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之家讯 关于P2P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的合规性争议正在出现转机。
4月21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会长召开工作会议,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在发言时明确指出,“网贷平台可以设置‘风险缓释金’,但不能叫‘风险准备金’或‘风险备付金’。”未来风险准备金必须更名,且这笔资金应该从平台盈利中提取,而不是从交易额中划出来,且不能对外宣传以强调“平台安全”。
北京网贷协会相关人士表示,风险缓释金并不带有担保的色彩,也并不需要全部覆盖风险数额。也就是说,风险缓释金只是平台自愿设置的、当风险出现时做缓冲使用的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不需要进入银行做存管。
虽然北京监管层要求对“风险准备金”进行整改,并设置了一些具体的条件,但具有类似功能的风险缓释金却被保留了下来。
网贷行业的准备金是由传统金融演变而来。在银行业中,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库存的现金按比例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实行准备金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商业银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银行存款时,能有相当充足的清偿能力。
虽然是从传统金融演变而来,但是网贷的准备金和商业银行的准备金还是有较大的差别。网贷平台的风险准备金(或风险备付金等)是从借款人借款项目中收取一定的比例金额以及平台自身的投入构成,在出现比较大的系统性风险或逾期时,平台可以启动风险准备金对投资人进行先行赔付,保障投资人的投资本金和利息。
不过,因为监管政策把网贷平台界定为信息中介,风险准备金因为具有自担保的嫌疑而被质疑为违规。网贷之家研究中心总监于百程表示,自2016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之后,风险准备金涉嫌为平台自身增信,所以关于其合规与否的讨论就一直存在。在今年3月份网传的北京监管部门下发的《网络信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中,就禁止平台设立风险保证金、准备金、备付金等提供担保,或者以此进行宣传。
于百程认为,此次北京监管层关于风险缓释金的说法,相对更加明确。虽然依然不能对外宣传以强调“平台安全”,但明确了风险缓释金的可存在性,风险缓释可以降低借款人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这对于投资人的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从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专款以及风险缓释金的叫法变化、以及合规与否的争议来看,监管方对此也是在不断修正的过程中。
不过,北京网贷监管层要求“风险缓释金”需从平台的盈利额中划拨,这给了平台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在银行存管、运营等成本不断攀升的前提下,能够盈利的P2P平台并不多。那么,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网贷行业或将进入“一边合规,一边淘汰”的新一轮洗牌期。
北京某平台的负责人对网贷之家表示:“以往许多平台的准备金就是从借款人项目里扣下来的,其实增加了风险,如果现在调整为由平台利润中扣除,无疑对于投资者和借款人都是有利的。而风险缓释金不能对外宣传,这是因为网贷平台是提供金融信息中介服务,监管办法也明确要求不能提供增信服务,所以平台不能对外强调‘平台安全’。”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以网贷之家3月发展指数评级排名前100的平台为样本,北京31家网贷平台中,除去未查到相关披露信息的4家平台以外,有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专款、储备金、安保金等的平台有13家,约占比为48.14%。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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