节出劝耕土牛于东门外是也”。《淮南子·时。则训)高诱注说:“出土牛,今乡县出劝农耕之土牛于外是也。”
“令之乡县”应为“今之乡县”之误,这是高诱以他所处的东汉时的现实来注解古书。东汉时,土牛和耕人应是立于东门之外。
东汉时期迎春礼俗的整体结构已经十分明确,即由两个部分(A+B)组成。
在京城和在其他地方,迎春礼仪是不同的,但是树立土牛、耕人的礼仪是相同的。这种迎春礼俗的结构在《后汉书>的记述中也有迹可寻。A部分,即迎春礼仪的两个类型分别载于<祭祀志>的“迎气”和“迎春”的标题之下,而施土牛、耕人的礼仪则另载于《礼仪志》的“立春”的标题之下。
由此可见,东汉时期的迎春礼俗已经相当丰富。如果我们对四立的礼俗进行一下比较,立春礼俗比其他三立的礼俗要丰富得多。迎春仪式和树立土牛、耕人的礼仪都是全国性的仪式,不仅在京城,而且在其他地区也要举行,而其他三立的迎气则仅仅限于京城洛阳。立春迎气在礼仪结束之后,朝臣还得到布帛之类的赏赐。从这一点上说,即使五个迎气礼是并列的,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尊卑之分。在世界上许多民族中,“左”和“右”的分类模式犹如我国的阴阳观念构成了宇宙观的基础。对此我们可以用“等级”(Hierarchy)和“分级”(1evel)的理论来理解。
尼德罕(Needham)指出:“我们曾经说过,对称性作为对立术语的一对,是由对立事物的关系构成的;我们已经以此证实类比分类的结构的成因。……但是左和右,阴和阳,女人和男人,西和东,北和南等各自相应的一对,在价值评判体系中的地位却并不完全等同。一般意义上讲,春和阳优越于秋和阴。对于这种象征主义分类的等级制,杜芒(Dumont)曾做过深刻的研究,他说:“我们把它基本上作为象征性的对立物来看待,这里的两极具有相等的地位。事实上这两极具有不相等的价值,右手优越于左手,显示出一种任意性的优越的特征。”立春在价值评判体系中的地位明显地高于立夏、立秋和立冬,这说明立春在东汉时期就已经更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后来漫长的文化变迁中,迎夏、迎秋和迎冬的礼仪都不复存在,而迎春发展为全国性的重要礼仪,这应该是一个潜在的原因。那么从这个视点对立春及其有关礼俗进行考察,可以更透彻地理解迎春礼俗的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