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中国女排在国际大赛中的成绩一直不甚理想,电视转播人在叹息之余又常常勉励说:“希望中国女排能重振雄风”。当然,这也是广大观众的希望。
细细想来,当人们下意识地说:“希望中国女排能重振雄风”时,实际反映了历史久远的性歧视在我们语言中的深重积淀。“雄”与“雌”相对,中国女排如何能振“雄风”呢?当然,这样提问有过于“死抠字眼儿”之嫌。但正如英国语言学家帕尔默所说:“语言忠实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全部历史、文化,忠实反映了它的各种游戏和娱乐、各种信仰和偏见。”(L.R.帕默尔:《语言学概论》)大概,我们的语言是从父系社会传下来的,因此一切英武勇敢的行为,自然非“雄”莫属。对于英勇果敢的女性,也只能称之为“女英雄”,否则无以名之。所以,我们要和对手“一决雄雌”,胜者为“雄”败者为“雌”。困守待时是“雌伏”,昂扬振奋是“雄起”。这里,“雄”“雌”早不是一种纯性别指示,而有明显的褒贬意义。“雄”为正,“雌”为负。不是吗?秩序颠倒便是“乾坤倒置”、“牝鸡司晨”,且被视为不祥之兆。“女”加“帚”便是“妇”,尽管现在简化为“妇”,还是未能完全摆脱扫地的“帚”。看来,妇女解放尚未彻底,仍属任重道远。
生儿子是“弄璋”,得女儿只是“弄瓦”。女儿犹如货物商品,倘卖得好价钱就是“千金”,一旦卖不出去就变成”赔钱货”。许多贬意词都离不开一个“女”字。如妖、奴、奸、婪、妄、妒、嫉、婊、娼、妓等等,甚至出卖色相的男性,也只能被称为“男妓”,非要硬拽一“女”来陪衬不可。当然,许多褒扬之词也不离“女”,如好、妙、娆、妩、姣、婷、娴、嫩、婉、娇、婧、妩媚等等。但这恰恰说明,“好”“孬”都与女性有关。因为女性只是被观赏物,是客体,而男人才是观赏者,是主体。客体,只能被动地被主体评判。观赏者(主体)则无所谓“好”“孬”,他的功能只是对被观赏者(客体)进行褒贬、判断、评定。所以,这类或贬或褒的字、词,大都与男性无关。甚至连“娱乐”都离不开“女”,一旦无“女”,就是“吴乐”。吴乐者,无乐也。
有人可能认为这毕竟只是一种已无实际影响的“历史残余”,所以不必如此“小题大作”。但问题在于,语言不仅仅是社会历史传统的消极反映,同时又“无意识”地强化这种语言中的观念和概念。虽然我们意识到它的某些不合理性,但却无法抛弃一种既成的语言符号系统,还必须遵从它的规则、规定,字还得这样写,话还得这样说。事实上,“以最精细微妙方式向人们施加力量并且最不容人们抗拒的一种社会现象是语言。这套与特定的思维内容相关联的的符号系统有武断的性质,你要用它,就得不折不扣地尊重它的条件。”“在成长中的儿童缓慢而痛苦地适应社会成规的同时,他的祖先积累了数千年而逐渐形成的所有思想、理想和成见也都铭刻在他的脑子里了。”(《语言学概论》)这可能是我们难以摆脱的困境。
君不见,足球场上现在已是满场“雄起”之声。不知女足比赛时,诸位看官是否也以高吼“雄起”来为之呐喊助威。或许,有一天我们会高兴地听到播音员兴奋地说:中国女排终于重新“雄起”了!
一九九一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