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的原因,本文距前文《左与右:五十步与百步之间(三十三)——对新左派、自由主义派、泛中国特色派的梳理与思考》有半年多时间。
这篇文章构思于5月份《红旗文稿》和《环球时报》的反宪政宣言之时。在此之前,心里面有了个对宪政的正方与反方的言论的简单梳理。5月份发生的以互联网尤其以微博为平台,轰轰烈烈地展开的一场空前规模的宪政大讨论,使我有机会接触了更多的正方与反方的言论,也使我有机会再作一次深层追问:宪政之于今天的中国是否可能?其政治实践性的理论运作又当如何?
一
1980年代,直到规模宏大的六四事件发生时,在新闻媒体上,宪政仍属于一个低频率的很少出现的词汇。1990年代末,在新闻媒体上,宪政却成为一个高频率的词汇,并构成中国20世纪末的重要文化现象之一。
懂得近现代史的同仁都有一个清醒的意识: 宪政一词,不是外来词,是个中国词。它最初的涵义,就是“立宪政体”,即,国家制定宪法,以宪法为核心的政治体制。
1905年12月,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同时设立政治考察馆。五大臣考察回来,连折敷陈:“宪法所以安国内,御外侮,固邦基,保人民……且立宪政体,利君利民,独不便于庶官也。……保邦致治,非此末由。……伏愿特降纶音,期以五年改行立宪政体。”“立宪政体”这个词,就是从五大臣出洋考察回来后的奏折源起,开始流行的。久而久之,被简化为“宪政”。“宪政”一词,就是这么来的。 五大臣虽然出洋考察了,但尚不知西方议会民主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考察报告其实是请人捉刀代笔写的。捉刀之人,是梁启超。梁启超写下《中国宪政大纲应吸收东西各国之所长》和《实行宪政程序》。此两文出,“宪政”一词,大行天下了。此后,各地纷纷成立以“宪政”为名的民间组织,如1907年12月的湖南宪政公会。“宪政”一词,使用频率就很高了。
说得再远些,从1898年6月8曰光绪皇帝发布“明定国事” 诏算起,中国试图通过学习西方宪政来拯救丶攺造丶建设国家的尝试之历史,已有百余年了,并在近现代历史上掀起过数次“宪政治国” 的热潮,但它们均因各种原因而告流产(这段历史,《陈子明文集——梁启超与民国宪政思想》一书中有专门论述)。知道了这段历史,也就知道了1990年代末以来的“宪政治国论”, 是由一批自由主义的学人,借党中央“依法治国” 的壳,使近现代中国的“宪政” 再一次“卷土重来”。
按理,“宪政” 在中国,是一个可以撇开抽象的西方宪政理念和制度,使讨论有的放矢,言明具体的宪政丶民主丶法治的理念的研究领域,而实际是往往因文化差异丶现实情况等外部原因论而“中断” “宪政” 在中国的自身逻辑的展开。如,1930年代,胡适丶张佛泉等人敦促国民政府停止训政,起草立宪,走宪政治国之路,就遭钱端升丶梁漱冥等人的质疑:以中西文化之大异,现实国民素质之低劣,政治之黑暗不成熟,不仅求法而不可得,还有可能造成“有法而不能实行,不被人遵守而离法制更远” 之后果。如果面对着历史回音壁,今日的《红旗文稿》和《环球时报》的反宪政宣言,及更多的正方与反方的大争论,我们可以听到自105年前清末的《宪法大纲》以来的历史回声:
——中国,有过十多部宪法;这些宪法对公民权利都有着明确的承诺,对国家机关的权力行使,也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但是,迄今为止,宪法所规定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公民权利的实现,还是权力运行的监督,都没有落到实处,我们一直处于有宪法而无宪政的状态。
对今天出现的正方反方观点,若将时间尺度拉长到近百年,我们可以发现,所有的观点仍然是老调重弹“近似相等”。因此,对于反方不应简单地“否定”, 而对于正方也就不应简单地“支持”, 相反,要摆脱正方反方二元对立的绝对性,为着彻底实现近百年的宪政丶民主丶法治的理想和追求! 这里,应先找到当今中国有宪法而无宪政的根源,在此基础之上对宪政之于今天的中国是否可能的“老课题”进行“新实验” 的探索性回答。
二
宪政一词,不是外来词,但其理念却来自西方。一个天朝帝国能够按受西方的宪政理念确实不容易!?
人们习惯于将1840年作为近代历史起点。1820年,GDP(1990年国际元)中国占世界之比为32.9%,同年, 全欧洲占26.6%、印度占16%、俄国占5.4%、日本占3%、美囯占1.8%。人囗,中国3.8亿、全欧1.69亿、印度2.09亿、俄国0.55亿、美囯0.1亿。这时的中国是-个保存着传统的固有文化在现存国家中年龄最高的中国。GDP与人口排在第二位的印度在这时已被英国控制了数+年,并成为其在南亚次大陆最大的原材料供应地(傅军,《富国之道》的统计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据此,中国的近代史不是从鸦片战争倒旗失败走来,而是从“全球第一” 走来(这个说法为的是给今曰已是老二行将走向龙头老大的另一种心态泼点冷水)!?
鸦片之战到八国联军之役中经六十年,其间历经太平天国及捻回事件内战,英法联军之役,中曰甲午之战。清王朝有能力镇压太平天国及捻回事件 却无力对付外来武力的压迫。太平天国登台十余年之终为清王朝所灭,这表明至少在咸同时代,清王朝的根基动揺还没有到行将消亡的地步,还有足够的力量调动与集聚社会资源。-个GDP曾经是老大的帝国却陷于自战国以来最为苦难与混乱的历史时期。朝野上下只要不想等死者,肯定会思考这么一个朴素的问题:西洋人丶俄罗斯及东洋小日本凭什么而强大起来,中国应该凭什么而强大起来?
那时,没有姓“社”姓“资”问题,但肯定有姓“中”姓“西”问题。对于“中”, 那时也曾有过理论丶制度丶道路的自信。但,这种自信动揺于中曰甲午之战倒旗失败之后。1898年6月8曰光绪皇帝发布“明定国事” 诏表明,朝野上下已有一批有识之士意识到制度性问题,并思考通过制度攺良来拯救丶攺造丶建设国家。而后来的“立宪政体” 的提出,等于突破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对制度输入之抵制观。在“立宪政体” 提出以前,我们曾经有过效法俄彼得大帝及日本明治维新的做法。在“立宪政体” 提出以后,目光聚焦在近代以来逐渐在西方各国——尤其是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以及美国宪法1787年)产生以来——逐渐形成的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
以英国为例,现在已有不少理论证明,宪政民主政制在大英帝国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崛起中确实起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钱乘旦、许洁明,2002;魏建国,2006)。在都铎王朝之前 ,英国在各方面都很一般,完全没有出现任何“领先”现象。如果说“资本主义萌芽”这种东西确实在英国近代之前的社会中就存在过,那么,在中世纪的意大利诸城邦国、佛兰德斯,甚至德意志兰的广大地域中都比在近代英国之前的社会中表现更为突出。由此,钱乘旦和许洁明认为,为什么近代资本主义方式最先在英国成长起来,这里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历史谜团。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发展可能更需要政治和社会的条件,这些条件是‘萌芽’成长的土壤”。 很显然,照他们看来,从英国《大宪章》所开始萌生并从都铎王朝时期开始逐渐成型的近代英国宪政民主政制以及宪政民主下的良好运作的法律制度,为近代英国市场经济的扩展和工业革命提供了成长的土壤和必要社会环境。在“立宪政体” 提出的初期,人们不可能存有钱乘旦和许洁明等人一样的逻辑推理,更多地是一个简单的判断:因为英国“领先” 全球,所以它的政治架构也是“领先” 全球的,应该成为效法的榜样。所以,我宁愿相信“立宪政体” 提出的初期,是立身于那个时代的有识之士的“经验” 性体会。但若从思想史去考察,对中国来说,你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与飞跃——一个启迪,一个开端。为什么?中国并没有分权合作传统,“立宪政体” 在中国的提出,意味着至少自秦以来第一次有了分权合作的政治架构的设想。那么,对现代政制有影响的中国传统究竟是什么呢?
三
若从源头去考察,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在西方是内源的生存与发展意识产下的“种子” 生长与发育的结果。复旦的韦森教授2008年初就在网上发布了《欧州近现代历史上宪政民主政制的生成、建构与演进》的长文。在这篇文章中,韦森教授对西方宪政民主的起源、生成与演变史做了一个鸟瞰式的回顾。而宪政民主政制在中国是在生存与发展遭受外来压力下由比较—— 借鉴意识产下的“种子”—— 当然是一颗尚待生长与发育的“种子”。 既然是从“比较—— 借鉴” 产下的的“种子”, 就得承认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最早的故乡只能来自西方,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确实是姓“西” 而不姓“中”。 讲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姓“资” 也是按头做帽——恰如其分!“立宪政体” 在中国一开始就带有参照西方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而顶层设计的色彩。
近代西方,19世纪20年代(这时,中国GDP是全球老大),用马克思的话说,欧洲大陆正处于苦于资本主义发展又苦于资本主义不发展的死人抓住活人的历史时期。在《马关条約》(1895年4月17日)之前,中国有一个30来年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大框架中的内外合作求自强的洋务运动。在这期间,英国由于工业革命的成功而成为曰不落的帝国;曰本明治维新走向成功;俄国的1861年改革废除了农奴制,为俄国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自由劳动力、广阔的国内市场、资本以及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建立了相应的司法体系,加快了俄国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从此,俄国开始从农奴制时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并在改革后逐渐确立资本主义制度;也是这期间,德意志统一了,意大利统一了,美国的中央政府也把南方的独立运动消灭,恢复而又加強了美国的统一了;这些国家统一以后,随着就是国内的大建设和经济大发展。在同治以前,列强在外行帝国主义的,主要是英、俄、法三国。之后添加了美、德、意三国。日本是后来居上。这些国家在崛起过程中几乎都是天然地连接着宪政民主政制。因此,洋务运动破产之后,朝野有识之士自然而然地将目光聚焦在宪政民主政制上。
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宪政民主政制在西方国家崛起中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中国从晚清开始的宪政民主政制总死在胎中生不出来?
四
行文至此,只提出一系列问题,还没有正面回答过一个问题。下面要回答的问题是:
——为什么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的故乡只能是西方? 为什么讲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姓“资” 是按头做帽——恰如其分的(这里讲的姓“资”, 不能等同于《红旗文稿》和《环球时报》的反宪政宣言中的那个对立着的抽象的姓“资” 与姓“社” ——现实中的“社” 的影子在那里都不晓得,谈什么对立着的抽象的姓“资” 与姓“社” 呢)?
用不着同普世价值挂钩,宪政制度和理念并不是什么普遍性的人类社会的产物,它最早是从欧洲,主要是从英国萌芽起来的,后来经过法国大革命再经美国独立战争并借助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扩张而成为一种具有世界性的政治制度模式——虽然含有种种基因缺陷,但宪政民主法治的稳定性和优越性依然明显。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8国解体后,迄今还没有出现有竟争能力的替代者。
按照复旦的韦森教授观点,与英国的宪政民主是经由一个相对平和和渐进的过程逐渐生成不同,法国的民主政制则是在大革命的疾风暴雨中建构出来的;从宪政的实质就是“限政”的视角来看,19世纪末之前的日耳曼民族社会可以被视作为某种在神圣罗马帝国的邦国林立中独存的一种“封建君主立宪民主政体”,条顿(泛日尔曼)民族的政治理念也构成了欧洲各国近代宪政民主政制的三大思想渊源之一。韦森教授还对近现代欧洲历史上宪政民主政制下的法律制度的生成原因做了理论的和历史的分析,认为,从古希腊城邦国(尤其是雅典)到古罗马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以及帝国时期的法律制度、法学思想和政治民主传统,以及古希伯来文化精神和基督教宗教理念,尤其是欧洲中世纪后期发生的基督新教改革,均在近代西方宪政民主政制与法律制度生成、建构和演变中起了某些的作用。
这里,我想用更简洁的思路来说明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的故乡只能是西方以及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姓“资” 的问题。欧州近现代历史上宪政民主政制的生成、建构与演进,用一句话来表达就是欧洲封建制度的蛹虫化为蝴蝶的过程。
公元7世纪到9世纪,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定丶最文明的国家。但此时,
所谓的伟大的希腊世界,已经缩小到以君士坦丁堡这个商业城市为中心的少数地区;而罗马世界的记忆仅靠西方基督教牧师的拉丁语才得以保存下来。与这种衰退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个繁荣昌盛的中国唐代。同一时期,蒙古人在欧洲丶波斯和印度雅利安文化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十几个世纪以前的雅利安人在爱琴文明和闪米特文明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一样的。也在这一时期,闪米恃的传统在数千年黑暗的压抑和蒙蔽后,重新崛起——阿拉伯世界走向了“黄金时代”。 欧洲衰退的原因是,拉丁罗马帝国为了虚幻优越感而进行的狭隘丶紧张丶残酷的战争,消耗了欧洲1000多年的精力。而查理曼登上法兰西王国的王位(公元732年)以后的1000年中,欧洲大陆在政治上墨守成规,缺乏创新之举。如果我们从世界历史的更广阔的角度去仔细研究欧洲的历史,我们就会发现,尽管欧洲的政治和社会思想一片混乱,但封建制度在不知不觉中为比以前更大的势力的复兴做着准备。
在查理曼登上法兰西王国的王位两个世纪之前,公元6世纪初,西欧根本不存在一个中央政府。整个欧洲由大量的尽力维持其统治的地方统治者所辖据。这种混乱的状态产生了欧洲封建制度:人们都以契约的形式建立某种人身依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基础是地产的分封和转让。
这种封建制度登上历史舞台,是一种在混乱状态下产生的互助合作制度。或者说,是人们用一定的自由来换取帮助和保护的制度。通过领主之间各种附庸关系以及农民对领主的依附关系形成了一种金字塔型的制度。这种金字塔不断发展,在一些地方就形成了国家。在公元6世纪早期,在今法国和荷兰的法兰西王国以及后来的西哥特丶伦巴底和哥特等王国就是早期封建制度发展的结果。
从6世纪开始,波澜壮阔的伊斯兰教对基督教的冲击战,严重打击了以地中海为中心的商业文明,使得欧洲从9世纪开始进入典型的农业社会,土地成为唯一资源,互助合作的封建制度发展的另一个结果是,各自为政的庄园领主经济遍布欧洲。
互助合作的封建制度,只能说明权威社会的集中体现,并不能解释为欧洲的混乱的原因——无论是查理曼登上法兰西王国的王位之前还是之后的欧洲历史。欧洲除了诸侯与诸侯丶皇帝与教皇之间的冲突,还有一个可怕的基督教世界的四分五裂——希腊语系与拉丁语系的基督教充满着敌意。如,在君士坦丁堡就居住着会讲希腊语的要求整个欧洲对他忠诚的皇帝。直到16世纪欧洲人仍重复着拉丁帝国之梦——统一在天主教会下的神圣罗马帝国之梦。这样的梦想到了17丶18世纪才转变为个人的君主国之梦。
从11世纪起,地中海沿岸的商业活动在经历几个世纪的衰落后又兴盛起来。随后,爱琴海攀丶黑海丶北海丶波罗的海及欧洲内陆各大河流的商业也得到发展。商埠遍布海岸丶河岸,或建于荒地上,或建于庄园交界处,或向庄园主租借。在商埠,“商埠人” 即市民渐渐聚居,分散的手工业发展为雇主和雇员组成的工场,同业行会涌现。这个时期的封建制度的历史贡献是不自觉地将崭新的政治范畴——城市推向历史舞台。
11世纪,几乎每一个拉丁基督教国家都呈现着国王与教皇为了圣职任命权而彼此斗争,并且往往是教皇获胜。教会在11丶12世纪几乎成为所有基督教国家的独裁统治者。12 世纪至13世纪初是教皇统治时期。这个时期的城市,商业活动所形成的一些常规产生了萌芽商法,与神明裁判和司法决斗对立,建立了“灰脚法庭(指来法庭诉讼的商人,脚上带着旅途的灰尘)”。随着司法自治而来的是行政自治,从11世纪开始,许多城市选举或设立市参事会,形成公众权力机关。市民在12世纪时已掌握了一切主要的市政机构,设立商业税和财产税,并把税收用于以城防为主的公共建设。如同城市崛起于庄园间的空隙一样,从经济到政治都是独立的城市,在教皇统治的空间打开了一个缺口:14世纪开始的文艺复兴丶宗教改革丶思想启蒙只能来自封建制的故乡。宪政民主政制的故乡也是如此。而所谓的宪政民主政制的“元素” 就是从互助合作的封建制度登上历史舞台开始一点一点地积累起来。而所谓的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从过程丶机制丶状态看,封建制度不自觉地将崭新的政治范畴——城市推向历史舞台,就等于播下了宪政民主政制的种子,这颗种子一点一点地抽了芽长了苗,在经风经雨后,成长为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在有宪法而无宪政的今天,我宁愿相信,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的故乡只能是西方;也宁愿相信,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姓“资” 是按头做帽——恰如其分的——因为现实中找不到所谓的姓“社” 的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
五
在我国学术界,大约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目光聚焦在世界近现代化的历史上的两个历史现象:
——一个呢,从14世纪文艺复兴以来,曾经发生过两次科学丶技术丶生产的循环。早在13世纪末,英国的罗杰-培根点起了第一把思想启蒙之火——没有实验,任何新东西不能深知,就是他的不朽名言。接着是文艺复兴代表人物达-芬奇,他热烈地倡导了实践出真知的观点。到了17世纪,思想启蒙运动发展为科学思想的飞跃。弗朗西斯-培根和笛卡儿反对人受神支配,主张把人摆在主动支配自然丶攺造自然的地位。“知识即力量” 就是弗朗西斯-培根的不朽名言。在他们的思想鼓舞下,牛顿等科学家们又作出了贡献。17世纪的科学革命带来了18世纪的技术革命的高潮:达比父子焦炭炼铁带来钢铁技术革命;克隆普顿的骡机带来纺织工业革命;瓦特蒸汽机带来动力技术革命。18世纪的技术革命带来19世纪的经济发展高潮:美国在1860到1890的30年中(同期,中国正在“洋务运动”) ,工业产值增长了5倍;英国和德国在钢铁丶煤炭丶化工丶电力等大工业中建立了垄断企业,成为新兴的帝国主义国家。这是第一次循环。第二次循环从18世纪法国的伏尔泰丶孟德斯鸠和卢梭宣传民主倡导科学开始,中经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科学革命,到20世纪30丶40年代以前汽车丶飞机丶广播丶盘尼西林丶电影丶火箭丶尼龙丶塑料丶晶体管丶雷达等一个接着一个出来。到了60年代很多落后的国家在这个时期赶了上来((同期,中国正在“文化大革命”)。
——另一个呢,世界近现代化的历史也是一部赶超史。欧洲学中国花了400年,英国学大陆花了200年,德国学英国花了70年,美国学欧洲花了50年,战后曰本丶西德学美国花了15年。
当时,大家都想一心一意搞“四个现代化”, 因此,也就自然而然地 “比较—— 借鉴” 出包括民主丶科学丶法治丶人本等等一批朴素的东西来。
多年来,在我国学术界,从开始于思想启蒙运动,落脚于科学技术和生产(产业升级)大发展中,形成了一个现代主义的思维定势。正因为有了这个在“比较—— 借鉴” 中形成的一个现代主义的思维定势,搞不清西方近现代化的历史的灵魂密码在那里,而对中国的历史的灵魂密码在那里也找不着北。
最近,何新先生认为西方古希腊史造假,并不遗余力地揭露其它造假。因眼界有限,本人不敢“支持” 何新先生的观点,但敢肯定何新先生重新研究重新认识西方史的观点。
最近,杜光先生发表了《宪政是摆脱危机的最佳选择》一文。在谈到为什么我们会一直处于有宪法而无宪政的状态时,杜光先生认为,“宪法是反封建反专制的民主主义革命的成果。由于我国的封建专制主义有着几千年的悠久而深厚的传统,它弥漫于社会的各个角落,深深地影响着社会的每一个成员;而民主主义由西方传入中国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社会上扎根不深。所以,在民主主义和封建专制主义的博弈历史上,民主主义虽然因为符合于历史发展的方向而多次取得胜利,但封建专制主义的势力很快便卷土重来,重新掌握国家权力。它需要宪法来装饰统治的专制性,却无意于限制自己的权力,更不愿让民众获得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所以,有宪法而无宪政,是现代专制国家的普遍现象”。
作为晚辈,对杜光先生力主宪政表示敬佩,但心中也生出疑问:宪法丶宪政在西方真的是反封建反专制的民主主义革命的成果吗?。中国真的有着几千年的悠久而深厚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传统吗?
多年来,人们总以为,资产阶级早期思想家们継承古希腊丶罗马的人文主义传统,以人性论为理论基础,高擎人道主义旗帜,经文艺复兴丶宗教改革丶思想启蒙运动,彻底批判了否定人丶压抑人的中世纪宗教神学,否定了压迫人丶摧残人的封建君主制;从人的本性出发论证了民主制的合理性和作为天赋人权的“自由丶平等丶博爱” 的神圣不可侵犯。这些现代主义思维方式的历史抽象,总缺乏一种从合理合目的走向不合理不合目的,又从更高层次的不合理不合目的走向合理合目的的真实的全景式的历史逻辑演进图象。以欧洲人为例,是宗教使人成为他自己,因而也就有了十字军远征,也是宗教使人成为不是人,因而十字军侵入巴勒斯坦之后,就有了《耶路撒冷王国宪章》——使本来的互助合作的封建制度成为人的枷锁。相信资产阶级早期思想家们的思想都是朴实无华的,前面那些现代主义思维方式的历史抽象都是后人的“添加”。
多年来,在我国学术界,对于文艺复兴运动起源的解释更多地倾向于这样的观点:独立的城市在13世纪也取得长足发展,但好景不长,到14世纪,欧洲陷入灾难和深度的社会不安。外贸不再扩大,经济发展中断,许多地方迅速衰落,银行纷纷破产倒闭,集市萧条,最后连人口也停止增长,社会陷入混乱和战争之中。封建制已经不能容纳资本主义更多的发展,于是资产阶级理论家发起了14世纪末的文艺复兴运动,向维护封建土地制丶等级制的基督教发起了冲击。这是典型的封建制与资本主义二元对立的解释。
历史的真实是,12世纪中,英国金雀花王朝在法国占有广阔领地,12~13世纪,法国国王逐渐夺回部分被英王占领的土地。历代金雀花王朝的英国君主,理论上都是法国臣民,理应为法兰西国王效犬马之劳。14世纪初,英国仍占据法国南部阿基坦地区,成为法国政治统一的最大障碍。双方还争夺富庶的佛兰德地区。佛兰德毛纺业主要依赖英国的原料,英国则从羊毛贸易中获取巨利。1328年,法国占领佛兰德,英王爱德华三世(1327~1377在位)下令禁止羊毛出口。佛兰德因失去原料来源,转而支持英国的百年战争中战场上的法军反法政策。战争的导火线主要是王位继承问题。1328年,查理四世去世,法国卡佩王朝绝嗣,支裔瓦卢瓦王朝的腓力六世继位,英王爱德华三世以法王查理四世外甥的资格,与腓力六世争夺王位,触发百年战争(1337年-1453年)。在百年战争期间,14世纪中晚期,欧洲“黑死病” 蔓延,造成了大约2500万人死亡,几乎占了欧洲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在百年战争期间,法国与英国都发生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英国在百年战争后不但一无所获,还丧失了几乎所有在法国的领地,结果迫使其放弃大陆制霸的企图,转而向海上发展从而走上了海上帝国的道路。战后的英国,在经历了一段内部的政治纷争后,也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百年战争给法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同时也促进了法国民族意识的觉醒,使法国人民团结起来,国王受到了臣民的忠心支持。法国最后亦因为这场战争完成了民族的统一大业,为其日后在欧洲大陆的扩张打下基础。由此封建君主政体演变成了封建君主专制政体,王权进一步加强了。在这里还找不到封建制与资本主义二元对立的影子。
无论是文艺复兴还是宗教改革都应该同18世纪的思想启蒙区别开来。无论是文艺复兴还是宗教改革所反对的基督教都不是本意的基督教,而是反对直到16世纪欧洲人仍重复着拉丁帝国之梦——统一在天主教会下的神圣罗马帝国之梦,为17丶18世纪个人的君主国之梦开辟历史道路——说为资产阶级开辟历史道路还早着哩!?
从逻辑上讲,文艺复兴运动应该是自12世纪开始欧洲人理性复活的一个积极成果。欧洲人理性复活的前提是十字军东征。十字军东征是普通民众第一次出现在欧洲历史上。有人称近代民主主义起源于十字军东征。狂热的巨浪席卷了西方世界,严重冲击着各种社会和宗教问题。一边是胜利者的高度舒适和安全感,一边是贫苦百姓和异教徒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无数人命丧黄泉,整个欧洲陷于黑暗之中。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人们的良心与上帝的正义之间建立起直接的联系。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人们才有勇气对君主丶主教和信条做出独立的判断。因此,罗吉尔-培根会大声疾呼:“不要再受教条和权威的统治:看看这世界吧!”
从过程看,文艺复兴运动先以闪米特阿拉伯人为媒介,复兴亚里士多德的学术体系(阿拉伯人给西方送去造纸术);后是蒙古人极大地刺激了欧洲人的地理想象力(在13世纪,欧洲在教皇统治下为统一基督教国家而劳民伤财时,成吉思汗取得了无人能比的成就);最后是哥伦布为欧洲送去一个全新的世界。也就是说,从13世纪到16世纪,幸亏受到闪米特阿拉伯人丶蒙古人丶哥伦布的影响和古希腊经典的重新发现,欧洲人才得以摆脱拉丁传统,人类才得以看到中世纪的曙光。
如果从上述视角去审视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运动,那么无论是英国金雀花王朝的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丶1265议会制度,还是1302年法国腓力四世的三级会议,都是欧洲封建制度的蛹虫——成就个人的君主国之梦想,化为蝴蝶——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尚需借以时日。
第五部分写了这么多,除了对第四部分作一补充外,想说的是,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不是普世价值,但它有历史价值,因为它是一个从合理合目的走向不合理不合目的,又从更高层次的不合理不合目的走向合理合目的的真实的的历史逻辑演进的结果;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从封建专制主义与民主主义以及姓“社” 与姓“资” 的二元绝对对立的现代主义思维方式中走出来,挖掘近现代宪政民主政制的合理内核,从而使当代中国走上宪政民主政制之路(本文上篇完)。
2013-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