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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检秋:近代中国从“文明”到“文化”的思想过渡

  

  近代中国人的西方观经历了复杂衍变,19世纪中期以“夷”、“洋”为标识的西器、西俗,至清末民初已成为文明的象征。一些书刊将“马车、自行车、汽车、电灯、电扇、叫人钟、洋式楼房、洋式火炉、洋式桌椅、洋眼镜、洋皮包”列为“文明器具”,“赛车、赛马、踢球、运动会、秋千”列为“文明游戏”(《新北京指南》第二编,北京撷华书局1914年)。此外,人力车、自来水、电话、银行、警察、西餐也成为文明的象征,文明戏、文明结婚、文明丧葬、文明礼仪更是社会时尚,乃至一些戏园、茶馆、书局、澡堂也以“文明”命名。这些变化不仅是词语更替,而且体现了人们由华夷之辨到认同西俗的观念转变。“文明”引领着社会时尚,也成为思想领域的价值尺度。它不仅是一个学术概念,而且是在西方影响下建构的近代话语。从“戊戌”到“五四”,知识界大体接受了近代文明概念,并对其思想蕴含进行了辨析和反思。

  首先,针对文明风尚的物质化偏颇,他们彰显了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戊戌思想家重视“开民智而导文明”,对中西文明有所比较。梁启超既肯定世界“渐进于文明大同之域”的趋势,把文明看作一个相对的进化过程,又阐述了近代文明的一些基本原则,而法律的繁备就是其重要内容(《论中国宜讲求法律之学》)。孙中山也提出“要择地球上最文明的政治法律来救我们中国”,主张“不能共和”,就是“不知世界的真文明”(《在东京留学生欢迎大会上的演说》)。

  当社会思潮聚焦于由物质和制度来对比中西差距时,他们又大倡精神文明。在康有为看来,“国之文明,全视教化。无教之国,即为野蛮无教之人,近于禽兽”(《孟子微》卷八)。梁启超强调:“文明者,有形质焉,有精神焉。求形质之文明易,求精神之文明难。精神既具,则形质自生。精神不存,则形质无附。然则真文明者,只有精神而已。”(《国民十大元气论》)他倡导的“精神文明”不限于传统教化,更借重于近代启蒙思想,强调“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此三大自由者,实惟一切文明之母”(《清议报一百册祝辞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馆之经历》)。循此思路,梁启超在世纪之交宣传融合中西的“新民说”,以塑造新型国民。20世纪初年,鲁迅也认为物质生活“不足尽人生之本”,由“客观的物质世界”转向“主观之内面精神”,才是“将来新思想之朕兆,亦新生活之先驱”。他认为欧美文明的根本“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故提出“主观之内面世界”,“尊个性而张精神”是20世纪文明与19世纪物质文明“异趣”之所在(《文化偏至论》)。

  其二,他们辨析了奢侈与文明的本质区别,重视道德修养。在物质化、形式化追求中,清末新风俗渐渐衍成奢侈消费。比如,本意是“务求节俭,以挽回奢侈习俗,而免经济生活之障碍”(徐珂编《清稗类钞》)的“文明婚礼”,实践中却变得奢侈铺张,较之旧式婚礼有过之而无不及。赛车、赛马、踢球作为“文明游戏”也是泥沙俱下。民国初年,交谊舞在社会化、商业化过程中,与都市社会的颓废风气结下了不解之缘。汽车使城市交通得以改善,但潜藏的市侩气息随之暴露出来。民初轿车肇事伤人接踵不断,舆论讥讽北京的“十大特色”就包括“汽车在狭道上人丛内横冲直撞,巡警不加阻拦”;“高级军官不骑马,而乘汽车飞跑,若开往前敌然”(上海《时报》1919年8月12日)。上海、天津、南京、广州等地市民视汽车为吃人的“市虎”。物质文明如果没有相应设施和道德规范加以配合,则可能成为危害大众的奢侈品。

  针对这类现象,近代思想家不乏批评和建议。孙中山认识到“文明有善果,也有恶果,须要取那善果,避那恶果”,并认为实现这个目标的途径就是民生主义(《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章太炎看到了社会进化的必然性,又对“进化之用”的负面效果有所认识,指出善恶“俱分进化”的情形。当民初风俗日益浇漓之时,他于1912年提出:“赌博启人侥幸心而妨害恒产,应严禁。其竞马斗牛等亦然。”“在公共场所,效外人接吻、跳舞者,男女杂沓,大坏风纪,应由警察禁止。”(《中华民国联合会第一次大会演说辞》)近代知识界的重要刊物《东方杂志》重视倡导良风美俗。“一战”爆发后,该刊更是呼唤“先民勤俭节约”的美德,宣传“勤俭生文明”的观点(《说俭》,《东方杂志》第14卷,第6号)。

  陈独秀认为,爱国主义不只是“为国捐躯”,还应养成高尚的“国民性质”,即具备勤、俭、廉、洁、诚、信六种品德。“奢侈之为害,自个人言之,贪食渔色,戕害其生,奢以伤廉,堕落人格。……自国家社会言之,俗尚奢侈,国力虚耗,在昔罗马、西班牙之末路,可为殷鉴”(《我之爱国主义》)。蔡元培进一步揭示了文明消费的本质:“文明者,利用厚生之普及于人人者也”。如道路设施、电灯照明、普及教育、图书馆和博物院等等,“所费虽多,而不得以奢侈论”。相反,“奢侈者,一人之费,逾于普通人所费之均数,而又不生何等之善果,或转以发生恶影响”(《文明与奢侈》)。这些看法揭示了文明的社会性和本质特征。

  其三,摒弃近代文明观的殖民主义意识。18、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欧洲上层社会以礼仪和教养相标榜的文明观趋于淡化,以种族差异为核心的文明观取而代之。随着殖民主义的扩张,以西方文明为价值尺度的话语霸权逐步建构起来。

  近代学者大体在开化、有教养、人类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总和的意义上使用了近代文明概念,而其思想意识却不是西方的翻版。梁启超既承认文明、野蛮的差距,又不乏揭露西方文明虚伪性和列强侵略的文字。严复指出:“今之所谓文明,自老子观之,其不为盗夸者,亦少矣。”(《〈老子〉评语》)章太炎则尖锐地批判了西方文明观,看到“今之言文明者,非以道义为准,而以虚荣为准。持斯名以挟制人心,然人亦靡然从之者”的现状,洞悉列强以文明为旗帜来进行侵略的实质。鉴于文明一词不能标示真正的是非和道义,他提出:“诚欲辨别是非者,当取文明野蛮之名词而废绝之,宁沾沾焉随俗为向背乎?”(《复仇是非论》,《章太炎全集》第四卷)鲁迅也反感近人“引文明之语,用以自文”的风气,指出历史上“以力角盈绌者,于文野亦何关?”换言之,民族之间的强弱胜负并不一定表明文、野之分。因此,他反对一些人“托近世文明为后盾,有拂戾其说者起,辄谥之曰野人”的做法(《文化偏至论》)。

  近代思想家对文明风尚的负面效果有所认知,对文明语话的思想蕴含有所辨析,但其思想见解多被社会时潮淹没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一些西方学者倾向于以“文明”指称人类创造的物质成果,而以“文化”概括人类创造、积淀的精神成果。在借鉴西学、反思时潮的过程中,五四知识分子正本清源,日益倾向于选择“文化”而非“文明”来进行思想探索。当时讲东西文化名噪一时的梁漱溟认为:“文化”与“文明”有别,政治制度以及“生活中呆实的制作品算是文明”,而“生活上抽象的样法是文化”。他把文明看作有形物质生活的“成绩品”,也包括社会制度,而文化则是抽象的人生哲学、精神理念以及道德修养(《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两者处于不同的价值层面。梁启超、陈独秀等人亦有类似评论。他们赋予文化以更多的精神色彩并大加倡导,淡化了偏重形质、甚至带有殖民主义意识的文明话语,从而推动了社会思潮由凸显趋同性的文明转向蕴含民族特质的文化。

  大约在1919年,“文化”逐渐取代“文明”而成为知识界的主流话语。章太炎废绝“文明野蛮之名词”的呼吁在清末还只是空谷足音,五四以后则变成了现实。有人在1920年指出:1919年最流行的名词是“新思想”,现在则“‘新文化’乃代之而兴。”“通常所谓文明,盖指制度、文物、风俗、习惯等外的状态而言。至于文化,则兼有内的精神的意味”。故“今日之新文化,乃19世纪文明之反抗,所以补其偏而救其弊者也。”(《新文化之内容》,《东方杂志》第17卷19号)与东方文化派偏重传统不同,五四新文化人更强调以近代自由、平等以及个性解放等价值观念来完善精神生活。

  综观之,近代所谓“文明”,是在西方观念和社会时潮双重作用下建构的话语,这个看起来受到全民信仰的价值理念,在近代中国并非至善至美,而是明显地带有工具化色彩。近代知识界阐扬其正面意义时,也对其负面或异化现象有所认知,其中有些见解在今天看来仍有意义。对于历史研究者来说,理性而全面地反思近代理念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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