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徐运良:是到了“以法治建设为中心”的时候了

  

  经历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经历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现在是到了"以法治建设为中心"的时候了。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显出的问题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确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帷幕,三十多年来,在这一指导思想下,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也突显出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

  1.环境恶化:改革开放以来最突出的问题是中国的环境问题。全世界三大酸雨区,其中之一就在我国的长江以南地区,而全国酸雨面积占国土资源的30%;温室效应的主要祸首二氧化碳,我国就是世界第二大排放国,而目前二氧化硫的排放已是世界第一; 土地沙漠化,世界上沙漠正已每年600万公顷的速度侵蚀土地,而我国每天都有500公顷的土地被沙漠吞食;森林面积减少,全世界每年有1200万公顷的森林消失,而我国年均消失天然林40万公顷;水资源危机,作为世界21个贫水国之一的中国,全国600多座城市中,缺水的就有300多座;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7万平方公里,每年至少有50亿吨沃土付之东流;与日俱增的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已包围了我国三分之二的城市;大气污染已使我国600多座城市的大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到1%。可以说中国的环境污染已经陷入危机状态。[1]

  2.道德滑坡: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下,中国的老百姓不自觉地被引导上了拜金主义。不管白猫黑猫只要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演变成为了不管合法非法只要能挣到钱就有本事就是能人。为了钱,黑心棉出现了,毒奶粉出现了,假烟、假酒、假牛肉、假化肥、假种子、假药、假文凭出现了,笑贫不笑娼出现了,二奶小三出现了……甚至不可思议地出现了南京"彭宇案",许多网友认为:"彭宇案"一纸判决,让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有一位律师说,不全是这样,是中国的道德水平已经倒退了30年才会有"彭宇案"。记得马克斯·韦伯说:"在所有的民众司法中,判决的作出是以具体的道德、政治考虑或社会正义的情感为基础的。"[2]从"彭宇案"中法官一再提到的"常理分析"、"情理分析"来看,律师的话是很有道理的。无怪乎"红尘滚滚,贪心荡漾,小人见利忘义,良药竟成毒饵;黄浪滔滔,嗜欲横流,奸商为富不仁,鸠酒却充佳酿。"[3]

  3.官吏腐败:在拜金主义影响下,充斥在不少官吏头脑中的是弄权思想,他们的人生观遵循着:追逐权力→玩弄权力→挥霍权力的"弄权三步曲"。首先"追逐权力",他们对上级极尽阿虞奉承之能事,不以丢失人格为耻,反以博主人一乐为荣,在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唯上是从。有了权力就"玩弄权力",典型表现是官僚主义盛行: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陈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4]并尽情地"挥霍权力"。他们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侵占他人权益,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以权谋色,极其铺张浪费,摆场面,摆阔气,公款私游等等不一而足。

  4.权利受侵:经济挂帅之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片面追求GDP政绩,出现了大量的侵犯广大群众生命、财产权利的行为。有些地方政府乱作为,例如,作出行政命令或行政指导要求农民必须要栽种什么以致侵犯农民的权利,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政府就发展烤烟发了一道文,要求各乡(镇)要把烤烟生产当成大事抓,并把此事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一年下来,与种其他作物如花生、油菜等相比,农民的收入减少大半。有些地方政府不作为,对当地的制假售假、环境污染采取地方保护主义。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上政绩,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不负责任出现了不少安全生产事故,一些无良私营业主为了追求利润,无视工人的生命健康导致工伤事故频发。有些地方政府在卖地财政背景下,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出现的恶性强拆行为不但直接侵害了群众的财产权还间接地侵害了他们的生命健康。影响重大的如:四川成都市唐福珍拆迁自焚事件、江西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等。

  5.秩序不稳:经济挂帅之下,法治不昌。黑恶势力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频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解放初期黑社会组织几近灭迹,但在近年来不但死灰复燃,而且日益猖獗。他们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他们还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吉林省梅河口市黑社会头目田波扬言:梅河口市白天某某是市长,晚上我就是市长。一些信访人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群体性事件近年来变得十分突出。据调查,因社会纠纷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占24.4%,因征地强拆占22.2%,因警民冲突占22.2%,因官民冲突占13.3%、环境维权占8.9%和族群冲突占8.9%。[5]

  

  二、 经济挂帅克服不了弊端

  

  用经济挂帅来克服经济挂帅带来的弊端,本身就是一个逻辑悖论。在唯GDP政绩观下,"谁让我掉乌纱帽,我就让谁先掉乌纱帽",我们能指望地方政府去做好环境保护和保障人权工作?在拜金主义影响下,"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们能指望贪官污吏和无良私营业主高尚起来?听闻一政府高层惊人之语:"所谓人民内部矛盾就是用人民币能够解决的矛盾"。咋听之下如醍醐灌顶(政府在维稳策略上似乎就是这样做的:只要有事、只要有人闹事就用钱去平息事态)。但仔细琢磨这句话后幡然醒悟:原来维稳经费就是这样连年攀升的。你想呀,只要我闹,你就给钱,我不闹我不是傻子吗?这不是鼓励全国人民都去闹吗?用人民币解决矛盾要求你一要有足够多的钱,你有那么多钱吗?二是你再不差钱也不能通过鼓励制造矛盾来撒钱啊,事实证明:用人民币解决矛盾不但不能真正解决矛盾反而会使矛盾扩大化。

  经济学家们也认为用经济挂帅不能根本解决问题,茅于轼说:"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本身存在着一个与生俱来的内在缺陷,多数情况下他偏重于经济体系,但是政治方面非常保守。这样导致一开始就没有从政治制度上有助于减少社会中间某些弊端,如腐败、权力与资本的结合、贫富差距,这些问题是需要政治制度去解决的。" [6]吴敬琏指出,中国现在正面临着如何从行政主导下的市场经济转变成法治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这一难关。[7]许小年认为,我们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不仅透支了银行、财政、环境,而且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他认为经济体制改革第一重要的就是政府退出经济。在过去政府广泛地参与经济活动,对市场的过度管制和干预这些都构成了腐败的源头,政府去指挥,你可以看到表面的效果,但是经济效率是十分低下的。所以,要改变官员的选拔和任命机制,取消GDP和财政收入作为官员的考核指标。[8]

  到现在,如果还用经济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无异于南辕北辙,缘木求鱼,著名经济学家米勒说:"中国需要的不是更多的经济学,而是更多的法律"。[9]

  

  三、只有 "以法治建设为中心"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因为缺少法治,很好的市场经济演变成拜金主义盛行;因为缺少法治,很好的"以人为本"滋生了无政府主义蔓延。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要否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经济挂帅),确立"以法治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法治挂帅)。这是因为:

  1. 只有法治挂帅才能使环境得以美化

  关于环境的立法不可谓不少,但为什么环境还会恶化到危机状态?最为根本的原因出在建立在唯GDP政绩观基础的地方保护主义上。它直接导致了在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较量、地方利益与全局利益的较量、私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较量中总是前者胜出。污染企业往往是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是财政收入的保障,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这些企业长期违法排污而得不到法律的应有制裁,甚至干涉司法程序,要求法院对污染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偏袒污染企业使本应得到赔偿的污染受害者败诉。上级部门的环境督查或者督办活动经常会遇到地方保护主义势力强有力的阻挠。法治要求全国上下统一适用法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法治建设为中心,就是要坚决否定唯GDP政绩观,在既有压力又没有动力的情形下,地方保护主义也就没了市场。这样,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将会得到有效施行,经过努力,再过几十年,我们的生活环境就能得到美化。

  2. 只有法治挂帅才能使道德得以回归

  人们常说,中国的老百姓现在缺少信仰。其实不是没有信仰,而是很多的中国人有着错误的信仰-拜金主义信仰,只要为了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法治之下,公平正义的法治信仰确保了人们要遵循最基本的道德义务,法律的界限在于它是"最低限度的道德"。[10]对于缺少道德没有良知的触犯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无情打击,这样的人也将会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无处藏身。而且"依法治国"总是建立在"以德修身"基础上的,因为:一,法律不可能穷尽人类所有行为规范,道德规范则可以广泛而深刻存在于人的心中。二,思想指导行动,"以德修身"的人们能很好地进行立法、执法和守法。三,"以德修身"形成的良好社会风尚对实现法治大有裨益。卢梭说:"规章都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是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而且是一切之中最重要的一种:这种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11]所以说,法治实现之日,必是道德回归之时。

  3. 只有法治挂帅才能使腐败得以惩治

  当前在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着重人治不重法治的倾向,表现在:对腐败行为的查处与否以及处罚幅度取决于领导者的意志;对腐败分子作选择性查处甚至将反腐败作为打击报复排除异已的手段;为查证腐败事实,采用侵犯当事人的权利和尊严的方法;司法机关在审理腐败案件时受到权力的干预,难以独立行使职权等等。法治是管束权力的有效利器。法治不但治民还制权,完备的法律制度使各级官吏必须依法履职,任何逾越权力和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将受到惩处,这样使得官吏无法腐败、不敢腐败。法治更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武器。法治要求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容许选择性反腐和法外处置腐败案件,这样不但能严历惩治腐败,而且有助于消除实施腐败行为却不被追究的侥幸心理,增强警示教育和犯罪预防的效果,从而将他律与自律融为一体。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强调,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反对腐败。(2013年3月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4. 只有法治挂帅才能使权利得以保障

  虽然从宪法到刑法、民法等都一贯地坚持了以保障人权为目标,但为什么会屡屡出现权利受侵的问题呢?问题出在经济挂帅之下法律并不至上,以言代法、以权乱法的人治管理模式在唯GDP政绩观下将法律束之高阁。权力天生具有侵略性,如同没有被关进笼子的老虎容易伤人,没有民主和法治约束下的权力更容易侵害人民的权利, GDP政绩的诱惑加上地方分权制度使得这一侵害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发生。在法治之下,法律是衡量人们行为的根本准则和统一规范,人民只受治于法律,就连党和政府也要受制于法律。如此之下,各级行政部门、各类社会团体、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经济发展理由)来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而当发生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时,公民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获得权利的法律救济。在法治之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侵害别人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受到别人侵害时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又还会有什么弱势群体呢?

  5 .只有法治挂帅才能使秩序得以稳定

  罗素说:"权力是非有不可的,不是政府的权力,就是无政府冒险家的权力。"[12]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不依法严厉打击,社会就没有和谐安宁,人民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国家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干扰。大量发生的非正常群体性事件也是无政府主义泛滥的体现,如果不能很好处理将会危及国家政权。"不受惩罚的希望,是叛乱的强大诱因;对惩罚的恐惧,同样是叛乱的强大阻碍。"[13]对于黑恶势力犯罪和非正常群体性事件必须要在法治之下严加惩处,

  这样秩序才会正常,社会才有稳定。对于上访,也应当在法治之下加以正确引导,关键是上级领导不能再充当青天老好人了,什么时候国家主席、党的总书记说:"我说了也不算,法院说了才算!"上访的也就没有了。当然,对无政府主义更要从根源上治理,只有通过完善法治,使政府成为有公信力的法治政府,才能让政府权力震慑不安定因素;只有通过完善法治,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才能寄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总之,只有通过国家政策的根本性转变,党和政府将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作为今后的中心工作,从而引导人民树立法治信念走出拜金主义泥沼,上述问题才能获得根本性解决。毛泽东早年认识到:"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14]在一个优美的环境里居住,在一个道德风尚高、政府有保障的法治社会中安全而自由地享有自己的权利。这大概就是我们所要的幸福了。

  

  四、历史经验昭示:"以法治建设为中心"正当其时

  

  1957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仍然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自1957年之后,全党全国的各项工作从根本指导思想上均以"阶级斗争为纲",并成为后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与"文化大革命"理论的核心内容。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中心议题就是讨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会上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邓小平提出,几百个中央委员,几千个中央和地方的高级干部,要带头钻研现代化经济建设。

  "以阶级斗争为纲"虽然稳定了新中国安定统一的政治基础,但没能给人民带来福祉,所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应运而生。同样,经济挂帅虽然奠定了我国富足强大的经济基础,解决了国人的温饱问题,但没能让大多数百姓感到幸福,这样,"以法治建设为中心"就应登堂入室,因为只有它才能让广大人民不但衣食无忧,而且生活幸福。

  发展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硬道理,但不能再是经济挂帅下的发展了,而应是法治挂帅下的发展。不要担心法治第一就发展不了了,一般说来,法治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这是历史的经验。[15]事实是,政府越小,对经济干预越少,经济发展得越快。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没有法治的保驾护航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只有法治下的发展才是真发展才是科学发展,否则即使发展了也得付出大代价。当一切工作以最终是否有利于法治建设为评价标准后,也许再过三十年,现在的中国梦就会变成将来的中国现实。反之,如果不能鼓起勇气迈出坚定的法治步伐,将来难保不会留下"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枉然"的一声叹息。

  恰逢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如果全会在这一问题上能作出重大决策,将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法治建设上来,从而开创中国的一个新时代,那么"十八届三中全会"必可媲美"十一届三中全会"。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运良  运良词条  以法  以法词条  时候  时候词条  建设  建设词条  中心  中心词条  
宏观经济学

 蔡定剑:什么是民主?

    我们对当今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做一总结归纳的话,对什么是民主可以作以下回答。  民主是一种管理体制。其中统治者在公共领域中的行为要对公众负责,这...(展开)

宏观经济学司法

 何兵:打开司法的天窗

   近来有人讨论微博“直播庭审”的合法性。这是个假命题。央视专业人员告诉我:“直播”要有实时性和连续性,应与事件同时发生并且连续不断。个人以为,律师们根本无法...(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