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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维护宪法权威对当代中国的特殊意义

  

     我发现所有的法学家都强调自己所从事专业的重要性,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不论从任何角度来说,谈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时候,都不能回避一个问题,就是宪法如果没有权威宪法至上没有成为一个国家治理国家的哲学的话,设计了再好的法律制度,很难想象在宪法缺乏权威宪法精神还没有普及的时候,我们要制定出学者理想的、人文的、人权的民法典是否可能。我们考虑民法典的时候,也要充分的考虑民法典背后,中国宪法的基本生态,宪法的基本价值。

     我今天讲的内容,也是大家很熟悉的基本常识的问题,如何理解宪法至上,为什么在中国谈宪法至上理论上成立,但在现实生活当中很艰难,我们的宪法是否有权威?我分三个问题来谈。

     第一个问题,宪法至上是法治的前提,也是法治国家的基本常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基础是宪法实施,而宪法实施的前提是坚持宪法至上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只有在宪法至上的前提下,形成的共识才能成为全社会维护宪法强大的社会力量,使宪法具有生命力。四中全会反复强调“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是中国共产党法治观的基本要求。过去我们提出宪法至上,有些人觉得这个概念是不是有问题?82年宪法早就提出来,宪法是国家基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应。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应该统一思想,要研究什么是宪法至上,如何真正形成宪法至上。

     宪法至上,维护宪法权威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与标志,也是法治国家的基本常识。但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常识与共识容易被忽略,有些常识并没有成为具有共识的价值。对宪法权威的概念虽然有不同解释,但宪法权威的最核心的价值就是宪法至上,换句话说,只有在树立宪法至上理念的国家中,宪法才有权威。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权威形成了一个价值命题的核心任务,虽然社会多样化、利益多样化,但宪法是共同体的最大公约数。在社会发展中,不同的政治力量和个体可以提出不同意见,但通过制宪权设计宪法时,我们就有了一个内心的道德约定与制度安排。尊重宪法就是最大的价值共识或者社会共识。世界上200多个国家是依据宪法来治理国家的,并依据宪法推动社会发展。

     无论是社会的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大家应当服从宪法文本,个人或者某些团体的权威不能凌驾于共同体的意志,唯有宪法才是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规范,唯有宪法才具有最高权威。可以想象,当宪法缺乏权威或者不受尊重的时候,社会无法形成合理的利益平衡。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更要重视通过宪法寻求共识,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那么,如何判断宪法有没有权威?在宪法至上的国家,应当让政治权威、党的权威、个人权威、法律权威、制度权威都服从宪法,维护宪法的最高性,其他任何权威都不能超越宪法权威

     宪法至上,维护宪法权威对当代中国的特殊意义在于:

     有利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降低国家治理的成本。目前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当中确实是成本太高,我们在法律规则之外还有大量的非法律、非宪法的规则,如果我们有了宪法至上理念,治理国家靠宪法,一切按照宪法办事,国家决策靠宪法,领导干部办事靠宪法,社会民众维护权利靠宪法,那我们治理国家的成本大大降低。但是,由于在现实生活当中缺乏共识,宪法缺乏它的权威,因此,有那么多的“小组”,没有像中国这样的,为了解决社会治理问题,成立了那么多的“小组”,有那么多的“讲话”,有那么多的“会议”,有那么多的“文件”,我们是靠“文件”治国?靠“讲话”治国?还是靠“会议”治国?回到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应该按照宪法、法律来办事,我们树立宪法至上的基本理念,把它作为基本的生活方式的话,我想会大大的降低中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的成本。

     最后一个问题,7月1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明年1月1号开始执行。这是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宪法宣誓制度的具体法律,也是建立宪法监督制度重要的内容,通过这种形式可以提高宪法权威,让宪法至上成为社会生活的一种方式。

     大家可以看到,虽然宣誓的这个决定只有70个字,但是前后有比较大的变化。原来的草案里面写的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最后的文本是采用了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建议和宪法学者的建议,把“拥护”两个字改成了“忠于”,这两个字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拥护”是一种态度,赞成,它是对整个社会成员而言的。但是公职人员,掌握公权力的人群,对宪法不是拥护的问题,必须要忠于宪法,你内心里面尊重宪法,捍卫宪法,因为所有的公权力来自于宪法

     宣誓制度中用了“三个忠于”,忠于宪法,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并没有把人民放在第一位,也没有把祖国放在第一位,因为人民的根本利益,祖国的根本利益都写在宪法上,因此,作为一个公职人员,你要忠于宪法,真正内心里面信任宪法,效忠自己国家宪法的话,当然是忠于人民,忠于祖国;连对宪法都缺乏一种信念的人,或者说不忠于宪法的人,不可能是忠于人民,忠于祖国。所以宪法宣誓制度,这个法律虽然不到100字,但是包含了深刻的内涵。通过宪法宣誓制度,通过完善宪法监督制度,通过完善宪法解释制度,我们希望能够在中国社会树立一个宪法至上的政治生态,这样才能够解决当代中国面临的两个最核心的问题,即社会缺乏共识,公权力滥用严重的现象。只有宪法权威,才能有效的遏制公权力滥用,用宪法来凝聚社会的共识。我想这就是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宪法权威不是靠宪法学家,应该是靠社会公共体,也靠所有的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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