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登基以后,屡兴大狱,整批地杀害功臣;朱明开国的兵将和谋士,冤死者数万,淘汰尽净。燕王即位,是以武力篡夺,成功后,也大杀建文朝的文臣武将。他们父子二人,忌刻嗜杀,都是为了防堵有力者威胁皇权。制度方面,太祖在大杀功臣后,废除丞相,自己直接主持中央政务。明代文官体系,只是皇权的统治工具,没有可以抗衡君权的力量。
明代特务机构
皇权依仗特务组织和内廷宦官,作为爪牙,其势力之大,不是中国历来皇朝可以相比。宦官专政,在汉、唐都曾有过,但是却并不常见宦官监督文官。明代的宦官,在文武单位,不仅监督在职的首长,而且可以否决有关官员依法执行的权力。在国家专利的生产单位,例如矿、林、烧瓷、织锦和外贸单位,都由宦官直接管理,文武官员无置喙之余地。有明一代,宦官假借皇权,以司礼监的名义,代表皇帝批核奏章,文官系统无法反抗。
从太祖时代,就有内廷特设的刺探单位,侦查文武百僚的言论和行为。所谓“锦衣卫”,其权力之大,汉唐皇权从未有过。除了“锦衣卫”以外,后来又添设东厂、西厂,也都是代替皇帝监督臣僚和百姓,到后来则代表了皇权。这些特务单位,独立处理刑案的权力不受执法单位(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的约束。如果皇帝自己因为身体和年龄,不能亲自执政时,这种特务单位就由宦官指挥,更加提高了宦官的权力和气焰。
明太祖憎恨百官贪渎,如有贪污者,处以死刑,剥皮之后,充以稻草,作成人形,放置在全国官座旁边,以儆未来。这种酷刑,使百官群僚,惴惴不安,上朝之时,就与家人告别。皇权的行使,更有所谓“廷杖”的暴力。群臣奏对,不合皇帝的意思,就可能当场受刑,甚至于立刻扑杀。在中国历史上,汉代的中央文官其高阶者,可以和皇帝坐下谈话;唐代的朝廷,也有文官的座位;即使宋代,宰辅必须站着奏对,君臣之间,有一定的互相礼敬。明代这种皇权不测之威,在中国历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廷杖的立威,再加上特务组织和宦官,依附在皇权上作威作福。明代的政府体系,面对皇权,完全不能有相对的彼此制衡。
科举独尊朱子学
中国的皇帝制度,其文官系统是一个重要的部分。自从汉代有了察举制度以后,文官的来源大部分是从儒生中选拔,而经过科举选拔的过程,也还能相当公平地挑选人才。明太祖建立政权,立刻恢复文官制度,从民间读书人中,挑选了一些有用的人才,担任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务。政权稳定后,又恢复科举,从科举中选拔儒生。明代科举的问题在于,完全以测验儒家经典的知识作为考试的依据。儒家的学说中又独尊朱子学。儒家本身有抗议政权的独立传统,明太祖认为,这不符合绝对皇权的需求,所以明代的考试,删除儒家学说中一切与政权抗衡的部分,例如《孟子》的一些章节,都被删除。这种考试方法让儒生长期接受洗脑教育,儒家思想沦落为对君主绝对忠诚的教条。
一旦考试得中,寒微的书生,就可以脱却青衫换紫袍。而且他们的私人田产,就得了豁免租税的优遇。如前节所说,朝廷对于文官的威权是绝对的,堂堂大吏,可以立刻撤除官职,甚至于当庭廷杖。君主握有生杀予夺大权,明代的官僚在皇权不测之威下固然惴惴不安,却又有当官的福利:一旦中举,任官受俸,以至退休,仍是缙绅,终身享有免税特权。整个文官系统,无论在职或退休,荣华富贵,泽及子孙。一般小户农民,也就利用这漏洞,愿意将财产投靠缙绅,因此,土地集中的现象非常严重。而且在社会上,平白多出一层类似贵族的特权阶级。
特权人群
明代太子封王,除了南、北直隶外,整个明代,全国有五六十个藩国,到明代终了时,宗室的总人口数不下四五十万人口。王府的土地,动辄千、万亩计,这些土地也是免税的。王府的佃户,也不用担任差役。宦官们没有后裔,可是大多数的宦官也依仗势力,据有田产。宦官们贪图近便,其田产大致都在首都附近。这三个特权人群,占有的土地,竟有全国可耕地的相当不小的比例。以上三群人,据有的田地,大致都在肥沃和富有的地区,而相对的,在比较偏僻和贫穷地区的一般平民,却是要负担全国财政税收的主要部分。前面曾经说过,明代初期,数度迁移人口,将人口密度高的人户,迁往人口密度较低之处。开国三代以后,南方人口的增加,已呈现一面倒现象。
一国之内,既有贫富之间的纵向分裂,又有南北发展悬殊的横向差距,国家裂解两半,不能说是正常情况。
相对言之,蒙元是征服者,以武力压制中国人,乃是弱肉强食难免的现象。朱明以驱逐胡人为口号,应以同胞对待中国百姓。可是,太祖杀伐立威,又将专制极权建立制度;有明一代始终未曾改革。更可悲者,满清入主中原,沿袭明代制度,再加上征服王朝的武力镇压;于是中国人生活在专制集权的统治下,有六七个世纪之久。这一长时期的压迫,斫丧中国人的自由,扭曲中国人的人权,对中国民族性造成的伤害至深至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