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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福林:上博简《诗论》在诗经学史上的价值及其学术史意义

   中国传统经典几乎每一部都有一个蔚为大观的研究史,这些研究史是中国学术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诗经》为例,对于它的诠释和研究代不乏人、名家辈出。对于《诗经》这部书的研究构成了中国古代诗史研究的大宗。

   一、《诗经》学史的历史发展

   关于《诗经》学史,顾颉刚曾将其分为汉代、宋代和当代三个时期:“我们可把自汉到今的《诗》学分为三期。第一期是汉,那时只有伦理观念,没有历史观念,所以不承认《诗经》在古代历史上的价值,而只承认它在汉代的伦理上的价值。第二期是宋,那时既有伦理观念,又有历史观念。在历史观念上不肯不指出它在古代社会的真相,而在伦理观念上又不忍不维持孔子在经书上的权威,结果弄得圣道与非圣道纠缠不清,没法‘一以贯之’。第三期是现在,我们把历史观念和伦理观念分开了。”[1](P410—411)这一分析,高瞻远瞩,颇有见地。它指出了中国历史上几个主要时代诵读和研究《诗经》的旨趣所在,汉代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待和研究《诗经》的,并不重视《诗经》的历史价值;宋儒将二者兼顾;现在却又把二者分开了。顾颉刚所缕析的这个脉络很有启发意义,只是由于他没有读到现今我们所见到的出土简帛资料,所以把汉以前的诗学置而不论,这是颇为谨慎的态度。中国古代学术传统以教化为首位,而以求真求是的实证为其辅。顾颉刚所讲的古代诗学,实际上正是这个路数。

   以顾颉刚的这个眼光来看古代《诗经》学史,可将历来《诗经》学研究大体分为两途:一是对于《诗经》的早期文本的探索以及成书年代的考究;二是以某一时代的学术眼光来评析《诗经》的学术内涵及意义(顾颉刚所说的伦理与历史者即是这一类内容)。对于《诗经》学来说,这个方面还包括了对《诗经》文本(即诗三百篇)的诠释注疏,中国古代这方面的研究成就非常大,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一份厚重的学术结晶。

   在《诗经》学史上进行“求真”研究,历来都十分重视《诗经》的早期文本面貌,这主要依靠考古材料来提供。关于《诗经》文本资料历代面世的情况,胡道静曾经有过一个精彩的概述。他说:

   葩经正丽,亘古诗宗。两千数百载来,传注万千,孕育亿兆,而古本难觏,真貌但堪意象。版刻以前,传世者唯开成石经暨孟蜀《毛诗》残字拓本二卷,早不过晚唐已。清季鸣沙山莫高窟密室启开,始得六朝写本及唐写本《毛诗故训传》。唐写本《毛诗正义》等残卷,已称瑰宝,视同珍薮。顾地不爱宝,天之不丧斯文,1977年8月,皖北阜阳城郊双古堆进行考古发掘,一号汉墓得竹简文籍无数。《苍颉篇》、《周易》、《刑德》外,《诗经》一百七十余片赫然在焉[2](《序》)。

   阜阳汉简《诗经》让我们看到了汉代《诗经》不同于齐、鲁、韩三家的诗,也不同于毛诗的一种古抄本,专家通过对这个本子的研究基本上解决了《诗经》传抄中的一些问题。例如,《风》诗中《邶》、《?{》、《卫》是否分立的问题,证明“西汉初年的《诗经》——非《毛诗》系统的《诗经》里,也是将《邶》、《鄘》、《卫》三国分立的”[2](P34)。另外,它与今传本《诗经》进行对比,可以看到相当数量的异文,这对于研究《诗经》文本的源流?也是非常有用的资料。

   以时代为序来观察,《诗》学研究在汉、宋、清三代形成三个高峰期。汉代是诗学研究的奠基期。在汉代官府复兴文化的政策下,《诗经》的文本得以整理和流传,研诗成为学术风气之荦荦大端。汉代诗学虽然学派林立,但却趋向于今古文融通、诗礼结合,最后,以毛传和郑笺对于《诗经》的释解来融通各家各派,成为汉代诗学的大宗。宋代诗学一反汉儒以诠释章句为主的诗学研究方法,开启了以义理思辨为主的研究之途,大有解放思想的意义。清代的诗学研究集今古文经学之大成,在训诂、义理等方面皆有突出成就,乾嘉诸老于此尤为卓越。进入近现代以来,在新思想和新学术方法指导下,《诗经》研究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对于《诗经》学术史,专家做过很好的总结工作和不少细密的研究,如夏传才把历代研究划分为先秦时期、汉学时期、宋学时期、新汉学时期、“五四”及以后时期这样五个阶段[3](P1-5);戴维则划分得更细密,分述从先秦到清代各个历史时期的《诗经》学研究情况[4]。此外,朱东润《诗三百篇探故》(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陈子展《诗三百篇解题》(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陈戍国《诗经刍议》(岳麓书社1997年版)等都是当代《诗经》学术史上的名著。

   二、上博简《诗论》开启了《诗经》学研究的新阶段

   近年面世的简帛资料,特别是上博简《诗论》材料,在很大程度上可补先秦《诗》学之阙,揭示出湮没已久的战国时代儒家诗学的面貌。过去谈论战国《诗》学,多从战国诸子书中找寻材料,虽如遗珠之珍贵,但毕竟很不系统,并且难以深入了解孔子论《诗》的真谛。上博简《诗论》不仅对于探寻先秦古本《诗》的面貌有重要作用,而且可以窥见孔门师徒论诗、研诗的情况。这是前所未见的非常宝贵的资料。关于这批资料的重要学术史意义,愚以为可暂举以下两例说明:

   (一)关于《诗经》编纂的目的与宗旨的阐明

   从春秋时人引诗的情况看,《诗》的流传已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段,大约从西周初期开始,周王朝史官就不断地搜集整理,乐官为之合乐演唱,以适应各种典礼的需要。这些诗歌可能在西周中期被编辑成册向各诸侯国颂发,并流行于天下,所以春秋时期各国贵族才能对《诗》耳熟能详,牢记于胸,以至于在各种场合非常娴熟地赋诗言志,并成为贵族典雅品格的一个标志,如果没有长时间的流传和广泛普及,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有专家指出,《诗》所涉及的“时代如此之长,地域如此之广,作者如此复杂,显然是经过有目的搜集整理才成书的”[5](卷1,P64)。这是很正确的说法。

   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是,长期进行这样的搜集、整理工作而编定《诗》,其的目的是什么呢?亦即《诗》是按什么宗旨来编定的呢?古代学者常讲诗之作的原因及目的。如汉代经学大师郑玄对比古代诗作的情况,谓《诗》乃是“论功颂德”和“刺过讥失”之作[6](P6),将作《诗》纳入汉儒的“美刺说”范畴。《诗序》则谓“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6](P6—13),认为《诗》之作乃是表达“志”以及君主治国的需要。司马迁说:“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7](P3300)唐儒孔颖达认为是“作之者所以畅怀舒愤”[6](P3),即《诗》乃是舒发愤郁之作。后来,宋儒朱熹说:“或有问于予曰:诗何为而作也?予应之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族(音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除了强调诗为人之情欲的表达之外,朱熹还指出《诗》的教化作用,“用之乡人,用之邦国,以化天下”[8](《序》,P1)。总之,前人所论可以概括为两点:一即诗之作是为抒发情志;二是《诗》之作是为行王道而化天下。这些当然也都是正确的说法。

   然而,关于《诗》之宗旨则罕有论及者。今得见上博简《诗论》可知,孔子对于这一问题早有所言,简文记载孔子的说法是:

   寺(诗)也,文王受命矣。讼坪(平),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迟,其诃(歌)绅(埙)而篪,其思深而远,至矣!大夏(雅)盛德也。多言(以上第2简)怀尔明德害(曷)?城(诚)胃(谓)之也。又(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城(诚)命之也,信矣!孔子曰:此命也夫。文王隹(唯)谷(裕)也,得虖(乎)?此命也(以上第7简)[9](P127—135)。

   《诗》之宗旨,在于讲“文王受命”。此即这段简文首句“寺(诗)也,文王受命矣”的意蕴。为什么孔子要这样讲呢?原来,“文王受命”是周王朝立国的根本和存在的依据,是周王朝统治天下合法性与正当性的终极道理之所在。周王朝采诗并编《诗》,其目的就是通过诗三百篇来体现和宣传这一道理。孔子有比较深厚的尊王思想,上博简《诗论》和传世文献记载一样,对此亦有较为集中的反映。在孔子看来,周文王接受天命,后世周王则继承先王所传下来的天命,所以周天子才是值得尊敬和应当服从的。上博简《诗论》这段简文及多支简中所讲“天命”的言论,为我们认识《诗》之宗旨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资料。这在《诗经》学史上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如果弄清了《诗经》的总体宗旨在于阐扬“文王受命”,证明周王朝的正当性与合法性,那么,《诗经》学史上的一些问题似乎就容易解释清楚了。例如,关于《诗经》的“四始”问题,即风、小雅、大雅、颂四类诗的首篇何以为首的问题。清儒魏源说是演奏音乐的需要所致,“古乐章皆一诗为一终,而奏必三终”,所以便以成型而连贯的三首诗为每部分的开始,是为“礼乐之纲纪”[10](P175)。有专家指出,魏源的此项解释“确有可取之处”,但是,“‘四始’指的是《诗经》四类诗的排列顺序,三篇连奏是指诗乐,两者不可混为一谈”[11](P97—98)。从汉儒的理念看,“四始”确实概括了当时儒家理论“重视婚姻伦理、养贤、尚德、崇孝这四大主题”[11](P116)。陈桐生的这个认识是相当深刻且有根有据的。上博简《诗论》面世以后,研究者的相关认识又前进了一步。李锐指出,“《关雎》、《鹿鸣》、《文王》、《清庙》这四首诗讨论的主要是夫妇、父子、君臣、天人四种关系”,把这四首诗作为《诗经》的“四始”,“与孔子的礼学思想有着密切关系”[12]。此乃把贯彻孔子的礼学思想作为安排“四始”的原因,是很有启发性和很宝贵的认识。愚以为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不妨再提出一种新的认识,即周王朝史官编定《诗》的古本之时,是依照阐述和宣扬“文王受命”是周王朝立国之本这一宗旨来安排“四始”的,上博简《诗论》的简文表明,孔门师徒正是依循这个理念来解释这四首诗的。

   (二)关于《诗经》的文本问题

   由于司马迁说过“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7](P1936)的话,所以关于孔子是否删诗就成为《诗经》学史上的一大公案[13]。在各种释解中,清儒朱彝尊所提出的孔子未删《诗》的理由最能服人:“诗者,掌之王朝,班之侯服,小学大学之所讽诵。冬夏之所教。莫之有异。故盟会、聘问、燕享,列国之大夫赋诗见志,不尽操其土风。使孔子以一人之见,取而删之,王朝列国之臣,其孰信而从之者?……衰周之际,礼不期于坏而坏,乐不期于崩而崩,孔子方忧其放失求之不暇,而岂其删之以自取不众之罪哉?”[14](卷59,P688—689)《诗经》在漫长的世代流传过程中,有的章节内容或有错简,字句或有讹误,然整篇之诗作被孔子删掉者,则实未见。上博简《诗论》是孔门师徒论诗的记录,其论诗的情况为我们考虑孔子是否删诗的问题,提供了一个窗口。

据笔者考析和统计,上博简《诗论》总共评析的诗篇数为六十三篇,其中有五十六篇见于今本《诗经》,有三篇可以肯定见于今本,只是不知系于何篇。另有四篇存疑者,也不能否定其见于今本的可能性。故可总结说,上博简《诗论》所评之诗绝大部分(或者全部)都见于今本《诗经》,属于逸诗者尚未见到。上博简《诗论》的这种情况,让我们知道在孔子之后的时代,《诗经》基本上未散佚,这应当是我们感到庆幸的事情。如果孔子确曾删诗,那么他和弟子讨论的诗作中当会有这样的诗作出现,甚至会有关于删掉某诗和原因的解释词语,但《诗论》丝毫没有这样的词语。孔子授徒的一个直接目的是为“从政”作准备。在春秋时期的各种典礼上,贵族们赋诗言志,成为时尚风气。其所赋之诗必然是流行于各诸侯国而为大家都知道的诗作,这种诗作最大可能是周王朝所颁发给各诸侯国的《诗》,而不可能是孔子所编选的《诗》,如果真有孔子新编的《诗》,那么,他也无力在各诸侯国中广泛传播,即令传播出去,

也会如朱彝尊所言“其孰信而从之者”。在尊王理念之下,孔子不会背离王朝家法而另立一套的。既然孔门师徒所论之诗皆在《诗》中,这就为孔子未曾删诗之说提供了一个比较重要的旁证。

   除了以上两个方面的例子之外,上博简《诗论》还向人们展示了孔门师徒研诗的理念与方法。例如,首简谓“孔子曰:‘诗亡(无)(隐)志,乐亡(无)(隐)情,(文)亡(无)(隐)言’”,明确地揭示了孔子关于诗与志、乐与情、文与言这几对关系的论断。这是前所未见的重要材料,可以说是研《诗》的指路灯。又如,《诗论》简中多次提到孔子所谓的“民性”问题,说明孔子已经将其人性论的观念用于研《诗》之中。再如,综论《风》、《小雅》、《大雅》及《颂》这四类诗的诗旨,对于《诗》中爱情诗的看法,对于揭露巧言僭语的诗作的看法等,皆为前所未见,富有理论创新意义,颇能激发人们关于先秦《诗》学的探讨兴趣。

   三、《诗经》学史与考镜源流

   考镜源流,辨章学术,是清儒章学诚论目录学时所讲的话:“自郑樵氏兴,始为辨章学术,考竟(镜)源流。”[15](P74)由于这句话揭示了学术研究的一般规律,所以很为人们所重视。《诗经》学的研究历来都十分重视这一规律。汉儒的毛传和郑笺,实际上是那个时代《诗经》学的一个总结。毛传虽然大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独标“兴”体之类,但于训诂释解却依先秦旧说而言之有据,不事凿空之论。郑笺释诗,“删取众家,归于至当”[16](P4)。可见郑笺和毛传一样也很讲究学术渊源的。唐儒孔颖达作《毛诗正义》,总结了六朝经学家的成果。有专家说孔颖达之作“融贯群言,包罗古义,远明姬汉,下被宋清”[17](P1),是很正确的。汉、宋的《诗经》学,总体说来注重考镜源流,注意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因此在学术上能有较大的发展。相反,明代《诗经》研究则多随心所欲,是那个时代学风空疏浮泛的表现,直到清前期“汉宋兼采”的《诗经》学发展的时候,才扭转了学术进程的颓势。

   中国古代《诗经》学史的发展历程表明,学术的发展必须要继承与发展、创新并重。近年多为人们所关注的“重写学术史”,愚以为这应当是在继承学术传统基础上进行的补苴与修正的工作,如果说这是“重写”的话,那么学术史在每个时期都是在不断地被“重写”着的。当然,那种推倒一切传统、另起炉灶式的“重写”,实不可取,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追溯《诗经》研究之源,过去多从汉儒今古文经学说起,实际上,汉代的《诗经》学只是流而不是源。上博简《诗论》的材料告诉我们,孔子师徒的论诗、评诗才是真正的《诗经》研究之“源”,以前多以为先秦时期虽然习见赋《诗》言志,但那只是用《诗》,而不是研《诗》,所以先秦时期并没有真正的《诗经》学研究,而只有《诗》的实用。从上博简《诗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孔门师徒不仅研讨了《诗》的宗旨、《诗》的分类、风雅颂的各自特色等问题,而且对于多篇诗作作了画龙点睛式的点评。上博简《诗论》既站在《诗》外论诗,也深入到《诗》内研诗。就目前的材料来说,孔门师徒的研究,可以说是《诗经》学史的真正源头。当然,从宽泛的意义上看,在孔子之前,编定《诗》的古本之时,研诗就已经开始了,周王朝的史官们也可能有相当的认识和研究寓于《诗》的编定工作之内。例如,《诗》的选择标准、“四始”的确定、三百篇次序的排列等,都是在他们的观念指导下完成的。然而,周王朝史官们的这些观念和认识只能说是《诗经》学研究的滥觞而已,可以作为《诗经》学史上首部研究成果的应当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上博简《诗论》。认识学术史,同认识一般的事物一样,须把“源”弄清了,之后的“流”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了。上博简《诗论》对于《诗经》学史的最大价值在于它提供了《诗经》学史源头阶段的珍贵资料。

   新材料带来新的研究课题,促进新学问的涌现。对于《诗经》学史而言,近年面世的以上博简《诗论》为代表的简帛资料,不仅大大地促进了对于诗三百篇的研究,而且促进了《诗经》学史的研究。近年关于上博简《诗论》研究的专著和论文数量相当可观,专门以《诗论》为主的专著就有刘信芳的《孔子诗论述学》(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黄怀信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诗论〉解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陈桐生的《孔子诗论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版)等多种,再加上数以千百篇计的论文,确是蔚为大观的学术成果。在上博简《诗论》研究的带动下,近些年关于《诗经》的研究成果也大量涌现。如果说上博简《诗论》补充了《诗经》学史的源头的话,那么,上博简《诗论》面世以后的这十几年的研究成果则是一部《诗经》学史的尾,这个一首一尾的形成与联贯对于“重写学术史”而言,是有重要意义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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