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本书是我经常翻阅的,尤其是在我意识到自己的职业身份或者产生身份认同困惑的时候,这就是德国近代哲人费希特的《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其中有关学者的使命一部分,让我常读常惑,常读常新。“使命”这个概念在现时代已然有些模糊,甚至过于严肃了,特别是当它与“学者”或“知识分子”的概念联系起来的时候更是如此。而“学者”或“知识分子”的称谓现在似乎也显得有些像现代商品的商标,有些媚俗和滑稽,这或许是所谓“知识经济”的时代特征?总之,眼下把“使命”、“学者”或“知识分子”联系起来谈,确乎有些难为情。原因在于:现代人已经把人或者任何人类阶层或群体的“使命”日常经验化、技术物质化了,而现代社会里的“学者”则已然深深地嵌入知识经济和知识权力的社会结构之中。这是我在近些年的职业生活经验中逐渐意识到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让我经常陷入困惑以至于对自身的职业角色常常发生认同危机的精神问题。惟其经常,所以让我常常下意识地从书柜上取出费希特的这本书,尤其是它的前半部,翻阅时总会若有所思,思虑间又总是不禁感叹,然后便是一阵茫然。
一
《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是费希特的一部著名的系列演讲和一部哲学专题著述的合集,但评论家们对这两部作品的评价却判然有别,这提醒我注意到了它们所具有的不同社会背景,以及作者发表它们时所怀有的不同心态。评论家指出,这两部作品的差别是如此之大,以至使人们产生这样的印象:它们仿佛出自两个不同的作者。事实上,写作这两部作品的作者的确是两个不同的费希特:一个是就教于耶拿大学并为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拍案叫好的著名学者费希特教授;另一个则是被迫离开教席并受到普鲁士国王严峻警告而漂泊于社会的落魄学者费希特先生。如果按照现代德国著名学者曼海姆对“知识分子”的概念理解,后一个费希特应该更具有作为社会“知识分子”的文化特征和品格。曼海姆认为,“知识分子”具有两个最基本的文化特征和精神品格:一个是“自由漂浮”,即具有思想的自由或能够自由地思想,无拘无束;另一个是“非依附性”,即作为学者及其学术实践的独立性。作为大学教授的费希特实际上是体制化了的知识分子,或多或少受到某种或某些职业身份的约束;而被迫离职的费希特应当是有了“自由漂浮”和“非依附性”可能的知识分子;可两部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思想品格和精神气质却正好相反:前者洋溢着作者对学者使命的卓然独立的思考;而后者却充满着瞻前顾后的文辞修饰。这的确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
在现代社会的文化观念中,“学者”的概念已经是一个经过严格知识分化后所残存的文化身份概念,主要是指那些以学术的方式承诺并坚守着社会文化职责和精神追求的文人知识分子。这样说,并不是想把自然科学类的学者排除在现代知识分子的范畴之外,只要坚持知识生产和知识传授的社会道义和文化批评立场,具有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不论其专业知识或技术特点如何,都应该属于现代社会知识分子的范畴。作为知识分子存在于社会生活世界的学者,体现其存在意义的主要方面不仅仅是他或她的知识产生方式或知识传授方式,而在于其运用知识的方式和目的(理想)。根据“知识分子”这一概念特有的原始意义,现代知识分子至少应该具备两个方面的基本文化素质:其一,用学术的方式承担公共社会责任,故有人(比如,哈贝马斯、萨义德、余英时、杜维明等)把现代“知识分子”称为“公共知识分子”;其二,用人文批判和文化反思的方式,观察、思考、评判和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具有某种超越现实既定经验的批判精神和人文道德姿态。由此观之,仅仅具有知识或者仅仅能够生产和传授知识并不等于具备了现代“知识分子”的文化品格。?
“知识分子”的概念最早出现在十九世纪初期的俄罗斯,其时,彼得大帝出于变革社会、强化国家的政治需要,派遣了一批年轻的俄罗斯学子赴德、法等欧洲国家,学习欧洲大陆国家的现代化经验。这批人才回国后,先后都参与俄罗斯的社会改革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他们被称之为“Intelligentsia”(知识分子)。由此引申出来的一般概念意义便是:所谓“知识分子”,是指那些承担社会公共管理和社会改革责任的独特的知识群体。十九世纪末,法国发生“德雷福斯事件”?①,以著名作家左拉为代表的法国知识学界,发起了对政府和军队的强烈批评,并将这一批评浪潮引向社会,对政府当局造成了强大的社会政治压力。由此一事件所引申出来的一般概念意义便是:所谓“知识分子”,是指那些敢于坚持真理、坚持社会正义、敢于对现存社会秩序的不合理性或非正义性提出尖锐批评的知识群体,他们所体现的最基本的社会态度,就是通过知识理性表达社会的正义道义,以人文价值理想表达对现存社会的价值批评和理性反省。事实上,自近代以降,直到今天,这种社会批判精神也构成了法国乃至整个西方社会的“知识分子”传统。在此意义上我们至少可以推出两个结论的论断:(1)“知识分子”本身乃是一个“现代性”的概念,“知识分子”的出现也是一个“现代性”的事件。因此,不能把它与比如说中国古代的“士大夫”概念简单等同起来,尽管其间有着相当复杂的联系甚至内涵重叠。(2)“知识分子”不仅要具备“妙手著文章”的知识才能,更重要的是要具备“铁肩担道义”的道德素质。如果我们把源于俄国十九世纪初期的“知识分子”概念与源于法国十九世纪末叶的“知识分子”概念综合起来考虑,那么就不难了解,现代性的“知识分子”概念所内含的基本意义,实际上有两个基本方面:一方面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责任承担;另一方面则是对社会现存秩序的理性批判;两者的核心都在于社会责任或社会道义。
要使得承担社会公共责任和社会道义批判成为可能,最基本的条件当然是知识,但这不仅是指某些确定的专业化的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关于人类和人类社会知识,后者需要充分的人文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作为基础。然而,知识仅仅是成为现代“知识分子”的一个基础性的条件或技术性资质,最为关键的条件是社会责任感和基于独立理性思考和普遍正义理想之上的社会文化批判。它首先是一种文化道德的批判,其次才是一种社会政治批判。这一点既是现代“知识分子”区别于一般知识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特征,也是他们区别于职业革命家和职业政治家的基本特征。
二
回过头来解读费希特的《论学者的使命》,它由五篇演讲组成。在这五篇演讲中,有三篇关于“使命”问题,从“自在的人的使命”,讲到“社会的人的使命”,最后讲到“学者的使命”。另外两篇,其一谈及“社会各阶层的差别”;其二论及法国思想家卢梭有关艺术与科学对人的幸福的影响之看法。乍看起来,这两篇与“学者使命”的主题关系不大。但实际上却是此一主题的深化和扩展性研究。通过对社会各阶层之差别的分析,费希特的目的并不是想提出自己对社会阶层化差别的政治哲学见解,而是为了揭橥学者作为一个特殊社会阶层是如何形成的,学者阶层又扮演着怎样特殊的社会角色,他们应当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或义务。所以,与其说费希特的分析目的是“社会阶层”,倒不如说是集中揭示处在社会各阶层之复杂社会关系中的学者阶层的特殊文化身份和文化使命。与之类似,费希特谈论卢梭有关艺术与科学对人的幸福之影响的主张,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费希特内心所想的是,如果我们把卢梭的这一主张转换为人文科学知识对人的幸福的影响之命题,立刻就可以发现,作为人文科学知识的精神生产者、优先占有者和教育传播者,学者或者知识分子所担负的使命与人的幸福这一伟大目标之间有着何等重要的关系!
在费希特看来,每一个人都具有自身的使命,仿佛天命在身,无法推卸。“自在的人”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自然人”,是尚未赋予社会文化和历史理解的人。即使没有这些人类“自为”的特殊属性(如,所谓“社会本质”,人的文化、语言、艺术、宗教和道德特性,等等),“自在的人”也仍然负有其“人的使命”:如果把人类的自我完善看做是人的最高目标(每一种生物或生命都具有自我完善的目标,这是近现代生物进化论所证明了的生命事实?!),那么,“无限地接近这个目标,就是他作为人的真正使命,而人既是理性的生物,又是有限的生物,既是感性的生物,又是自由的生物。如果把完全的自相一致称为最高意义上的完善……那么完善就是人不能达到的最高目标;但无限完善是人的使命。人的生存目的,就在于道德的日益自我完善,就在于把自己周围的一切弄得合乎感性;如果从社会方面来看人,人的生存目的还在于把人的周围的一切弄得更合乎道德,从而使人本身日益幸福。”②自在之人的使命是追求人自身的无限完善;而社会之人的使命则是“把人的周围的一切弄得更合乎道德,从而使人本身日益幸福”。前者是人对自身的责任,后者是人对社会(“人的周围的一切”)和世界的责任。
那么,作为学者的人的使命又是什么呢?费希特把学者既看做是社会的一员,又看做是“特殊社会阶层的成员”。这意味着,学者既要承担自己作为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更应承担作为“特殊社会阶层的成员”之特殊责任,而且后者还意味着学者承诺社会责任的方式具有其“特殊性”。“被体面地视为学者阶层”的使命“很可敬,很崇高”③,因为学者是社会各阶层中最“有教养的”。在费希特看来,社会最重要的知识有三种,即“哲学的”、“历史哲学的”和“纯粹历史的”。这三种知识必须结合起来,形成人类社会的基础知识系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学问”,而作为献身于这一学问并获得这一学问的知识者即是“学者”。由于这一学问或知识系统的特殊性所致,“学者阶层的真正使命”就在于:“高度注视人类一般的实际发展进程,并促进这种发展进程。”④换句话说,“学者的使命主要是为社会服务,因为他是学者,所以他比任何一个阶层都更能真正通过社会而存在,为社会而存在。因此,学者特别担负着这样一个职责:优先地、充分地发展他本身的社会才能、敏感性和传授技能。……他应当熟悉他自己的学科中那些在他之先已有的知识。……他应当不断研究新东西,从而保持这种敏感性,并且要尽力防止那种对别人的意见和叙述方法完全闭塞的倾向,这种倾向是经常出现的,有时还出现在卓越的独立思想家那里。……传授技能总是学者所必须具备的,因为他掌握知识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社会。”⑤“学者现在应当把自己为社会而获得的知识,真正用于造福社会”⑥。
如果说高度关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是学者的特殊使命,肯定是不确实的,因为对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关注乃是每一个具有人类社会责任感的人都应当且可能做到的事情。学者对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关注之不同于其他社会阶层,最根本的在于他们关注的方式。费希特完全明白这一点,所以他特别指出,用学问的方式关注社会、服务于社会,乃是学者阶层履行其特殊使命的基本方式。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费希特具体指出了学者的学问方式,包括了解和传承“已有的知识”;创造新的知识;向社会传授自己所拥有的知识。这就是说,费希特所谓的学者不仅是新知识的创造者,也是传统知识的传承者,还是知识的传授者。有鉴于此,他把学者称之为“人类的教师”⑦或“人类的教养员”⑧。教养别人首先需要有用以教养的知识资源,所以学者必须了解并传授人类已有的知识和文化;仅仅教授已有的知识似乎还不足以成为真正独立的学者,真正的学者必须是能够独立创造新知识的知识生产者,并出于为社会服务的目的向社会传授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一句话,学者集知识的传承者、生产者和传授者三重角色于一身,不可或缺。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费希特提示我们,学者是比其他社会阶层更能够“通过社会而存在,为社会而存在”的特殊社会阶层。这就不只是一个关乎学者之社会文化身份的知识问题,而且还是一个更具有根本意味的关乎学者社会行动方式的价值问题。“通过社会而存在”是否指学者阶层的社会寄生性?认为他们比其他社会阶层更需要社会的生存?“为社会而存在”大概关乎学者阶层的生存目的或意义,作为掌握知识这一特殊文化资源的社会阶层来说,学者的行动不仅是学问化的,而且更具有社会价值取向。原因在于,知识的拥有无法成为纯粹的私人权利。知识本身具有可普遍化的特殊,而且使自身社会化、普遍化、实践化乃是知识本身的内在需求。一种无法传授或者完全为私人隐藏的知识不能被称之为知识,最多只能被看做是个人智慧、私人技艺或私下灵感。社会化或普世化乃是真正的人类知识的天性。或者换个角度说,真正的知识是天然利他主义的,因之真正的知识者应当是天然的道德利他主义者,
因为让知识传播并发挥其文化效应,就是知识者最大的学问成就和价值证明。所以费希特又说:“学者只能用道德手段影响社会。”⑨
然而费希特告诫学者,无论学者的使命多么崇高可敬,他或她的使命也仍然是其作为人的使命的具体体现,而且,作为“人的职责应当高于学者的职责”⑩。这一命题似乎是想告诉学者们一个比了解自己使命更为重要的人生真理,一个真正的学者首先必须是一个真正的人,一个优秀的学者首先是且必定也是一个优秀的人。所以话说到最后,费希特用了一种近乎中国先秦孟子的语气和自我表白的方式,鼓励学者用一种“大丈夫的思想方式,一种对崇高和尊严的强烈感受,一种不怕任何艰险而去完成自己的使命的火般热忱”,去追求真理,并“至死忠于真理”⑪!
三
“大丈夫的思想方式”和“火般热忱”确实曾经在作为(耶那)大学教授的费希特身上得到过甚至是相当充分的体现,但是,当费希特被迫离开大学讲堂并在普鲁士国王的严峻警告下漂流城乡时,它们似乎就不再属于费希特了。那位曾经为法国大革命欢呼叫好、大唱赞歌的费希特教授,把献给拿破仑的赞美之词转赠给了普鲁士国王,作为学者的尊严消失在唯唯诺诺的神态之中,而正是这种神态成为了费希特心态变化的主体症候。
我没有追索,且认为没有必要去追索费希特心态变化的具体原因,而只是由此想到了一个迷惑不解的问题:如果前述“知识分子”的概念理解是真实可信的,为什么费希特的个人经验却会成为这一概念理解的反例?或者,为什么曼海姆所说的“自由漂浮”和“非依附性”在费希特身上没有能够使他保持其作为现代“知识分子”之学术品格和学术人格?大学是现代社会文化政治体制化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教于大学实际上意味着学者本身被体制化。按理说,离开大学教席意味着摆脱社会文化政治体制的体制化约束,意味着费希特获得了“自由漂浮”的学术空间和“非依附性”的学者身份,但“自由漂浮”的和“非依附性”的费希特怎么反而不像身处体制之中的费希特那样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呢?也许,我们可以把这种反常归结为当时德国社会之“现代性”的不发达、不充分;代表德国社会现代性的主要社会阶层德国资产阶级过于弱小;普鲁士封建王朝还过于强大;如此等等。但如此一来,我们便可以很自然地追问这样一个问题:是否作为现代“知识分子”的学者所具有的社会身份并不能像曼海姆所设想的那样自由和独立?其“自由漂浮”和“非依附性”是否仅仅具有相对于特定社会环境或条件的有限意义?更彻底地说,对于作为现代“知识分子”的学者之社会身份或存在特性来说,最根本的问题是否并不取决于他或她是否嵌入社会的文化政治体制,而取决于他或她对其所处的社会生活世界采取何种学术姿态?坚守怎样的学术承诺?
这样一来,我们关于学者及其使命的考虑就不得不转向学者与既定的社会文化政治体制之间的互动关系。历史地看,费希特意义上的“学者阶层”或者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士大夫”阶层确乎具有某种程度的“自由漂浮”和“非依附性”行为特性。美国著名汉学家勒文森(Joseph R.Levenson)在分析中国明朝的知识精英群体时就曾谈到,当时的知识精英具有一种“业余风格”(amatuer),他甚至断定:“明朝的文化是对业余化的神化。”⑫勒文森这里所说的“业余风格”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明代的知识精英所具有的文化知识结构所呈现的非专业化或非技术化的特点;二是指当时的知识精英生存状态的非依附性或非体制化特征。如果按照现代知识社会学的概念来理解,传统社会的知识学人几乎都具有这种“业余风格”。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都是非专业化的。在传统社会的知识图式中,同样存在着诸如文学、史学、哲学、诗学、逻辑学、军事学等学科分类,也存在着诸如孔子所说的“六艺”(即:“礼、乐、射、御[驭]、书、数”)的知识技术分类,只是传统社会对学人们的要求具有某种“完备性”或“综合性”而已。这使得传统社会的知识学人常常以学识的全面(所谓“博学”或“多才多艺”)为自身追求的学术目标和文化理想,从而有着不同于现代社会的“成才”标准。即使这样,传统社会的知识学人并不放弃“经世致用”的求学理想,拥有学识被看做是进入仕途、寻求官运亨通的文化资本,只不过中国封建王朝开设的科举考试制度使学者阶层进入社会政治体制有了合法的社会途径。中国儒家著名的“八条目”(即:诚心、正意、格物、致知、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典型地反映了这一学者的基本行为方式和学术价值取向。可见,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学者对社会文化政治体制的嵌入一直都被看做是自然而合理的,而科举制的实施与“士大夫”阶层的形成和发展正好互为表里。虽然存在着像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风流逸士那样的超脱社会政治体制的纯学者化群体,但当时的学者们是否真正都达到了纯粹的“自由漂浮”和“非依附性”境界,也还是一个问题。可见,问题的关键似乎不在于学者阶层是否被体制化,而在于他们对所处的社会体制和社会现状表现怎样的学术姿态,且以何种学术方式承诺他们自身对社会的责任。
更重要的是,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的体制化本身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现代社会的根本性转型标志,就是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体制都具有了与传统社会迥然不同的特征:政治的民主化打破了传统社会基于血缘、家族和军事力量所形成的严格等级制政治秩序,因而知识分子或现代学者对民主政治体制的参与,也具有了同传统社会的士大夫阶层或学者阶层进入社会政治体制完全不同的方式和内涵。比如说,现代知识分子可以凭借诸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和“集会自由”等为民主政治所预先确定的基本人权,来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甚至成为社会公共理性的代言人。这表明,现代学者阶层对社会政治体制的参与或嵌入有了更为广阔而深刻的知识行为自由。然而,就社会的经济体制而言,现代学者阶层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参与却具有同传统社会士大夫阶层完全不同的意味:一方面,那些掌握了现代科学技术的专家型学者或工程技术人员面对现代社会的经济生活如鱼得水,甚至成为其所在经济领域的主宰者、支配者。他们以技术设计者、工程管理者和科技领导者的身份,在这些经济领域中扮演着关键性的社会角色。可以说,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科学技术化趋势将这类知识分子推向了现代社会的中心地带,同时也将他们的社会角色从学者转换成了专家、工程师、技术员和科技管理者、甚至是科技领导者(所谓“技术官僚”)。这也就是说,他们不再是纯粹的学者,而是现代社会的经济工作者或管理者主体。
另一方面,对于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的现代知识分子来说,情况却殊为不同,尤其是对于那些躬身于人文学(包括文、史、哲经典人文学,及其衍生的诸如考古学、人类学等)领域的学者来说,情况更为殊异。如果说,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现代性”社会科学,因其现代化特性本身而能够成为现代社会的“显学”,因而致力于这些学科研究的学者有可能获得较多的社会资源,并最终成为现代社会的“弄潮者”,那么,人文学则恰恰由于它们的经典性和传统依赖性而被现代社会政治日益严格的制度化和现代社会经济不可抗拒的商业化推到了社会生活世界的边缘地带。我有一个不一定十分恰当但自以为颇能说明上述差异情形的比喻:现代社会科学如同东北的黑土地,在现代社会里生得其势、恰逢其时;而古老的经典人文学科则仿佛西北地区的沙化地,在现代社会里不幸被忽略、被遗弃,以至在现代商业化、技术化的经济风潮中被风化被沙化了。约略而论,像经济学、法学、社会学这类社会科学,本身就是应现代社会之运而产生出来的现代知识产儿。它们或者从传统的人文学知识图式中分化衍生出来,如,经济学就是十八世纪晚期从道德哲学中衍生出来的;或者是在诸门人文社会科学的杂交跨越中产生的,如,社会学及其分支学科。我之所以把这些社会科学称之为“现代性知识”,基本的理由也正在于此。我的意思是说,这些学科的产生及其知识构成本身就是“现代性”的知识事件,它们之所以产生,是因为现代社会生活产生了对它们的知识需求。因此,它们在现代社会里的逢时得势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人文学科却非但没有这种“现代性”的知识特性,而且在现代社会的文化理智环境中生长得更为艰难。我们不能简单地说,现代社会的文化理智环境不利于古典人文学科的知识生长,但毫无疑问,现代社会对政治秩序的严格制度化或法制规范化依赖、尤其是现代社会所奉行的商业化、商品化市场经济规则,并不利于人文学科的知识增长。这是由于人文学科自身的知识特性与现代社会的知识需求之间固有的内在紧张所造成的具有某种客观必然性意味的“知识状况”。
按照现代知识的分类标准,人类的知识系统主要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所谓“科学的知识”(the scientific knowledge),进入信息社会后,这类知识又被称为“可编码化的知识”(the codified knowledge);另一类则是所谓“非科学的知识”(the non_scientific knowledge)或“意会性知识”(the tacit knowledge),它们是不可编码化的。⑬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然科学”及由它们所发展出来的现代工程技术科学,当然属于“科学的知识”范畴。而许多现代社会科学也因其日益技术化、工程化和可操作性而被视为“科学的知识”,如,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管理科学,等等。所以在人文社会科学系统中,真正属于“非科学的知识”范畴的主要还是像文学、史学和哲学这样的古典人文学科。在以“科学理性”为最高知识标准的现代社会里,或者干脆用美国著名汉学家史华慈(Benjamin I.Schwartz)教授的术语来说,在我们这个“技术统治”的世界里,不具备严格的现代“科学技术”特性的知识体系,自然不可能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要智力资源,因而也就难以进入现代社会的知识中心,其知识和知识者的现代边缘化便成为不期而然的结果。与之相对,那些具备现代“科学技术”特性的知识,则因其与现代社会的智力需求本身的内在亲和性和密合性而成为“显学”,拥有这些知识资源的知识者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现代社会的显贵,弄潮于现代社会的前沿和中心。可见,知识本身是否具有一种现代适应性,知识者所拥有的知识是否具有“现代性”,是决定知识和知识者被边缘化或者中心化的分水岭。
四
看来,要了解作为知识分子的现代学者,并不能只停留在费希特先生关于学者使命的一般理解上,还需要了解现代学者所处的现代社会和现代社会的知识状况,不了解这些,恐怕我们既不可能真正理解现代学者作为“知识分子”的现代身份和意义,也难以理解现代学者的真正使命——假如真的像费希特先生所认为的那样,学者的使命具有某种永恒不变的意义——即“至死忠于真理”——的话。
嵌入社会体制或者被社会体制化是现代学者阶层的普遍境况,几乎不可避免,即便是人文学科的学者,在现代社会里也难以超然于社会体制之外。无论是当教授,还是进入某研究机构做研究人员——不管是公共的,还是私人性的;也不论是置身中心,还是侧身边缘,现代学者总是不得不在各种形式的体制之中生存和思想,甚至于像哲学这样曾经被西方人视之为富人闲士的智慧冒险游戏,也不能有所例外。这是现代人生存的内在需要。或许,这也是现代社会的学者与传统社会的学者所具有的一个基本区别。今天的学者很难再找到纯粹学术的“世外桃源”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情致和心态也已然难以寻觅踪迹了。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现代学者也因此难以成为曼海姆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了呢?
我的感觉仍然是积极的。嵌入社会体制或者被社会体制化并不意味着现代学者将会失却其作为“知识分子”的文化身份,即便是按照曼海姆和十九世纪末期法国的“知识分子”概念来理解。曼海姆所说的“自由漂浮”和“非依附性”不应该被理解为学者的某种实际身份或实存状态,而应该被理解为学者的知识心态和思想姿态。体制约束的是人的行为和行为方式,但它并不强求(准确地说,是不应该强求)所有人的思想一律,更不应限制体制中人对体制本身进行必要的理性反省和道德批判。否则,体制本身也将因为失去必要的精神张力和新生思想资源的有效供应而自我消解。在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结构中,一种正常的生存和发展方式应当是,制度约束(规范)行为,思想规导(约束)制度。于是我想,“自由漂浮”指的应该是学者的思想状态和精神生活方式,
而非其社会实际身份;所谓“非依附性”指的则应当是学者的思想品格和社会道义立场。只要学者坚持自由的思想,坚持经过严格理论证明或实践检验的真理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的社会正义原则,就能够承担反思和批评社会生活、承诺社会道义的“知识分子”职责,从而履行作为“知识分子”的现代学者的使命。
我所担心的是,福柯揭示的现代社会知识权力结构,很可能让现代知识分子自身作茧自缚,把自己对知识的拥有当做是对权力的占有。在知识经济的时代里,这种可能不是越来越小,而是越来越大了。这的确是一个现代性的知识分子问题。当知识成为权力,知识的结构便具有了社会政治结构的特性;既然权力的腐败难以避免,知识的腐败也就不会是一种偶然或例外的现象。如此一来,拥有知识的知识分子也就如同拥有权力的政治当权者一样,需要社会监督和社会约束,包括社会政治制度的约束和公共社会的监督。进而可以推出的一个重要结论便是:现代知识分子可能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种文化自律,一种自我批判精神。相当一段时间内,我个人曾经对于近年来国内学界所出现的一些“学术腐败”事件持有不同的看法,认为“腐败”之说只能针对政治权力事件,学者的学术行为很难与权力挂钩。现在看来,如果知识的权力化已然成为现代社会的事实,使文化与政治产生了“合谋”的可能(一种“文化政治”?!),那么,“学术腐败”自然也就不难理解了。
好在现代社会是一个公共化程度日益提高的公共社会。社会的“公共性”首先就体现为它的公共分享和公共分担的程度,以及它的民主化、制度化和公开透明性程度,这也使得对知识分子的社会监督成为现实。同所有现代社会阶层一样,现代知识分子对社会公共制度的利用与他们受社会公共制度的约束同时存在。社会公共化程度的提高还表明,作为“知识分子”的现代学者要承诺其特殊使命,就必须首先成为公共知识分子,成为社会“公共理性”的卫者。在此意义上,现代学者非但不能沉溺于私人书斋,而且必须使自己的知识和思想公共化。前面说过,知识与思想的价值就在于它们的可普遍化或公共化意义,而所谓公共化,即是公共分享和公共运用。从这一角度来看,进入社会体制或者被社会体制化反而可能成为现代学者的一个福音,绝非仅仅是消极的限制。因为众所周知,在现代社会里,制度化与公共化是相辅相成的。不过,这又会牵涉到另一个问题:既然像人文科学学者这样的现代知识子,难以避免现代社会的边缘化命运,他们又当如何发挥其公共知识分子的文化作用呢?
我想,如同体制化本身一样,身份边缘化也不意味着现代学者的公共角色受到限制,社会地位的边缘化不是学者思想方式和精神品格的边缘化。相反,身处边缘有可能让学者获得更客观的观察视角,更开阔的思想视阈,对身处其中的生活世界做出更冷静的思考和判断。而能否做到这一点,关键不在于学者的社会处境,而在于其思想状态和知识资源。除此以外,最重要的便是学者问学和从学的学术方式。费希特说,学者的责任在于用道德的方式影响社会。我想补充的是,学者,特别是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现代学者承担起社会责任的基本方式仍然是学术的、思想的和精神的,这是由学者自身永恒的文化身份所决定的。如果说,学者的最高使命是“至死忠于真理”,那么学者承诺这一使命的较有效合理的方式便是追求的真理的学术。未知然否?姑妄言之如是焉!
注释
①1898年,一位有犹太血统的名叫德雷福斯的上尉军人被控告出卖军事情报而遭受军事法庭审判。但这很快被证明是一桩冤假错案。为了保全政府和军队的所谓声誉,法国军队和政府拒绝为德雷福斯平反。这一不公正的做法,引起社会公愤,以著名作家左拉为代表的法国知识界直接介入此事,对当局提出严厉谴责和批判,并引导公共社会对政府和军队展开了不懈的抗争。这便是所谓“德雷福斯事件”。
②[德]费希特著:《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梁志学、沈真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1—12页。着重号系原文所有。
③④⑥⑦⑧⑨⑩⑪[德]费希特著:《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梁志学、沈真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6、39—40、42—43、43、44、44、44、46页。
⑤同上书,第42页。着重号系引者所加。
⑫Joseph R.Levenson,?Confucian china and Its Modern Fate,?Vol.one:?The Problem of Intellectual Continuity,?Berkeley,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58.P.16.?
⑬参见美国信息研究所编:《知识经济——21世纪的信息本质》一书,特别是李大光为该书所属的“三思文库——知识经济系列”所撰写的“总序”。王亦楠译,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李大光的“总序”中还提到了其他知识分类图式,诸如,“事实知识”(know_what);“原理和规律知识”(know_why);“技能知识”(know_how);源头知识”(know_who);等等,值得参考。
([德]费希特著:《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梁志学、沈真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