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5月1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地方债将纳入抵押品框架,抓紧完成2015年第1批置换债券额度的定向发行工作。
此次三部委的文件明确了用以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地方债采取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且地方债纳入中国央行常备借贷便利 (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PSL)的抵(质)押品范围,纳入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的抵(质)押品范围。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郑春荣在称地方债质押提高流动性。
如何看三部委对地方债券发行的支持?
郑春荣:地方债可以采用质押,能够提高流动性,比如投资者将地方政府债券质押获得资金,这能提高投资者的意愿。
另外,采用定向发行,定向发给原来持有地方债券的商业银行,这些债券到期了,地方没钱还你可以再买新债券,以旧换新,减小市场压力。
由于今年有1万亿元置换债务,6000亿元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加上财政部本身要发行国债,庞大的债券发行交织在一起,债券市场压力不小。三部委的政策可以缓解债券市场的冲击和压力,有利于债券发行。
审计署公布的今年到期债务有1.8万亿元,那么1万亿元的置换债券能否覆盖到地方政府的到期债务?置换债券无法覆盖怎么办?
郑春荣:财政部有一个说法,经测算,1万亿元置换债券占到2015年到期债务规模的56.3%,剩下的部分则需要地方政府通过各种途径来化解。
现在的所谓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是到省里,但是不能全覆盖,而且地市级及县乡都需要由省里统一来解决。某些地区局部的债务比较大,到期量较大,这有些麻烦。换句话说,还有40%多的到期债务需要地方政府自己解决,局部会有些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