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4月16日,汪精卫被捕,罪状是谋刺清廷摄政王载沣。按清廷刑律,足以凌迟处死,后被判为永远监禁。下狱后,汪精卫慷慨悲歌,写就《被捕口占》几首,尤以“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四句流传最广。是年汪精卫二十七岁,正值青壮年,自谓“素鲜恒德”,意欲“为振奋天下人心之举”,以达革命速成之期。
其实,早在汪精卫谋刺载沣之前,暗杀之风已经流行。汪精卫之为刺客,只是这股暗杀潮影响下的一个失败而悲壮的例子而已。清末十年的中国正处在前所未有的社会剧变中,而革命的蓬勃发展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变动缘由之一。暗杀作为革命的方式在这十年中风行,以至形成潮流,影响既深且远,不能不引起关注。
近二十年来,大陆学界对此有过一些探讨与研究,发表了一系列论文与成果[1]。然而,以愚之见,学界的研究尚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对暗杀潮的渊源探究,偏重于外来思想如无政府主义的论述;其二,对革命者暗杀行为的论述有意突出革命意义,而忽视心理分析。有鉴于此,本文拟从文化和心理两方面分析暗杀主义者的动因,并指出清末十年暗杀潮是革命者的复仇情绪与革命激情融合的结果。
一 暗杀:在传统与舶来的迷雾中
在这里,先引述“辛亥老人”吴玉章的一段话,其中已经涉及到了清末暗杀潮形成的几重主要因素,下文也只是据此进行必要的论述而已[2]:
当俄国1905年的革命失败以后,有许多无政府党人逃亡到日本。当时我们在日本的一些中国革命者,从他们那里不仅受到了无政府主义思想的影响,而且还学到了许多从事恐怖活动特别是制造炸弹的技术。于是,与发动武装起义的同时,组织对清朝政府官员的暗杀,一时成为风气。本来,任侠仗义的刺客行为,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受到人们的赞扬。而孙中山先生在他的革命活动中,也把组织暗杀作为重要的革命手段之一。
因此,暗杀与武装起义一起成为革命派“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两张王牌。暗杀行为,革命青年竞相模仿,从广州到北京,不经意间即有枪声、爆炸声震破某位颟顸官员的迷梦,甚至使之一命呜呼。从1900年至1911年间,影响全国的革命暗杀案就有二三十起左右,在中国历史上也很罕见。可见其并非偶发事件,亦非个人一时兴起,而是一种较普遍的行动。
1、暗杀的传统火种在清末复燃
暗杀作为一种传统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最为著名的莫过于荆轲刺秦。易水送别一幕,日益流传而成为经典,直至清末,报界言论和党人信函往来还时常以此相类。司马迁还在刺客之外另立《游侠列传》,重在表现游侠的精神风貌。此举对后世构造侠义传统有开山之功。其实《史记》中刺客与游侠二传虽分犹合,实为一整体,只是刺客偏重表现方式,游侠侧向精神内核而已。因此,在后世的演绎和改写下,刺客(暗杀者)和游侠两重身份常常集于一体[3]。正如牛贯杰所指出的,“到了近代,游侠精神已成为暗杀文化的宣传品,矢志于暗杀的人多标榜游侠精神,吴樾将名字改为孟侠,秋瑾也自号“鉴湖女侠””[4]。
清末革命派乐于从刺客与游侠的传统中借取革命话语,并命名为“游侠魂”,作为国民新灵魂的一种。“共和主义、革命主义、流血主义、暗杀主义,非有游侠主义不能担负之。吾欲以此铸吾国民之魂,吾先溲儒冠、裂儒服以为国民倡,国民其从我游哉!”[5]此种言论归根到底是要把原本为国民所耳闻目见的“已诺必诚,不爱其躯”(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的侠义之举,转化为革命的暗杀信念。这样,革命通过刺客与游侠的仲介,顺理成章地接受了暗杀的方式。因此,当我们了解到秋瑾“慕朱家郭解为人”(徐自华〈鉴湖女侠秋君墓表〉),到她“变古易常为刺客”(章炳麟《秋瑾集序》),对她以暗杀唤醒民众的行为便不觉突兀了。
清末十年,有志于振兴国家民族的青年涉洋留学日多,而以留日为最,一时掀起留日风潮。“1899年留学日本者达200人,1902年即达500人,1903年增至1,300人,1906年竟骤增至近万人。如此浩浩荡荡连袂而去,当然要对中国社会思想形成强烈冲击。”[6]此一时期的日本,已然成为西学流入中国的思想中转站。留日学生大多抱着救亡图存的使命感贪婪吮吸革命的新知,追求强国之路。
二十世纪初年,俄国虚无党人、无政府党人和民意党人的革命斗争与暗杀活动,也通过日本社会主义学者的译著进入中国留学生的视野,并频频出现于上海的报端。一时间,甚至“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被理解为社会主义的代名词,巴枯宁、赫尔岑等无政府主义者的暴力信仰被狂热地追捧,“于是乎,惊天地泣鬼神的“爆烈弹”竟也于一夜之间在中国的大地上轰然炸响”[7]。民意党人的暗杀行径,为中国激进青年提供了可资效法的样板,徐锡麟、秋瑾等暗杀主义者纷纷回国。而蔡元培在担任爱国女学校校长期间,制订女子教育宗旨也明确主张:“并不取贤母良妻主义,乃欲造成虚无党一派之女子。”[8]
而且,虽然革命的呼声此起彼伏,但是革命的前景并不明朗,武装起义又屡遭挫败。这时,一些激进的革命者企图寻找新的有效的出路,暗杀主义也就成为一种公开的主张。1903年发生了轰动一时的“苏报案”,1904-1905年间也成为清末暗杀次数最多的年份之一,出现了上海金谷香菜馆暗杀案,王汉千里谋刺铁良案,吴樾狙击出洋五大臣案等影响颇大的暗杀案。另一次暗杀高潮发生在1910-1911年之间,此前两三年间革命党起兵将近十次,但均遭到残酷镇压,于是暗杀成为他们无可奈何的选择。汪精卫曾对暗杀行径不屑一顾,以为革命是“何等事业,乃欲刺杀一二宵小而唾手得之?直小儿之见而已”。但是武装起义的连连挫败使他的观念发生转变,他于1907年撰文指出:“吾非不尊暗杀主义,倘于革命军未起之时而有暗杀之事,醢独夫民贼之肉以惩不轨,岂不甚善?”[9]他终于成为一名坚定的暗杀主义者,甚至将对象锁定到了满清监国摄政王载沣身上。
3、舆论鼓吹下催生暗杀潮
清末十年,报刊杂志异常活跃,进步报刊对革命风潮的宣传推动更是不遗余力。如上所说,俄国虚无党是当时刊物集中介绍和宣传的重点之一,而且重中之重放在“使人骇,使人快,使人韵羡,使人崇拜”(梁启超〈论俄罗斯虚无党〉)的暗杀事业上。例如,1903年夏季,“《苏报》开始公开鼓励暗杀行动,赞赏俄国的恐怖主义,提出满人及其走狗人人得而诛之”[10]。当时报上甚至发表“刺客的教育”之类文字,专门鼓吹暗杀[11]。就暗杀潮而言,作为同盟会的机关报的《民报》鼓动可谓全面而持久,仅从其封面刊登的照片即可见一斑。“随着时间推移,《民报》这种连续的人物画像不再那样慈祥宽厚,而明显地以一些形形色色的个人暴力暗杀者及其受害者为特色”[12],如二号载“虚无党女杰苏菲亚肖像”,三号刊有“无政府党首创者巴枯宁”、“炸清五大臣者吴樾”,六号有“史坚如”像,十六号刊有“徐锡麟烈士”像和“秋瑾女士肖像”,等等[13]。同盟会对暗杀的称誉,又通过舆论影响到社会民众,推动形成暗杀潮。
具体到个人所产生的舆论影响,则不能不提及以下梁启超和孙中山。一个作为舆论界的骄子,一个作为革命的领袖,他们的思想与言论对暗杀潮的形成也起到间接或直接的影响。
戊戌政变之后,梁启超流亡日本,“在那里他形成了一种彻底唤醒中国人的民族意识、重组民族国家的想法”[14],先后创办《清议报》、《新民丛报》,撰写了大量改造国民性和介绍西学的文章和著作,其中不乏倡言尚武、胆力、国家主义、破坏主义等激进主义观念。徐锡麟在绍兴中学堂任教习时,即“以尚武主义为学生倡”(蔡元培〈徐锡麟墓表〉),无疑受到梁文的启发和影响。梁早期还一度与孙中山的革命党过从甚密,甚至曾为俄国虚无党人的暗杀行为而激动,著文写道:“虚无党之手段,吾所钦佩。”(梁启超〈论俄罗斯虚无党〉)其思想的激进可见一斑。格里德尔(Jerome B. Grieder)在他的书中称:“在对百日维新后成长起来的一代人进行激进教育方面,梁启超的贡献不亚于那些以革命者自诩的人。”[15]作为舆论界的骄子,梁启超的言论风靡一时,这对二十世纪最初几年的暗杀潮至少有间接的启蒙作用。
更为直接的暗杀宣导源自革命派领袖孙中山。据吴玉章回忆,“孙中山先生在他的革命活动中,也把组织暗杀作为重要的革命手段之一”[16]。孙中山强调暗杀“惟与革命进行事机相应,及不至摇动我根本计划者,乃可行耳”。可见其对暗杀方式虽然审慎,但大抵是赞同的。如果说梁启超倡言尚武、鼓动破坏的舆论对于革命党人仅仅是一种宣传的话,那么身为兴中会、同盟会领袖的孙中山,其对暗杀方式的直接表态则无疑具有了政治命令与组织要求的意味。例如,1900年为配合郑士良发动惠州起义,孙中山安排史坚如刺杀两广总督德寿,史坚如事败就义后,更称其为继陆皓东之后,“为共和殉难之第二健将”,“实足为后死者之模范”,藉此树立起史坚如的榜样形象,与陆皓东两相对照,一为暗杀方式的殉难英雄,一为武装起义的就义英魂,均是革命者可资效法的楷模。至此,孙中山已完成了暗杀作为革命方式的鼓动与宣传,暗杀潮几欲进入实践阶段。后来,孙中山更感暗杀方式“不特敌人为之胆落,亦足使天下顽夫廉,懦夫有立志矣”,于是应黄兴要求筹款组建暗杀机关[17]。
国家的内忧外患往往触动民众革命的神经,而以上各种因素的风云际会则使暗杀作为革命的方式在清末十年风行。
纵观清末十年,革命暗杀事件层出不穷。但大体而言,由于种种条件的局限,比如刺客对枪械的使用不熟、暗杀准备不足或不慎、暗杀对象的防范措施严密以及诸多偶然因素,暗杀行为败多成少,实际收效并不如预期的大。然而,这并不影响暗杀者的信念,他们依然前仆后继,以暗杀为达成革命胜利的方式,正如武装起义亦是屡仆屡起、屡败屡战。“至1905后,这种暗杀活动更为扩大了,同盟会特地组织了一个专司暗杀的部门”[18],标志着同盟会暗杀集团化的开始。而在此之前,1904年冬光复会的成立,即是蔡元培和龚宝铨决定扩大军国民教育会等暗杀团的结果[19]。1910年后,“支那暗杀团”和“东方暗杀团”分别在刘师复和黄兴的筹建下成立,二者同属同盟会领导,1911年的多次暗杀活动均是在这两个暗杀团的策划下完成的。从个体暗杀到组建暗杀团的变化,不难看出革命者日益高涨的革命激情,但是除此之外,革命暗杀者是否还有其他动因呢?
1、民族复仇与同志复仇交织下的暗杀动因
革命者热衷于暗杀,一方面跟澎湃的时代潮流与激情有关,另一方面亦与革命者的复仇情绪不无关系。
复仇的传说与历史历来为人们所嘉许,正史中的春秋复仇之义更被奉为执事的圭臬。伍子胥戮尸楚平王报父兄仇、赵氏孤儿报家族血仇等史事被不厌其烦地演绎,而每一次演绎又无形中强化了复仇的心理定势。在伦理与民俗的框架内,复仇是可取的,也是正当的。戊戌政变之后,康有为流亡海外,他多次让梁铁君入京寻找康广仁的坟墓,并谋刺慈禧。这桩失败的暗杀案历来被当作政治暗杀或革命暗杀解读。其实,康有为的复仇情绪更为浓烈,他多次认为康广仁死得不值并为此哀痛不已,曾写诗悼亡:“夺门白日闭幽州,东市朝衣血倒流。百年夜雨神伤处,最是青山骨未收。”[20]如果把复仇暗杀当作原型,那么政治暗杀或革命暗杀即只是其衍生方式。这样的认识将有助于我们把握革命暗杀者的心态,理解清末十年暗杀潮的心理动因。
从某种意义上讲,清末和清初的国民心态有着惊人的相似度,虽然这次的结局完全不同。清末革命派很大程度上是在重新标举清初反清志士,引为同道,比如:唐才常的〈正气会序〉有“国于天地必有与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21]两句,与明代遗民的反清宣传不无一致;1902年4月26日(即夏历三月十九日,崇祯帝自缢日)章炳麟发起“支那亡国二百四十二年纪念会”,也只是南明时代对崇祯追念的一种翻新和演绎;《江苏》杂志从第三期以后宣传反满变得十分直接和醒目,卷首的图画尽是“明太祖之陵”、“为民族流血史公可法像”、“中国郑成功大破清兵图”之类的内容[22];光复会的誓词“光复汉族,还我河山”与清初“反清复明”口号的渊源关系;等等。但这正是他们的用意所在[23]。
正统观念深入人心,历来的革命者甚至篡权者都必须抱紧正统的招牌才能赢得民心,赢得合法性;革新也好,革命也罢,都必须援引古例、托古改制,砸坏了招牌重来的,往往也落得狼狈收场。革命者深谙此理,他们重新利用历史资源,将黄宗羲、王夫之等明末遗民塑造成激进宣传家,意在表明自身的合法性,同时也是在激发汉人的民族复仇火焰。李书城1902年初到日本留学时,曾服膺于梁启超学说,但不久即有受过革命熏陶的湖北留学生向他介绍《嘉定屠城记》、《扬州十日记》及黄梨洲、顾亭林、王夫之等明末清初诸大儒的著作,从而激发起民族感情,认同了排满革命[24]。当时,诸如“我中国已被灭于满洲二百六十余年,我华人今日乃亡国遗民”[25]的表述不胜枚举。“几于人手一编”(冯自由语)的邹容《革命军》在排满、仇满的宣传与动员上亦不遗余力,充斥诸多血腥激愤之辞。革命派理论家章炳麟更是直言:“斯仇不复,何以自立?”孙中山打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旗号,也流露出民族复仇的激情。这些还只是当时舆论宣传与社会动员的冰山一角,但民族复仇之火已经熊熊燃烧,足以点燃清末十年来所有革命暗杀的炸弹。
民族复仇是一种社会情绪,它构成了清末革命暗杀者的心理远因;而心理近因则在于复仇情绪更接近人之常情,直接触动革命者在悲愤之下扣动暗杀的手枪。
为同志复仇式的暗杀是革命的方式之一,而不是个人的恩怨报复,是因为:其一,革命同志是为革命事业而牺牲,他们的死本身就具有了革命的涵义;其二,革命暗杀者虽然在复仇情绪的激发下执行暗杀,但他们要么在主观上意识到暗杀对革命前途的作用,要么在客观上能达到扫除革命障碍的目的。广州黄花岗起义的惨烈尤令当事人、生还者心恸,是役共有喻培伦、林觉民等八十六名革命者死难。作为此次起义的总指挥,黄兴面对革命精英的殉难,深感愧疚,以为“弟之躬虽万剑不足以蔽其罪矣”[26]。复仇成为黄兴解脱内心苦痛的良药。他多次表达了这种悲愤交集的情绪,甚至“欲躬行荆聂之事”,后在孙中山等劝阻之下,始放弃个人暗杀镇压起义的李准的计划,但仍坚持“团集少数实行之士,以为复仇之计”[27],遂在香港成立“东方暗杀团”,派李应生赴广州设立暗杀机关。8月13日林冠慈炸伤李准,以及10月26日李沛基炸毙凤山,即是由这个机关策划的。革命暗杀去除了一二阻碍革命发展的反动人物,亦聊以告慰殉难烈士,同志复仇情绪藉此与革命实现结合。
出于革命与复仇的激情,暗杀似乎已经内化为清末革命者的一阙心曲,一种自觉意识。鲁迅说秋瑾是被“捧杀”的,正是因为他感到秋瑾“在日本的公开讲演受到中国学生的广泛赞誉以至于使她过份偶像化了”[28],甚至使她自觉有必要以死来完成偶像的塑造。而这种自觉意识的形成往往是双向的,一方面可称为自觉意识的内化,另一方面可称为自觉意识的外施。
这里以吴樾狙击出洋五大臣和汪精卫谋刺载沣两大暗杀案,进一步说明清末十年暗杀潮如何得以延续。吴樾行刺发生在1905年。此前暗杀风已经流行,受其感染,吴樾加入秘密革命组织“少年中国强学会”,策划暗杀行动。在与赵声谈论反清革命的难易问题时,赵声以军事行动难于暗杀行动答之,吴樾故言:“既然如此,兵革之事,请你担任。你为其难,我为其易。”遂以暗杀自任,并说:“我为暗杀死去。希望你们将来率领革命大军北上灭清,为我兴问罪之师。”[29]必死信念昭之日月。事隔五年,汪精卫于1910年行刺载沣。行刺之前,亦有一番心迹表述。他在向吴玉章索寄炸弹的信里写道:“革命之事譬如煮饭。煮饭之要具有二:一曰釜,一曰薪。釜之为德,在一恒字。……薪之为德,在一烈字。……弟素鲜恒德,故不愿为釜而愿为薪。”[30]临去北京前,亦曾咬破手指血书八个大字赠与胡汉民:“我今为薪,兄当为釜。”他确是抱着“一往独前,舍生取义”的激情前往北京行刺的,并为此写下〈致南洋同志书〉:“弟不敏,先诸同志而死,不获其尝将来之艰难,此诚所深自愧恧者。”一番劝戒革命同志务为团结和展望革命成功之后,又写道:“弟虽流血于菜市街头,犹张目以望革命军之入都门也。”[31]其表述方式与吴樾大同小异,均言明自己愿为革命之易者,预测必死的结局,并寄革命成功之希望于后继者。他们的暗杀行动虽相隔五年之久,但其间的表现方式却如此接近,这正好可以说明清末暗杀潮是相承相续的[32]。他们的自觉意识几乎类同,表明了他们共同接受着一套流行话语的熏陶。吴樾在事前专门写下〈暗杀时代〉说明暗杀的意义和决心,以备牺牲后留给后人;汪精卫亦在行刺的准备阶段写下了多封致革命同志的信函,阐明自己对革命的态度和一心赴死的信念,并嘱死后以遗书形式发表。他们均力图以各种形式将自我意识外施于人,杀身成仁,使后继者敦行之,直至革命成功之日。
清末十年暗杀潮便在这样一种“自化”与“化人”的回圈中延续并强化着,当中的精神力量甚至接近于宗教信仰,否则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仁人志士甘冒千刀万剐的极刑危险而坚持手刃满清官员。
三 暗杀潮:极端的背后
1907年,两江总督端方惊闻安徽巡抚恩铭被刺之后,不无恐惧地说:“自是而后,我辈将无安枕日矣。”端方一语道出了清末十年来满清高官的普遍心态。暗杀是一种非常态的革命方式,是一种恐怖主义。根据俄国学者谢.卡拉-莫尔扎(С. Кара-Мурза)的观点,恐怖主义是出于政治目的恫吓社会和国家的工具,是利用“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他还提供了美国政治流行的恐怖主义的概念,即“个别人或集团出于政治目的威胁或使用暴力,支持或反对现存政府;这些行动的目的不在于造成直接受害者,而在于对更多的人施加影响”[33]。
清末革命党人的暗杀活动,虽然在操作上只可视为“一个人反对一个人”的革命方式,即一二革命者刺杀具体的某个官员,如史坚如谋刺德寿,汪精卫谋刺载沣。但这样的活动一旦接二连三的发生,形成风潮,便予人一种“一个阶层反对一个阶层”或“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印象,即转化成为民众反对满清统治者的战争。这也正是革命党人通过舆论宣传所希望达到的预期效果。更进一步,暗杀也会成为“心理影响的工具”,“它的主要目标不在于成为受害者的人,而在于那些活着的人”[34]。例如,汪精卫着手研究暗杀对象时,便曾几易目标,先是想刺杀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后又改为两江总督端方,最后才把焦点集中到清廷的王公大臣身上。可见他的暗杀并没有既定的人选,而是着重于事后的影响,尤其是心理影响,正如汪自己所言:“藉炸弹之力,以为激动之方。”一方面是震慑清廷,另一方面是使革命同志中的“灰心者复归于热,怀疑者复归于信”。即便汪最后将目标锁定在载沣一人身上,也只是希冀能够“最大限度地轰动全国”[35]。确是如此,刺载沣案发生后,清廷恐惧,甚至于不敢按刑律判处汪精卫凌迟之刑,而是从轻发落,同时民众亦为之激动,以为满清之亡指日可待。汪精卫等埋在桥底的炸药筒并未爆炸,载沣安然无恙,但其行为不啻于在人心中投下了百千倍于此的炸药。这又不失为暗杀的成功。
以上所讨论均是暗杀在当时激起的波澜与反响。那么事后呢,清末十年暗杀潮过去多年之后,我们再来回溯这一惊心动魄的历史,可以得到怎样的认识和冷静的反省呢?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清末的革命暗杀者几乎都是知识份子出身。像徐锡麟、汪精卫等均是文质彬彬的书生样,又如时人写史坚如为“容貌妇人风骨仙”,其文弱本质可想而知。以知识份子行暗杀之事,从积极方面讲,知识份子勇于担当的社会良知和公共关怀值得彰扬,在国家危亡之际没有自闭于象牙塔之中,而是崇奉经世致用,作为民族的脊梁挺立着,“起炎黄之血祀,振汉唐之声威”[36]。从消极方面讲,又暴露出知识份子的缺陷,勇气可嘉而技艺不熟,往往导致鲁莽坏事或临阵失惊,使原本胜券在握的暗杀计划屡屡流产或失败,如万福华、王汉均因对手枪使用不熟而错失暗杀良机。清末革命暗杀潮“开花多结果少”,部分原因即在于此。尽管如此,就知识份子的精神风貌而论,确是瑕不掩瑜的,我们无须苛求,伍立杨说得好:“知识份子作为一个集团或一独在的阶层,而领历史潮流的先锋,巍然为国族精神之祭酒的,我以为就要数辛亥时期(前后各推十数年)的知识份子了。”[37]
其次,孙中山是这样阐述他的暗杀观的:“暗杀须顾当时革命之情形,与敌我两者损害孰甚;若以暗杀而阻我他种运动之进行,则虽歼敌之渠,亦为不值;敌之势力未破,其造恶者不过个人甲乙之更替,而我以党人之良博之,其代价实不相当;惟与革命进行事机相应,及不至摇动我根本计划者,乃可行耳。”[38]那么,除了顾及革命情形、配合革命运动的暗杀之外,感情用事、未曾虑及大局的暗杀又有多少呢?无所节制的革命暗杀在震慑清廷的同时,也会过早触动其极端反扑,致使以暴制暴,发动更为残忍的反革命暗杀。清末十年亦多有革命精英死于反革命暗杀的刀枪之下。而且,暗杀如果只图一时快意,亦会危及大局,反而不利于革命大势的开展,像温生才刺死孚琦,不免打草惊蛇,使黄兴等酝酿已久的广州起义被迫推迟,以致最后仓促起事,惨然收场,其代价亦“实不相当”。
清末的暗杀之所以成潮,还在于冒进的情绪影响。吴玉章曾说:“我们怀着满腔的热忱,不惜牺牲个人的性命去惩罚那些昏庸残暴的清朝官吏,哪里知道暗杀了统治阶级的个别人物并不能推翻反动阶级的政治统治,尤其是不能动摇它的社会基础呢?”[39]此话虽然意识形态甚浓,但仍道出了真理,孙中山亦以为暗杀对于“造恶者不过甲乙之更替”。只是,身为领袖,孙中山的暗杀观虽然可取,但其革命的根本理念却是冒进的,即举政治、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孙中山对形势的估计过于简单化,使革命者(包括暗杀主义者)流于浮躁,以为“擒贼先擒王”,事乃可成耳。殊不知对于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唯一的摧毁方法却在于运动根基、全面打击。辛亥的成功即是武昌首义,从而引发各省纷纷起事独立、脱离清廷的结果。
第三,清末十年暗杀潮在极端反清的背后,仍不免沾染古代游侠的不良习气,比如意气任专、暴豪恣欲等等。暗杀潮的煽动使清末革命者对不同政见者除了口诛笔伐,还往往武力相向。“梁启超在日本东京对留学生发表政见演说,张继等革命派竟然组织打手四百余人群相围殴,逼得梁启超落荒而走,在场日人亦目瞪口呆。四川留日学生周先登因在宿舍辩论中不同意革命派同学的革命观点,竟当场被革命派学生刘回子枪击。”[40]而且,清末的暗杀成风亦在民国社会留下后患。一般而言,在革命的进取年代,如辛亥起义前后,革命的暗杀行为明显凸现;而在革命完成之后,如袁世凯统治时期、蒋介石统治时期,暗杀遂逐步退化成为党争和独裁的政治工具,正如伍立杨《铁血黄花》中所言:“国民政府自北伐胜利之后逐渐站稳脚跟,有十几个省可以直接控制。先烈的暗杀传统虽被他们承继下来,却已颠倒变质。”[41]
四 简短的结语
再回到汪精卫谋刺载沣一案上。
清廷慑于革命声势的日涨,没有杀害汪精卫。辛亥起义后,汪精卫出狱。此后一路“右”转,直至充当伪国民政府主席,以汉奸终其身。历史没有成全汪精卫的美名,当年“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热血暗杀者不复可寻。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吴樾、徐锡麟、秋瑾等暗杀主义者以最完美的姿态完成生命的旅程,至今享配英雄的盛誉,虽死犹生,又不可不谓为历史的眷顾。
清末十年暗杀潮造就了一个英雄的时代,不管遗风与后患如何,已与死者无关,他们只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中完成特定的使命。身为后人,我们应当放宽历史的视野,追究其来龙去脉,去理解暗杀潮背后的文化底蕴与精神魄力,却不应汲汲于暗杀的表象与方式。
*本文蒙南京大学历史学系申晓云教授指导,在此谨致谢忱。
注释
1 关于清末十年暗杀潮的论文,主要有黄佳:〈无政府主义的传入与辛亥革命时期的暗杀风潮〉,《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欧阳恩良:〈辛亥暗杀风云的思想社会根源〉,《青海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牛贯杰:〈试论清末革命党人政治暗杀活动的文化根源〉,《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等,对暗杀潮的成因与渊源进行了探讨;李肖、常乃媛:〈清末民初的暗杀活动及其评价〉,《北方工业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高国明、牛贯杰:〈简论清末革命党人的政治暗杀〉,《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第12期;白纯:〈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党人的政治暗杀活动探析〉,《学海》,2001年第3期等,对暗杀潮有较全面的论述和评价;张晓辉、秦洪芳:〈凤山将军被刺案新探〉,《晋阳学刊》,2004年第2期;陈奇:〈刘师培与暗杀王之春案〉,《贵州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等,对清末的暗杀个案进行了考辨研究。专著方面,经盛鸿:《民国暗杀要案》(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描述了清末革命党人暗杀大案的事件经过 ;桑兵:《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北京:三联书店,1995)辟有专章讨论了保皇会暗杀活动的鼓吹、实施与流变;伍立杨:《铁血黄花──清末民初暗杀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着重从文化层面上探寻暗杀潮的史事与本质,然篇幅松散,更类历史随笔。
2、16、18、30、39 吴玉章:《辛亥革命》(北京:人民出版社,1969),页101;101;101;104-105;101-102。
3 陈平原在他的《千古文人侠客梦》(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2)一书中指出:“尽管后世常常把游侠和刺客混为一谈,但司马迁是严守两者之别的。除了前者不一定擅长剑术,也不一定杀人报仇外,更重要的是游侠的行侠出于公心,于乱世中拯危济弱主持公道;而刺客则只图报知己之恩,不以天下苍生为重,虽勇于献身,其行未必可嘉。”(页89)此言甚是。然而民间或清末的革命者不是在做学问,对太史公用意自然不甚了了,甚至有意模糊刺客与游侠的界限。因此我还是着眼于常识之见,将刺客与游侠看成一整体,尽管不一定正确,但千百年来它确实是这样流播着,并影响及于清末的革命者。再者,清末的革命刺客为救亡图存而行刺,实则包怀有游侠的“公心”。
4、13 牛贯杰:〈试论清末革命党人政治暗杀活动的文化根源〉,《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页66;67。
5 金一:〈国民新灵魂〉,《江苏》,1903年8月。转引自章开沅:〈论辛亥国魂之陶铸〉,载《章开沅学术论著选》(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页173。
6、7 杨奎松、董士伟:《海市蜃楼与大漠绿洲──中国近代社会主义思潮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页20;32。
8 黄世晖:〈蔡孑民口述传略〉,载《蔡孑民先生言行录》(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页8。
9 汪精卫:〈杂驳新民丛报〉,《民报》,第十二号,页5。
10、14、20、28 史景迁(Jonathan D. Spence)著,尹庆军等译:《天安门:知识份子与中国革命》(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页42;37;21;55。
11 参见罗福惠:《辛亥时期的精英文化研究》(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页223。
12、15 格里德尔(Jerome B. Grieder)著,单正平译:《知识份子与现代中国》(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页204-205;151-52。
17 中山大学历史系等合编:《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页121。
19 汤志钧:《章太炎年谱长编》(上)(北京:中华书局,1979),页196。
21 姜泣群编:《民国野史》(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页223。
22 参见严昌洪、许小青:《癸卯年万岁──1903年的革命思潮与革命运动》(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页49-50。
23 当然,清末革命者在“排满”之后有一套民族国家理论的建构,这大大超越了清初志士的王朝更替理念,也是其一成一败的决定因素。
24 李书城:〈辛亥前后黄克强先生的革命活动〉,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一集(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页136-37。
25 孙中山1910年2月28日在三藩市丽蝉戏院的演说,见孟庆鹏编:《孙中山文集》(上)(北京:团结出版社,1997),页30。
26 黄兴:〈广州起义报告书〉,载中国社科院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近代史资料》(总31号)(北京:中华书局,1963),页4。
27 毛注青:《黄兴年谱》(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页124。
28 事见经盛鸿:《民国暗杀要案》(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页20-21。
31、35 事见谭天河:《汪精卫生平》(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页27-43;32。
32 朱执信亦曾有过与此相类的表述,阐明暗杀之志。其弟劝其不可太冒险,朱执信举手放在颈上说道:“好头颅,谁当砍去?”又打了个比方:“譬犹沙煲,有用其煮饭,经岁月而后损坏者;又有用以盛炸药,掷向奸贼,随用随毁者。吾则盛炸药之煲也。”事见《朱执信行状》,转引自伍立杨:《铁血黄花》,页23-24。
33、34 谢.卡拉-莫尔札(С. Кара-Мурза)著,徐昌翰等译:《论意识操纵》(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页207。
36、37、41 伍立杨:《铁血黄花》,页93;1;128。
38 胡汉民:〈胡汉民自传〉,载丘权政、杜春和选编:《辛亥革命史料选辑》(上)(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页200-201。
40 张海林:〈论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崇拜”〉,《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页193。
吴润凯 男,南京大学历史学系、硕士研究生。
来源: 《二十一世纪》2006年1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