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温柔敦厚”诗教观新论》一文,载《山东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的政教合一传统的国度,《礼记·经解》篇说:“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关于《诗》教,孔子讲了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说,国民表现出“温柔敦厚”的精神风貌,是《诗》教成功的标志;另一层意思是说,真正深通《诗》教的,是那些“温柔敦厚而不愚”的人。“温柔敦厚而不愚”,点出了避免《诗》教产生偏弊的关键之点是“不愚”,这层意思,无疑是孔子《诗》教观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遗憾的是,古今学人对此非但重视不够,而且在对“不愚”的理解上与《礼记·经解》文本存在不小的偏差,因而有必要加以辨析。
古人对“温柔敦厚而不愚”较早的权威性阐释,见于唐代孔颖达的《礼记正义》:“……欲使民虽敦厚,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于《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也,故云‘深于《诗》者也’。”孔颖达强调的是:因为在上者深达于《诗》之义理,所以以《诗》教民而能使民“不愚”。然而,从《礼记·经解》整段话来看,孔子是在讲六经的“受教者”、“习《诗》者”所表现出来的人格特质,以及对此的有关评论,“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之失愚”、“温柔敦厚而不愚”、“深于《诗》者”的主体显然都是指习《诗》者,而孔颖达的阐发,却无端地多出了“在上”二字,亦即多出了“教《诗》者”这个主体,从而把“温柔敦厚而不愚”的“不愚”,在涵义上偷换成了“使……不愚”,这显然是不符合文本原意的。
当代学者多把“温柔敦厚而不愚”的“愚”解释为“直言获罪”,如黄珅先生说:“对一般人来说,‘愚’即徒以直言获罪,而无补于事。”(见黄珅《“温柔敦厚”析》一文,载《文艺理论研究》1983年第3期。)张毅先生也说:“敦厚是老实,‘愚’指过分老实而以直言获罪,有失礼处。”(见张毅著《儒家文艺美学——从原始儒家到现代新儒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7页。)笔者认为,把“愚”解释为直言获罪是不恰当的,这是因为:
首先,“温柔敦厚”到某种极端而生出偏弊,其表现形态只会是过于柔懦、一味顺承,而非直言敢谏。胡适先生在《说儒》一文中说:“谦卑柔逊之中含有一种坚忍的信心,所以可说是一种君子之强。但他也有流弊。过度的柔逊恭顺,就成了懦弱者的百依百顺,没有独立的是非好恶之心了。这种人就成了孔子最痛恨的‘乡原’;‘原’是谨愿,乡愿是一乡都称为谨愿好人的。”(胡适:《说儒》,漓江出版社2013年版,第82-83页。)孔子强调“《诗》之失愚”,显然是要防止“温柔敦厚”趋向某种极端化,即过于温恭顺从。苏轼《上富丞相书》中曾说“刚健而不为强,敦厚而不为弱”,也指出“刚健”的极端化是强梁,而“敦厚”的极端化是软弱。
其次,联系周代的用《诗》实践来看,乐师的诵谏、公卿大臣的以《诗》讽谏,仅仅是一种基于伦理文明的柔化处理方式,决不是要走向直谏的反面。事实上《诗经》里就有不少相当质直的谏诗,《小雅·节南山》末章,诗人明言“以究王讻”;《大雅·卷阿》谓“颙颙卬卬,如圭如璋,令闻令望;岂弟君子,四方为纲”,圭、璋都是有棱有角的礼器,诗人以此为喻,赞扬贤臣良士可为四方典则的美好品格。《大雅·烝民》篇赞颂宣王时的大臣仲山甫“柔嘉维则”,“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彊御”。《大雅·崧高》篇谓“申伯之德,柔惠且直”。“如圭如璋”、“则”、“刚”、“直”等,都可以视为对“柔”的制约,以免过于柔懦之弊。
再次,《礼记·经解》所言“《诗》之失愚”,“温柔敦厚而不愚”,如果我们用春秋时期普遍存在的“忠”的观念加以观照,更容易让人理解其涵义。春秋时期,“忠”的观念甚为流行,人们常将“忠”视为统治者对人民、社稷尽心尽责的态度。《左传·桓公六年》载季梁云:“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左传·襄公十四年》君子谓子囊“……将死,不忘卫社稷,可不谓忠乎?忠,民之望也。《诗》曰:‘行归于周,万民所望’,忠也”,都表明这一点。具有“忠”德的人会从对国家、百姓负责的态度出发,对君主之过失予以直谏,甚至是尸谏,并不恪守温柔敦厚的讽谏之法。相反,那些过于柔顺、毫无己见的臣子,常会受到质疑与指责(如《左传·成公二年》君子谓华元、乐举“不臣”)。《论语·为政》篇记孔子强调“君子周而不比”,《易传·序卦》称“物不可以苟合而已”,均明确反对臣下苟合取容的态度。在这样的思想文化背景下,若把“温柔敦厚而不愚”的“愚”理解为“直言获罪”,显然是不恰当的。
综上所述可知,“温柔敦厚而不愚”的“愚”,当指习《诗》、用《诗》者对君主过于柔和顺从、失去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的心理状态。强调“不愚”,是为了防止过柔之弊。“温柔敦厚而不愚”是周代中和、中庸观念的某种体现,它与“柔而立”(《尚书·皋陶谟》)、“温而厉”(《论语·述而》)、“和而不同”(《论语·子路》)的涵义有相近、相通之处。“温柔敦厚而不愚”的《诗》教观念,通过孟子、荀子、董仲舒等儒家代表人物而得到弘扬,表现为对“道统”的某种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