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波普尔生于奥地利维也纳的一个犹太裔中产阶级家庭,毕业于维也纳大学。1928年,他获授哲学博士学位,1930年至1936年间在中学任教。1937年,纳粹主义势力抬头,波普尔移民至新西兰。他在新西兰克赖斯特彻奇市( 即基督堂市 )的坎特伯雷大学任哲学讲师。1946年迁居英国,在伦敦经济学院讲解逻辑和科学方法论。
1.波普尔的哲学体系,重点在于批判的理性主义,这与经典的经验主义及其观测—归纳法泾渭分明。
2.波普尔高度评价了休谟对归纳法的批判,虽然他对休谟和归纳逻辑主义的批判是牵强的,但对基础论的批判是相当有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