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时我们学工部聚餐,当时围坐在长桌边有三十几个人,大家分作几个部门,有些熟悉,但大多数只称得上眼熟,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那时我在部门里资历最浅,在陌生人面前还有些腼腆不爱吱声,有学长特意写信开导我,叫我自信一些多与别人交流。我默默收下,但知道我并不是缺乏自信才这样。
每次聚餐总需要那么一两个活跃气氛的,当时肩挑重任的是个学长,高大帅气还是下一届校学生会的主席,在学校里也算是个风云人物。我以为他那么出名的人,是不可能认识我的。可他过来敬酒时,竟然准确的叫出我的名字,受宠若惊!
后来我默默观察,当时桌子上的30个人,除了一个不常值班的网管他叫名字时停顿一下,其他人都能准确无误的说出名字,而且跟谁都好似十分熟络,不令人尴尬。敬佩之情顿起,因为哪怕同我一个部门的人,也是在实习期过后,才慢慢认识的。
我很羡慕那些拥有“过目不忘”本领的人,但后来我思考,他们不过是在与人交往时更加留心,当时多用心一点,兴许在日后相见时,才能令对方感到贴心与窝心。
过去常拿脸盲症给自己做借口,有时在校园里走,有人忽然从身后跑过来,亲亲热热的打招呼,我这边连忙应答,但眼中的迷茫也一定出卖了自己,因为我连什么时候见过人家都不记得。我知道自己不过是在回避,怕同人深交后受伤,所以连开始都懒得去创造。
事出有因。
同老友见面时,聊起过往,她觉得我同许多年前的性格变化太多。那时我颇为骄纵,大有恃宠而骄的架势,待人也浑身尖刺,喜欢的恨不得摘星捧月给人家,讨厌的就如秋风扫落叶毫不留情,性格十分极端。这样自然引来别人不满,几个人唱了“三人成虎”的反间计,造谣中伤,令我一度迷茫。
而如今则像是一杯温吞的白开水,握在手心里会温暖但不强烈,晾在那里热度也只会慢慢消退,不会骤降。这是我揣摩许久的状态,不维持感情,只去培养,是改变后的自我。
改变自我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拔掉身上的尖刺更是痛苦不堪,因为我觉得自己变得不再像我,失去了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特点,开始泯然众人。也是这时感到孤独,身边的朋友仍有,但会患得患失因为自己的“复制品”实在太多,因我本身就是一个“老好人”的复制品啊。
他们说:成长就是变成自己过去最讨厌的样子。我特别恐惧这句话,所以强行刹住改变的脚步,我为什么要改变?既然改掉自己身上的缺点就可以了,我为什么要再把自己变成其他人?
经历了几年自以为是的成长,变得在人前言语谦虚谨慎,再无过去壮志凌云的气势,想来有些可悲。因为如今的我也并没有因着改变
变得强大,反倒少了底蕴,多了迎合的肤浅。岁月磨灭的本不该是理想与性格,外在的棱角收做内韧,待有朝一日破土新生,才是真正应得的成长啊。
过去害怕失去朋友变得孤独,如今却主动去拥抱孤独。什么都喜欢随缘,缘起缘灭不再强求。我称这为成长,说白了不过是更加现实。
天真和幼稚是孩童的专属,成长才是进入社会的必要法则。即使发脾气是因为紧张和在乎,可不懂得的人只会看到你不够事故。我们都想成为永无岛中长不大的彼得潘,却大多成为麻木面孔的普通人。懂得自己的毕竟是少数,更多时间,为了避免受伤,只有“躲避”或“妥协”两个选项。
过去常觉得世界这么大,懂自己的人却那么少。偶尔能遇见那么一两个,就恨不得紧紧的握在手中,与对方的交往充满了占有欲与患得患失,换来的结果却总是以搞砸为收场。
现在却觉得,两个人再亲近,彼此也是独立的个体,关系再好,你还是你,他还是他,怎么也是无法融为一体的,除非你把对方剁巴剁巴煮了吃掉。
想清楚这一点,对于治愈依赖感效果奇佳,当你愿意走出之前的画地为牢,会发现世界原来这么大,其实可交者,可游者不要太多。之前封闭,好似在戈壁滩上好不容易找到一棵树,恨不得吊死在上头一辈子。走出封闭,则像是看到森林。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一体机一样,与你的全部兴趣爱好都相同,但正因为他们是不同的个体,在交谈某一个话题时,更能碰撞出独特的火花。
敞开心扉,也是接纳自己。不必对所有人都敞开心扉,因为那是孤独的表现,你只需要发现人群中每个人的闪光点,一个人的火苗可以点亮一个人的黑暗,两个人的交汇,会使璀璨更加璀璨。
遇见对的人,吸引力法则,会使靠近更加亲近。所以,不要畏惧孤独,也不要怕这世上懂得你的太少,学着从自己的世界出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像是孤独星球上的小王子,带着他的善良和勇敢,毅然出发。
变成自己过去讨厌的模样,那不叫成长。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定位,厚积薄发蜕变成更好的自我,那才叫成长。
不必畏惧其他,总会遇到属于你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