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为什么"主人"制约不了"保姆"?为什么做饭、吃饭者制约不了掌勺者?为什么所有者管不住"看守者"?为什么"崽"根本不把"爷"当回事?
郎咸平在8月28日北京讨论会上开场就讲:"在这一轮新自由主义主导的改革,也就是所谓的国退民进,会再度把生产资料给资本家。"就这一句话就有两个明显的语病:第一,没有主语:是谁,"把(国有)生产资料给了资本家"?难道是资本家自己给自己?包括郎咸平揭示的那几个案例,难道不都是政府批准的吗?第二,何谓"再度"?难道在改革时代之前,中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首度"把国有资产"给了资本家"的事?别说中国,在世界历史上,在前计划经济国家大转轨之前,谁曾经"首度"如此大规模地把国有资产"给了"私人?难道在郎咸平所谓的"新自由主义"发源地与大本营美国,曾经有过这种事?难道1949年以前的中国民间资本家是靠瓜分国库起家的?难道美国或者哪个西方国家的资本家是这样?郎咸平自己不也一再说,中国国企改革中发生的这些现象在西方法治国家是很难发生的,尽管他们也搞国有资产私有化?难道"新自由主义"是中国的专利,人家只有新社*会*主*义?
郎咸平谈到的"保姆弄走了主人的财产",实际上就是我11年前提出的"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问题,也就是我六年前提出的"看守者交易由其看守但非其所有的财产"的问题。其实,两年前中国一些"左派"对当时政策的批评:"崽卖爷田不心痛"也是一种不错的比喻。但问题在于: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这实质上就是问:为什么"主人"制约不了"保姆"?为什么做饭、吃饭者制约不了掌勺者?为什么所有者管不住"看守者"?为什么"崽"根本不把"爷"当回事?
这可以说正是全部问题的核心!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哪怕你对"保姆"、"掌勺者"、"看守者"和"崽"的如此行为再骂得厉害又管什么用?而所谓"保姆"、 "掌勺者"、"看守者"和"崽"其实按人们更常讲的一个词,就是"公仆",以上所有这一切疑问,都可以归结为:为什么国民这个"主人"制约不了他们的"仆人"?
这个问题在中国其实是个常识。但是常识不为学者所注意在今天并不是什么怪事。即使勇敢如郎咸平教授者,也在王顾左右而言他。他告诉我们:那是因为"保姆"道德不够高尚:他(她?)缺少"委托责任感"!我的天!这也可以算是一种回答吗?
郎咸平先生是个经济学家。而经济学家所讲的"委托-代理关系",从来指的是一种制度安排,而不是一种道德评判。50多年来我们"为人民服务"、"雷锋精神"之类的教育还不够多吗?怎么那些"保姆"们的"责任"意识还是贫乏到如此地步?
郎咸平先生的发言作用之一,是提醒人们捍卫国有资产的紧迫性,其实何止"国有"资产?这些年来包括"集体"资产在内的各类公共资产"流失"到某些人私囊的情况还少吗?笔者1997年曾出***版《江浙乡镇企业转制案例研究》一书,就系统地讨论过这一问题。近年来呼吁修宪保障私有财产的声音渐高,这是好现象。但是正如杨支柱先生指出的:"呼吁保护私有财产,决不意味着公共财产就可以被随便侵犯"。郎咸平先生这时出来呼吁保卫国有资产,虽然不是最早,但也是可贵的。其实据我所知,西方国家宪法中的财产保障条款行文也很少专讲保障"私有"财产的。保卫私产与保卫公产,真有什么矛盾吗?这些年来,"左派"抱怨公共资产被盗窃,"右派"批评私有财产受侵犯。其实在一个"权力捉弄财产"的社会里,无论公产私产都是权力刀俎下的鱼肉。人们常说宪政民主国家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的,其实在这些国家,公共财产受到的保护也比我们这里严密得多。福利国家瑞典的公共财力堪称雄厚,自由市场美国的私人财富也很惊人,但无论瑞典还是美国,公私财富的比例也许不同,但公产私产同样是不可侵犯的。
真正的问题是:第一,何谓保障财产权?第二,财产权为什么会受侵犯?
先说第一。谁都知道西方国家是实行所谓私有制的,据说那里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我早就指出过,"世上只有计划经济国家禁止私有制,从来没有市场经济国家禁止"公有制"的"。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不仅从最早的"五月花号"船民的公社生活,中经欧文、卡贝等人的世俗社*会*主*义实验区,直到摩门教等宗教公社,只要是自愿者的结合,从来受到保护。而且美国也是世界上公益基金制度最发达的国家,每年都有数目惊人的私人财产与遗产被自愿捐献给公益基金。这些自愿性质的"化私为公"从来受到社会道义的赞扬和国家政策(如捐款免税)的支持,谁也不认为这样的"化私为公"构成"私有财产流失"或者对"私有制"的侵犯。为什么?因为所谓保护财产所有权,就是保护财产所有者的意志受到尊重,而决不是说财产不可转移。相反,财产依所有者的意愿而转移,包括自愿地转为"公有",本是保护私有财产的题中应有之义。
同样,所谓公产不可侵犯,就是要尊重作为公产所有者的公众之处分意志,亦即公产不能违背公意地被某些人私占私吞。因此,基于公意的公产分配与流转,经由公共选择程序的"民主私有化",当然不能说是"侵犯公产",也不是什么"公有资产流失 ",而恰恰是保护公产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如私有者有权捐赠公益是保护私产的应有之义一样。任何尊重私产的法治国家都只禁止而且必须禁止把私产强行充公,而不会禁止私人自愿公益捐赠。同样,真正尊重公产的国家也只禁止而且必须禁止权贵私有化,不会禁止民主私有化。在中东欧的经济转轨中,捷克是经由民主程序向全体公民免费(只交登计费)公开、公平分配国有资产的典型,而俄罗斯虽然如今许多人特别喜欢骂它的"证券私有化",但正如我们已经考证过的那样,实际上俄罗斯的私有化主要形式是"卖"不是"分",如今不得人心的"寡头"都是直接从国家那里通过"内部交易"获得资产,而不是从据说已经分得了国有资产的民众手中收购证券来发家的。但是,俄罗斯私有化的道义合法性饱受质疑,而捷克的证券分配就连当时的反对党捷共也不持异议,以反"新自由主义"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佩里·安德森也说捷克的做法****的资本主义"。1997年后人们对捷克方式的质疑也主要是效率方面的。从来没有人说捷克这样做是"国有资产流失"。本来嘛,国有资产就是国民的财产,它既不是皇上的也不是官员"集体"的,把它按国民意愿公平、公正、公开地"量化到个人",怎么算是"流失"?
可见,如今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立双方说法都很值得质疑。这次"非主流"方面把"国有资产流失"简单地看成一个"贱卖"问题,而"主流"方面则以"只卖不分就不算流失"来应对,标榜自己决没有把国有资产分给老百姓!这实在是很奇怪的。
事实上,如果从总量来讲,国有资产如今至少在帐面上看不但未减,反而显著增加。这次争论双方都提到了这个事实。"主流"方面的赵晓说这不是好现象,"非主流"方面的杨帆同样认为这是权力作用下民间资产"流失"到国有部门的结果,他也认为这是非正义的。所以,问题不在于国资与民资之间谁消谁长,谁流向谁,而在于这种流向是否符合公义。以强权化公为私和以强权化私为公都是不公正的,而且这两种不公正其实一脉相承。对公产的侵犯与对私产的侵犯同样是"权力捉弄权利"的结果。今天有人抱怨"崽卖爷田不心痛",其实当年"崽"本来就没有把"爷"当爷,而是当孙子,何时把他的意志当回事?陕西府谷县当年有个农民叫戈色令,顶住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一系列压力,坚持单干。但到1958年人民公社时终于顶不住了,在土地、牲口入社后,只有树还是自己的,1964年农村搞"四清",又说他搞资本主义,把他家的一万多棵树没收了,1969年又以"一贯走发家致富道路"的罪名,给戴上了富农分子的帽子,经多次批斗,被折磨而死。4没有当年这种"崽夺爷田不手软",何来今日的"崽卖爷田不心痛"?当年可以手硬如此,今天怎么会突然"心痛"起来?
我不知道"新自由主义"是不是个坏东西,也许它的确很糟糕。但我们的情况无疑并不是它弄遭的。如果"崽"的权力不受制约,总把"爷"当孙子,那么不管它搞什么" 主义","爷"都不可能得到公正对待。如果说以强权化公为私是"新自由主义",那么杨帆也斥责的那种不公正的"化私为公"又是什么"主义"呢?
其实杨帆讲的这种现象我在两年前已经讲了:出现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缺少一个治权民授、权责对应的机制,即宪政民主机制,"自由放任"与"福利国家"共同以为基础的机制。没有这样一种机制,权力太大责任太小的国家就不可避免。这样的国家可能一直"左"着,或者一直"右"着。前者如我国文革时,后者如苏哈托、皮诺切特时代的印尼与智利,两者都会造成积弊。
而第三种情况是:在不受制约的权力之下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同样依托专制强权,先以"左"的名义抢劫,再以"右"的名义分赃。以"社*会*主*义"为名化平民之私为"公",以"市场经济"为名化"公"为权贵之私。" 国有部门"在"左右循环"中成为"原始积累之泵":以不受制约的权力为强大的马达,一头把老百姓的私产泵进国库,一头又把国库的东西泵进权贵的私囊。这可比"资本主义"条件下富人在市场上通过交换"私对私"地兼并穷人要"高效"得多了!我把这称之为"尺蠖"效应:你看那尺蠖一会儿收缩,一会儿放直,可是无论收与放都只朝着一个方向--有利于权势者而坑了百姓的方向。正像俗语所说:一个萝卜两头切,左右都是他得。
这样的"左右之争"有什么意思呢?我既不认同这样的"左派",也不认同这样的"右派"。我甚至也不愿意自诩为介于它们两者之间两头讨巧的"中间派"。
但是,在另一种情况下,我是既可以接受"左派",也可以接受"右派"的:在宪政民主条件下,"左"有左的道理,"右"有右的好处。而一会儿左,一会儿右,更是正常现象,并且是有益的现象。"左"的时候福利、平等和社会保障受到重视,国民可以真正享受到"社*会*主*义优越性"。但是左过了头,竞争不足效率不高,选民又会推"右"派上台,自由竞争,鼓励投资,提升效率,社会得以真正获得"自由主义的生命力"。待到竞争过了头,贫富分化大,选民又回过头选左派。反正不管谁上台都是民意使然,左派再怎么"国家干预"也只是尽福利之责,不至于任意没收百姓财产。而右派再怎么"自由放任"也只是让老百姓各显其能,不会"放任"贪官污吏横行霸道。这样的"左右循环"我也好有一比,谓之"天平"效应:那天平的两端晃晃悠悠,但都是在一个公平的支点附近左右摆动。天平因此在许多文化中成为公正的象征。
因此真正的问题不在于"左"还是"右",而在于是"尺蠖效应"中的左右呢,还是"天平效应"中的左右?
回想北宋后期,当时也有一场"主流"与"非主流"之争:王安石主张国家统制,似乎是郎先生今天自称的"大政府主义"者,而司马光主张自由放任,好像有点 "新自由主义"吧?两"党"也是你上我下,轮流得宠了好几个回合。可是双方都不是受权于民,而且弄权无制约,尽管理论上好像双方都很高尚:王安石说是要" 摧制兼并,均济贫乏",似乎颇有"社*会*主*义"的味道。而司马光主张"国家不与民争利",似乎很有"自由主义"丰采。不幸的是实行下来,王党的"国家统制"严厉地束缚了"阡陌闾巷之贱人"的经济发展,而马党的"自由放任"则使"官品形势之家"得以放手聚敛。王得势则朝廷禁网遍地,民无所措其手足,马得势则贪官污吏横行,民无所逃其削刻。国家的"自由放任"只能放出无数土皇帝与土围子,却放不出一个中产阶级,而国家的经济统制也只会"与民争利",却统不出个社会保障。王安石搞不成"福利国家",正如司马光搞不成"自由市场",而这两种政策轮番上场到后来都加剧了王朝的治理危机,北宋也就在"尺蠖"的一放一缩中走向危机,最终在危机中灭亡。
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我选择做王党?马党?骑墙党?得了吧我谁也不选。因为我是人,又不是尺蠖。
所以我奉劝今天的"主流"派与"非主流"派:纯从理论上讲,你们的争论如同"左"与"右"、自由放任与福利国家的争论那样永远不会有个终结的。但是你们应当想想:你们是"天平"的两头呢,还是"尺蠖"的两端?让我们先设法走出"尺蠖"的轨迹,再继续争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