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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兴华:“共和行政”为三卿联合执政

   “共和”一词源于中国古史记载,近代日本学者在翻译“Republic”时,借用了中国古代这一术语。那么,中国古史上的“共和”究为何指?

   “共和”最早见于《史记》

   中国历史向以绵延悠久而著称于世,但确切历史纪年目前只能追溯至《史记•十二诸侯年表》首次命定的“共和元年”(前841年)。

   “共和”一词最早见于《史记•周本纪》,其文曰:“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而《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则如是记载“共和行政”一词:“及至厉王,以恶闻其过,公卿惧诛而祸作,厉王遂奔于彘,乱自京师始,而共和行政焉。”

   司马迁极为看重西周厉宣之际“共和行政”的历史意义,乃有“共和元年”这一确切历史纪年的命定。但是,在《史记》相关篇章记述中,司马迁却对“共和”与“共和行政”的具体历史事实语焉不详,以致于给后世的认识与理解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

   “共和”含义引争执

   长期以来,围绕不同文献记载,历代学者对于“共和行政”问题大致形成了两种不同认识。以《史记》为代表的文献中有“召公、周公二相行政”之类记载,于是古今多数学者据此将“共和”一词看作某种政权组织形态,取“共理国政”与“相与协和”之联合意义,认为“共和行政”是以周公、召公为主导的大贵族联合执掌西周王朝最高政局的行政状态。这种理解在古今学界是较为普遍的认识,可称为主流认识。

   有些学者根据古本《竹书纪年》等文献中有“共伯和干王位”之类的记载,将“共和行政”解释为“共伯和”这一历史人物代替周天子控御最高权位,并执掌西周王朝最高政局的行为。坚持这一看法的学者将“共和”一词当作名词来看待,认为“共和”是指一位地方诸侯,即“共伯和”,“共”是国名,“伯”指爵位,“和”则是其个人名号。过去,持此说的学者人数极为有限,在学界不占主流。但是,伴随更多材料的出现,这种看法越来越凸显出可信性。

    主流认识存在疑点

   由于司马迁没有明确说明“共和”究为何指,如果仅仅从字面含义来看,上述主流认识似乎有其合理性。但是,这种认识存在几点难解之处。

   第一,司马迁多是将“共和”与著名历史人物相提并论,在上下文语境中,“共和”一词更偏向于名词性质,“共和”更有可能是指某位具体历史人物,并且具有类似于王的地位与形象。

   第二,古本《竹书纪年》、《吕氏春秋》、《庄子》等典籍表明,“国人暴动”发生后,周厉王“奔彘”,共地之君“共伯和”出面主持宗周地区的危乱时局,他当时在中央的地位非常显赫。

   第三,周厉王和周宣王时期的青铜器铭文,例如《师釐簋》、《师晨鼎》、《师艅簋》、《谏簋》、《元年师兑簋》、《三年师兑簋》等,有对“伯和父”、“师和父”、“司马共”等历史人物的明确记载。这些人与“共伯和”很可能指同一人。

   第四,在清华简《系年》相关记述中,载有“共伯和”在“国人暴动”后执掌周王室大权的记录,明确证明共伯和暂代周天子主持政局长达14年之久。

   第五,从史籍相关记述可知,“国人暴动”爆发后,周厉王迅速亡命北方彘地,宗周贵族也大量避难逃亡,王畿地区的形势异常危急。周、召二公当时所能控制的力量显然无法与叛乱势力相抗衡,他们自身尚且难保,何谈能够阻止和镇压“国人”的反叛呢?至于完全由他们二人来掌控王朝最高政局,是不切实际的。

   “共和行政”新解

   如果将“共和”理解为“共伯和”,而将“号”字解释为“名号”、“宣称”、“号称”、“名义上”等,则“号曰共和”即可被理解为“名义上说是共伯和(执政)”。《史记》所载“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一语,即可解释为:召公、周公、共伯和三人共同参与控制动荡时期的政治局面,名义上是以共伯和为主导,打着他的旗帜,号曰“共和”,但实际上主持和执掌具体行政事务的是召公、周公

   笔者认为,“国人暴动”发生后,周王室王位虚空,值此危难时刻,以共伯和、周公、召公三人为首,组织起了一个“临时中央政府”。在这个政府中,“共伯和”名义上处于最高执政地位,由他摄行王政,即暂代周天子处理王朝政务。但在具体事务的处理中,周公、召公却处于实际掌权地位。“共和行政”之“共和”首先是指“共伯和”这位具体历史人物,其次还指以“共伯和”之名号代称的西周末年一段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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