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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滥的微商是否会成为微信的终结者?

曾有人引《禁止传销条例》反驳借贷宝的传销行为(借贷宝宣称花费20亿进行用户熟人有奖推广),《条例》中强调必须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但是其营销过程中的层级组织确实瓦解了社交网络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层级的概念把鲜活的人类情感量化后物化,着实的让一群人产生了烦感,并形成了敌对阵营,它对微商乃至微信的破坏力非常巨大。一些微商带头人不禁感慨:

“在上升趋势中很容易保持团结,而在下滑趋势中,则很容易就兵败如山倒。这也是为什么微商的下滑都是断崖式的,对外宣称的是30%,对内说的是50%,而实际上则超过70%的原因。……虽然名义上说的是去分销产品,但是大部分还都是在卖资格也就是拉人头,然后等着别人卖自己赚钱。这其实已经是传销的核心精神了,不劳而获。或者说,辛苦一阵子,舒服一辈子。一下子微商团队的重心,从带团队招代理卖产品,转向了卖资格,团队的经营体系就被瓦解了。本质上微商还是一个批发制度,走向传销直销制度其实是历史的倒车。一个新兴的模式回到了几十年前老旧商业模式,显然是时代的倒车。其实以上的核心问题还是一样的,拉了很多人头,但还是赚不到什么钱,然后势头也就慢慢萎靡下去了,这个时候借贷宝出现了。连续两个模式转型都没有看到希望的微商团队,在第三方买单你只需要拉人头的模式下,纷纷缴枪加入。然后大张旗鼓的开始搞借贷宝注册,其实官方什么话都没说,微商自己就编出来了几十亿投放,市值千亿的故事。”

微商说到底是寄生在微信上的,而微信本质上是一个社交工具,微店承载商业的功能并不成功,公众账号也并非一个理想的品牌传播手段。人多了自然“卖人”就成了唯一的出路。

微商是否会成为微信的掘墓人?

微商群体的形成与微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微信兴于对微博过度营销的抵制,表现之一就是折叠了公众账号,但是微信在开发盈利点的道路上加入了多年来一直被边缘化的支付系统,从微博那里学来的过年抢红包到2015年一发不可收拾,连现在加入一个超过100人的大群都需要首先绑定银行卡,这为微商的形成埋下了伏笔。

抢红包太过成功了,以至于现在在微信里说话,转文章,一切行为没有红包就不会运转。微博败在了大微的集体沦陷与失声,一方面是在2013年底政府对于整治微博谣言的治理大大加速了中国网民向微信朋友圈的迁移,一方面则是由新浪自身主导的过度营销,而微信这一轮却迎来了个人过度营销的强烈反扑,如今已经不是有粉丝量的大微们在营销,而变成了人人皆可营销,那一个本来单纯美好的朋友圈变成了一个广告圈与不自觉受人操控的营销圈了之后,请给一个再戳微信的理由。

实际SNS本身就是一个脆弱易被颠覆的移动应用。国外曾经有Myspace的前车之鉴,Facebook把Myspace挤下神坛仅用了不到四年时间(2004-2008年),而国内的开心网、人人网当年都曾“偷走过用户的心”,但依然难逃“昙花一现”的命运。如果把乔布斯发布第一代iPhone的2007年作为移动互联网元年,那么到现在为止移动互联网走过了8个年头,在这8个年头里,微信、微博、手游、新闻客户端、阅读、投资、记事本、视频等蜂拥而出,疯狂抢占手机那个不算大的屏幕。这意味着曾经无意识分布的自由时间就像金矿一样,已经被开采尽了,这是个盈余稀缺的年代。SNS若非顶级入口则很难玩的转,但是顶级入口又导致众人垂涎,介入壁垒低和切入点多则导致只要有一个符合人们心理预期的创意,不管它是钓鱼、阅读、匿名吐槽、荷尔蒙过剩、还是建立人脉、“扒皮”各种创业项目,就都可能成就一番事业。

微信在移动时代几乎承载着腾讯对商业化的全部构想。“微信是一把好牌,但是打烂了”,马云曾在公开场合对微信中乱象丛生的微商现象作出如此调侃。让商业的归商业,让社交的归社交。将微商“赶出”朋友圈,意在为商业和社交划清界限。而审美疲劳、顶级入口、介入壁垒低、切入点多几相叠加就造成了用户不可能长时间喜欢一个SNS产品,这次微信似也逃不出短命的基因。SNS产品的悖论在于只把大量的现金流供应给电信运营商和硬件设备制造商,而在其逻辑下运行的个人与商家一旦触及了广告和营销并且成泛滥趋势的时候,这款产品的上升周期也就宣告终结,因而自身无法形成一个迭代演进的升级过程,只在已经画好了圈圈中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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