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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伟民:“苏联模式”为何丧失历史合法性

    

   内容摘要:分析苏联解体的原因需要回顾苏联模式发生、发展及其衰落的全过程。苏联模式的发生有其顺应客观历史需求的“历史合法性”,因此曾获得社会下层民众和被压迫民族的认同。但是,在俄国历史条件下,马克思理论中作为“替代性选择”的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转化为实践中国家主义的苏联(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强大国家”与“落后社会”并存的苏联模式反映出理论与实践的反差,也蕴含着“合法性危机”。当苏联模式在与外部世界的竞争中丧失“比较优势”时合法性危机的爆发将其推向衰落的进程。苏联解体是苏联模式改革进程中多种因素“合力”的结果,苏联模式的终结同样顺应了客观历史的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扬弃苏联模式的前提下成立的,没有对苏联模式的批判,改革无从谈起,中国道路也无从开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苏联(斯大林)模式的态度也是检验改革立场的试金石。

   关键词 替代性选择 比较优势 苏联模式 历史合法性

   作者:余伟民,华东师范大学冷战与当代世界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当前,苏联解体的原因成为苏联史研究中的争论焦点。对立的观点并非源自不同的史料依据,而是出于对同一历史过程的立场相反的诠释。其中,最具本体论意义的是关于苏联模式历史地位的认识,有些肯定者将其奉为“历史必然性”的产物,因此它的失败是被“错误路线”和“叛徒”出卖的结果;有些否定者则认为这一模式从一开始就偏离了人类文明发展的“主航道”,其失败乃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结局。显然,上述观点的论证不能简单地凭借各自的预设立场,有意义的讨论应当形成两个基本问题:1、苏联模式发生的历史根据何在,如何客观地认识其“历史合法性”;2、苏联模式的制度结构及其运行与“历史合法性”的客观要求存在怎样的差距,如何在世界历史的坐标上考察苏联模式丧失“历史合法性”、走向衰落的轨迹。

   苏联模式“历史合法性”的来源

   作为20世纪历史运动的产物,苏联模式的发生有其“历史合法性”,即应对客观历史命题的存在合理性,并由此形成获得社会认同的历史根据。

   苏联模式的历史合法性首先来自世界现代化进程中“替代性选择”的需求。发端于西欧地区的现代化作为自然历史进程充满着人类社会固有的不平等,随着工业文明取代农业文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的变动,传统社会的等级秩序被资本主导的新的等级秩序所颠覆,在资本社会奠基阶段,新的阶级关系表现出比以往更尖锐的阶级矛盾。同时,西欧国家凭借工业生产力的优势,以殖民主义方式向全球扩张,建立了早期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和帝国主义殖民体系,从而将世界大部分地区强制纳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上述过程蕴含的种种“不合理”因素是激发批判资本主义、诉求“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思潮的历史依据。马克思主义就是其中最为彻底的批判资本主义的理论,并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作为社会形态演进规律的“后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以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为起点、以苏联模式为代表的20世纪社会主义运动正是表达了人类社会试图克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选择非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合理诉求。此种“替代性选择”的理论论证来自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批判和共产主义理想,其社会基础则来自下层民众和被压迫民族对早期资本主义阶段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的反应和对理想社会的向往。这是人类第一次试图按理论认识中的“历史规律”改变自然历史进程的努力,其中蕴含的理想主义曾发挥了强大感召力,尤其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严重时期以及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尖锐的落后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为了巩固政权在运用历史合法性资源上做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相当的成效。苏联模式的建构与20世纪上半叶的世界历史潮流是基本吻合的。苏联的工业化正当资本主义世界陷入严重经济、政治危机,因而即便是粗放型的工业化也在若干重工业指标上表现出独特的发展优势,并随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崛起为具有支配国际事务能力的军事大国。苏联作为“世界革命”的基地,通过共产国际为东方落后国家展开左翼革命政党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提供支持和帮助,从而促进了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民族觉醒和革命意识,并为这些国家独立后的发展道路选择提供了苏联社会主义制度模式的样板,正是通过苏联模式的输出,形成了冷战时期与资本主义世界对峙的社会主义阵营。可见,十月革命的成功(布尔什维克夺取政权)虽有偶然性(历史机遇和革命策略),但革命后选择的发展道路及其发挥的世界影响却并非偶然,应该肯定,这是一种应对世界历史命题的特殊实践。在这个意义上,苏联模式的发生有特定的历史根据,也因此曾经一度获得国内外社会民众相当程度的认同和支持,从而获得其历史合法性。但是这一趋势未能长期持续,在20世纪下半叶的发展竞争中,苏联模式逐渐丧失“比较优势”,并逐渐暴露出制度结构的内在缺陷,最终因未能及时改革而丧失了历史合法性。

   苏联模式的制度缺陷与“合法性危机”

   苏联模式的历史合法性内隐着两个基本要素:1、在制度结构上与资本主义制度有本质的区别,并且在制度运行上(包括对外政策)表现出合乎社会主义理想的“公平”、“正义”特征;2、在现代化发展竞争中能胜过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表现出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比较优势。概而言之,作为“替代性选择”的苏联模式的优越性是在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比较中呈现的,它之所以得到社会民众的认同,是因为它可以比资本主义做得更好——经济上发展得更快,政治上更自由、民主,社会资源的分配上更公平、合理。即使在暂时落后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赶超”阶段,其制度的结构与功能也应当有利于逐步实现理想社会的目标而不是相反。列宁晚年在论证落后的俄国可以凭借苏维埃政权履行社会主义使命时也是这样承诺的,如他所言,这是向民众开出了一张通往理想社会的“延期支付”的“政治期票”。[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24.]问题在于,这张“期票”的兑现要比许诺时设想的困难多得多,布尔什维克党在应对局势中曾为这笔“人民的信贷”支付了一些短期利息,但苏联社会却迟迟未能得到列宁许诺的本金收益,正是长期的合法性“信用赤字”将苏联模式最终推向失败的困境。

   那么,为什么苏联模式未能兑现其“合法性许诺”呢?回答这一问题,既要看到苏联模式的基础——革命前的俄国是一个落后的前资本主义的传统社会、一个前现代的专制型国家,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理想的社会主义制度非常困难(至今没有成功的先例);也要看到革命后社会秩序的重建和国家体制的重构都是通过激烈的军事斗争和暴力手段得以完成,虽有社会下层民众的支持,但就社会整体而言这是一个强制的过程。因此,苏联模式的制度建构是在政治权力的驱动下实施的。按人类社会的政治动力学规律,即便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其代替“无产阶级”行使的权力一旦掌控国家机器,也会生成自身的特殊利益,从而无视社会的期许和选择而按照自身的利益实施制度建构的“基因计划”,即所谓“从社会的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由于苏联模式并非自然历史进程的产物,如科尔奈所言:“共产党必须在获得了绝对的政治统治权力之后,才能够为建立社会主义体制开辟道路。这一历史构建过程就像是携带着一组‘基因计划’,它会将体制的主要特征传递给体制内的每一个细胞。”[科尔奈.社会主义体制: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张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350、343、344-345、348.]因此,解释苏联模式的关键在于“理解其政治结构”,“出发点是执政党的政治集权、党和国家的相互渗透以及对偏离或反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所有反对力量的镇压”。[同上,第343页。]这种政权至上、高度集权的制度结构本身就背离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但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却被称作“过渡时期”必要的“无产阶级专政”,并在制度建构完成后被固化为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体制。

   苏联模式奠基于十月革命后的国内战争时期,其初级形态被称作“军事共产主义”,即布尔什维克党凭借政权力量用军事手段强制实施“共产主义”目标的政治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激起了社会的反抗,酿成以“喀朗斯塔得兵变”为标志的严重社会危机,迫使列宁在1921年转行“新经济政策”,在经济和社会政策上向社会民众让步,允许一定程度的市场经济活动,以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和维护政权的稳定。但是,“新经济政策”只是一种“战略退却”式的政策调整,经济政策宽松的同时政治集权程度进一步提高,以致党和国家权力集中到总书记斯大林手里。列宁去世后,在党内斗争中获胜的斯大林很快终结了“新经济政策”,他以国家工业化和“落后挨打”论为动员群众的口号,在和平条件下运用国家机器的强制力,通过集中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的高速工业化和全盘集体化运动,终于形成了“国家主义”的斯大林模式。“斯大林模式”表达了苏联模式的本质性内涵(科尔奈称之为“经典体制”),其基本特征如下:

   (一)这是一种“党政合一”的高度集权体制。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起点于布尔什维克党夺取政权,并在随后的国内战争中建立起一党制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是体制建构的出发点,“政权至上”是苏联党和国家行为的内在逻辑。因此,特殊的政治结构是苏联模式的基本结构,由此派生出与此相适应的经济结构、文化结构和社会结构。这种以“权力”为核心利益的制度建构必然导致社会的金字塔结构并最终形成“极化”的最高权力——斯大林的个人专制。

   (二)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体制本质上是体现权力意志的统制经济。“并不是产权形式即国家所有制,构建起了自己在经典体制下的政治结构。情况恰恰相反,是既定的政治结构按照自己的意愿建立起了这种产权形式”。[科尔奈:前引书,第344—345页。]由于权力的高度集中,在斯大林时期国家通过全面国有化和全盘集体化控制了所有的社会经济资源,并以此控制了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条件(作为计划经济的组成部分,还包括被称作“古拉格”的集中营强制劳动体系)。这种经济结构可以满足国家目标(其实质是领导人意志)的实现,并在若干领域集中资源较快地达到较高的发展水准(集中力量办大事)。但是,由于缺乏基于个体利益的自由创造的动力、基于市场的客观的经济信息反馈机制和经济效益调节机制,“计划经济”在整体社会经济层面和较长时期的经济发展进程中,必然表现出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反经济”特性,具体表现为经济结构的失衡(非市场的、因主观意志而导致的计划失衡)和经济效益的递减,最终丧失“比较优势”并陷入以“短缺经济”为表现形态的“停滞”性危机。

   (三)为了实现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苏联模式在斯大林时期通过政治“大清洗”和意识形态控制建立起与“法治”相悖的“人治”型监控和镇压体系。以党和国家的名义利用专政机器实行斯大林个人专制统治是苏联模式弊端的极端表现,也因此暴露了这种反自由、反民主的体制在本质上与社会主义理想目标的背离。“大清洗”是苏联模式最黑暗的一页,给苏联社会造成了严重创伤,也激起了社会正义力量的抗拒。

(四)苏联模式的政治、经济体制派生出特殊的国家体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的前身是1917~1918年间在战争与革命中解体的俄罗斯帝国。1921年3月俄共(布)十大通过决议,要求在原帝俄版图上建立苏维埃国家联盟,由此开始了筹建“苏联”的过程。为了区别于沙俄帝国,“苏联”被设计为一种以民族主体为地域单元的特殊的联邦体制(每个地域单元都有特定的民族标记)。一方面,苏联要表达各民族平等的理念,因此各民族地区以民族主体的加盟共和国形式“自愿”加入苏联

并享有退出联盟的宪法权利;另一方面,苏联要承担重建大一统国家的使命,为了确保“世界革命基地”的稳定和安全,国家的政治结构不能实行联邦制原则,只能是高度中央集权。这就形成了国家体制和政治体制的结构性矛盾。这个法律上遵循民族平等原则的联盟国家,实际上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体系,通过党的组织系统实施的国家领导权,各加盟国的国家主权在实践层面已被剥夺,“共和国”只是徒有虚名而已。这样的制度性安排所建构的联盟国家是形式上的联邦制,实质上的单一制,始终存在着宪法权利与实际权利的张力。缓解体制的结构性矛盾需要特殊的控制机制,因此在苏联国家的实际治理中,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成为维系大一统国家的必要前提,政治体制和国家体制形成难以分离的联动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苏联具有与沙俄帝国同构的体制特征。

   在上述苏联模式的制度结构中,可以发现其背离于社会主义理想社会目标的“合法性缺陷”。如果说,在1920年代的“过渡时期”,这种制度性缺陷尚被解释为体制的“不完善”,那么,到了1930年代,随着“斯大林模式”的定型,这种有重大缺陷的制度反而被奉为社会主义的“正统”,在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中被确立为不可挑战的教条。因为“当经典体制稳固下来之后,各种因素就会发展凝结为一个统一体。……铁板一块的权力结构、僵化的意识形态教条、国家所有权的绝对支配地位、直接的官僚控制、强制增长、短缺、因为不信任而与外部世界隔绝,……这些现象并非是松散孤立的,它们共同组成一个内在整体”。至此,作为“替代性选择”的苏联模式已经离开了原来诉诸的合法性目标,在社会主义所要求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层面,斯大林已经不可能按马克思主义原则兑现列宁的承诺,他只能用国力竞争的国家主义目标争取社会的认同,并且通过编写《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之类的理论教条,用权力意志钦定国家意识形态,强制社会接受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理念。

   由于作为工具理性的国家主义手段日益背离革命所依据的理论上的价值目标,国家能力的超越式发展并未同步提升社会的发展层次。在现代化的社会竞争中,苏联不仅没有达到高于资本主义的理想社会境界(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公正),而且也没有消除资本主义现代化的主要弊端(如生态环境的恶化和资源的浪费),在社会发展指标上甚至进一步拉大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俄国的社会结构中本来就存在比西方发达国家更多的前现代因素,苏联时期的中央集权和统制经济进一步压缩了社会空间,强化了传统因素,使苏联社会的自由、民主、法治水平长期低于发达国家)。上述问题的暴露曾引起同时代苏联国内反对派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质疑和批判,当他们运用马克思的理论观察苏联模式时发现,“苏联社会几乎根本无法用正统的马克思术语进行解释”,也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坐标上苏联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林登.西方马克思主义与苏联:1917年以来的批评理论和争论概览,周穗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310.]后来,东欧国家和苏联的持不同政见者也展开过类似的批判。

   在这种情况下,苏联模式实际上又一次面临合法性危机。当斯大林的“大清洗”进入高潮阶段,一方面权力集中到空前的程度,另一方面社会的离心力也在迅速增强。很难设想,一个“阶级敌人”占人口比例如此之高、镇压机器如此强化的国家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这时候为斯大林模式提供合法性支撑的主要是两个因素:一是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相对应的苏联工业化成就所表现的“比较优势”;二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和德国入侵所激发的爱国主义的民族意识。立足军事工业的“强大国家”及其战争动员功能使社会民众接受了战争时期的苦难,认可了“伟大统帅”的功勋和威望。在这个意义上,胜利的卫国战争“挽救”了苏联模式,模糊了人们对其弊端的认知。但与此同时,战争也打开了苏联社会封闭的大门,使苏联民众看到了作为比较对象的外部世界的真相,而正是这一历史条件的变化促发了战后的苏联改革进程。

   “强大国家”与“落后社会”并存的苏联模式反映出理论与实践的反差。在不具备客观历史条件的环境中,人为的“赶超”式发展改变不了自然历史进程的一般趋势,局部要素组合的变化和某些发展指标的突进不可能实现整体的“替代性选择”,反而会导致更严重的结构性失衡并陷入发展困境。战后苏联在与资本主义世界的竞争中逐渐丧失比较优势,并在冷战较量中最终落败,究其根源即在于社会发展程度的相对落后,虽然能集中国力逞强于一时,但不可能真正成为世界历史的引领力量。由于苏联模式的“优越性”是建构在理论形态的“先进性”基础上,一旦实践形态的优势丧失必然会引起合法性危机,苏联模式的意识形态话语因其对理想社会的许诺曾经获得民众的认同,但在持续的发展竞争中终究因其实践形态的落后、无法兑现承诺而失去了“人心”。

   苏联模式的合法性危机还来自对外部世界感召力的丧失。战后初期苏联的世界影响力不仅依靠强大的军事力量,更是凭借对抗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世界革命”取向。然而,在美苏争霸的冷战格局中,苏联的行为并未表现出以“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命名的新型国际秩序的特征,相反,“国际主义”被用作实现国家主义目标的工具。战前,苏联已经通过共产国际组织系统控制各国共产党以维护苏联的国家利益;战后,苏联进一步通过组建共产党情报局和“社会主义阵营”直接控制各社会主义国家,形成了不平等的“大家庭”式国家间关系。这种关系赋予苏联“家长”特权,其他成员只有“有限主权”,一旦发生利益冲突,苏联可以横加干涉直至入侵占领。正是这种与社会主义理论相悖的、甚至不符合现代主权国家关系原则的霸权主义行为严重损害了苏联的国际形象,也成为社会主义阵营分裂和解体的主要内因。20世纪的民族解放运动曾受惠于苏联的支持,但民族独立后的主权诉求使大部分新兴国家选择了“不结盟”立场,他们在抵制西方霸权的同时也抵制苏联的霸权,苏联曾经拥有的“世界革命”的合法性在民族主义本位的冲突中暴露出真实的面相——其实质乃是俄罗斯帝国传统的延续。

   苏联模式“历史合法性”的丧失同样具有历史的根据。它表明:人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创造历史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77.]由于承载历史潮流选择使命的主体力量因其客观条件的限制和主观认知的偏颇尚不具备引领历史潮流的能力,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在运行中出现了严重的权力异化和体制扭曲现象。斯大林领导时期,既是苏联作为一个“强大国家”崛起的时期,也是这种特殊的社会主义体制暴露其弊端并开始走向衰落的时期。于是,在“替代性选择”的历史命题继续存在同时,对苏联模式的改革成为20世纪社会主义运动必须面对的又一个历史命题。

   苏联模式的改革及其历史教训

   二战后苏联获得了“超级大国”和“社会主义阵营”首领的地位,同时也进入了与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竞争的行列。东西方冷战本质上是两种制度“比较优势”的竞赛,这种竞赛的压力在冷战格局中迫使苏联领导人走向改革。

   改革在斯大林逝世后正式启动。赫鲁晓夫时期的第一轮改革通过否定“大清洗”批判了斯大林的个人专制,苏联模式的政治结构从极端形态回到“正常”形态,此举缓解了社会的紧张状态,但并未改变“经典体制”的基础,所以这只是功能性的改良,而非结构性改革。当时有所触动体制基础的改革是在经济领域,即从“利别尔曼建议”开始、后来以“柯西金改革”命名的市场化取向的经济政策的试验。此举的初衷并非否定计划经济,而是防止与西方经济竞赛中因经济效益下滑而导致“比较优势”丧失,但在客观上与东欧兴起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潮相吻合。正因为如此,这一改革很快就被坚持计划经济立场的保守势力阻止。勃列日涅夫时期向斯大林模式的回归表明,每一个派生性局部领域的改革是否能够推进或能够推进到什么程度,最终都取决于体制结构的原发性基因——政治体制(以政权为核心的权力机制)。由于“经济改革”的主观动因来自政权利益的考量,所以经济改革的推进程度取决于政权利益的代表者对两者关系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而不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尽管经济领域的危机和“比较优势”的丧失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社会的改革诉求也会以不同形式一再表达出来,但只要“危机”和“不满”尚能控制在不立即危及政权的程度上,掌权者的制度自信就能够维持,涉及政治体制的整体性、系统性改革也就不会提上议事日程,应付危机的局部性改革在形势改善后往往“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勃列日涅夫时期的苏联模式就处在这种“停滞”的困境中。为了向国内外民众展现“发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勃列日涅夫时期不顾经济失衡集中资源发展国家的军事实力,以扩张态势与美国争夺全球霸权,严重透支了苏联的“国家信用”,最终导致国家经济实力和道德形象的双重衰落。当1985年戈尔巴乔夫主政时,失去“比较优势”的苏联模式已再一次面临深刻的“合法性危机”。

   由于前任们没有进行适时的和适当的改革,致使体制弊端积重难返,由于苏联模式的基因结构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戈尔巴乔夫时期的苏联已然是一个身染重疴的跛足巨人。戈尔巴乔夫改革是被客观形势推着走的:为了挽回“比较优势”,苏共二十七大提出“加速发展战略”并收缩扩张态势以扔掉包袱;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跟上东欧经济改革的步伐,苏联制定《企业法》,试图将国营企业推向市场;为了打破党政官僚对经济改革的阻扰,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方案,权力中枢开始向代表社会各阶层的苏维埃(人民代表大会)转移。但是,由于此举触及苏联模式体制结构的基础——党国体制,在缺乏充分的前期准备(理论上和组织上)和没有形成领导层共识的情况下引起苏共领导集团的分裂,形成“传统派”、“激进派”和“中间派”三种政治力量,此后的改革进程就在三种力量的博弈中展开。

戈尔巴乔夫改革超越其前任的重大突破即是开启了政治体制改革。从改革的长期趋势而言,政治体制改革是走出“斯大林模式”的决定性环节,也是实现经济改革目标、完成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性步骤。就苏联模式的特殊结构而言,局部领域的改革最终也势必归结于政治体制以达到改革的整体效应(所谓“回溯性路径”)。然而,在戈尔巴乔夫改革中,由于客观形势的逼迫(内部:因多年“停滞”而积聚的社会矛盾的激化和社会情绪的释放;外部:东欧变革形势的快速发展形成的压力)和主观理念的导向(领导者的理论认识和改革举措),上述过程被压缩在短短几年中,改革进程总体上表现出“激进”态势。1990年苏联政治体制发生根本性变化,苏共放弃权力垄断地位,“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成为制度变迁和社会转型的目标。当时虽然有来自“传统派”的抵制,但上述改革目标还是得到了社会主流的认同。这一改革方向并非少数人的“阴谋”和“背叛”,而是多数人(包括多数苏共党员和各级干部)的选择,戈尔巴乔夫代表的“中间派”即是当时的社会主流。当时的苏联社会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也不是少数人“蛊惑”的结果,而是对长期“停滞”状态不满、失望而积聚的社会能量的释放。换言之,即使苏联政治体制不发生如此急剧的变化,以权力垄断为核心的斯大林模式也已经在苏联社会失去了“人心”,因此,无论具体改革进程如何(激进或渐进),摒弃权力垄断的政治体制改革都是苏联社会转型的必然趋势。问题在于,作为权力机制的重构,其进程的可控性如何是对改革领导者的严峻考验,社会转型的趋势固然符合国家和民众的整体利益,但是在社会转型期中央权力的失控会导致难以预料的后果。尤其在苏联特定历史条件下,戈尔巴乔夫的政治体制改革还打开了与此相联系的另一个“潘多拉盒子”——苏联国家体制的变化。如果说当年沙皇统治的垮台导致俄罗斯帝国的瓦解,那么,对斯大林模式的实质性改革也不可避免地引起了苏联国家体制的动摇。这就是我们在1990~1991年间看到的历史场景。[苏联国家体制的变革并非必然导致苏联解体,当时还存在保留体制更新后的联盟国家的可能性。

由“八一九事件”促发的政治博弈使中央权力被架空,主导政局的叶利钦等加盟共和国领导人决定解散联盟国家,致使更新联盟的计划流产。参见余伟民:《制度张力与政治博弈——苏联解体原因探析》,《冷战国际史研究》第13辑,世界知识出版社2012年11月。]②

   苏联解体作为苏联模式退出历史舞台的地缘政治后果似乎代价沉重,也对人们评价当时的改革和社会转型带来了认识上的困难。由于难以接受原联盟国家解体和原苏共丧失政权的结果,在评述这一历史事件时,“亡党亡国”论是一种在中国颇为流传的观点。对此,需要在世界历史的坐标上做实事求是的辨析。

   何谓“亡党”?如果指原来垄断国家权力的苏共已经随着苏联的解体不复存在,那么这确实是一个政党的历史性消亡。但是,苏共退出历史舞台并非共产党的消亡,在原苏联的地域空间,俄罗斯和其他独立国家的共产党继续存在,代表社会主义取向和劳动群众利益的各类左翼政党也继续存在。当然,他们已经不再像原苏共那样垄断国家权力,而是作为宪政民主体制下的合法政党而参与政治竞争,接受国民的选择,只要他们能够代表多数选民的利益仍然有机会执掌国家权力,成为执政党。在这个意义上,将苏联一字线俄罗斯的改革和社会转型简单归结为“亡党”并赋予其负面的意义是不准确的,也不符合俄罗斯等原苏联加盟国在后苏联时期所取得的历史进步。

   何谓“亡国”?如果指原“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解体,那么这确实是一个联盟结构的历史性消亡。但是,生活在原苏联地域空间的人们并没有失去他们的民族国家共同体,他们也没有遭到来自其他国家的侵略、占领,只是在原联盟结构解体后重新定位了自己的民族国家身份,并重新界定了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从原苏联框架内15个加盟国到15个主权国家,主要改变了地缘政治格局,而没有改变人们原来的生存空间和社会身份,这种变化类似当年沙俄帝国的解体,也符合苏联宪法赋予各加盟国的分离权利。在这个意义上,原本就具有双重国家身份的公民决不会因为失去苏联国籍而蒙受“亡国”之耻,我们大可不必代他们体验原本就不存在的感受。此外,苏联的解体有其特殊的历史前提,这种融合了帝国遗产和党国体制的特殊联邦制在其他地区极少有复制品,我们也大可不必以此度己,做不必要的类比。

   其实,只要摒弃那种传统的“王朝兴替”史观,我们从苏共解散和苏联解体这一历史表象中看到的是苏联模式被历史潮流淘汰的客观趋势,也看到了俄罗斯等原苏联地域的各国人民在历经一个世纪的现代化进程后,对发展道路做出的新选择。苏联模式的终结同样顺应了客观历史的需求。总体而言,苏联解体由多种因素合力促成,其中包括政治博弈中的偶然因素。尽管当年多数俄罗斯民众曾经希望保留联盟国家,但在面临旧体制复归与联盟解体的选择时还是支持了后者。苏联解体后,原苏联地域的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使在地缘政治层面,作为苏联后继者的俄罗斯固然降低了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但对于中国等原苏联的邻国来说,则因此改善了周边环境,消解了来自那个“超级大国”的压力,提升了自己的比较优势。

   当然,戈尔巴乔夫改革和苏联解体进程中的历史教训还是有借鉴意义的,它提醒我们,即使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改革,也需要改革事业领导核心的团结、推进改革的坚定政治意志和控制改革进程的高超政治艺术。其中,把握历史趋势的正确方向、顺应社会主流的民心所向、凝聚各界共识的改革“路线图”、循序渐进的适时步骤和平衡各方利益的恰当政策是取得改革成功的基本要素。

   在形成改革共识和明确改革方向时,对苏联模式的正确历史定位是一个重要前提。因为目前中国需要改革的旧体制正是当年学习苏联模式时引进的,如果今天有些地方在理论宣传上还要肯定这种已经丧失历史合法性的体制模式,其实是在否定中国的改革事业,这将造成理论与实践的对立,使我们的改革实践失去理论话语权。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曾经有过很有针对性的论述:“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我们现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现在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61.]显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是在扬弃苏联模式的前提下成立的,这是两种不同的模式,不同的道路,而没有对苏联模式的批判,改革无从谈起,中国道路也无从开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苏联(斯大林)模式的态度也是检验改革立场的试金石。

   但是,俄国十月革命和苏联模式的建构毕竟不是马克思的世界革命理论的实践验证,因为俄国革命的历史条件远低于马克思理论所设定的历史前提(至今,人类社会的发展水平尚未获得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条件)。正因为如此,领导俄国革命的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直至1917年革命发生也不认为自己是世界革命的引领者,列宁在说服党内同志抓住革命机遇、夺取政权时,曾反复申明,落后的俄国作为帝国主义链条中的“薄弱环节”可以率先突破,但世界革命的前途必须由先进的西方国家引导。[列宁在十月革命一周年谈到俄国革命胜利的原因时说,由俄国开始社会主义革命“决不是由于俄国无产阶级有什么功劳,也不是由于它比别人先进,相反地,正是资本主义的特别软弱和落后,以及特别逼人的军事战略形势”,才给革命的发动提供了机遇。参见《列宁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7页。]所以,在俄国十月革命当时,布尔什维克党只是获得了夺取政权的历史机遇(策略上迎合俄国革命形势的所求,并通过与“替代性选择”的革命目标相连接诉诸社会下层民众以获得支持),新制度的建构尚待世界革命的成功(国内战争阶段苏维埃政权的制度性措施大多是应对形势的权宜之计,所谓“军事共产主义”并非理论设定的社会主义)。然而,恰是在依靠军事力量巩固苏维埃政权后,世界革命却并未如预期而至,这一局面是新政权面临的第一次合法性危机。

   于是,列宁必须向党内同志和社会民众说明,在这种形势下落后的俄国是否还具有实现“替代性选择”历史使命的合法性,这也就是列宁晚年理论工作的重点所在。列宁不愧是杰出的政治家,为了论证俄国革命的社会主义性质,他将历史合法性的基石从马克思的理论转移至布尔什维克党实际掌握的政权,并将世界革命的重心转向东方,开创了“无产阶级革命”与民族解放运动相结合的20世纪的“世界革命”运动。由此,“替代性选择”的历史合法性获得了新的含义,一方面,在引领民族解放运动的世界革命中俄国成为“先进国家”和革命基地,苏维埃政权的制度建构摆脱了西方模式的羁绊,转而成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原创性实践;另一方面,作为资本主义世界中的“社会主义祖国”,布尔什维克对国家的领导和苏维埃政权的安全被放在至上的位置,成为实现革命目标的前提条件。在此前提下,从实际需要出发的制度建构有理由将理论规范的社会主义原则做实践中的变通,并形成符合政权需要的国家意识形态。正是在“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过程中,政权至上的苏联模式逐渐成型,并获得了后来为其他国家效仿的“社会主义正统”的历史地位。这就是我们在20世纪历史进程中,看到的“社会主义运动”历史合法性的理论重构和实践转型。其中最具实质意义的变化是:马克思理论中共产主义社会替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被诠释为俄国十月革命开创了从资本主义通往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由之路”,于是在落后于资本主义先进国家条件下生成的苏联模式,仍然可以被定义为替代资本主义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

   来源: 探索与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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