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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中国律师学科教育之探索

   我国律师的恢复发展,己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光辉历程,成为法律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二十三万大军。要增强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应对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挑战,对律师进行正规化的学科教育迫在眉睫。这是关系到中国律师业发展传承的大事,务必引起业界高度重视。

  

   2010年4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下发了“关于成立律师学院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为进一步探索新的办学理念和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的模式,加强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紧密结合,培养高端律师人才,进一步提升我校法学学科的竞争力,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要求:“律师学院应依托法学院,致力于建设高端和国际化的律师培训平台,进一步提升人大法学院的整体形象,打造中国人民大学新的发展品牌和亮点。”根据该决定,律师学院于当年4月26日正式成立。四年来,律师学院从零起步,现已成为国内律师专业教育领域的知名品牌,初步实现了学校建立律师学院的宗旨和目标。

  

   律师学院成立后的积极探索

   一、探索国内律师专业学科的教学课程体系,开创国内律师正规化专业教育之先河。律师学院成立之初,就面向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开设了律师基础实务课程,受到了学生的欢迎和好评。2011年,在法学院的指导下,律师学院在法律硕士中增设了律师专业方向,并于当年招收了20名学生,为其开设了12门律师专业课程,2012、2013学年又陆续招收了两届律师方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44名。经过三年的教学实践不断探索改进,已形成了较成熟的律师专业课程体系,在此基础上,学院组织编写了14本律师专业基础实务教材。第一部分为律师执业基础;第二部分为律师基础实务;第三部分为一些最常见的律师业务实务。这些课程强调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紧密结合,注重律师实操技能的训练。学生通过该系列课程的学习训练,能够具备一个合格执业律师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

   以上课程的创设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可以说是我国第一套全面系统的律师专业课程体系,构成了我国律师专业学科的基本学术框架,为律师专业学科的创建奠定了学术基础。

   二、探索新的办学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律师专业教育的特点,学院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复合型、实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对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

   (一)提出全面、全程培养的研究生教育新理念。学生入学后,学院即召开律师专业方向推介会,学生自愿报名,学院进行面试。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录取名单。每个年级各配备一名班主任和辅导员,通过各种方式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学习辅导员由资深律师或法官担任,对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指导。

   (二)改革教学和考试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大胆引入国外法律教学常用的师生互动、角色扮演、情景再现、问题探讨、启发辩论、模拟法庭等多种教学方式,由传统的被动接受式学习转变为主动参与式学习。使学生的思辩、语言、写作等基本能力得到提高。在考试方式上,选用模拟法庭、模拟商务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方式,将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评定学生成绩。

   (三)实行双导师制,强化对学生的指导。每名学生均配备校内和校外两名导师。校外导师为学生提供实践基地和实习指导,负责学生法律精神和健全人格的培养。校外导师均从优秀执业律师中挑选,经院方从学术水平、专业素养、职业精神、责任心、业内口碑、指导条件等方面考核选定。在学年初将校外导师情况向全体学生公布,由学生自愿选报导师,再将学生情况及选报情况通报导师,然后召开师生见面会确定学生和导师的配对,在双向选择基础上确定的师生关系。

   (四)提供多种学习机会,开拓学生视野。学院开设网络检索、专业取证、人际关系、职场技巧、合同写作大赛等开放课程;举办《话题讨论》课;邀请知名律师开办《律师之路 名师讲堂》。学院开办的律师专题研修班也对在校学生免费开放,鼓励学生参与各种学术活动。

   三、建设律师高端培训平台。律师高端培训以细分的专业化培训为特点。律师学院开办以来已举办了40期律师高级研修班,培养了2800名学员。这些研修班涉及25个律师业务领域。授课老师包括资深律师、官员或法官、检察官以及教授学者,介绍最前沿、最尖端的相关业务操作流程、技巧和具体解决方案。研修班学员来自全国各地,年龄最大的73岁,除一般律师外,甚至有省级律协会长、地方司法局长、法院院长等自费参加学习。从学员反馈来看,均反映通过学习收获颇丰,物有所值。

   四、探索实践办学机制改革,创立全新的办学模式。(一)不要国家办学经费投入,完全靠自身筹款和创收收入维持学院运转。律师学院办学经费来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校友们的办学资金;二是办班的学费收入;三是社会捐赠。这与国外私立大学办学经费的来源大体相同。四年来,律师学院依靠上述渠道筹集的经费,不仅维持了学院的正常教学和行政开支并略有结余。律师学院的实践,为学校在不增加国家财政投入的情况下扩大办学规模提供了经验。

   (二)不占国家编制,依靠社会力量办学。律师学院从工作人员到院领导以及老师,全部实行聘用制,没有一个占用国家编制的正式在编人员,其中主要院领导和教师均为兼职。这些教师不脱离本职工作岗位,不拿工资,只是授课时由学院支付课酬,有的甚至不要课酬。目前,律师学院已建立了317人的师资库,囊括了律师业各个领域的精英。

   (三)实行新型、高效的管理体制。律师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重大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由理事会决定,学院的日常管理和运作由院长负责。这种区别于传统行政化管理体制的新型机制,既保证了学校对律师学院办学方向的掌控,又给了律师学院最大限度的办学自主权,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去行政化改革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五、践行公益,服务社会。学院面向西部地区免费举办了四期律师培训班;举办了律师与司法体制改革、纪念《律师暂行条例》颁布30周年、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中国法律风险管理、中国律师百年回顾、食品安全中律师角色等论坛;举办了“律动中国”巡回公益讲坛;开办了中国律师博物馆网;4月26日将开通中国好律师网、中国律师会馆网等公益性网站。这些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

  

   律师学院的发展方向

   律师学院创建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律师教育的旗舰,律政精英的摇篮”的奋斗目标,还差距甚远。目前中国律师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已有十多家律师学院,呈现一种群雄并起的局面,稍有松懈,就有可能落后。为此,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力量做好律师专业学科建设,努力成为律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建立以专业课程划分的教研室,拟定每门课程的具体教学方案和教学标准,制定律师专业学科总体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条件成熟时,将律师专业学科体系及培养标准推向全国。继续改进教学方法,完善培养方案,并逐步过渡到将律师专业作为法学二级学科单独列入招生计划,使律师专业学历教育成为学院的主业。

   二、打造律师高端培训的精品,培养专业化律师精英。根据市场需求和办班经验,选定刑辩、并购、房地产、上市、法律思维等为精品班。制定专业人才培训方案和标准,做到与时俱进,常讲常新;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员的参与性和师生互动,探索一班多期的教学方式,满足不同层次的学习需求;尝试与综合性律所或专业性律所建立合作关系,作为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借鉴EMBA的经验和教学方式,改造在职法硕的教学方式和课程设置,引进远程教学方式,把在职法硕开发成律师学院律师高端培训的主打产品。

   三、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探索国际化高端人才培训模式。要把与英国律师大学的合作向前推进。学习其先进的教学方法,引入国际商务律师教材,探讨互派学生、短期联合培训等合作,探索联合办学的模式。与国外知名法学院开展交流,开展深层次合作,开办专题国际化高端律师培训班。

   我国律师的恢复发展,己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光辉历程,成为法律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二十三万大军。要增强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应对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挑战,对律师进行正规化的学科教育迫在眉睫。这是关系到中国律师业发展传承的大事,务必引起业界高度重视。为此,全国十多家律师学院应运而生,将无愧地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因为律师学院有高校品牌做依托;有兼职教授的学衔吸引高端师资;有办学的资质可以收费维系发展。我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当全国出现百家律师学院的时候,可能会取代律师协会的继续教育培训。那时的各级律师协会只要发出律师培训的招标通知,各律师学院都会踊跃竞争投标。律师协会只需择优录取,授予中标者培训资格即可;律师法也应做出相应规定,通过司法考试的准律师,必须到律师学院学习一定期限才能进入律师事务所;而学历教育中的专业律师博士将会出现;中国律师的学科教育将与国际律师的培养基本接轨。让我们为此而努力。

  

   【作者简介】

   徐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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