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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荣:认同与承认——中国哲学的个性品格与普遍意义

  

  一般而言,研究的范式和研究的对象总是相互关联,对象的存在形态,同时规定了我们用什么方式去把握这个对象。从中国哲学的研究看,在讨论用什么方式来把握中国哲学这个问题的同时,对中国哲学本身的存在形态也需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笔者在以前的一些文章中也曾涉及这个问题,这里再简要地提一下。在宽泛的层面上,我们也许可以从“形式”和“实质”两个维度来理解中国哲学的特点。从形式的方面看,中国哲学表现为既成形态和生成过程的统一。作为历史中的对象,中国哲学无疑已经取得了既成的形态,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哲学史对象(从先秦到近代的各种学派、学说、体系等等),都已在历史上完成,具有既成的形式,在此意义上,它们确乎表现为既成的形态。但另一方面,这种形态同时又处于一个生成的过程,其内涵在历史的演化中往往不断深化、扩展,这一过程在近代并没有终结,今天的中国哲学也可以说在延续着这个过程。质言之,既成性和生成过程的统一,依然是我们今天所面对的中国哲学的一个特点。以上是就形式的层面而言。

  从更实质的层面来说,这里又涉及哲学的历史与哲学的理论之间的关系。作为既成的、已经完成的形态,中国哲学同时也获得了一种历史的品格;但另一方面,与它的生成性特征相关联,中国哲学同时也具有内在的理论品格。事实上,中国哲学历史中的各种学说、体系在成为历史中既成的对象之前,首先表现为一定历史时期哲学家们理论探索的产物。换言之,它首先是理论形态,然后才成为历史中的对象,并获得历史品格。按其本来形态,何为中国哲学与如何研究中国哲学这两个问题总是彼此相关,也就是说,中国哲学的历史形态和它的理论内涵无法截然分开。中国哲学的以上特点,决定了我们在研究、把握中国哲学的时候,既需要一种历史的视界,也需要一种理论的视域。

  理论的视域和历史的视界在研究把握中国哲学的过程中,是不可偏废的。事实上,自中国哲学取得现代的学科形态后,在胡适、冯友兰等对中国哲学的疏理、阐释中,都可以看到以上两重视野的交错、渗入。当然,对具体的哲学家、哲学史家来说,其研究的进路可以有所侧重,如有的也许偏重于历史的视角,有的则可能着重于理论内涵的探讨。但在总体上,似乎难以把两者截然分开:在中国哲学的研究中,我们需要的是“有历史的哲学”和“有哲学的历史”。

  以上理解的前提,是以中国哲学为“哲学”。从逻辑的角度看,在把中国哲学理解为一种哲学之前,似乎可以进一步追问:中国哲学究竟是不是哲学?如果是,又是何种形态的哲学?这样的追问,事实上就涉及承认问题。“承认”之所以会成为问题,与中国哲学所面临的现实状况,包括世界范围之内主流哲学形态对中国哲学的理解等相关联。如所周知,黑格尔在他的《哲学史讲演录》中已经提到中国哲学,但是他对中国哲学的评价并不很高。事实上,他并没有把中国哲学看作他心目中那种严格意义上的哲学。对他而言,孔子所表达的不过是一些“常识道德”而已,“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同样,《易经》虽然涉及抽象的思想,但“并不深入,只停留在最浅薄的思想里面”,如此等等[1]。对中国哲学的这种理解,现在依然可以看到。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便是:在当今西方主流的大学、特别是英美大学的哲学系中,中国哲学总体上并没有成为研究、教授的对象。通常研究、教授中国哲学的,大部分分布在宗教系、东亚系等之中;也就是说,主流的西方哲学并没有把中国哲学作为一种重要的哲学形态来对待。尽管随着近些年华裔学者逐渐在北美一些大学任教,也开始出现了在某些哲学系教授中国哲学的情形,但对于主流的哲学系统来说,中国哲学仍然没有进入他们的视野,他们并不承认中国哲学是“哲学”这个大家庭或共同体中的成员。这种现象目前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对此我们毋庸回避。

  由此,便发生了“承认”的问题。这一问题之成为问题,从根本上说涉及对哲学的理解:哲学究竟是什么?什么样的观念系统才算是哲学?哲学除了共同的品格之外是不是还可以具有多样的、特殊的表现形态?对于西方哲学的主流来说,他们所承认的哲学似乎就是一种单一的形态,这就是西方自古希腊演化而来、取得现代形式的哲学。除此之外,像中国哲学这样的系统,就不能归入他们所理解的“哲学”之类。对哲学的这样一种理解显然有其片面性。关于哲学,我们当然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也可以给出不同的界说,事实上,到现在为止,在“哲学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上并没有完全一致的看法,具有不同哲学背景的哲学家对哲学往往有自己的理解。但是,一般或宽泛意义上的共识,仍然可以达到。作为不同于知识的思想形态,哲学首先表现为一种智慧的追求,在智慧之思这一层面,哲学无疑体现了其共性的、共同的品格:不管什么样的哲学形态,都可以看到它不同于经验学科、经验知识的特征,在最宽泛的层面上,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与知识形态不同的一种智慧追求或者智慧之思。

  在确认哲学的以上品格之后,进一步涉及的问题是:智慧之思是不是可以通过多样的形式呈现出来?从现实形态来看,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给予肯定的回答。哲学既具有共通的、一般的品格,同时也呈现多样的、多元的特点,具有个性化的形态。事实上,即使西方哲学,在其发展与演化的过程中,也有多样的形态,无论就流派而言,抑或从历史时期看,西方哲学的不同系统都呈现各自的特点。中国哲学很早就区分了为学与为道,在区别于为道这一层面,为学涉及经验领域的对象,为道则以性与天道为指向,后者属于广义的智慧之域。作为关于性与天道的智慧之思,中国哲学无疑也应理解为哲学的一种独特形态。

  广而言之,智慧之思或哲学形态的多样性和差异,往往体现于形式与实质两个方面。从形式的方面看,哲学都离不开逻辑思维和体悟、体认,但在侧重上,则往往有所不同。相对而言,西方哲学从早期便比较注重逻辑的分析和逻辑的推论,中国哲学则较多地在辩证思维、体悟、体认等方面呈现自身的特点。从实质的方面看,哲学之思都涉及成己(认识自己与成就自己)与成物(认识世界与变革世界),无论是中国哲学,抑或西方哲学,都无法离开这些基本的问题。然而,在关注的重心上,则每每有不同的特点。如果说,西方哲学对成物更为注重,那么,中国哲学也许将关切之点较多地指向成己。当然,如上所述,以上的区分具有相对的意义,我们既不能说在形式的层面中国哲学隔绝于逻辑的推论、西方哲学拒斥体认与体悟,也不能说在实质之域中国哲学完全无视成物、西方哲学根本忽略成己。从哲学的定位看,尽管在侧重点上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确乎有不同特点,但正如侧重某一方面并不意味着排斥另一方面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侧重的不同,而完全否定其中某种形态为哲学。在肯定中国哲学在智慧之思上的独特趋向的同时,我们没有理由不承认它的哲学品格。

  与承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认同”。认同的问题之所以发生,跟近年中国哲学界本身的学术倾向相关。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发展,中国的学界、学人的民族意识、学术自觉也在不断地增长,与之相联系的是不断地突出中国哲学的民族特点或本土特点。本土意识的滋长,已变得越来越引人瞩目。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之下,便进一步发生了中国哲学到底是不是哲学的问题。对具有较强本土意识者而言,中国的学问应该用中国的概念来解释,中国以往的思想、学问、学术能不能纳入“哲学”的范畴,本身可以提出疑问。这一问题背后的逻辑前提是:“哲学”这一概念来自西方,“哲学”形态也源自西方。既然“哲学”是来自西方之学,则中国哲学一旦被归入“哲学”,便意味着把中国哲学”西方化了。这里显然涉及认同的问题。对认同的以上质疑看上去好像与前面提到的承认截然相反,但两极相通。承认,是以西方哲学为唯一范式而发生的问题;认同,则是本土意识的提升和强化之后发生的问题,尽管缘由不同,但二者又有相通之处,这种相通具体便表现为对“中国哲学是否可以视为哲学”这一问题的质疑。

  如果说,承认涉及哲学形态的多样性问题,那么,认同则更多地关乎哲学的普遍性问题。中国哲学尽管表现为非常独特的探索智慧的形态,但是就其从智慧的层面追问世界、追问人自身存在的意义而言,它无疑又归属于哲学这种把握世界的方式。以认识世界而言,虽然中国哲学没有运用“主体”、“客体”这样的概念,但关于能、所关系的讨论,显然亦具有认识论的意义。在中国哲学中,作为能知作用的对象,“所”不同于本然之物,而是被理解为“境之俟用者”,亦即进入人的作用之域的存在;“能”则被视为“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亦即在把握对象的过程中具有实际作用者。能与所的关系在总体上被规定为“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能所关系与“主体”、“客体”尽管不能简单对应,但前者所内含的认识论意义,与后者无疑并非毫不相关。这一事实从一个方面表明,中国哲学之中包含着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内容,从而既无必要、也不应该将其完全隔绝于“哲学”的形态之外。片面地用某种本土意识把中国哲学与“哲学”这一形态分离开来,既显得过于狭隘,也无法真切地把握中国哲学的内涵。

  与认同与承认相应,一方面,我们需要充分地肯定每一种哲学形态的个性特征,承认的背后,是对个体性、特殊性的确认:承认的实质就是尊重多样性。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忽视中国哲学作为一种哲学形态所内含的普遍意义,认同的背后,是对普遍性的确认:认同的实质,便是自觉地意识到并充分地肯定中国哲学所具有的普遍的理论意义。在探讨、研究中国哲学的时候,既要充分注意它的个性品格和特殊形态,又要对中国哲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内涵给予高度的重视。

  承认与认同的统一,并不仅仅是考察以往哲学的视域。如前所述,中国哲学既是一种历史的形态,又处于历史的生成过程之中,这一过程今天依然在延续,它具体地表现为中国哲学在当代的建构与发展。以中西哲学的互动为背景,中国哲学的这种建构与发展,同时具有世界哲学的意义,后者意味着超越单一或封闭的传统,运用人类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多样智慧形态,进一步推进对世界的理解和哲学思考本身的深化。随着中西哲学的相遇,不同传统中形成的观念、思想的相互激荡、彼此影响逐渐成为可能。就认同的层面而言,哲学沉思的对象以及面临的问题往往有相通之处,但从承认之维看,思考与解决哲学问题的进路、方式则可以表现出不同的特点。通过相互碰撞、对话与沟通,无疑可以使哲学的思考获得多方面的资源,并进一步深化对世界的理解和把握。

  哲学按其本义表现为对智慧的个性化、多样化的探求。以承认与认同的统一为进路,历史的反思与理论的沉思、世界哲学的视域与个性化的探索、普遍的问题与多元的智慧在中国哲学的当代延续中将不断互动。这种互动将既赋予中国哲学以世界性的意义,又使之具有个性的品格。

  

  【注释】

  [1]参见[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19、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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