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籍五言《咏怀》八十二首,东晋臧荣绪著《晋书》,已称其“为世所重”①。南朝时期,颜延之、沈约相继为其做注,实为《诗经》、《楚辞》之外的早期文人诗注之一,在诗歌注释的历史上有重要的地位。唐初李善注释《文选》中的《咏怀》十七首时,采用了颜、沈之注,并加上他自己的注解。开元中吕延济等五臣注《文选》,又在前面三家注的基础做了新的注释。上述从颜延之、沈约到李善、五臣等人的注释,在具体的内容与解说方法上对后世的阮诗解释影响很大。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以上诸家之注反映出从南朝到盛唐初期的阮诗解释的历史演变,其中包含着极为丰富的诗学与诗歌注释学方面的信息,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
被李善采用的阮籍《咏怀》颜延年、沈约等的古注,原件已佚,其原始的文本面貌究竟如何我们无法知道。颜注钟嵘《诗品》提到过(见下文),沈注则未见有李善之前的文献著录。诗歌注解,始于《毛诗传》,汉人继起,章句众多。《楚辞》在汉代的地位仅次于《诗经》,所以也有训传,尤以东汉王逸《楚辞章句》为全面。而辞赋之注,《旧唐书·经籍志》著录“《幽通赋》一卷,班固撰,曹大家注”,似为现存能见到的最早的汉人赋注。此后魏晋之间,注解汉赋及魏晋当代人赋的风气颇盛。《隋书·经籍志》多所著录,而李善《文选注》中也采录多家赋注。但是,有关汉魏诗歌的注解,却甚为鲜见。史载司马相如等作《郊祀歌》十九章,会集五经博士不能解其义,似为汉魏诗注解之滥觞,但并非真正的诗注。现在所知最早的别集诗注,似为《隋书·经籍志四·集部·总集》所著录的“应贞注应璩《百一诗》八卷”,《隋书》著明已亡佚。《文选》卷二一选应璩《百一诗一首》,但李善未引应贞之注,可能应贞《百一诗注》李善也未曾见过。应贞还有《古游仙诗注》一卷,见于《七录》②,但也已亡佚。由此可见,颜、沈注《咏怀》作为现存最早的别集诗注,具有很重要的地位。
关于《咏怀》十七首李善注中颜延年、沈约、李善注的具体条目,有稍加分辨的必要。李善在《文选》卷二《西京赋》引薛综注时有这样的说明:“善曰:旧注是者,因而留之。并于篇首题其姓名,其有乖谬,臣乃具释,并称臣善以别之,他皆类此。”此例当然也适用于《咏怀》注。《咏怀》十七首下题“颜延年、沈约等注”。具体的注解,因有颜、沈两家(或许还有其他古人之注),为示区别,凡属两家注者,皆注明“颜延年曰”、“沈约曰”字样,颜、沈注后凡李善有增注者,皆标“善曰”。此三类的数目,为“颜延年曰”四条,“沈约曰”十七条,“善曰”十八条。“善曰”十八条,只有一条前面注文未标颜、沈两人之名。“下有采薇士”条处沈注后,颜注前,其余各条皆处颜、沈注后。未标颜、沈而中间加入“善曰”一条在“昔日繁华子”一诗的后面,注文如下:
以财助人者,财尽则交绝,以色助人者,色尽则爱弛。是以嬖女不弊席,嬖男不弊舆。安陵君所以悲鱼也。亦岂能丹青著誓,永代不忘者哉?盖以俗衰教薄,方直道丧,携手笑言,代之所重者,乃足传之永代,非止耻会一时,故托二子以见其意。不在分桃夺袖爱嬖之欢,丹青不渝,故以方誓。善曰:《东观汉记》光武诏曰:明设丹青之信,广开束手之路。
按照体例,“善曰”前的文字,应该是颜、沈等人注。颜注简约,沈注多以较长的文字囊括诗意,此条注文论述风格与其他沈注一致,应该属于沈注。原文在“以财助人”前脱漏“沈约曰”三字。
除了以上的注文外,还有大量的注文并未标明注者姓名。未标明部分,实是颜、沈未注而李善自己补注,因为不需要与颜、沈注特加区别,所以不要专门标上“善曰”。但古今学者,似乎都将这未标注者姓名的部分,多看作是颜延年之注。尤其其中“夜中不能寐”这首诗的最后一条注文,影响很大,向来都认为是颜延年之说:
嗣宗身仕乱朝,常恐罹谤遇祸,因兹发咏。故每有忧生之嗟,虽志在刺讥,而文多隐避,百代之下,难以情测,故粗明大意,略其幽旨。
这一条并未标明“颜延年曰”,何以古今一辞地认为是颜氏之语?并且认为是颜氏注阮之大纲,而古今评论颜注者的言论,其实好多是依据此条的。但按照上述所说李善标明注者的体例,此条实际上是李善自己交代其注阮宗旨的话。李善在总题下引“颜延年曰:说者:阮籍在晋文代,常虑祸患,故发兹咏。”而“嗣宗身仕乱朝”数句,其内容与此相近,但实有更多的发挥,尤其“志在刺讥,而文多隐避,百代之下,难以情测”这几句的意思,是前说中没有的,是李善在“说者”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发挥,是李氏引申古人的说法。除此条外,其余未标明姓氏的注文,虽历来少加讨论,但似乎也常被视为颜注。最突出的就是黄侃的《阮籍咏怀诗补注》③引颜注多达八条,实际上除“说者谓阮籍在晋文之代”一条外,其余七条,都应是李善之注。可见黄氏是将所有李善注中未标明颜、沈、李注的注文,都视为颜延年注。其意似云,李注《文选》“咏怀诗十七首”,是以颜注为主体,沈约注、李善注是颜注之补充,所以未标明处皆为颜注。但既然这样,为何又在那四处特别标明“颜延年曰”?可见未标明注者姓名的其余注文,都是李善之注,而非延年之注。《六臣注文选》的标注,凡李善注文选中未标明注者姓名的注文,皆标为“善注”,包括“嗣宗身仕乱朝”一条,这一处理是正确的④。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可以对颜注及历代评论颜注的言论,作出比较符合实际的评价。
李善在正文注释中引颜注三条:1.“嘉树下成蹊”下引“颜延年曰:季孙氏有嘉树。”2.“赵李相经过”下引“颜延年曰:赵,汉成帝赵后飞燕也;李,武帝李夫人也,并以善歌妙舞,幸于二帝。”3.“下有采薇士,上有嘉树林”下引“颜延之曰:《史记·龟策传》曰:‘无虫曰嘉林。’”颜氏《咏怀》全部注解虽然不存在了,但从上述诸条可窥其一斑。大抵上颜氏主要是注释难解的词语,并不串述内容、分析诗意。钟嵘认为颜氏注阮,“怯言其志”,恐怕正是根据颜注的这种风格所做的推断。但颜氏不分析诗意,也可以理解为是其注解体例使然,并非刻意回避《咏怀》中所表现的阮籍之志。所以钟嵘的这种说法,只能代表钟嵘对颜注的理解,并不能据此特殊的注释体例,即断定颜氏注《咏怀》“怯言其志”。实际上,颜氏作《五君咏》咏竹林七贤事迹,表现出来的,并非“怯言其志”的样子。《宋书·颜延之传》载:
元嘉三年,羡之等诛,征为中书侍郎,寻转太子中庶子,顷之,领步兵校尉,赏遇甚厚。延之好酒疏诞,不斟酌当世,见刘湛、殷景仁专当要任,意有不平,常云:“天下之务,当与天下共之,岂一人智能所能独了!”辞甚激扬,每犯权要。谓湛曰:“吾名器不升,当由作卿家吏。”湛深恨焉,言于彭城王义康,出为永嘉太守。延之甚怨愤,乃作《五君咏》以述竹林七贤,山涛、王戎以贵显被黜,咏嵇康曰:“鸾翮有时铩,龙性谁能驯。”咏阮籍曰:“物故可不论,途穷能无恸。”咏阮咸曰:“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咏刘伶曰:“韬精日沉饮,谁知非荒宴。”此四句,盖自序也。
又《五君咏·阮步兵》云:
阮公虽沦迹,识密鉴亦洞。沉醉似埋照,寓辞类托讽。长啸若怀人,越礼自惊众。物故不可论,途穷能无恸。
我们观颜氏咏竹林七贤,为诸人传神写照,情性志趣,豁然可见。则其注阮诗之只注词语,不为章句,乃是注释体例使然,未必就是因为“怯言其志”。但是,后来的学者,因为钟嵘认为颜氏“怯言其志”,加上误以《文选》李善注中“虽志在刺讥,而文多隐避,百代之下,难以情测”为颜氏之语,对照李氏所引颜氏注文释词语而不释诗意的情况,颜延之注阮诗“怯言其志”之说,遂成定谳。一些学者由此进而联系颜延之所处的现实,认为与阮籍所处的现实有相近的地方,所以他有所顾忌,故注阮诗时“怯言其志”,如古直笺曰:“延年亦身当易代之际,故不敢质言。”又曹旭注云:“延年遭际,与阮籍类同,‘怯言其志’怯言己‘志’也。”⑤也有学者认为颜氏人品本低,不足知阮籍之志。如何焯《义门读书记》卷四六:“按岂徒虑患也哉?延年逊词以谢逆劭,宜其不足以知此。”其实从颜氏《五君咏》中对阮籍其人其诗的评论可以看出,其理解是全面的。另外颜氏所处的时代现实,虽然也属易代之际,充满了矛盾,但具体的情势,与司马氏专政的魏末还是很不一样的。并且颜氏属次等门族,其与刘宋王朝的矛盾,不像王、谢等高门士族那样尖锐,基本上是和谐的,其诗歌亦多雅颂之篇。他的矛盾对象,主要是刘湛、殷景仁等当世权要而非刘宋王朝。可见,他所处的时世及遭遇的现实矛盾,与阮籍实际上很不一样,实在没有刻意回避阮诗现实寓意的必要。另外,我们后面要说到,中古诗人虽强调阮诗与现实的关系,但重视阮诗托寓讽兴的艺术精神,并不将诗句穿凿到与具体的时事一一对应,所以当然没有五臣之下的种种穿凿之说。以五臣之后穿凿注阮的作风来衡量颜、沈之注,来指摘颜、沈注之不足,就单方面地加给颜注“怯言其志”的批评。这是古今学术变化所生的一个误解。
二
李善注所引的沈约《咏怀》注比颜注多得多。与颜注之着重于难解之词、索隐词源不同,沈约的注释,着重于诗句本身与诗篇的立意。下面列举数条:
二妃游江滨,逍遥顺风翔。交甫怀环佩,婉娈有芬芳。猗靡情欢爱,千载不相忘。倾城迷下蔡,容好结中肠。感激生忧思,萱草树兰房。膏沐为谁施,其雨怨朝阳。如何金石交,一旦更离伤。
沈约曰:婉娈则千载不忘,金石之交,一旦轻绝。未见好德如好色。
昔年十四五,志尚好诗书。被褐怀珠玉,颜闵相与期。开轩临四野,登高望所思。丘墓被山岗,万代同一时。千秋万岁后,荣名安所之。乃悟羡门子,噭噭今自嗤。
沈约曰:自我以前,徂谢者非一。虽或税驾参差,同为今日之一丘。夫岂异哉?故云万代同一时也。若夫被褐怀玉,托好诗书,开轩四野,升高永望。志事不同,徂没理一。追悟羡门之轻举,方自笑耳。
徘徊蓬池上,还顾望大梁。绿水扬洪波,旷野莽茫茫。走兽交横驰,飞鸟相随翔。是时鹑火中,日月正相望。朔风厉严寒,阴气下微霜。羁旅无俦匹,俯仰怀哀伤。小人计其功,君子道其常。岂惜终憔悴,咏言著斯章。
沈约曰:岂惜终憔悴,盖由不应憔悴,而致憔悴。君子失其道也。小人计其功而通,君子道其常而塞,故致憔悴也。因乎眺望多怀,兼以羁旅无匹,而发此咏!
灼灼西颓日,余光照我衣。回风吹四壁,寒鸟相因依。周周尚衔羽,蛩蛩亦念饥。如何当路子,磬折忘所归。岂为夸誉名,憔悴使心悲。宁与燕雀翔,不随黄鹄飞。黄鹄游四海,中路将安归。
沈约曰:若斯人者,不念己之短翮,不随燕雀为侣,而欲与黄鹄比游。黄鹄一举冲天,翱翔四海,短翮追而不逮,将安归乎?为其计者,宜与燕雀相随,不宜与黄鹄齐举。
以上四诗,沈约都是着眼于全篇的立意来解说的。第一首诗,阮籍是有感于现实中某些人最初以金石喻交而最终背叛中伤的事情;但作者的写法,却是倾注笔墨,赞颂古人男女虽起于情色相悦,但终能感激忧思,千秋不忘。只在最后突转笔锋,叙出本意云:如何金石交,一旦更离伤。沈约以“未见好德如色”来解释,用语虽未免迂腐,但却是符合阮诗的本来立意的。后人一定要将其附会到司马氏背魏的事件,未免穿凿。第二首诗是表现生死的主题,阮籍因悟生命有限,无论贵贱,都难逃此共同规律;因此有感于立功、立名之虚幻,转而自嗤平生志业,而慕传说中羡门子之轻举游仙。这个基本的立意,沈约的解说是把握住了,只是阮籍诗中“被褐怀珠玉”四句,是写一连贯的行动,实为一个完整的诗歌形象。沈约将其分为四种志事,并说阮籍这里是说“志事不同,徂没理一”,却并不符合阮诗的本意。第三首徘徊蓬池上,也是辞旨恣肆的一首诗。但其立意实在于“小人计其功,君子道其常”这四句,作者正是有感于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并志愿守道而憔悴。沈约说前面的写景立象,
是“因乎眺望多怀,兼以羁旅无匹,而发此咏”,正说出了此诗的兴感之由,极具眼识!第四首也是比兴寄意,阮籍用了古诗常见的黄鹄高飞意象,但寄寓了新的意义,以之比当世那些以礼法为工具,磬折逢迎而求功名之士。诗人言不屑与彼等自比黄鹄的功名之士相伴,情愿学庄子《逍遥游》中的蓬间雀,以小自存,苟全性命于乱世。沈氏的解说,也是完全符合阮诗之意的。只是“宁随燕雀翔”之下,实是自叙口气,沈约仍作规劝“当路子”之语,理解上稍有差池。但以“当路子”为鉴来自勉,与以己志来规劝“当路子”,本是相辅相成的两层意思。所以沈解虽稍显拘泥于字面,但未为离题。
沈约的解诗,能够准确地抓住阮诗中最重要的思想感情,从而使诗中各种具体意象的含义,得以生动地呈现。同时沈约作为一位杰出的诗家,深知诗歌的表现方法与诗歌语言的特点。如“嘉树下成蹊,东园桃与李。秋风吹飞藿,零落从此始”这四句,按照一般的解释,很容易把“桃李”与“飞藿”作为并列的两个意象来理解,以它们分别代表春盛、秋衰两端。但这四句诗是一意连贯而下的,“秋风吹飞藿”主要是取其时间的意思,沈约曰:“风吹飞藿之时,盖桃李零落之日。华实既尽,柯叶又凋,无复一毫可悦。”这样理解,可谓深得阮籍之用意,深谙阮诗之章法。阮诗的叙述与表达,常常贯穿于意象与故事之间,前一意象与后一意象常构成紧密的逻辑关系,形成前后意象、事实相互钩连、演绎的方法。沈约把握住了阮诗的这种结构特点,所以其解释常常是深中肯綮,实为后来许多注家所不及。
从上面评述可知,颜、沈两家注风格是不同的。颜注仅解词语,而沈注缕析诗篇立意,囊括大义。前者属于训诂式的注释,后者属于章句式的注释。这两种注释方式,于汉儒解经之法,各有所承。颜注之不涉及寄托本事,是其体例所致,沈注重视阮诗思想感情的分析,但却不像后来的注家那样以索隐本事为重。颜注曾提示“说者:阮籍在晋文代,常虑祸患,故发兹咏”,这说明魏晋以来的“说者”,是了解阮诗的创作与魏晋之际的现实之特殊关系的。但颜、沈注阮,并未刻意索隐诗中可能存在的某些与司马氏政治有关的事实。从颜、沈的《咏怀》注窥见六朝时期人解读阮诗的一般情况,一是重在诗语与诗意本身,一是重视诗歌意象及事实本身,不做索隐本事的解读。索隐之风,在六朝时期尚未出现。应该说,这种注释方法,是站在诗学本身的立场上的,因此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实事求是、朴素的方法。
三
李善注《咏怀》十七首,有时也像沈约那样串解诗句含义,如善注“凝霜被野草,岁暮亦云已”两句云:“繁霜已凝,岁亦暮止,野草残悴,身亦当然。”又如注“炎暑唯兹夏”一首云:“言四时代移,日月递运,年寿将尽,而人莫己知。恐被谗邪,横遭摈斥,故云愿卒欢好,不见离别。”又如注“轻薄闲游子,俯仰乍浮沉。捷径从狭路,僶俛趋荒淫”数句云:“轻薄之辈,随俗浮沉,弃彼大道,好从狭路,不尊恬淡,竞赴荒淫,言可悲甚也。”又如注“焉见王子乔,乘云翔邓林。独有延年术,可以慰我心”数句云:“子乔离俗以轻举,全性以保真,其人已远,故云焉见;其法不灭,故云可慰心。”这种注解方法,即李善自己所说的“明其大意”,是李善继承沈约的地方,与李善的一般风格有所不同。但李注对诗意之发明,不及沈注之精彩。李注主要的内容,仍属典故、词语的训解,可以说更接近于颜注的方法,是对颜注的大力发展。这与李善注《文选》“只引事不说意义”(唐玄宗遣高力士为吕延祚《五臣注文选》所宣口敕中语)⑥的整体风格是相适应的。从这里我们也可发现,李善注《咏怀》十七首偶而串解诗意,是受到沈约的影响。另外,李善虽然重视阮诗的现实内容,认为阮诗是志在刺讥,但他又说文多隐避,百代以下,难以情测。所以采取的仍是粗明大意,略其幽旨的解说方法。可以说,阮诗的注解,到李善这里,仍然继承六朝学者的解阮风格。
阮诗注释方法的重大转变,始于五臣注。五臣于词语及诗歌的形象、意义本身,在颜、沈、李三家之外少所发展。五臣重视联系司马氏篡魏、曹魏集团与司马氏集团之争这一阮诗产生的基本的现实背景,本来应该是对前人注阮方法的发展,但他们专重索隐本事,力求“幽旨”,绝大多数说法,陷入穿凿比附,甚至损伤了阮诗意象的美感。如《咏怀》其一“夜中不能寐”,本身当然具有很丰富的现实内容,但吕延济注“夜中不能寐”曰:“夜中喻昏乱。”吕向注“孤鸿号外野,翔鸟鸣北林”曰:“孤鸿谓贤臣孤独在外。号,痛声也;翔鸟,鸷鸟,好回飞,以比权臣在近,则谓晋文王也。”其穿凿胶执之嫌,是十分明显的。又如“二妃游江滨”,阮诗大旨是写世情之变化,交道之不存。五臣注专用比附史事之法,割裂意象本身的寓意与美感,谓诗中“倾城迷下蔡,容好结中肠”,“皆谓晋文王初有辅政之心,为美行佐主有如此”。又解“感激生忧思,萱草树兰房。膏沐为谁施,其雨怨朝阳”数句云:“后遂专权而欲篡位,使我感激而生忧思。萱草,忘忧也;兰,香草也,言我将忘此忧,自修芳香之行,膏沐仁义之道,念天下若此,将谁为施之。诗云:其雨其雨,杲杲日出。郑玄曰:人言其雨其雨,杲杲出日,言不望得雨,不谓日出。亦犹本期辅弼,不谓篡夺也。”(以上为张铣解)解“如何金石交,一旦更离伤”曰:“言臣主初为金石固交,一朝离伤,使如此也。”(李周翰解)又“嘉树下成蹊,东园桃与李。秋风吹飞藿,零落从此始”,吕延济解云:“言晋当魏盛时则尽忠,及微弱则陵之。使魏室零落,自此始也。”同诗“堂上生荆杞”句,张铣解曰:“荆杞谓奸臣。”又“开秋兆凉气”一篇,只是一般的感物咏怀,其中“微风吹罗袂,明月耀清晖。晨鸡鸣高树,命驾起旋归”写羁旅思归,与古诗“明月何皎皎”情思相近。但吕延济解云:“微风,言魏将灭教令微也,明月喻晋王为专权臣也。鸡,知时者,言我亦知时,如此将命驾归于山林,隐居而避此乱代。”又如“独坐空堂上”一首,是写日常怀人之感,其中可能寄寓某种时世的殷忧,但并不能属实而言,而吕向解“孤鸟西北飞,离兽东南下”两句云:“孤鸟离兽,东南西北,喻下人值乱代皆分散而去。”以上解说,后世学者虽每有援引,但穿凿胶执之弊,实极明显。也有个别作品,五臣的解释,似乎比较符合作者的原意,如“昔日繁华子”一首,写以色事人,色衰宠移,其事实本就属意于君臣之际,吕延济解云:“言安陵龙阳,以色事楚魏之主,尚犹尽心;而晋文王蒙厚恩于魏,不能竭其股肱而将行篡夺,籍恨之甚,故以刺之。”但是即使这样的解释,也并不能直接从诗中得到任何的印证。最多只可以说是读者揣摹作者之志,不能说作者之立意一定如此。总之,五臣之注《咏怀》,每于文外撷取片断史实,以为阮诗之各种意象,即为各种史实的符号与密码。这显然不符合诗歌的创作特点,尤其是不符合汉魏诗的艺术特点。以此反观沈约、李善两人的解阮诗,虽然似乎忽略了其寄托幽旨,但却圆通融畅,有助于对阮诗思想感情与表现手法的理解,实高于五臣。
四
由上面的论述可知,阮诗注解中处处比附魏晋易代事实,以阮氏此诗专为此事而作这种看法,实始于唐玄宗时期的五臣,初唐李善犹沿南朝颜、沈等人的注释方法。李善注《文选》与五臣注《文选》后来合刻流行,成为一书。后人多视五臣注为李善注之补充,其绝然不同之处,似被埋没。尤其是《咏怀》十七首的注,五臣注更似补充前注之不备。
阮籍《咏怀》的基本性质属于作者个体的抒情,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有感于现实的种种纷乱、倒错的状态而发吟咏之词。司马氏篡魏亦为这倒错现实的一个部分,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造成当时现实恶化的根源,所以《咏怀》写作与易代事实的关系是不能否认的。但阮籍创作这组诗,从主观来说,是要表现自我心灵的种种感激忧思;从客观来说,是要再现汉末以来社会现实中的种种问题,如士风方面的问题:阮籍一方面批评上层贵族的浮华交结风气,另一方面也批评虚伪的礼法之士,关于这两方面的内容,在诗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然按照通常的说法,曹爽集团多浮华交结之事,而依附司马氏的多礼法之士,可见阮籍在士风问题上,是两方面都有所批评的。总之,对于魏晋之际政治现实,阮籍是站在玄学的清真自然的立场上,整体上取否定的态度,并非简单地以讽喻、讥刺司马氏为主旨。其《咏怀》八十二首更不能说是专门演绎司马氏代魏这一政治事件。当然,其中有些作品是有感魏晋之际名士多遭杀害,悲悯各色各样的追名逐利之士,哀其不悟,伤其倾覆。但是,《咏怀》中直接以司马氏专权、篡弑为讽刺对象的作品,至少从文本的角度来看,我们能够确定的是很少的。关于这个问题,作者另有专文论述。这里所要强调的是,解说《咏怀》时比附司马氏篡魏事件,在方法上是有严重缺失的。这方面,五臣注是难辞其始作俑者之咎的。
进而论之,古今论阮注阮,实有两大分野,一为重其兴寄,一为重其讥刺。两种不同的注阮思想,实在是差异很大的。大概可以说,两晋南朝人重其兴寄,如钟嵘虽然说颜延之注解阮诗,“怯言其志”;但他自己论阮,也认为“《咏怀》之作,可以陶性灵、发幽思,言在耳目之内,情寄八荒之表。使人忘其鄙近,自致远大”⑦,所重者仍是阮诗的兴寄精神,并非专重其讥刺之旨。李善虽立讥刺之说,但在具体的注解方法上不求本义,所守的仍是讽兴论阮的旧法。注重兴寄或讽兴的注家,其注阮重在注其典故与词语之出处,解说诗意仅限于文本所有。与重兴寄者不同,重讥刺的一派,着眼点在于诗歌文本之外所蕴藏的本事。这一派自五臣开其端,明清以下诸家如陈沆、何焯、方廷圭等扬其波,成为阮学之主流。方氏《文选集成》虽持讽刺之说,但又以言者无罪立论,以为阮诗虽讽刺而多不着形迹,是有意采取言者无罪的作法。这种说法看似折衷,实际上更不合理。从讽刺派来看,兴寄派反而有很大的不足⑧。如何焯说“二妃游江滨”一首云:“此盖托朋友以喻君臣,非徒休文好德不如好色之谓也。”⑨举凡以讽刺、索隐为原则的阮诗注家,多是以不满颜、沈之注为其出发点的。当然,五臣之后,也有不少学者不满于五臣一派的穿凿附会,且有推重颜、沈宗旨的,如近代学者黄侃的论阮,就痛斥穿凿之论,其斥何焯“托朋友以喻君臣”之说云:“此种解法实可憎厌,张周之徒移以说词,尤令人忿疾。”⑩观此,黄氏是深恶索隐比附的说诗方法的,其批评对象,已不限于阮诗注解个例,而针对在中国古代诗歌阐释学中影响甚大的一派。黄侃又作《阮籍咏怀诗补注》,其宗旨云:
阮公深通玄理,妙达物情,咏怀之作,固将包罗万态,岂廑心曹马兴衰之际乎?迹其痛哭穷路,沉醉连旬,盖已等南郭之仰天,类子舆之鉴井,非恒言所能尽,故一发之于诗歌。颜、沈之后,解者众矣。类皆摭字以求事,改文以就己,固哉高叟,余甚病之!今辑录颜、沈之说,补其未备云尔!
黄侃精熟诗艺,对六朝诗学尤其熟悉,其能标榜颜、沈而激扬五臣以降的穿凿附会之注,并非偶然。黄氏自己注解,也着重于意象与本义,可以说是六朝阮诗学的有力回响,但学术上的影响却不是很大。当代的阮诗注释,所沿袭的主要还是讽刺派的传统,多不加辩证分析地继承陈沆等人的索隐之法,认为其“能结合阮籍所处的历史时代来笺注阮诗,并指出‘其诗愤怀禅代’以明阮公诗旨,这是笺注阮诗上的一个空前大突破,惜其分类所笺阮诗仅有三十八首,而又论证颇略,语焉不详”(11)。也有论者认为“八十二首《咏怀诗》的总的思想,是忠于曹魏,反对司马氏的篡夺。凡不以此为倾向性解之者,俱不合于《咏怀诗》的实际”(12)。本事索隐虽然也可以作为阮诗解释的一种方法,但如果全部采用这一方法,首首比附司马氏篡魏史实,作为方法,就是很不全面的。
总之,《文选》《咏怀》十七首的注解,是构成阮籍《咏怀》注解历史的核心。从更大的学术领域来看,阮诗注解是中国古代诗歌注释学方面仅次于《诗经》、《楚辞》注疏的一大重镇,对整个诗歌注释学影响甚巨。而从颜、沈注阮到五臣注阮的演变,事实上也是六朝学术向唐宋学术演变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因此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略作揭橥,以为嚆矢!
注释:
①《文选》卷二一颜延年《五君咏》李善注引臧荣绪《晋书》,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03页。又汤球《晋书辑本》卷七,载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二十四史订补》第六册。
②见丁国钧《补晋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版。
③黄侃《黄季刚诗文抄》,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17—436页。
④《六臣注文选》卷二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19页。
⑤曹旭《诗品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31页。
⑥《六臣注文选》卷首。
⑦《诗品》上。
⑧方廷圭《昭明文选集成》,仿范轩刻本,藏东京大学汉籍中心。
⑨何焯评点《文选》卷二三,海录轩刻本,藏东京大学汉籍中心。
⑩黄侃《文选评点》卷二三,黄焯编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11)郭光《阮籍集校注·后记》,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12)靳极苍《阮籍咏怀诗详解》,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2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