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对南非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丑闻缠身的祖马总统终于击败白人对手,连任南非总统,算是对去世的老总统曼德拉有一个交代:“非国大 ”没有败落在自己手上,在领导南非人民建立新的民主南非共和国二十周年之际,这个党总算勉强保住了执政党的地位,没有被人民所抛弃。但是,今日之南非和昔日理想之南非实在差距甚远,这不得不引起南非知识界上下对过去二十年所走过的道路做出反思。
年底,南非人文科学研究委员会出版本年度的《国情咨文》,这是该著名研究机构第七次发布权威性的国情咨文,该咨文的副标题是“反思二十年的自由与民主 ”。这和前一年咨文所关注的主题 “不平等和贫穷 ”有明显的不同,这次知识界思考的重点不仅仅是折磨南非最棘手的社会问题,而是这些问题的根源,即在国体和政体层面寻找危机的原因。
这种反思的角度立刻就会提出对一国之根本大法 ―宪法的看法。南非的宪法一直被称为世界上最进步的宪法,甚至超过美国,它表述了人类对于何谓人之权利的更为深刻的理解,因此,南非的模式才一直备受关注,它隐隐约约地被看成人类在进行新的理想的一块实验场。
但反讽之处是,当南非有了这么一部伟大的宪法,经过了二十年的实践,却得到了这么一个不体面的现实回报:它拥有世界最大的贫富差别;它的教育质量不用和世界比,就是在非洲内部也是垫底的;它的失业率已使国家处于动荡边缘;它的犯罪率为世界之最 ―约堡被尊为罪恶之都;它的经济缺乏引擎;腐败蔓生在它的司法和行政机构 ……这些不忍目睹的数据和与之对应的国难使任何一个自由主义者都很难再以南非作为自由民主国家的典范来标榜。
那么,问题到底错在哪里了?根源是出在宪法上,即出在以自由、民主理念为根基的国体上,还是出在实施这些理念的政体上?南非的知识界最终给出了什么样的答案?
这部洋洋五百多页的《咨文》在《总序》中透露出了自己的原则:它将以护宪者形象发言,只将批评集中在公共政策领域,因此,它要检讨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我们必须检讨过去二十年在社会经济权、信息透明、习惯法、公共机构效率和政府责任等领域所执行过的政策并根据新的条件而做出调整;必须建立在以市场理性原则为核心的新自由主义经济体制之上的后种族隔离时代的政策和机构进行重大改革。”
换言之,该《咨文》强调过去二十年的问题来源于错误的政策和执行政策,以及自由主义经济体系,正是自由主义经济体系和行政失误扭曲了宪法里的人权法案,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悖论:在南非,宪法赋予每个人以抽象的权利 —言论自由和选举权,但人的经济权利和生存权利在现实中却得不到根本保障,贫穷、贫富分化、不平等、不公正已成为南非无法克服的痼疾。因此,当下的任务是重新依照宪法调整现有的政策,重塑南非立国之初所憧憬的平等和自由的理想。
《咨文》集中反映了南非知识界的主流意识形态,即对南非宪法的高度认同、对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不满和对政府治理能力的批评,它总的精神是依宪而治、依宪而改,即强调宪治而拒绝革命。这是一部在自由主义政治理念下出现的治理方略,在一开始,它就排除了正在南非底层涌动的一股强劲的民粹主义思潮,也排除了左翼知识阵营更为激进的声音。
前者由自由经济斗士党主席马勒马所领导,他公开提出在经济政策上学习委内瑞拉的查韦斯和津巴布韦的穆加贝,将私有资产特别是矿产国有化;在政治上则提出驱逐白人,因此深得大批失业黑人青年的狂热拥护和支持。目前这股政治力量正受到国际势力和本国政治势力的联手绞杀,他领导的运动不断被描述为南非纳粹主义运动,自己或面临牢狱之灾。但是,即使主流社会无法接受目前马勒马政策所可能导致的社会大动荡,却也不应该对这股非常重要的政治力量视而不见,在这么重要的智库文集里,根本没有对马勒马所代表的激进政治的根源做出分析和说明。
另一方面,知识界激进左翼的声音也没有得到必要的反映。激进左翼在对现实的批判里包含着这么一种认识:南非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和人权法案在执行过程中正在生产出一种绝对的他者,一种被彻底边缘化的无产者,其自身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根本无法被代表,也就是说,其集团利益无法在现有的宪政框架内得到解决。这些激进左翼往往会将矛头指向一九九六年颁布的宪法本身,批评这部宪法的妥协性和保守性。因此,救治现实的危机在于变宪,这是激进左翼和南非人文科学研究委员会观点相异之处,也是和马勒马民粹主义相异之处。
面对现实危机的思考便大致形成三个趣向:护宪、变宪和革命,而关键点是如何看待现存宪法的合理性。现在不断有声音指出,这部宪法完全是按照西方自由民主模式构造起来的,它过分强调了人权,从而导致了部分人彻底丧失了人权。
一个非常有名的故事是,这部宪法明确规定死刑不合法。当时的 “非国大 ”内部对此有异议,因为这样一来,残杀反抗种族隔离的仁人志士的刽子手将不能被绳之以法。
但曼德拉坚持民族和解政策,执意废除死刑。“非国大 ”内部于是掀起公投运动,力图废除宪法中的这一条,曼德拉在短短几个小时内便发表回应性讲话,说他本人并不在政治理念上反对死刑,问题是,如果今天通过公投废除死刑,明天会不会通过公投废除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这一条?如果黑人同胞不喜欢白人凶手逍遥法外,他们难道会喜欢白人在后种族隔离时代依然享有在过去非法得到的土地吗?可这样一来,所有的和解努力将化为灰烬,天下必然大乱。
曼德拉是何等威望之人,他的态度足以令争执平息。然而从今天看,这种怀柔政策充满妥协,它没有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即没有将被白人非法占有的土地归还给黑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黑人贫困的根源。在这种妥协精神下建立的和解是很难让黑人心悦诚服的。
所以,从一开始,历史上遗留的社会公正问题并没有在宪法中得到解决。这也就是暴力事件在南非一直无法降低的一个原因,以至于现在社会又开始热议恢复死刑的可能性,但情况显然是,这个问题是和更复杂的土地所有制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这呼声背后也必然不是单纯对死刑的考量,同时还有对私有财产的反思:如果黑人依然得不到土地,这样的财富结构不加以根本变动,各种社会危机如何得到化解?
其实,曼德拉在尚未出狱时曾明确表示出狱后推行国有化政策,但随着东欧剧变、新的民主化思潮泛滥、人权被提到国际法高度来审判集权制下的危害人类罪、资本全球化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曼德拉不得不放弃原有主张。
在他领导的 “非国大 ”内部达成了 “两步走 ”的共识,即先发展资本主义,搞民族和解;然正如《总序》所说,这部研究文集的价值既是一份历史文献,也同样提供自己的理解和精当的分析,它将南非的危机定义为 “在各个社会层面出现的社会不公正、资源不平等和价值冲突 ”,换言之,这三条成为其他社会问题诸如贫困、教育失败、高失业率、腐败和犯罪的根本原因。因此,解决这些危机的方式是在宪法框架下诉求各个阶层和种族的正义和平等。
南非知识界有一种共识,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将脱贫看作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任务,但这种关注混淆了“贫困 ”和“不平等 ”这两个概念,正如书中一些学者所观察的,以南非为例,消除贫困的努力可能同时加重了社会不平等。南非属于中等之上收入的国家,因此不属于贫穷国家,但南非的不平等却高居世界榜首。比如在 36.6%失业人口中(据二 ○一一年统计数据),白人失业率为 8.2%,而黑人人口失业率为 42.4%。同时,白人平均年收入为八千二百七十美元,而黑人为一千五百二十四美元(二 ○○八年数据);从性别看,在社会底层中,各个种族的妇女又是种族、性别、阶级压迫的最大受害者。这样,社会正义的诉求就必须集中解决黑人的问题和妇女的问题,这变成了南非当局未来的政治任务。
这个任务如何通过重新阐释宪法而获得改进或解决呢?这几乎成为此书大部分学者集中讨论的问题。南非宪法的性质因此被定义为以积极自由为原则的宪法,以此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在消极自由原则上的宪法相区别。所谓消极自由是指美国人权法案的精神实质是保护个人权利不受外力侵害;所谓积极自由宪法是指这样消极的保护不够,因为黑人在种族隔离时期失去的不仅是政治权利,同时也失去了经济权利,因此,如果不促进黑人在新的民主自由国家中获得这些政治和经济权利,也就根本谈不上保护。因此,积极自由的宪政要求在司法、立法和行政层面积极促进黑人享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尤其是社会经济权利,而不是教条地保护现有权利,这是一切政体运行的基础。
比如,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具有用水用电和住房的权利,但供水公司却经常在为贫穷地区提供用水服务时,加入自己的要求;那如果居民不能按时交纳水费,水将停止供应,这是违宪吗?法律界的学者在讨论了一个案例之后,明确批评当时最高法院的不合理判决,声称此时法院不应该维护供水公司的利益,而必须维护民众的基本人权。这是积极自由宪法的精神。学者声称,南非的宪法和巴西的宪法一样,都将人的基本生存权与人的基本政治权利一起写入宪法的人权法案,这是比西方人权法案进步的地方,这是因为,如果没有基本生存权利的保护,更谈不上维护其他人的尊严,政治权利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一人一票也只能是形式正义。
因此,大部分学者在此书中反对形式民主和形式自由,要求把自由和民主的精神贯穿到对具体生存环境的考虑中来。在这个思路里,宪法必须和传统的习惯法,中央政府权力必须和地方政府权力,抽象的西方价值必须和本土文化,最高法院必须和民间法庭,政府必须和酋长等,相互妥协。这种将西方意义上的价值和南非具体历史条件结合起来的思路,贯穿于全书,此书的护宪应在这个意义上理解。总而言之,宪法必须促进南非社会实行实质正义。
护宪的第二个理论问题是在宪法基础上解决民主的危机。南非的宪法保障四个核心价值,即民主、人权(经济和政治权力)、平等和尊严。特别是民主被认为是种族隔离制度解体后新政的核心政治形式。但走过了二十年的民主历程之后,一些学者开始意识到民主的副作用。
举例而言,一九九四年选举的时候,南非有三十个政党,二○一一年则有一百五十个政党报名,过去的一个大党不断分裂成数个小党,这种局面的根源在于,政治家已经日益把政治当成谋取自己利益的手段。南非议会在二 ○○五年通过法案,规定凡可获得0.01%选民支持的党派都可以得到政府资助,这样,更加造成党派林立的可笑局面,许多党派更像一个公司在经营运作,追名逐利,中饱私囊。个人主义精神代替了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正在成为南非各个党派的痼疾,而难以治愈。
更有学者指出,民主化后出现的各种经济利益团体相互争夺资源,维护自己利益,已经无法再实现民主的核心目的:人民参政以维护全民利益。共同体的概念是民主的基础,而南非的民主饱受个人主义和市场理性原则的侵扰,因此,民主的运动已经无法带来社会正义。
回到宪法,就是回到公平的核心价值观并用此来阐释民主的内涵。现在 “公平 ”这个理念完全基于古典自由主义 “机会均等 ”的教义,“机会均等 ”又造成了穷人更穷、富人更富,市场理性原则造成了在社会资源分配过程中遵循效率和投资回报的原则,从而不可能让资源向弱势群体流动,这样的公平概念阻碍着民主体制发挥其正义的功能。
回到宪法,就是回到 “非国大 ”的自由宪章,里面明确说明,自由和解放的核心目的是平等,是结果的平等或实质平等,而不只是机会的平等或形式的平等。因此,民主不再简单的是一个政治形式,而是一个和国家经济政策相关的政治权利。如果国家持续执行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政策,那么,民主的权利就会被扭曲。
总之,这部《国情咨文》让我们看到了南非面临严峻的社会问题,其实,许多问题都不只是南非所独有,诸如如何解决贫富差别和不平等的发展中的顽症?如何理解社会正义?新自由主义对社会共同体的损害?南非的知识界在应对这些问题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将解决不平等问题作为解开一切矛盾的关键。
在公共政策上,南非知识界要求政府向弱势群体持倾斜态度,在对宪法的阐释上,强调人的社会经济权利是南非民众最迫切需要实现的权利,也是最根本的权利。这种思路在中国看来也许并不陌生,它属于一种社会民主主义理想。但和我们或许有不一样的地方是,南非知识界明确要求不仅在公共政策和社会资源再分配上要体现平等的原则,更要在立法层面将这些倾向合法化,并成为司法的指导方针。
换言之,南非现在不仅意识到,在通往美好的、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的道路上,政治的变革必不可少;但同样重要的是,法律体系和法律思想的变革必须同步进行,忽略了后者,改革将缺乏法律的保障。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为人民服务 ”要写入宪法之中。
伟大的南非领导人曼德拉生前曾著自传《漫漫自由路》,通向自由(freedom)是他毕生的事业;而新南非在过去二十年的发展更可以用“漫漫自由路 ”来描述,这将是一条更漫长的理解自由(liberty)和重建自由(freedom)之路。
(State of The Nation 2014—South Africa 199402914: A Twenty-year Review , Edited by Thenjiwe Meyiwa, Muxe Nkondo, Margaret Chitiga-Mabugu, Moses Sithole and Francis Nyamnjoh, published by HSRC Press, Cape Town, 2014)
来源:《读书》2015年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