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位逆向法
方位逆向,就是双方完全交换位置。它不仅仅是指物理空间的交换位置,更是指一种对立抽象的本质的位置交换。相反相成的对立面有:入—出、进—退、上—下、前—后、头—尾等。
G先生做财产保险销售工作,而且专门负责珠宝行业的财产保险。行内人都清楚,这个行业被盗的风险极高,所以,很少有人敢做这个行业的业务。但是G先生将风控做得非常好,从来没有出过什么差错。于是,不少人向他请教:“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他说:“运用逆向思维。”原来,他找到几个因盗窃珠宝而刑满释放的人员,从他们口中了解到了什么样的珠宝店铺更容易被盗。在这个基础上,再升级防范措施,于是,风险就被化解了。
一般人想做珠宝行业的业务,无非站在保险公司或店铺的角度,去考虑如何“守”才能将风险降到最小;G先生却站在偷盗者的角度,去考虑如何“攻”,再反过来做布控防范。
掌握这一方法的关键是设身处地地交换位置。在方位逆向的实际应用中,需要你真正站在他人的角度,尤其是存在利益关系的“敌对方”的角度来看待和分析事情。
2.因果逆向法
因果逆向,即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这种方法在现实中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倒因为果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案例当属人类对疫苗的研究。人类在抗击一场场灭顶之灾的努力中,毫无疑问,唯一有效的法宝就是倒因为果的逆向思维下产生的战略——以毒抗毒。
据史料记载,在宋代,人们为了治疗天花病患者,会把病人皮肤上干结的痘痂收集起来,磨成粉末,然后取一些吹入患者的鼻腔。之后,这种技术经波斯、土耳其传入欧洲。不只在医学领域,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倒因为果的逆向思维方法。
3.属性逆向法
通常,事物的属性是多向位的,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去看一件事情。观察的角度不同,看到的性质也就不同,而且这些性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比如:好—坏、大—小、强—弱、有—无、动—静、多—寡、热—冷、快—慢、增—减、生—死、出—入、始—末、水—火等。
4.心理逆向法
所谓心理逆向,简单来说,就是你希望某人做一件事,但是不论你怎么要求,对方就是不这样做。因为,我们的心理产生的效应永远都是这样——一切的禁止都意味着加强。而且,一些悖论性的心理法则似乎也在间接地证明逆向思维的存在。这些法则包括:
韦伯法则:如果你非常顺利地找到停车的地方,那么你就会找不着你的车(参见《简明心理学辞典》,杨治良著)。
梅尔法则:不到最后一分钟,绝不行动。(参见《5秒法则》,[美]梅尔·罗宾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