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上不断出现新闻:互联网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金融公司技术形式互联网化。反正,无论如何,“互联网金融就是未来”。
每当听到朋友引述“谁谁说”的只言片语,我的第一感觉是:姓“马”的怎么这么多?然后发现,自己还是无法拼接成互联网金融的基本理解。对一个概念下定义往往是最重要和最困难的工作。其不同定义和理解方式与研究者的角度有关。目前对互联网的研究多从技术和市场角度展开,认为其是科技与数据金融。但单以此理解,可能有所偏废。当从行为主体和参与形式的角度来理解时,互联网金融有着更大的普惠和民主金融的意义。
在我的理解中,互联网金融并不是简单的“互联网技术的金融”,而是“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技术作为必要支撑。否则可以称之为科技金融或者新技术金融。互联网的概念是超越计算机技术本身的,代表着交互、关联、网络。其中的主语或者核心是参与者,是人,而不是技术。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参与形式,而不是传统金融技术的升级。
什么是互联网的思想呢?是高效共享、平等自由、信任尊重,是点对点、网格化的共享互联,从而形成信息交互,资源共享,优劣互补,并从这些数据信息中挖掘出价值。就像我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从统一的媒体和通告转向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在生产和分享内容。分享的通道是存在的,每个人接近于平等,相互之间有着一定的信任尊重。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呢?我觉得可能是每个人作为其中某一个体,都有充分的权利和手段参与到金融活动之中,在信息相对对称中平等自由地获取金融服务。逐步接近金融上的充分有效性和民主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这样的蓝图成为了可能。尤其是数据产生、数据挖掘、数据安全和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有力支撑。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等形成了庞大的数据量。云计算和行为分析理论使大数据挖掘成为可能。数据安全技术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顺利进行。而搜索引擎使个体更加容易获取信息。
这些技术的发展极大减小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和风险,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边界。其中技术实现所需的数据,几乎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的代名词。“以技术为驱动的数据金融业务”成为了京东商城的发展目标之一。阿里巴巴也将“数据、平台、金融”作为未来的三大业务发展方向。建行甚至也自建了电商平台。很多机构在争抢第三方支付牌照。数据成为了战略资产。
客观上,数据给金融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是降低成本和风险的主要手段。但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数据金融,否则又回到技术层面了。互联网金融引发的在交易主体、交易结构上的变化以及潜在的金融民主化,才是具有革命意义的一个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