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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 郭道晖 李步云:温故:再谈法治与人治大讨论

   11月30日下午,深圳,福田会堂,新民说2014年度法治文化沙龙正式开场,中国法学界享有盛誉、被尊称为“法治三老”的江平、郭道晖、李步云先生一起重温当年法治与人治问题的大讨论,而三老都是当年写论文坚决主张厉行法治的作者,他们是中国法治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法治三老”都已是“80后”,嘉宾主持俞荣根先生也已70多岁,四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一起回溯了1980年代人治与法治问题大讨论,重拾历史记忆,并探究得失教训,分析了“从人治到法治”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梳理了30多年的法治发展及四中全会决定,探析今日建设法治国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

  

   江平先生认为,人治和法治的矛盾是法学研究的永恒课题,可以说,从古到今都涉及到“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法治国,有两个问题必须清楚,第一,法治国的主体是谁?是人民,还是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第二,你治谁?法治国是治国家机器,是治国家权力,是治国家的事务,所以,法治国首先应该治官,要依法治官。在中国要实现法治是个漫长的道路,这次十八大四中全会特别提到了党的领导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因此,党的领导真正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我们的法治就前进了。此外,江平先生还进一步分析了人治、党治、法治等概念及其彼此之间的关联。

  

   2、中国不能走向人治,必然要走向法治,这是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的抉择

  

   李步云先生认为,我们国家不能走向人治,必然走向法治,这也是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要选择。他提到曾经写过的文章,文中提出“法治国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民主政治重要条件,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同时,他也表示,四中全会全面落实十八大提出的要求,其中八个字是四中全会的亮点:全面落实,加快建设。四中全会除了描绘一个美好蓝图以外,还提出了86项具体的改革措施,并且指向具体的部门。

  

   3、依宪治国,简单说就是“宪治”

  

   郭道晖先生说,改革开放以来,有三次法治的突破。第一次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法制建设,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突破了文化大革命的无法无天,要开始加强法制。第二次突破是1997年提出了“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把治国的基本方略和目标从“法制”提升到“法治”,而且法学界也开展了“制”和“治”的辩论。法制和法治,音相同,但是义不一样。到底是讲法制还是讲法治,这本身是有很多的区别的:“水”治就是要法来统治,把法作为理念;而“刀”制,就是制度,是中性的,既可以和民主结合也可以和专制结合。因此,第二次突破虽说是伟大的进步,但还没把法当作一种理念,还是一种工具。直到1999年宪法修正案才改成了“水”治。第三次突破就是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通过的,特别是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为主题,这是史无前例的。这次最主要的突破就是决定里讲的“法治国首先是以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以宪执政”。过去,由于没真正树立宪法的权威,导致了很多违宪的行为没得到纠正。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宪法的权威和生命关键于实施”,就是依宪治国,简单说就是“宪治”。这在理念上、思维上都是一个巨大的突破。再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首先要把公民的权利放出笼子。并且正式提出要建立“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是和法治国家相对应的一个实体,实现法治社会应由国家来扶持,由大家来关注,一起努力,我们的法治建设才能真正实现突破。

  

   在新民说2014年度法治文化沙龙即将结束的时候,“法治三老”提到:中国法治的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在他们为中国的法治呼吁、呐喊直至暮年之时,他们将中国的法治梦寄托于新一代法律人身上,希望年轻的朋友要有危机感,为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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