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志书》说,商城县“七月十五日祀先,祀谷神”。关于谷神,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孝经纬》说:“稷,五谷之长也,谷众不可遍,故立稷神以祭之。”其实,稷本谷物名,先秦以糜为稷,汉以粟为稷,唐以黍为稷,以稷为五谷之长之说者,当是以粟为稷。关于稷神,即俗之所谓谷神,《左传 昭公二十九年》说:“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这里虽对谷神的名字有柱和弃两种记述,且祀之时代前后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这就是“为稷”,即蔡邕《独断》中的“能殖百谷”或“播殖百谷”。汉唐以来所祭之谷神,当是稷神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