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失业有失业保险金,但是对失业保险金却存在很多误解,最主要的误解是认为只要不工作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且会一直领取下去,甚至认为失业金应该能够保障自己的正常生活消费需求。
首先,我们经常混淆了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的区别
很多人之所以对失业保险存在误解,是因为从根本上混淆了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的不同,甚至把失业保险混同于一般的社会救济,而实际上这两者有根本性的区别:
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的对象完全不同。
失业保险的对象是具有劳动能力、曾经工作的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从而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救助;社会救济的对象则是那些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根本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人员以及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收入不能维持最低生活的城乡居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救济。
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的管理部门完全不同
失业保险归劳动保险部门负责,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部分;社会救济则归属于民政部门负责,属于社会保障和救济的一部分。
这些人大部分是。
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领取的期限不同。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有严格的期限规定,根据连续工作时限、缴费时间长短通过申请进行发放,如果再就业就停止发放,同时最长发放期限不超过两年;社会救济是符合救济条件的人,根据民政部门确定的救济标准按期发放,社会救济的发放没有固定的期限,完全根据个人和家庭的现实情况。
其次,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有条件的?更重要的是领取的先决条件你知道吗?
失业保险金并不是只要失业或者不工作就可以领取的,必须是你在职期间交纳了失业保险,并符合一定条件才能领取的保险金。
《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五条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一些重要的条件:
一是要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是必须在档案在户籍地或者或常住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是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没有达到一年以上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必须是参加了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
三是被动中断就业的而不是自己不愿意工作的,这一点特别重要,只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用人单位辞退的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自己不愿意工作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所以有的人说自己不想工作、主动辞职了,当然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四是有工作意愿的人。虽然已办理了失业登记,但必须有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是需要在解除关系60日内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并在次月17日才能发放。
因此,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主观上不工作、不想工作、从来没有工作的,是不可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其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明确的金额规定和领取最长期限,超过最长期限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以2019年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情况为例,领取金额根据缴费的年限而可以领取不同的失业保险金额度: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3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90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17元;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每多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根据上面的规定可以确定,曾经工作过、工作期间缴纳了失业保险一年以上、被动失业而不是主动不工作、有工作意愿而不是自己不想工作、根据缴费的年限明确发放不同的失业保险金额度标准、根据缴纳累计时间的长短明确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这就是有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规定,是不是与我们的想象差异特别大,你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你能领取多少失业保险金?
作者:麒鉴,银行资深高级管理人员,原创不易,欢迎关注,严禁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