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试图探讨中韩日儒家精英大致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念、普遍性伦理或中心范畴,然后略述其现代意义。仁爱、敬诚、忠恕、孝悌、信义等基本观念的主要内涵是普遍的,稳定的,是东亚各儒学大师的精神追求和信念、信仰,在不同时空环境中对社会文化具有价值导向的功能。儒教伦理在东亚各国的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表现, 同一价值理念的内涵会发生一些变化。但不可忽视的是其共性,这些理念完全可以成为新的东亚伦理或全球伦理的基石。
[关键词]东亚儒学 核心价值观念 普遍性伦理
要论证什么是东亚儒学的核心价值观,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儒学在东亚社会的长期发展中,在殊异的时空环境与民族文化背景下,形成了异彩纷呈的诸多流派、思潮,有着丰富多样的价值诉求。仅就中国、韩国、日本各国历代儒学大师而论,其强调的侧重面也各各不一。至于在东亚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社会生活或文化小传统中,民间的信仰、信念、价值观念与文化大传统的差异,更是不可以道里计了。对于这些繁杂的问题,我们很难以偏概全。当然,儒学之为儒学,儒家价值系统之为儒家价值系统,固然有不同的特殊表现,然而也有其主旨和一贯之道。时下有很多文章谈中韩日道德价值的殊异性,本文则只是试图探讨中韩日儒家精英大致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念、普遍性伦理或中心范畴,然后略述其现代意义。
一、中国儒学的中心观念
仁爱、诚敬、忠恕、孝悌、信义,这样一些思想范畴或德目是不是中韩日三国儒学史上比较有共同性的内容呢?我们首先从中国儒学谈起。从《四书》和《荀子》来看,从汉儒到宋明儒,其共同承认的核心价值,大体上是以仁爱为中心的展开,重要的范畴有如仁、义、礼、智、信、孝、悌、忠、恕、诚、敬等等。
据《论语》所记载,孔子与门生讨论的中心话题,主要涉及仁爱、礼乐、信义、孝悌、忠恕、恭敬等等。按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统计,《论语》中“仁”字凡109见,其中105次涉及道德标准;“义”字凡24见;“礼”字凡74见;“知”字中含“智”义者凡25见;“信”字凡38见;“孝”字凡19见;“弟”字中含“悌”义者凡4见;“忠”字凡18见;“恕”字凡2见;“恭”字凡13见;“敬”字凡21见;“圣”字凡8见,其中4次为“圣人”。概而言之,孔子的价值观围绕“仁”而展开。儒家的主张十分平易合理,例如从亲情之爱推己及人。有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行仁从其根本开始,根本则是孝顺父母,敬爱兄长。仁爱之心,从爱亲人开始,继而推广开来。按孔子的看法,仁爱是礼乐文明的内核、主旨。离开了“仁”,礼乐则可能变为形式。孔子的一以贯之之道,按曾子的理解,是“忠”与“恕”:“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忠”“恕”亦即“仁”的一体之两面。“忠”是尽己之心,“恕”是推己之心。“忠”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论语•雍也》);“恕”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论语•卫灵公》)。孔子指出,实践仁德要从自己做起,从当下最切近的事情一步步做起。围绕“仁”的范畴、德目,还有:恭、宽、信、敏、惠等。
新近讨论的热门——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简中的资料----表明,孔子、七十子及其后学继承前哲,创造发挥的圣、智、仁、义、礼、忠、信、敬、慈、孝、悌、反己、修身、慎独等观念,至迟在战国中期已流布并影响到荆楚之地。如《六德》以“圣、智、仁、义、忠、信”为根本,《五行》强调“仁、义、礼、智、圣”,《尊德义》肯定“尊仁、亲忠、敬壮、归礼”,《忠信之道》说明忠是“仁之实”,信是“义之期”,《唐虞之道》重视“爱亲尊贤”,仁义并举。与后世儒学略有不同的是,《五行》的作者提倡“听德”、“视德”,前者为“聪”,后者为“明”,强调“圣”、“智”二行。所谓“圣”,是闻而且知君子之道。所谓“智”,是见(视)而且知贤人之德。闻知、见知都是体验之知。不过,这些篇目都强调,“仁爱”是亲爱亲人的推广。《五行》:“不悦不戚,不戚不亲,不亲不爱,不爱不仁。”“颜色容貌温,变也。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中心悦[焉,迁]于兄弟,戚也。戚而信之,亲[也]。亲而笃之,爱也。爱父,其攸爱人,仁也。”[1]“攸”在这里是“进”或“继”的意思。
原始儒家以爱亲为仁,尊贤为义,或者说,仁是“爱亲”的推广,义是“尊贤”的推广,认为二者可以互补。《语丛》中的一些言论重申孔子的教诲,把“仁”规定为“爱人”、“爱善”,又把义规定为“善之方”,“德之进”,事之“宜”。又以丧为仁之端。“丧,仁也。义,宜也。爱,仁也。义处之也,礼行之也。”“爱亲则其方爱人。”[2] 《唐虞之道》:“爱亲忘贤,仁而未义也。尊贤遗亲,义而未仁也。”[3] 《语丛一》:“[厚于仁,薄]于义,亲而不尊。厚于义,薄于仁,尊而不亲。”[4]以上关于“仁、义”关系的界定,既爱亲又尊贤,既源于血缘亲情,又突破了血缘亲情,修订了亲亲、尊尊的原则,实为非常值得肯定的儒家伦理价值观念。
《六德》对夫妇、父子、君臣三伦六位的规定,强调各行其职,对内讲仁德,对外讲义德。“父圣,子仁,夫智,妇信,君义,臣忠。圣生仁,智率信,义使忠。”“仁,内也。义,外也。礼乐,共也。内立父、子、夫也,外立君、臣、妇也。”[5]在这里“立”字即“位”字。《语丛一》视君臣关系为朋友关系。《语丛三》认为,臣之于君,“不悦,可去也;不义而加诸己,弗受也。”[6]以上可以视为父慈子孝、君义臣忠、夫敬妇顺的原型。在君臣关系上,既有很强的血缘情感,又体现了士人的自由精神,不悦可去,不义弗受。
郭店儒家简在总体倾向上以仁爱为中心,并举仁义,视仁、义为忠、信的实质与目标,视忠君、爱民为孝、悌之拓展,视敬为礼之内核。孝悌、忠信、礼敬都与仁义有关。只是未能如《中庸》、《孟子》那样强调“诚”。但郭店简强调了“信”,“诚”是“信”的发展结晶。
孟子强调仁义内在,肯定仁义礼智这些道德价值源自本心,而“天”则是人的善性的终极根据。他把心、性、天三者统一了起来。受子思思想的影响,孟子更强调“诚”这个范畴。“诚”是真实无妄,是天道运行的规律,又是一种道德体验的状态,是对本心良知的最终根源——“天”的一种虔诚、敬畏之情。孟子主张启导人内在的良知,并把它扩充出来。荀子隆礼,主张“化性起伪”,强调通过后天的教育、学习和社会规范、国家刑罚,改变人的恶性之质而迁于善。荀子认为,凡是善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在后天努力的结果;采用导情、化性而起伪的方法,强制性地让人们以理性支配感性,则可以使天下出于治,合于善。荀子也肯定人有智能,可以向善,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积累,成就自己。“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荀子•性恶》)孟子讲“性善”,指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是内在的仁义礼智四端之心。荀子讲“性恶”,指人并非生来就有礼义,要靠后天的教化、习得、训练,方能成功。在社会观上,荀子主张礼、乐、刑、政的配合;但在价值观上,荀子仍然极大地肯定了“仁义”。他指出:“君子贫穷而志广,隆仁也;富贵而体恭,杀势也”;“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王引之注:‘人’,读为‘仁’],横[王引之注:‘横’,读为‘广’]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贵。劳苦之事,则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端悫诚信,拘守而详[‘详’,通‘祥’];横[广]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任。”(《荀子•修身》)又说:“志意定乎内,礼节修乎朝,法制、度量正乎官,忠、信、爱、利形乎下。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不为也[……]故近者歌讴而乐之,远者竭蹶而趋之。四海之内若一家,通达之属,莫不从服,夫是之谓人师。”(《荀子•儒效》)可见,荀子持守了孔子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念,认定礼是由仁义所生,礼治本质上也是仁政,由君子实行。礼义是社会认同的道义原则,礼乐又调节人们的精神需求。儒家通过礼乐教化,提升每个人的人格境界,陶冶性情,修养身心,使社会人群,既有区分,又相融和。
宋明清儒的价值导向,仍围绕“仁”而展开。程颢《识仁篇》:“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二程遗书》卷二上)朱熹《仁说》指出:
人之为心,其德亦有四,曰仁义礼智,而仁无不包;其发用焉,则为爱恭宜别之情,而恻隐之心无所不贯。故论天地之心者,则曰乾元坤元,则四德之体用不待悉数而足;论人心之妙者,则曰‘仁人心也’,则四德之体用亦不待遍举而该。盖仁之为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情之未发而此体已具,情之既发而其用不穷,诚能体而存之,则众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此孔门之教所以必使学者汲汲于求仁也。此心何心也?在天地则央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包四德而贯四端者也。(《朱文公文集》卷六七)
朱子在该篇特别以设问设答的方式批评程氏门人“判然离爱而言仁”的错误,指出程子所谓“爱情仁性”的意思,应当是“爱是仁之情,仁是爱之性”。又说:“程子之所论,以爱之发而名仁者也;吾之所论,以爱之理而名仁者也。盖所谓性情者,虽其分域之不同,然其脉络之通各有攸属者,则曷尝判然离绝而不相管哉!”(同上)朱熹门人陈淳的《北溪字义》荟萃周 溪、张横渠、二程的思想,而折衷于朱子,集中阐述了与宋代理学思想体系密切相关的重要范畴,如性、命、诚、敬、仁、义、礼、智、信、忠信、忠恕等等,均为儒家价值系统的重要理念。宋明学术与此前的儒学相比,不仅从人生论上说“仁”,而且从宇宙论上说“仁”,把天地万物的创造性——生生之仁与人生道德实践的仁爱之心贯通起来。从二程到陆九渊、王阳明,都讲“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但朱子反对仅仅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因为仁是体,是爱之理,爱是用,爱自仁出,如果仅仅从体上、理上、根上去说“仁”,则太深太广,使人难以捉摸。朱子从爱上说仁,使人容易进入。[7]
儒家之基本价值在晚明以迄清世,继续得到思想家们的发挥与发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期间出现的经世致用思潮,开发出儒家原有传统中的新外王。从顾炎武、王船山、黄宗羲、方以智、傅山、唐甄、颜元等一代巨匠直到戴东原,重新阐发原来就蕴藏在儒家传统中,尤其是核心价值观念中的个体主义、抗议传统、自由精神、重实践重经验的作风等等,使之与社会的变化相协调。这些均可以视为儒学内在性的转进,是儒家学说现代性的先声。
二、韩国儒学的中心观念
儒学传入韩国甚早。韩国儒学至少已有了两千年的历史,而且在进入近代以前,一直是社会文化的精神与主潮。公元372年以后,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相继设立太学,教授儒学经典。公元918年,高丽王朝建立。高丽朝五百年间,太学课程仍以儒家经典为主,并定期举行祭孔活动,开科取士,儒生任文官,民间私人讲学之风很盛。[8]从元朝引朱子学入高丽的是安珦(号晦轩,1243-1306),时间约在1290年。安珦认为:“圣人之道,不过日用伦理,为子当孝,为臣当忠;礼以齐家,信以交朋;修己必敬,立事必诚而已。”[9]高丽末、朝鲜初,性理学家李穑、郑梦周、郑道传、权近等,全面推进儒学,使理学在朝野得到长足发展。李穑(号牧隐,1328—1396)以“忠、孝、中、和”四字概括儒家重要价值:
孝于家,忠于国,将何以为之本乎?予曰:大哉问乎,中焉而已矣。善事父母,其名曰孝。移之于君,其名曰忠。名虽殊而理则一。理之一即所谓中也。何也?夫人之生也,具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曷尝有忠与孝哉?寂然不动,鉴空衡平性之体也,其名曰中。感而遂通,云行水流性之用也,其名曰和。中之体立,则天地位;和之用行,则万物育。圣人忝赞之。妙德性,尊人伦,叙天秩,粲然明白,曰忠、曰孝、曰中、曰和,夫岂异哉?[10]
按李穑的看法,“中”为体,“和”为用,“中”为大本,“和”为流行。忠、孝均“中”之理的实现。
李氏朝鲜朝,朱子学大兴,其中著名的有以李幌(号退溪,1501—1570)创立的退溪学派和李珥(号栗谷,1536—1584)创立的栗谷学派,
还有曹植(号南冥,1501—1572)、韩元震(号南塘,1682—1751)等学者。在朝鲜时代五百余年间(1392-1910),性理学成为“国学”,成为“政治实践的理念、公私学校教育的内容、学术探讨的对象、社会价值观的中心”。[11]
李退溪对儒家核心价值有全面的论述和创造的发展。在其《圣学十图》这一天地、社会、人生的庞大系统中,“仁”是贯通天人的精魂。《圣学十图》的实质是做人,是提升人格境界。退溪借助朱子的<仁说图>阐明四端与四德,以及仁、义、礼、智四德之间的关系。恻隐贯四端,周流贯彻,无所不通。仁包四德,涵育浑全,无所不统。退溪又推崇张横渠<西铭>,以“民胞物与”为仁爱思想的扩大。
李退溪的创造,在提出统合性情与理气的“合理气、统性情”的命题,主张从理气与性情一体性观念,来看待本然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关系,理解“理发而气随之”的恻隐、辞让、羞恶、是非的四端与“气发而理乘之”的喜怒哀惧爱恶欲的七情之间的相互渗透的关系。[12]
这里我们且不谈他的心性论。李退溪的政治伦理论以“仁孝”为宗纲。他指出:
窃谓天地之大德曰生,凡天地之间,含生之类,总总林林,若动若植,若洪若纤,皆天所闷覆而仁爱,而况于吾民之肖象而最灵为天地之心者乎?[……]天之于君所以反复丁宁若是者无他,既以仁爱之责委重于此,自当有仁爱之报惓惓于此也。[13]
然则所谓道者,何待乎他求哉?即忠恕而尽其理,则忠恕即道;即仁义礼智而尽其理,则仁义礼智即道。今以忠恕则云未尽于道,以仁义礼智则难名于道,乃欲别求他物以为道,此则尤非浅陋所及也[14]
故治国本于孝、悌、慈以及于仁让忠恕之属。平天下亦本于三者。[15]
由此可见,李退溪价值观念的核心是仁爱,由仁爱统率仁义礼智、忠恕、孝悌等等。他又格外推崇“孝”,认为“虽然孝为百行之原,一行有亏,则孝不得为纯孝矣。仁为万善之长,一善不备,则仁不得为全仁矣。”[16]“人有孝思,百行之则。苟能竭力,未学谓学。”[17]退溪弟子柳西涯甚至认为“忠孝之外无事业”。
此外,与朱子以“敬”为圣门第一义一样,退溪也格外重视“主敬”。持敬是修养工夫,《圣学十图》在一定意义上又“以敬为主”。李退溪说:“持敬者,又所以兼思学、贯动静、合内外、一显微之道也。其为之之法,必也存此心于斋庄精一之中,穷此理于学问思辨之际。不睹不闻之前,所以戒惧者愈严愈敬。隐微幽独之处,所以省察者愈精愈密。”[18]
南冥、栗谷等李朝儒学大师都重视“敬义夹持”,强调敬体义用,敬内义外。“持敬”本是“心”的工夫,即“心体”之用,或“心体”的呈现,因此又成为“义外”之体。按体用不二之说,“持敬”则“义”存,当“义”则“敬”在。[19]按,栗谷极为重视“诚”,认为“敬是用功之要,诚是收功之地。”“诚者,天之实理,心之本体。”[20]受《中庸》思想影响,栗谷主张,以“诚”为心之本体,主宰人心,变化气质。栗谷认为,《中庸》之“诚”既为本体又是功夫,此“诚”可以贯通《大学》之“明德”、《论语》之“仁”、 《孟子》之“心”。栗谷之《圣学辑要》是其主要的思想体系,其主旨即为“诚”。他说:“仁为《论语》之体,而为学者之先务焉。心为七篇之主,而为学者之标的焉。”“仁者,吾心之全德而万善之长也。心者,吾身之主宰而性情之统也。非诚无以存天理之本然,非敬无以捡一身之主宰”“天有实理,故气化流行而不息。人有实心,故工夫缉熙而无间。无实心,则悖天理矣。”“志无诚则不立,理无诚则不格,气质无诚则不能变化。他可推见也。”[21]栗谷思想强调以诚实之心论实事、实功、实效,切近社会政治和民生问题,开启了“实学”思潮。朝鲜中后期的经世实学思想,对朝鲜社会发展起了推动作用。实学思想家丁若镛(号茶山,1762-1836)返归孔子、六经四书,求其古义本旨,认为君子之学,半为修身,半为牧民。他主张,性理之学应为践形之学,应重视国计民生、礼乐刑政。[22]茶山批评、修正程朱理学,一方面以“天”“上帝”代替理学的“理”与“太极”,强调儒学的宗教性,另一方面把“仁”解释为“为”,即通过行为而实现价值目标,使儒学适应新的时代变化。
综上所述,韩国儒学主流学派对仁爱、诚敬、忠恕、孝悌、信义等价值是相当尊重的。他们对此有全面的领会、发挥并身体力行,尤其对“仁”、“孝”、“敬”、“诚”等德目有所偏重。韩国儒学思想家在对中心观念进行诠释的过程中,适应时代变化,赋于新的涵义,其实学的发展具有现代性的萌芽。
儒学传入日本约在五世纪初。[23]日本早期儒学的主要内容是“德治”的政治理念。日本系统引进儒教是律令制时代的事。日本于七世纪形成律令制,以隋、唐律令及汉、唐经学为主要范本。最早将儒学渗透到个人修养和信仰领域的是圣德太子。他于603年12月制定了以儒家德目(德、仁、礼、信、义、智)命名的《冠位十二阶》,次年4月又公布了以儒家思想为基调的《宪法十七条》。这里有了“忠于君”、“仁于民”、“以礼为本”、“背私向公”及“仁政”的内容。日本人以前并无“孝”的观念。日本统治者倡导“孝”道,是奈良时代(710-784年)的事。奈良、平安时代,“孝”道已被日本人广泛接受,在社会上层还展开了有关“孝”之意义和“孝”与“忠”之关系的讨论。720年,元正天皇下诏:“人禀五常,仁义斯重。士有百行,孝敬为先。”[24]
律令制时代国家儒学主要以五伦为内容,特别强调“父子之亲”(父子天合)和“君臣之义”(君臣义合)。当时在贵族中间爱好汉文、汉诗蔚然成风,其中流露出忠孝、公私孰为先后的思想矛盾。《经国集》第二十卷所载主金兰的回答,已经有了忠为公、孝为私、忠先孝后的意识。他说:“别或有背亲以殉国,或有弃私以济公。[……]在于父便以孝为本,在于君乃以忠为先。探今日之旨,宜以忠为先,以孝为后。”[25] 这就为尔后幕藩国家的儒教思想家的讨论埋下了伏笔。
到了江户时代(1603—1867年),日本儒学大盛。朱子学兴起,门派甚多,而且逐渐官学化。此外还相继形成了阳明学派、古学派等。
日本朱子学开创者林罗山(1583—1657)在讨论忠孝矛盾时说,“君有重于父母时,父母有重于君时”,但在评论孟子关于舜帝之父瞽叟杀人的处理方法——舜必弃天下背父潜逃时,则认为“舜虽云孝行而爱父,不可以私恩而破公义”[26]。这样就把“公义”作为天下国家,而把“私恩”作为父子关系来加以理解。林罗山把忠孝关系约化为公私关系,将其对立起来。日本朱子学以“公”为普遍性道德律,以“私”为任意性欲望,逐渐发展为“忠”绝对优于“孝”的观念,进而成为主导幕藩国家伦理方向的思想。这比较适合于地域领主型的日本社会。“忠”遂成为日本武士道的精髓。
日本阳明学开创者中江藤树(1608-1648)把“孝”则放在“忠”之上,乃至放在一切道德之上。他认为“孝”是人类根本的良知,如果泯灭了“孝”心,即丧失了良知,失去了精神上安身立命之所。在“公义”与“私恩”的矛盾面前,中江藤树认为,感父母养育之恩的“私恩”较“公义”更为重要。中江藤树以“私恩优位”来批评以“公义”为准则的伦理秩序。他还提出依“时、处、位”的变化而变化的“权道”论,在近世日本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变易的历史观。他的思想反映了市民阶层要求改革社会的价值诉求。[27]
朱子学的另一派首领山崎闇斋(1618-1682)强调孔子仁学,彰显朱子仁说,并著《仁说》与《仁说问答》。他受到朝鲜李退溪的影响,在《仁说问答序》中说:“盖求仁首先在于理解名义,体认其意义意味,其次在敬、恕上下工夫、致力于克己复礼,则可得矣!此为朱子教人求仁之本意也。[……]读《论语》、《孟子》书并反复熟读,则仁之慈味亲切意思精微处诚可领会也。”[28] 闇斋重视朱子所说的‘爱之理’,认为‘爱之理’就是‘心之德’的精义和慈味亲切处,认为朱子以后宋、元、明诸儒没有人理解其中真意,甚至连退溪的《圣学十图》也没有说清楚。程、朱以仁为理,以内在于人的理为性,强调性的纯粹与尊严,因此认为性、气之间具有体用关系。闇斋把“仁”解释为“生之性”、“未发之爱”,主张生与性一体,仁与爱一源,因此只要能体认仁,仁就充满慈味亲切。与朝鲜朱子学者一样,闇斋也讨论了敬与义的关系问题,批评了程、朱。关于敬义内外说,崎门派展开了激烈的争论。阿部吉雄在《日本的朱子学与朝鲜》一书中,拿闇斋与李退溪相比较:李退溪重视个人修养,偏重理气心性的哲学思考,将学问之道归纳为学、思、敬;闇斋则重视日本人伦秩序社会的建构,积极参与社会,将学问之道归纳为知、行、敬。(这里有具体情况的限制,李退溪的时代士祸甚炽。)总之,他们相对重视“敬”。
古学派的山鹿素行(1622-1685)、伊藤仁斋(1627-1705)及伊藤东涯(1670-1736)父子等都主张回到孔、孟,强调“仁”与“诚”这两个重要范畴,当然也重视“义、忠、信”等。日本儒学的古学派是江户时代重要的一个学派。他们不仅坚持汉唐注释,由之探讨孔、孟真意,而且也努力从社会现实生活的规范及社会组织中找到孔、孟之正理。这样,古学派非常重视现实,重视人性修养,重视经验知识,重视民间生活与社会制度的变革。[29]
山鹿素行批评宋明儒学和日本以“敬”为中心的禁欲主义,指出:“仁者人之所以为人,克己复礼也。天地以无而行,天下以仁而立。颜子问仁,夫子以纲目答之,仁之全体大用尽。仁者兼五常之言,圣人之教,以仁为极处。汉、唐儒生,以仁作爱字,其说不及;至宋儒以仁为性,太高尚也。共不知圣人之仁。汉、唐之蔽少,宋、明之蔽甚。仁之解,圣人详之。仁对义而谓,则为爱恶之爱。仁因义而行,义因仁而立,仁义不可支离。人之情爱恶耳,是自然情也。仁义者,爱恶之中节也。”[30] 这就对宋明性理之学有所松动,而回复到孔子之仁,即不脱离性情的仁爱思想。他把“诚”讲成人情之不得已,如好好色,欲美食等。当然他也反对情之过度,此亦为不诚。关于忠信,山鹿素行说:“忠者为人谋而不私于身也,信者悫实而不欺也。忠不私,信不欺。忠就心上说,信就事上说。忠以事君长,信以交朋友。圣人之教在忠信。”[31] 这就是他的仁义忠信观。
伊藤仁斋背离朱子而回到孔、孟原典。其《语孟字义》全面复兴孔仁孟义。伊藤仁斋的堂号与思想,有一个由“敬”到“仁”的过程,其间经历了严重的心灵搏击与意义危机。他要把儒家学说拉回到人文世界、世间伦理,这是他由“敬”到“仁”的本旨[32]。他对《孟子》的解读,也抖落其超越性,主张“道在俗中”,从“人事”中觅“天理”,与晚于他一百年的戴震若合符节[33]。他说:“圣人之道,莫大于仁,莫要于义。”“孔门学者,以仁为其宗旨”。“仁义二者,实道德之大端,万善之总脑。”“慈爱之德,远近内外,充实通彻,无所不至之谓仁;为其所当为,而不为其所不当为之谓义。”[34] 又说:
仁者,性情之美德,而人之本心也。盖天地之大德曰生,人之大德曰仁。而所谓仁者,又得夫天地生生之德,以具于心者也,其本以爱得名。而众善之所由而生,即所谓不忍人之心,而能充能大者此也。盖尝以仁者之心观之,仁者其心以爱为体,故能与物同体[……]此仁道脉络相因,而莫不皆从爱出也。[……]故仁之为德,一言以蔽之,曰:“爱”而已矣。[……]夫浑然与物同体,仁也。施物各有差等,义也。[……]是故求圣人之道,莫大于为仁,而为仁莫切于爱人,爱人莫先于孝亲,故“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学者其识诸?[35]
伊藤仁斋实对先秦、宋明儒之“仁爱”思想作了一个大的综合,肯定其爱意、生生之德意。他强调仁者以爱为心,这也是一种自然之性情。他也肯定“忠信”,认为这是为学之根本,是学者不可改易的原则。他对智仁勇,对仁义礼智都有发挥。
山鹿素行和伊藤仁斋都强调“诚”。伊藤仁斋认为忠信和诚的意思相近,即“尽己心朴实实行去”。他们都反对雕凿伪饰,而主张带有真实无妄、表里如一的感情之升华。在江户时代后期,“诚”逐渐上升为道德的根本,幕末志士更是大讲“诚”与“至诚”。
在江户初期,林罗山与他的老师藤原惺窝(1561-1619)是非常肯定“敬”而且把“敬”与“诚”并提的。
他们主张“诚”、“敬”可以合为一体。林罗山甚至把“敬”解释为“主一”、“不二”之意,即“此心不二”,专主一人,专注一事。这适应了德川家康统一日本,开辟江户时代的需要。林罗山强调身分、名分、职分、上下定分、君臣父子之分,建立武士阶级基于身分观念的阶位制的伦理纲常。然而到了江户末期,志士们接过古学派的“诚”来代替“敬”,要求外部社会与个体愿望相一致,积极参与社会改革。由“敬”至“诚”的变迁,表明了伦理观念随时代不断变化。
当然,我们不能不看到,在日本伦理思想史上,“敬”的观念,以及“自敬”、“敬人”、“敬事”、“敬业”意识的提倡,而且与“忠”、“信”、“义”、“耻”、“知耻”等等道德观念相结合,使日本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中有了适应于自己社会与民族的素质,例如武士和国民的忠君敬上精神等,这自然增强了日本民族与政治的凝聚力和整合力。[36]这些心理、精神因素都积淀下来,由此也给亚洲和世界带来了正负面的后果。
日本儒学史上对于“仁爱”思想的重视和新释,关于“诚”与“敬”、“忠”与“孝”、“公”与“私”的争论,有着具体的复杂的语言背景、文化场景和思想内涵,需要作具体的分析。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说日本的伦理体系根本排斥“仁”,从未接受过这一道德观念[37],这种说法至少在精英层上是不确当的。我们似不能太过相信本尼迪克特类似的论断。她当时并未到过日本本土,亦未读过日本精英的著作。以上粗浅的描述,旨在说明某些价值观念成为一定时期一定社会的主导观念,是由多重原因决定的。选汰某些观念,或者某一观念内涵的流变,都是正常的。
四、东亚儒学与现代化
现代化在东亚各国的发展,不仅是受到西方刺激之后的反应,而且更为主要是自身内在的要求,有自身发展的逻辑。儒学思想史上,例如我们前面说到的中、韩、日三国的经世、实学思潮的发展,即是内在调适的一种表现。这实际上为东亚的现代化做了铺垫。明清以来中国商业的发展,与商人的价值理念有关。实际上,例如徽商、晋商等等的商业行为中,都有儒家价值、儒家伦理的渗透与融和。近世以来,东亚三国迎接西方的挑战,内在思想的资源仍然是儒学。睁眼看世界并鼓动学习西方的人,骨子里恰恰是入世的,是关切国事民瘼、向往大同世界的儒家情结最深的人。他们的为人为学、思想与行为方式,乃至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献身精神,无一不是儒家式的。儒学思想与现代化的调适,除了我们以上说的这些外,更深层次的即是仁、义、礼、智、信等基本价值的转化。
东亚儒学的价值理念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所谓共性,指的是仁、义、礼、智、信,或者说仁爱、敬诚、忠恕、孝悌、信义等基本观念的某些主要内涵是普遍的、稳定的,是东亚各儒学大师的精神追求和信念、信仰,在不同时空环境中对社会文化具有价值导向的功能。所谓个性,指的是儒教伦理在中、日、韩、越各国的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表现。同一价理理念的内涵会发生一些变化。特别由于社会结构、文化习俗、民族心理等各方面的差异,导致伦理价值观各有偏重,有的价值变得更加重要。沟口雄三具体比较了中日“公私”观的差异,认为日本的“公”与“私”是领域性的和限定性的,中国的“公”与“私”则是原理性的和道德性的。日本人的这种“公”观念产生出“灭私奉公”的意识,并与尽忠领主的“忠”的观念相结合,对日本经济起飞起了支柱性的作用。在日本,“忠”的观念化为对国家和自己所属集团的忠诚,加上社会普遍重视的“信”与“义”,超越了宗族血缘伦理,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契约关系和商业交易关系的有效伦理。在中国精英层不受重视的勇、武、刚、强、毅等武勇价值,在日本则受到重视,而且较易导入基于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之上的资本主义竞争原理。他认为,日本儒教伦理与江户时代的世袭阶级社会有深刻的联系,这种伦理易于适应日本的工业化。[38]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中日传统的“公”“私”观有相同的一面,例如山鹿素行就把对国家、天下、人民尽力,视为最大的忠,也就是“公共之忠”——“公”。[39]这就与沟口先生所说的中国人追求的道德性与普遍性的“公”的观念十分相近。中国的“公”的观念也并非如沟口先生所说,是没有层次性的。沟口先生又说,日本“忠”强“孝”弱,宗族血缘关系薄于中、韩,亦是契约关系和商业伦理的又一生长点。这当然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不看到,日本其实也有重“孝”派,例如中江藤树等。特别是,“孝”的意识在韩国和我国的台湾与香港等地的经济起飞中,亦成为一种助缘,对家族产业也起过一定作用。此外,传统中国注重相互扶助而不是竞争,警戒“恃强凌弱”和一定程度的平均主义、均富情结,虽不易导入基于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竞争原理,但仍然可以作为协调当下和未来社会的利益分配,求得社会公正的一种支援意识。沟口先生在前引论文中正确地指出:新的社会体制往往更加受到以往的伦理观念的影响;在不同的时期与不同的条件下,过去成功的传统因素,可能变成衰落的因素,过去不利的传统因素,可能变成有利的因素。传统伦理、道德条目、社会观念对于特定时期、特定条件的适应性和不适应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活动的、相对的。这些论断不仅没有排斥东亚儒学共同的价值理念,反而说明流变、相对、特殊之中仍有其常住、绝对、普遍价值。
罗伯特•贝拉(Robert N.Bellah)关于德川宗教的研究给我们多方面的启示。他说:“存在于德川时期的中心价值系统在现代依然起着决定作用,也许是以更加强化的、理性化的形式而存在。将作为各个阶级的身份伦理而起作用的中心价值系统应用于现代,证明是十分有利于处理每个阶级所承担的新的经济责任。”[40] 贝拉关于中国的整合价值占首位,日本以重视政治或达到目标为特征,中国伦理是普遍主义的,日本伦理是特殊主义的等等论断,都是值得商榷的。但他具体分析了德川时代的中心价值,预先指出了这些价值在日本现代化道路与过程中的作用,是很有意义的。丸山真男曾对此作了中肯的评价。[41]
我们倒不必以化约主义的方式,简单地得出“中国重仁、韩国重孝、日本重忠”[42] 等类似的结论。我想说明的是,在中、日、韩诸国的价值系统中,各种价值固然不是平列的,但也并非没有整合起来。如前所述,“孝”的价值及忠孝之关系在日本儒学史上就引起过多次讨论,“孝”作为次一级价值,仍然起着作用。
中国大陆和台湾、香港,以及新加坡、韩国等国家与地区的现代化运动中,民间社会的儒家伦教的积淀起了积极的作用。在文化小传统中,勤俭、重教、敬业、乐群、和谐、互信、日新、进取的观念,无疑是经济起飞的文化资本。这些文化小传统,与儒家精英、文化大传统是密不可分的。从长远的、健康的、高品质的社会目标来看,儒家“仁爱”思想可以纯洁世道人心,整合社群利益,调整人与天、地、人、物、我的关系,克治自我中心和极端利己主义。“恕道”对于环境伦理、全球伦理的重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有助于全球持续性地发展。“诚敬”、“忠信”思想有助于整顿商业秩序,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并改善外部形象,提高效率,促进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儒家的价值观、义利观和人格修养论,有助于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坑蒙拐骗的行为。目前,这些价值至少对于中国大陆社会的整合,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总之,我认为,东亚儒学的中心价值系统或核心价值观念是仁爱、敬诚、忠恕、孝悌、信义。仁爱是人性之本然,中、韩、日诸前贤大儒均视为人之所以为人之根本,即人的类特性、类本质,亦与世界各民族各宗教伦理之精核均可以相沟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立立人,己达达人,仁民爱物,民胞物与,完全可以成为新的全球伦理的基石,成为化解宗教、民族、国家、文化间诸矛盾冲突的药方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指南。敬与诚是人面对天、地、人、物、我的一种虔诚、恭敬的态度,一种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真诚无欺,真情自然。愚忠愚孝已被洗汰,而忠孝之心仍可以存于现代社会,化为孝敬父母,尊重前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行为,化为对人类、民族、国家、社会、团体的奉献精神。持守道义,主持公道,讲求信用,言行一致,仍是我们做人的准则。
仁爱、敬诚、忠恕、孝悌、信义等价值在当下和未来中国或东亚社会的发展中,不仅作为普遍性的道德理念,而且作为企业、商业、职业、环境伦理,还将继续起着作用。传统伦理经过时代的转化、洗汰与我们自觉地批判继承,可以与现代化的新的伦理价值——个性自由、人格独立、人权意识等等——整合起来。儒家核心价值观念与现代人权、平等、尊严、理性、道义,不乏可以沟通之处。现代伦理缺乏信念的支撑,也缺乏深度、累积的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之支撑。
在天道性命贯通的思想背景中,东亚价值潜含有宗教精神,即超越的理据;同时又是圣凡合一的。礼乐伦教在东亚传统民间社会、民心深处有极大的渗透力。以人的道德责任而不是超越外在的上帝为依凭,对现世的重视,足以显示“仁学”的力量。限于篇幅,这一方面的思想不可能在此深论。
未来社会的发展仍需要价值指导。面对人与自然、社群、天道诸种复杂关系的调治问题,面对东亚社会的现代化问题,儒家的核心价值有重大意义。在人生的安立、精神的归属方面,在社群伦理乃至全球伦理、环境伦理的建设方面,仁义礼智信等核心价值观仍然是我们重要的精神资源。
注释:
[1]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北京,1998年5月第1版,第150页。
[2] 同上,第211页。
[3] 同上,第157页。
[4] 同上,第197页,3-5行。将第77、82、79三简重排形成此句。《礼记•表记》:“厚于仁者薄于义,亲而不尊;厚于义者薄于仁,尊而不亲。”又,郭店简关于仁、义的界定与《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相一致。
[5]《郭店楚墓竹简》,第188页。
[6] 同上,第209页。
[7]参见钱穆:《朱子学提纲》,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91年2月第3 版,第75-78页。
[8] 详见徐远和:《儒学与东方文化》,人民出版社,北京,1994年5月第1版,第179页。
[9]《晦轩集•谕国子诸生文》,转引自金忠烈:《高丽儒学思想史》,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92年4月初版,第274页。
[10]《牧隐文稿》,大东文化研究院本,卷十,第877页。
[11]蔡茂松:《韩国近世思想文化史》,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95年7月初版,第2页。
[12]参见张立文主编:《退溪书节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1989年9月第1版,前言,第13-14页。
[13]李退溪:《戊辰六条疏》之六,同上注,第151页。
[14]李退溪:《答金思俭希禹》,同上注,第301页。
[15]李退溪:《答李平叔》,同上注,第462页。
[16]李退溪:《戊辰六条疏》之一,同上注,第123页。
[17]李退溪:《中训大夫李公墓碣铭》,同上注,第515页。
[18]李退溪:《进圣学十图劄》,同上注,第4页。
[19]参见汤一介:《读〈南冥集〉所得》,载《国际儒学研究》,第四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8年5月第1版,第77-78页。
[20]《栗谷全书》,成均馆大学大东文化研究所,汉城,1958年影印本,第479页。
[21]同上,第1109-1110页,464-465页。
[22]参见蔡茂松:《韩国近世思想文化史》,第480-486页。
[23]这里采用了王家骅的观点,见王氏:《古代日本儒学及其特征》,《比较文化:中国与日本》,吉林大学出版社,长春,1996年6月第1版,第2页。
[24]以上参见王家骅文,同上注第7、17、22页。
[25]转引自三宅正彦著、陈化北译:《日本儒学思想史》,山东大学出版社,济南,1997年9月第1版,第8页。
[26]同上注,第86页。
[27]参见盛邦和:《东亚:走向近代的精神历程》,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1995年10月第1版,第28-30页。
[28] 转引自冈田武彦:《山崎闇斋》,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87年10月初版,第49页。
[29]参见张鹤琴:《日本儒学序说》,明文书局,台北,1987年10月初版,第57-58页。
[30][31]《日本思想大系 32 山鹿素行》,田原嗣郎等校注,岩波书店,东京,1976年8月版,第343、344页。
[32]参见杨儒宾:《人伦与天理――伊藤仁斋与朱子的求道历程》,载黄俊杰主编:《儒家思想在现代东亚:日本篇》,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台北,1999年6月。
[33]参见黄俊杰:《伊藤仁斋对孟子学的解释:内容、性质与涵义》,载黄氏主编之书,同上注。
[34]《日本思想大系 33 伊藤仁斋•伊藤东涯》,吉川幸次郎等校注,岩波书店,东京,1979年10月版,第143、130、128页。
[35] 同上,第277-278页。
[36] 参见盛邦和书,同注[27],第66-67、21页。
[37]本尼迪克特:《菊花与刀》,孙志民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1987年,第100页。
[38] 详见沟口雄三:《日本的近代化及其传统因素:与中国比较》,李明辉主编《儒家思想在现代东亚:总论篇》,中研院文哲所筹备处,台北,1998年;《中国与日本“公私”观念之比较》,《二十一世纪》,香港,1994年2月号,总第21期。
[39] 参见三宅正彦著、陈化北译:《日本儒学思想史》,第31-32页。
[40] 罗伯特•贝拉:《德川宗教:现代日本的文化渊源》,三联书店与牛津大学出版社,北京,1998年8月第1版,第228页。
[41]丸山真男:〈评贝拉的《德川宗教》〉,同上注,附录三,第259-296页。
[42] 笔者1996年夏天去汉城出席“东方思想与社会发展”的国际会议时,《东亚日报》曾赫然以通栏标题标示出这十二个字。
(原载《孔子研究》 2000年第4期、《现代儒家与东亚文明问题与展望》(国际会议论文集) 台湾中研院文哲所 200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