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车、烟雾弹、熊熊燃烧的房屋、四散奔跑的抗议者……你没看错,这里不是伊拉克,也不是叙利亚,而是以法治自傲的美国。
11月下旬,大陪审团决定不起诉枪杀黑人的白人警员威尔逊。奥巴马呼吁抗议者保持克制,和平示威。话音未落,弗格森街头硝烟四起,火光熊熊。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纽约大陪审团日前裁决,不起诉将黑人小贩锁喉致死的白人警官科尔。从弗格森,到纽约,全美各地掀起前所未有的抗议浪潮。这一幕幕,折射出多少人心中的积怨,更映照出美国社会面临的深层困境……
谁在愤怒?为何愤怒?
历史学家施莱辛格评论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美国是一个“种族主义国家”。时至今日,文化上、观念中的种族歧视仍然根深蒂固,困扰着美国社会。
南北战争结束,大量南方黑人迁入北部和西海岸城市。白人随即搬到黑人住不起的郊区。“白人逃离”导致黑人群居的城市沦为贫困污秽、失业和犯罪高发的“罪恶之城”。
1915年的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将美国黑人男性描述为“野蛮的黑人”。作为二十世纪早期最有影响力的电影,该片传达了一个模式化的形象:“黑人总是又高又坏,他们性欲旺盛、野蛮、暴力、狂躁,对白人女性充满强烈的欲望。”
黑人占美国总人口的13%,但全美犯罪人口半数为黑人,比例之高,远超其他族群。哈佛大学黑人社会学教授帕特森哀叹:“美国黑人中,70%的孩子出生于单身母亲家庭;黑人犯谋杀罪的比率是白人的7倍。在20岁至35岁的黑人男子中,有十分之一在监狱服刑。30岁左右的黑人男性中,每3人中就有1人有在监狱服过刑的记录。”
《解放黑奴》宣言颁布一个半世纪,美国黑人为何难以翻身?是祖先遭强行贩卖,文化断裂?还是白人种族歧视作祟?抑或是失业、经济贫困、家庭不完整的错?
“你不能忽视这样的事实:贫穷的黑人几乎没有成功的机会,除了犯罪。”犯罪学家勒瑞直指问题核心,“对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黑人而言,暴力犯罪是一种职业的选择,像郊区的白人孩子将来有可能成为医生或律师一样。”
卡米奇在《黑人对犯罪、刑事司法系统的看法》一文中强调:“在黑人区,成功的罪犯树立起了一种吸引人的形象,这是一种令人嫉妒的生活方式,这正是年轻黑人向往的。”
批判犯罪学家则反驳:黑人犯罪率居高不下,是由不平等的司法实践造成的。警察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黑人区内,所以他们在黑人区发现犯罪的机会,要比在白人区要高得多。比起黑人,白人为主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不愿将白人绳之以法。
“种族定性”现象,在美国警方执法中屡见不鲜。黑人教授韦斯特回忆:“许多年以前,我开着车,去威廉姆斯学校教课。因为一项虚假的贩卖毒品指控而被警察拦下来。当我告诉警察我是宗教学教授的时候,他回答‘是啊,我还是修女呢!走吧,黑鬼!’。”
1996年康涅狄格州参议院黑人副议长潘恩,开车回家遭警察拦住查问:“你在那里居住?”他反问:“凭什么盘问我?”白人警察回答:“本地居民98%为白人,黑人绝不可能住在这里!”
2011年,纽约警察盘问的非洲裔和拉丁裔占87%,白人只占9%;2012年,前者比例更高达89.9%。哈佛大学一位非洲裔学生暑假在华尔街实习,大街上被警察盘问两次。黑人父亲愤怒不已:“儿子穿着得体,为什么屡遭警方骚扰?”
军事化执法 公民成敌人
弗格森骚乱,警方动用狙击枪、装甲车等重军火装备,媒体甚至拍到为海外反恐重金打造的防地雷反伏击战车。全副武装的警察犹如身处战场,引发外界质疑:“究竟是警察还是军队?真需要这么多重型装备吗?”
19世纪晚期,枪支成为美国警察的标准装备。因应城市暴动、恐怖主义、人质劫持事件。上世纪60年代末,美国准军事警察异军突起。一身迷彩服、格斗靴、防弹衣、忍者风格头套的警察,配备自动滑膛枪炮、激光瞄准仪、催泪瓦斯、军用装甲车。
上世纪90年代美国国会通过《国防授权法》,可将国防物资转移给州政府,打击贩毒团伙。9·11后,出于反恐需要,警察“军事化”快速推进。最近十年,国防部转增地方警署高达数十亿美元的军用武器,国土安全部也拨款数十亿元,为地方购买从刺刀到夜视仪等军用设备。
佛罗里达州一个人口不到2000人的小镇,七名警察人手一把国防部提供的M-16重机枪,而小镇连交通灯也不过三个。缅因州一小镇警署以面临“难以想象的恐怖袭击威胁”为由,配备反地雷装甲运兵车。许多美国警察所拥有的装备,和阿富汗、伊拉克执行作战任务的士兵装备相差无几。
“从人员装备军事化程度,机构文化军事化程度,组织运作军事化程度,到战术指挥军事化程度,如今的美国警界全都达到了高度军事化的警戒线。” 美国学者惊呼。首当其冲,黑人成为警察军事化执法的最大牺牲品。
1999年德州图里亚镇禁毒扫荡案,堪称伊拉克战争缩微版。便衣警察科曼捏造毒品交易,警方派SWAT(特种武器与战术部队)袭击民宅,逮捕全镇十分之一的黑人,所有房屋内饰拆毁殆尽,也未找到一克毒品、一把武器。无辜黑人迫于牢狱之灾的压力,选择认罪。警方神奇地将所有嫌疑人“绳之以法”,大获全胜。
有恃无恐的美国警察,擦枪走火的低级失误从未断过。在误伤误杀上,纽约警察如果自认第二,可真没人敢称第一。2012年帝国大厦门口追捕杀人犯,误伤九名路人;2013年时代广场追捕一名赤手空拳的瘾君子,误伤两名路人……要知道纽约警局,可是拥有全美最全面的射击训练项目和最好的设备。
军事化执法,扭曲警察思维方式,从无罪推定,尊重嫌犯权利;恶性畸变为眼中只有敌我,以消除威胁为第一优先。警民关系从“人民内部矛盾”变成“敌我矛盾”,不再像过去那样优先采用非致命手段,警察更倾向于简单粗暴的武力消灭潜在威胁,伤及无辜也在所不惜。
面对外界质疑,纽约警局发言人振振有词地表示:“我们什么都没有做错,怎么会有人指望警察理性做出应对?”一番话,怎不让人听来不寒而栗。
失控的大陪审团?
弗格森枪击案,大陪审团认为警察属于正当防卫,不予立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大陪审团,成员为九名白人,三名黑人,是否偏袒白人,离谱至极?
美国法律专家,自有一番解释。警察威尔逊与布朗对峙时,嫌犯“可能”展开攻击行动,警员有权自由裁量使用致命武力。加上美国刑事司法体系,强调“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且证人供词不一,进一步增加起诉难度。
即使大陪审团认为有立案的依据及充足的理由立案,也并不等于判定被告有罪;被告是否有罪,必须在立案后交由普通陪审团审理,由其决定。
美国司法制度中,陪审团扮演重要角色。《宪法》第五、第六、第七修正案对其着墨甚多,奠定陪审团在司法裁判中的独特地位。
与普通陪审团相比,大陪审团只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且只负责立案;做出立案决定时,少数服从多数。此外,全程没有法官在场,也没有律师在场,只有检察官提供及解释证据,并传唤证人,不向公众开放,大陪审团成员名单严格保密。
值得注意的是,大陪审团工作模式为“一团审多案”。此番审理弗格森枪击案的大陪审团,枪击案发生前已成立,陪审员的挑选与案件完全没有关系。九名白人,三名黑人的陪审员比例,与弗格森所在地圣路易斯市的种族比例大致相当。
用时三个月时间,大陪审团用25天来取证,听取了六十多位证人,包括目击者的证言,比对大量证据。以10票赞成2票反对,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我们是一个建立在法治之上的国家,所以我们需要接受这个事实:大陪审团有权作出这一决定,”奥巴马发表紧急电视讲话,表示理解部分民众“深感失望、甚至愤怒”的心情,但是呼吁民众尊重大陪审团的决定,不要以暴力手段表达诉求。本月3日美国政府颁布新规定,限制执法人员“种族定性”行为。
最新民调显示,美国54%有色人种认为威尔逊应被控谋杀,仅有23%白人持这种看法;38%白人认为威尔逊应无罪释放,仅有15%的有色人种持同样看法。
弗格森事件一路延烧,骚乱潮此起彼伏,数百年种族歧视痼疾难除,种族问题持续撕裂美国社会。美国能否挥别阴霾,走向族群和解,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