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幅同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也。埏埴而为器,当其无,有埴器之用也。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也。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通行本此作无用章第十一。
“三十”,甲、乙两本皆作“卅”。
通行本此章无“也”字,兹据甲、乙两本补。
甲、乙两本皆无“以为室”三字,兹据通行本补。
帛书编者在“有”字断句,作“当其无有”,三句皆然。兹据通行本在“无”字断句。因章末以“有之”与“无之”对举。
臆解:
此章利、用分言,有、无对举。此无,皆所谓空处。欧阳修尝读此章,以谓如此说无,不合。盖必藉有以为用也。古人于理实或有纠结,多文字上之窒碍,或名词之涵义已变,或在当时自然明白为不待言者,后世遇其空阙,则思路断而不通。此非老子说愚而欧阳修之说为智也。一言了之,此“无”表“虚”而已。“虚”有限,“无”无际也。
就哲学言,绝对之无盖不可有。王弼往见裴徽,徽问弼曰:“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也,而老子申之无已者何?”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无所不足。”——王弼诚为善解老子者。(见三国志锺会传注)
自来以误解老氏之“无”,加以误解释氏之“空”,于是思想成混沌之局。其贻害于社会者多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