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agershare: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今年前三季度,就业形势总体稳定。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6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9万人。
就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在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另一个问题又摆在大家面前——裁员。甚至有人称“2015年,裁员降薪潮来临”。除了早前的汉能薄膜、HTC宣布裁员外,仅近期,就有特斯拉、Gap、一亩田等多家企业进行大幅度裁员。
企业大规模裁员潮真的出现了吗?
有报道称最近全国出现了企业裁员潮。对此,李忠表示,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东南沿海一些出口企业和传统制造业等普遍遭遇生存困难,尤其是房地产相关行业,不时有企业曝出裁员消息。在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中确有一些企业出现岗位流失和减员现象,但总的来看,涉及范围不大,人员分流平稳,未发现普遍性的裁员潮。
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如何?
李忠介绍,从人社部对3万家企业的监测情况来看,在走势上,三季度以来监测企业岗位流失率低于上半年岗位流失情况,流失岗位总数不到5%。从行业上来看,岗位流失集中在煤炭、钢铁、化工等行业,这都是调节产能过剩和环境治理的重点行业。
对下半年的就业有何预期?
李忠称,从就业统计监测数据和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已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1月至9月新增就业1066万人,完成了全年1000万人的目标。登记失业率为4.05%,低于4.5%的全年调控目标。从就业的下一步走势来看,四季度乃至明年就业形势还将继续保持总体稳定。
裁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裁员的条件
裁员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们所称的裁员指的是经济性裁员,在裁员人数上,规定为用人单位的裁减人数达到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属于经济性裁员。用工单位进行裁员,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注:所谓“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般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兼并、分立、合资等。
裁员的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有以下情形,不得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