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铭传是晚清名臣,淮军悍将,在镇压太平军和捻军的过程中由千总、都司、参将、副将升至总兵;1865年被提拔为直隶提督。在中法战争中,已解甲归田多年的刘铭传又被启用,奉命督办台湾军务,率军英勇作战,抵抗法国侵略。1885年10月台湾设省,抗法护台的有功之臣刘铭传自然成为台湾第一任巡抚。然而,如此劳苦功高的重臣,最终却因力主企业应当商办、“官不过问”而被清廷责问丢官。
刘铭传二十出头就投靠李鸿章,自然深受李鸿章洋务思想的影响,成为主政台湾的封疆大吏后,在台积极推行洋务运动,成就斐然。他认为台湾孤悬海外,民间传统文化及保守力量较弱,且清政府对此到处都是“化外土番”的荒岛远不如对内陆省份那样重视,正是学习西方以求自强的有利条件。因此可以一岛而“为全国之范”,进而成为“国之富强”的基础,所以在他任职台湾巡抚的5 年(1885—1890)中,台湾兴建了许多新式企业。早在1880年,刘铭传在李鸿章授意下就向朝廷上了《筹造铁路以图自强折》,但由于顽固派的强烈反对,修建铁路的计划未能实现。担任台湾巡抚后,刘就将几年前未能实现的愿望付诸实施,制定了以“兴造铁路为网纽、辅之以电线邮政”建设台湾、加强台湾与内地联系的方针。先后在台北设立了电报总局、“全台铁路商务总局”、邮政总局和各地支局,架设水陆电线全长700公里,大大改善了岛内外的电讯交通,聘英德两国人为工程师着手修建铁路,前后历时六年完成了基隆至新竹全长106.7公里的铁路,成为中国人自办自建的第一条铁路,发行了邮票,有船支定期往来于台湾与大陆之间,邮路远至厦门、福州、广州、上海、香港等地。这是我国最早的自办邮政业务、比清中央政府成立的邮政官局早了近十年。因此,刘铭传当之无愧地赢得了“台湾现代化之父”的名声。
1887年,刘铭传准备将亏损不止的官办基隆煤矿招商承办,引起一场轩然大波,结果导致自己丢官。1874年,李鸿章和湘系官僚、船政大臣沈葆桢几乎同时向朝廷奏请开办新式煤矿。李鸿章奏请开办直隶磁州煤矿,沈葆桢奏请开办台湾基隆煤矿,均获朝廷允准。两矿都从1875开始筹建,由于基隆煤矿在1878年首先建成投生产,所以被认为是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煤矿。因此,它的创办自然深具意义。
沈葆桢创办基隆的目的是为了向福州船政局供煤,在当时条件下,只能采取官办形式。煤矿建成后,日产能力约300吨,比旧式煤窑高出几十倍。从1878年到1884年,基隆煤矿生产初具规模,产量逐年上升,但官办企业的种种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在中法战争中,基隆被法军占领,中国军队撤退前,不得不拆毁机器,并将矿井炸毁,基隆矿被彻底破坏。中法战争结束,已任台湾巡抚的刘铭传认为煤炭是船厂、机器局、兵轮的必需之物,是“富强”的基础,不能废弃不办,开始着手煤矿恢复工作。刘铭传的过人之处在于看到官办的严重弊端,决定完全商办,以招商方式恢复办矿。商人张学熙开始承办,张接手后才发现,由于煤矿破坏严重,恢复生产需要大量资金,而他的资金非常有限,不得不在经营几个月后因严重亏本、赔进本银数千两禀请退办。完全靠商力不够,刘铭传便想以官督商办的形式来恢复生产。他商同两江总督曾国荃、福州船政局船政大臣裴荫森,由这两方与他主管的台湾当局三方各出本银2万两作为官股,同时委派补用知府张某另招商股6万两,合成本银共12万两,添购机器,雇佣外国技师,于1887年初开局试办。当时即规定,等到办有成效后,再广招商股,收回官本。
采取官督商办后,基隆煤矿恢复顺利,1887年当年的生产能力就达到日产100吨,年产17000余吨。此时,煤矿的运力明显不足,制约了煤产量进一步提高。便开始修建从矿井到基隆码头的铁路,以使运力将大大提高,促进生产进一步发展。但此时,官商矛盾已经出现,商人对进一步投资修铁路态度消极,而刘铭传这时看到生产顺利,因此乐观地认为铁路工程已办有“十分之九”,以后不需要再增加资本,便将商股退还,重新将煤矿收归官办。以刘铭传的思想之开明,曾长期力主商办企业,但在官督商办企业营利后还想收归官办,遑论他人。可见要官员、政府真正要将“官企”、尤其是营利的“官企”“民营化”,确实难而又难。
不过,收归官办后,官办企业的各种弊端立刻表现出来,又是月月亏损,与几年前官办时的情形完全一样。无情的事实很快使刘铭传清醒过来,转而再次寻求商办,一是福州船政局仍大量需要基隆煤炭,二是刘铭传急于将官本收回。不过,有实力的华商毕竟不多,很可能,一些商人对他曾经轻改待企业办有成效后再收回官本改为商办的协定心有余悸,所以募集商股的工作并不顺利。此时,一位英国商人向刘铭传提出,愿以分期偿还官本银为条件换取20年内台湾全部煤矿和石油的开采权。刘铭传认为引进英资对中国有利,既可收回官本,还可得各种利税,他在给朝廷的奏章中写道:“若由该英商承办,不特官本可以收回,即以二十年计之,可免漏卮百万。关税并车路运资,转可得数十万……”不过,此事被清廷否决。
官办严重亏损,引进外资又被朝廷否决,煤矿还不能关闭,刘铭传只得在勉强维持中继续作商办打算。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有些商人愿意以官商合办的形式承办基隆煤矿,为期20年,商人出资20万元,并缴还原矿本银12万两;官府出资10万元,而且是以“矿存房屋机器以十万元作官本,其余按月缴煤扣除。”但这些商人很清楚“官”的危害,所以在合同中提出在用人、财务方面官方免予过问。其实,官办企业或官督商办企业,官员对企业最感兴趣的就是用人权与财务大权,有此二权,便可任意安插亲信,贪污中饱。规定官方无此两种权力,确实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按照此办法,政府既不必另拨款项,又能得到煤矿生产之利,完全符合刘的意图,所以他认为此约对官方大大有利;同时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官”对“商”的干涉有害无益,因此完全同意此约。所以,在1890年8月中旬将基隆煤矿移交商人办理。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说明了合约具体内容,彼此入股、分利情况,还如实写道:“除矿务,一切事宜由商经营,官不过问。”
但是,朝中反对民营商办的力量异常强大,任总理衙门事务大臣的的庆郡王奕劻带头反对,总理衙门和户部联衔上奏反对此举,他们列出了种种反对理由,特别针对刘铭传奏折中的“官不过问”一句声色俱厉地质问:“此事既经官商合办,自应官为主持,何以一切事宜悉授权于商人,官竟不能过问”。在官本位、官权大于一切的近代中国,提出“官不过问”确实敏感,使反对者引申发出了“官竟不能过问”这种很能打动人的严厉责问。群情汹汹之下,亲政不久的光绪皇帝降旨对刘严斥:“刘铭传著交部议处。该抚接奉此旨,即将现办之局赶紧停止,不准迁延回护。”吏部“议处”的结果是刘铭传“照违制律私罪革职”。或许是考虑到刘的功劳与影响,1890年10月上旬上谕将此改为“革职留任”。但刘知道自己在官场已无前途无意义,再三以病请辞,终于在1891年6月获准。
官办企业民营化是晚清社会近代化转型最重要方面,战功赫赫、为大清王朝效尽犬马之劳的刘铭传却因此丢官,付出惨重代价,由此可见转型之艰难。这固然是刘铭传的不幸,其实更是清王朝的不幸。依然官办的基隆煤矿的衰败更加迅速,就在刘铭传辞官后的第二年,1892年11月底,基隆煤矿便不得不完全停产。宁愿维持企业官办衰败破产,也不愿把企业交给民营兴旺发达,在这种基本思路指导下,清政府如何能引导社会成功转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