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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濂:个体的起源与本质

  

  提要:本质理论在解释共相概念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对殊相/个体概念的解释却始终不令人满意。究竟如何才能确定个体的本质属性,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本质主义者。克里普克提出“起源”是单个个体的本质属性之所在,本文认为克里普克的“起源”概念本身是含糊不清的,并且将“起源”作为个体的本质属性虽然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部分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其理论效力却是乏善可陈。   

  关键词:个体的本质 普遍的本质 起源

  

  语言哲学中,专名(proper name)问题一直处在核心的位置。在罗素看来——或许还有密尔——专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除了通过亲知的方式(by acquaintance),我们似乎无法确定专名的指称为何物。罗素提出的解决方式是通过所谓的描述语理论(description theory)取消专名和限定描述语(definite description)之间的区别,从而将限定描述语作为确定专名的指称的一种方式。1打个比方,我们除了可以面对面指着亚里士多德说“喏!这就是亚里士多德”之外,还可以通过“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这样的描述语来确定亚里士多德的指称。罗素的这个主张招致众多的反对意见,比如我们满可以想象这样一种可能:亚里士多德在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教过亚历山大大帝,这样一来,“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所指称的就不是亚里士多德,而是某个其他的古希腊哲学家。后来的哲学家们如维特根斯坦、塞尔提出所谓的不定簇理论(cluster theory)试图弥补罗素描述语理论的不足。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第79节说:“我们可以跟着罗素说:‘摩西’这个名称可以由各种各样的描述来定义。例如定义为‘那个带领以色列人走过荒漠的人’,‘那个生活在彼时彼地、当时名叫摩西的人’,‘那个童年时被法老的女儿从尼罗河救出的人’等等。我们假定这一个或那一个定义,‘摩西没有存在过’这个命题就会有不同的意思。”2不定簇理论的意义在于,通过多个描述语的逻辑总和与内涵析取来确定专名的指称,比如,对于亚里士多德,我们可以列举出“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形而上学》的作者”、“雅典最伟大的哲学家”等一系列的描述语,从而确定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的指称。

  但是正如克里普克所指出的,虽然维特根斯坦/塞尔的不定簇理论看似有助于解决这个疑难,但究其实,不定簇理论不过是描述语理论的“升级版本”,它与罗素的描述语理论的要害均在于它们并不能独一无二地成功捕捉个体(pick out the individual uniquely)。克里普克指出,我们今天通常归功于亚里士多德的那些伟大成就和事迹都只是偶然的事实。3换言之,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某一个可能世界里面,亚里士多德不拥有我们今天认为的他在现实世界里所拥有的诸种性质:“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形而上学》的作者”、“雅典最伟大的哲学家”,但他依然是亚里士多德克里普克的这个想法一方面与他的可能世界理论以及专名是严格的指示词想法相关联,另一方面又与一个古老的哲学命题——本质理论相关联。按克里普克的观点,描述语理论和不定簇理论所给出的关于亚里士多德的所有性质都只是亚里士多德之为亚里士多德这个个体的“偶然属性”,而不是“本质属性”。显然,从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从专名问题可以直接回溯到本质属性与偶然属性的区别问题,尤其是个体的本质属性与偶然属性的区分问题。

  亚里士多德是西方哲学史第一个系统地提出本质理论的哲学家。他对本质特性的具体定义如下,“本质特性被设定为与其他所有事物相关且又使一事物区别于其他所有事物的东西”4亚里士多德举例说人的本质属性就是“能够获得知识的那种有死的动物”。但是这个例子中的“人”只是一个类概念,它并没有解释具体的某个人,比如说亚里士多德这个个体的本质属性究竟是什么,显然,“能够获得知识的有死的动物”只是标示出亚里士多德作为“人”的本质,而没有标示出“亚里士多德之为亚里士多德”的本质属性,换言之,“能够获得知识的有死的动物”只是亚里士多德之为亚里士多德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晚近的哲学家特伦斯?帕森斯(Terence Parsons)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他将本质属性区分为两类:其一是个体的本质(individual essence),其二是普遍的本质(general essence),两者的差别在于,普遍的本质只是使这个个体成其为该个体的必要条件(比如“能够获得知识的有死的动物”),而个体的本质则是使这个个体成其为该个体的充分条件。帕森斯指出“个体的本质”是一个比莱布尼兹的“同一体不可区别性”(indiscenability of identicals)更强的一个主张。其理由如下:首先,“个体的本质”排除了两个有着不同的偶然属性但却共享本质属性的客体共存的可能性;其次,“个体的本质”宣称,如果在一个可能世界中b拥有和a相同的个体的本质,那么在那个可能世界中b就是a。5

  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中提出他的“本质理论”。他提出两个论点:其一,认为一个个体的起源(origin)(或它由以构成的材料substance)对于该个体是本质的;其二,认为一类个体的本质是那个种类里的一切个体所具有的内在结构,它使得那个种类的成员资格在本质上依赖于具有这种适当的内在结构。很显然,克里普克的第一个论点就是针对“个体的本质”而提出来的。

  克里普克的基本观点很明确:“任何来自另一来源的事物都不会成为这个对象”。6也就是说起源是单个个体的本质属性之所在,对于每一个个体而言,正是因为它所拥有的独一无二的起源使得它能够与其他个体区分开来,如果没有这种起源该个体也就不再成其为这一个体。J.L.麦基(J.L.Mackie)非常中肯地把克里普克的这个理论归结为起源的必然性VS过程的偶然性。7很显然,这里的关键词是起源(origin),也正是因为克里普克对“起源”这个概念的解说语焉不详,导致了克里普克的“个体的本质”理论一问世就遭到了各方的质疑。

  克里普克对起源概念的理解至少包括两个层面:其一,指单个人的起源或出身(以下简称O1理论);其二,指单个事物所由以构成的质料(以下简称O2理论)。

  我们先来考察O2理论。克里普克指出,如果一张给定的桌子是由木头制作而成的,那么这张桌子本质上就是起源于木头,即使它后来转变为其他的某种物质(比如说,银)。此外,克里普克还指出,我们可以设想用另外一块木料甚至是用冰来制作一张桌子,即使它的外表特征和前面那张桌子一模一样,它也不等同于我们先前所说的那张桌子。M.斯劳特(M.Slote)对上述提出质疑。他举例说,假定一张桌子t起源于一块木头w,在被制作成t之前,这块木头w曾经“稳定而又合法地”先变成一块银子而后再变成木头。这样一来,下述可能性就是存在的:即桌子t有可能是在w变成银子的阶段由w制作而成的,然后,它作为t,又变成了木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t就只是偶然地起源于木头,并且由此我们可以一般地得出如下结论:至少某些东西有可能偶然地是由从起源上看它们实际上由以构成的那种材料所制成的。8

  再看O1理论。以伊丽莎白女王为例,克里普克认为虽然我们可以假定伊丽莎白女王的一生可能与现实世界的经历完全不同,比如她是一个贫儿,比如她的王室血统根本不为人所知,比如她从来就没有成为女王等等,但是只要假定她是由她的生身父母所生,而不是由别的父母例如杜鲁门夫妇所生,那么伊丽莎白就必定是她自己。

  针对O1理论,一个自然而然的疑问是,这里所谓的“起源”究竟指的是伊丽莎白的亲生父母,还是那颗后来发展成为伊丽莎白的“受精卵”?对此克里普克本人并未给出清晰的回答,后来的研究者如科林•麦金(Colin Mcginn)则认为一个个体的起源至少可以存在于三种可能的联系之中:第一,受精卵与其后必然长成的具体的那个人的联系;第二,精子和卵子(配子the gametes)与受精卵的联系;第三,父母与他们的配子之间的联系。9 麦金的结论是,由于这三种联系之间存在着一种所谓的“d连续性”10的关系,因此,这三种联系一道构成了一个个体的起源。

  我认为麦金的观点值得商榷。

  我们先来看第三种联系,即父母与他们的配子之间的联系是个体的起源之所在。从《命名与必然性》的文本上看,克里普克似乎也倾向于这一观点。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一个可能世界里面,存在着伊丽莎白的父母,但他们并没有生出伊丽莎白,也就是说,存在伊丽莎白的父母只是存在伊丽莎白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因此,这第三种联系并不能构成个体的本质属性。此外,即使我们退一步承认这第三种联系构成了个体的本质属性,那么根据d连续性原则,伊丽莎白的祖父母们似乎也应该是她的本质属性,由此将导致无限倒退。

  再看第二种联系,即个体的真实的配子和他/她的真实的受精卵之间的联系。麦金认为我们不能仅仅将起源的追溯停留在受精卵这一阶段,因为这颗受精卵似乎在本质上必然地源出于它的配子。对此,H.萨克(H.Sarkar)提出反对意见。他假设了如下两种可能世界(由于他是以罗素为例,因此以下的阐述依循他的表述,以罗素为例而不是以伊丽莎白女王为例):

    

    world 1

    t0 t1 t2 t3

    卵子

   受精卵1 出生

    精子

  

  

    world 2

    t0 t1 t2 t3

    卵子

   核辐射 受精卵2 出生

    精子

  

  萨克假设在可能世界2中,卵子与精子在结合的过程中受到了核辐射,结果可能世界1中的受精卵1发展成为了罗素本人,而可能世界2中的受精卵2则发展成为了一个芭蕾舞女演员。我们在直觉上显然会认为,罗素不可能是一个女人,也就是说受精卵1不等于受精卵2——虽然它们都来自于同样的精子和卵子。11萨克因此质疑起源的必然性:为什么同一个配子——精子与卵子——不能发展成为不同的受精卵并因此而发展成为不同的人?我认为,萨克对第二种联系的反驳是令人信服的,配子与受精卵之间的同一性关系的确存在可疑之处。

  现在我们考察第一种联系,也即受精卵与其后必然长成的具体的那个人的联系。为了证明第一种联系,麦金认为必须先假定两个前提:1,该个体与那颗受精卵是同一的;2,跨时间的统一性是必然的。12他认为第二个前提无需过多讨论,令人费解是第一个前提:一个成年人如何与一颗细微的受精卵相同一?麦金给出的解释是,成年人与他曾是的儿童相同一,儿童与婴儿相同一,婴儿与胎儿相同一,胎儿与受精卵之间相同一,这里存在着一系列的连续性,“任何打断这种显而易见的生物连续性的企图都必定是武断的”13。在我看来,麦金的这个论断恰恰是相当武断的一个说法,这是因为“跨时间的同一性”本身就是一个需要论证的问题,而不是不言自明的定论。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个世界,在其中,某一颗受精卵发展成为这样一个人,他的每个生活阶段都和萨达姆?侯赛因的实际生活的相应阶段毫无分别;并且假定萨达姆在那同一个世界中的受精卵的发展状况和小布什的实际发展情况毫无分别,那么现在,究竟是哪一个人更有资格作为萨达姆呢?我们的直觉似乎会更倾向于前者而不是后者。14这个例子似乎说明,起源的必然性、或者生物学上的延续性并不可以令人满意地用来确定同一性。

  虽然关于“起源”概念存在着诸多不清楚的地方,但是在一定意义上,我愿意相当保留地承认克里普克的起源本质说是成立的,即原则上每一个个体都有他/她独一无二的起源,并且这一起源构成改个体的本质属性,但我们要对这样的结论报以非常谨慎的态度,事实上,克里普克本人也承认要对个体的本质属性这个问题做出充分的讨论是非常困难的,并且他也不认为自己所给出的解答是充要的,在《命名与必然性》一书中的脚注中他明确指出:“我并不认为只有起源和基本构造是本质的。例如,如果这一块用来做这张桌子的木料被改作成一只花瓶,那么这张桌子就从来没有存在过。因此(粗略地说)是一张桌子看来就成为这张桌子的一个本质属性。

  ”15

  我之所以对起源的本质理论持保留意见,原因在于,首先,起源作为个体的本质属性在某种意义上毋宁说只是一个形而上学的事实,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在经验领域中确证它;其次,用起源作为个体的本质属性,这一看似与直观相悖的主张乃是将理论逼到极致所产生的结论,由此导致的后果是遗忘了理论最初所勾连的自然困惑,即个体的同一性问题。众所周知,“个体的同一性”问题在西方哲学传统中——无论是形而上学、知识论、还是当今的“显学”伦理学与政治哲学——都处于核心的位置,许多现代哲学问题比如正义、安乐死、民族主义最终都或直接或间接的与同一性(或者换种表述:身份认同)问题发生关联。用起源的必然性原则来解释个体的同一性问题,虽然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似乎有所言说,但究其根本,我没有看到它对上述现代哲学问题有任何启发和推动,克里普克的起源本质理论在面对个体同一性问题时所发挥的作用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这种从生物学的起源来解释个体的同一性问题的做法有为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嫌疑。

  事实上,如果我们联想起在本质理论的始作俑者亚里士多德那里,ousia同时具有“本质”与“实体”两层含义,我们就会意识到,在克里普克的起源本质论中,本质与实体似乎又有合二为一的趋势:克里普克的“起源”就像是洛克意义上的神秘实体,我们无法真正确证它,换句话说,起源的本质属性更像是一个徒具“理论效力”的“理论假设”。

  

  注释:1 汉语学界一般将description theory译为“摹状词理论”,本文从陈嘉映在《语言哲学》一书中的翻译,将之译为“描述语理论”。

  2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译者:陈嘉映,上海人民2001,第79节。

  3 Saul kripke, Naming and Necessity, Oxford 1980, p.75.译文有参考该书中文译本,译者:梅文,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

  4 参见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58页

  5 ‘Essentialism and Ouantified Modal Logic’, in Reference and Modality, ed by L.Linsky, p.72-73.转引自Husain Sarkar, ‘Origins and Identities’,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60 (1982).

  6 Saul kripke, Naming and Necessity, p,113.

  7 JL Mackie, ‘De What Re Is De Re Modality’,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September 1974, p.552.

  8 A.C.Grayling, 《哲学逻辑引论》,牟博 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p.120。

  9 Colin Mcginn, ‘On the Necessity of Origin’.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March 1976 ,pp.131.

  10 所谓d连续性原则,Mcginn是这样表述的:“正如你必然地来自于你所来自的那个受精卵——因为你与那个受精卵的关系是历时性的和发展性的连续,所以你也必然地来自于你所来自的那对配子,因为你同样与它们保持着连续性。”他认为关于d连续性的直观乃是建立在一个事物必然地来自于另外一个事物的观念上,而后一个观念所赖以成立的基础则是建立在发展生物学所研究的法则之上。同上,p.133.

  11 Husain Sarkar, ‘Origins and Identities’, pp.144.

  12 Colin Mcginn, ‘On the Necessity of Origin’,pp.132.

  13 同上,pp.132.

  14 P.Johnson在Origin and Necessity一文提出过类似的例子。参见Philosophical Studies, Vol 32, 1977, p.414.

  15 Saul kripke, Naming and Necessity, p,115. footnote 57.

  

  

  (本文原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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