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帐户行是指随着代理行间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有必要建立双方银行间的帐户关系来清理债权与债务。
开立某种外币往来帐户的代理行。代理行之间是否需要开立帐户成为帐户行,主要根据两行间某种货币收支业务的多少而定;如双方同意开立帐户,一般在代理行协议或互换确认函律中,具体订明采用何种货币立帐,帐面余额保持多少,帐户利息计算办法和授信透支额度等。国际银行间相互委托代办国外业务,一般均通过代理行实现,双方开有往来帐户的代理行可以直接办理债权债务的结算,否则只能经其它帐户行居间划拨结算。
帐户行的分类
来帐代理行又称来帐行,对方代理行在本行开立某种货币的往来帐户,称对方代理行为来帐代理行。 往帐代理行是指我方银行在他方银行开立帐户。
账户行的运用
如甲银行申请在国外乙银行开立该国货币的现汇往来帐户,称甲银行为申请开户行或称开户行;乙银行则为接受开户行或帐户行。
帐户根据开立形式的不同分为单方开立帐户和双方互开帐户;帐户根据清算渠道的不同又分为存放国外同业帐户、国外同业存款帐户、港澳及国外联行帐户和协定清算帐户。
帐户行的选择对贸易结算中能否安全及时收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效益,应选用收汇快、付汇及时的帐户行进行清算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考核。对于帐户行的迟付、少付等应据理力争,向其追索应付利息及少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