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将至,许多学生都要实习,很多还没有薪水。有人认为无薪实习无可厚非,受到培训的学生不该领取薪水,无薪实习“给学生带来的益处胜过学校的教育”。但并非所有互惠关系都是合法的,工作就是工作,不管干活的人是谁,都该得到报酬。
今年夏天,许多学生——毕业或未毕业的,都要做暑期工。有人在餐厅或零售部上班,工作即为“干活”。有人则在智囊机构或公益组织上班,工作即为“实习”。据估计,每年无薪实习生多达50-100万。那么,显而易见,在一个无薪工作近乎于非法的国家里,无薪实习的学生数量差不多等同于图森或达拉斯的人口了。
几年前,我为自己生在一个无薪实习的国家而自豪。我曾在两家智囊机构、一次竞选活动和一家杂志做过无薪实习生。有好处吗?当然有。道德吗?这就难说了。
上星期,我提出无薪实习这个模棱两可的道德问题,很多人作了回应。某家大型组织为无薪实习作了辩护,但也有人认为这对学生、职员和社会大为不利。我觉得这问题并不简单。校外实习、志愿工作、实习培训以及真正意义上的工作之间的区别,并不那么旗帜鲜明。不过,我比较赞同第二方观点:无薪实习并非道德之举。
工作VS培训
实习和培训无法区别吗?若果真如此,那无薪实习倒也无可厚非。受到培训的学生不该领取薪水。他们不会因为上《心理101》课还得到报酬,也不会因为申请研究院而得到酬劳。根据Millennial Branding and Experience公司最新调查显示,超过90%的老板认为,学生毕业前至少应做过一两次实习。实习经验已成为大学经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申请研究生的前提条件。
但是,对那些想从事政治、研究、新闻、公益或其他只提供无薪实习的行业的穷学生而言,这无疑是《第二十二条军规》。他们需要付薪水的工作,也渴望在以上领域得到实习机会。可是,在暑期实习方面,经济拮据的学生永远只能处于劣势地位。除非,如你们所言,学校支付学生薪金或津贴。
可惜,这一措施并不尽人意。资金困难的学校原本就没多少公共资助,现在还得支付这些为他人工作的学生津贴不成?当然,也有学校意识到了实习的重要性,加强了学校就业办公室的职能。但他们没理由为别的公司支付学生报酬。
有人评论说,至少无薪实习“给学生带来的益处胜过学校的教育”。可也不能因为学生年轻无经验就不付薪水吧。许多初级职务确实比学校教育更利于学生将来就业。假设无薪实习的确“受益无穷”,是否无利可图的实习就该支付薪水了呢?情况并非如此吧。实用性和薪水之间毫无联系可言。
假以他名的工作
许多无薪实习都被冠上了其他名称。我们得承认,这些工作之所以不付薪水,是因为它们是临时的,因为干活的都是学生,而且更关键的是,人们之所以称其为“实习”——是因为这个职位被理所当然认为无薪无酬。
如果你曾在华盛顿研究组织或其他公益部门工作过,你就知道,实习生多为研究助理角色。公司之所以不付报酬,是怀了侥幸心理。一个19岁的学生维权能力有限,尤其当她在一个无薪实习为潜规则的行业工作时。(“如果你们不付我工资,我就去待遇更好的杂志社”绝不是有力的辩辞。)
对大部分学生而言,每年的实习情况还不错。对富学生和穷公司来说,无薪实习是互惠互利的。它能为学生换来一份工作或就业推荐。
但是,并非所有互惠关系都是合法的。举个简单的例子:17岁的孩子付钱向酒保买一杯伏加特是互利的,但我们都知道这事不该发生,因为没人愿意承担接下来的后果。而无薪实习的后果则是:a) 越来越多老板将雇用年轻劳力,不付薪水只提供工作经验,b) 由于穷学生被潜在地剥夺了这种所谓的“培训”机会,而这种机会又是他们通往职业生涯的大门,社会不公平的差距将不断拉大。
劳工部门政策规定,实习必须更贴近“培训”而非“工作”;实习生不可担任正式员工的岗位;实习生的工作应该无法为雇主带来“当下利益”。如果你做过无薪实习,你就知道,这些政策比限速法令还要受到忽视。然而,与其违反这些政策或嘲笑其不切实际,倒不如问自己下面三个问题:
(1) 你自己的公司就没有冗杂岗位,岗位上有人拿工资、有人毫无报酬吗?(2) 你敢不承认,许多老板认为拒绝给穷学生无薪实习的机会是理所当然的吗?(3) 是否给少数学生付一点可怜的工资就会削弱你公司的经济能力了呢?我相信,任何在美国有过无薪实习经历的人,都不敢对以上任何问题作出正面回答。
工作就是工作,不管干活的人是谁,都该得到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