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开局之年,即2016年所面临的宏观经济波动态势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我国经济增速(GDP增长率)在2007年达到14.2%的高峰之后,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中,2010年经济增速略有上升(10.4%),但总的看,到2015年,已连续8年处于下行调整之中。我国经济结束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近两位数的高速增长,进入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速度换挡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并不是以近10%的高速直线增长的。从经济增长率波动10年左右的中长周期来考察,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速经历了三次上升与回落的波动过程(见下图)。
第一次上升是1982—1984年。GDP增长率从1981年5.2%的低谷,上升到1984年15.2%的高峰,上升了10个百分点。
第一次回落是1985—1990年。GDP增长率从1984年15.2%的高峰,回落到1990年3.8%的低谷,回落了11.4个百分点,下行调整了6年。
第二次上升是1991—1992年。GDP增长率从1990年3.8%的低谷,上升到1992年14.2%的高峰,上升了10.4个百分点。
第二次回落是1993—1999年。GDP增长率从1992年14.2%的高峰,回落到1999年7.6%的低谷,回落了6.6个百分点,下行调整了7年。
第三次上升是2000—2007年。
GDP增长率从1999年7.6%的低谷,上升到2007年14.2%的高峰,上升了6.6个百分点。
第三次回落是2008—2015年。GDP增长率从2007年14.2%的高峰,回落到2015年7%的低谷,回落7.2个百分点,下行调整了8年。
我们看到,在“十三五”开局之年,2016年,所面临的宏观经济波动态势的显著特点是,我国经济增速已连续8年处于下行调整中,是上述三次回落中历时最长的一次。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我国宏观经济走势大约有四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一路下行。由7%降到6.5%,到2020年降到6%或更低,这一预测的政策含义是,宏观调控不再守下限和保下限,而是使下限不断下移。
第二种可能性,一路走平。在7%左右一路走平。这一预测的政策含义是继续守住经济增长的下限。
第三种可能性,重返10%以上的高增长。其政策含义是强刺激。但这种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第四种可能性,遵循经济波动规律,使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上下限之间正常波动。这一预测的政策含义,是以合理区间的中线为基础,该回升时就回升,但要把握好回升的幅度;该下降时就下降,也要把握好下降的幅度。
笔者主张要争取以上第四种可能性,但这并不容易。
新常态并不意味着经济增速—路下行
现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经济增长由高速转向中高速。但也有人将新常态片面理解为经济增速一路下行。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因为经济增速一路下行将会给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其一,经济增速若一路下行,到2020年,将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难以实现。其二,经济增速若一路下行,到2020年,将使GDP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的实现面临风险,特别是将会严重影响市场预期和企业投资。其三,经济增速若一路下行,将会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进而导致需要财政支持的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关改革措施、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的扩大、收入差距的调节等,都会受到影响。
新常态并不意味着经济增速一路下行。不要把新常态泛化、娱乐化,更不要把一些“异常态”“非常态”的现象也都说成是“新常态”。有人说“赶超型国家的经济发展在经历一段高速增长之后,其增长速度会下台阶,这是客观规律”,这种说法没错。但如果说这个“下台阶”一定是“大幅度”下台阶,或一定是长时间一路下行,这种说法则不是客观规律。特别是从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我国经济具有巨大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未来发展空间还很大。在新常态下,经济增长从高速转向中高速,我们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但这并不意味着要使经济增速一路下行。
我们不能仅就短期宏观调控的力度问题去争论,不能仅就宏观调控是该松还是该紧、是微刺激还是强刺激去争论。同时,也不是靠简政放权、仅靠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所能解决的,市场机制具有自发性和下滑惯性。
2012、2013、2014年的3年中,宏观调控每年采取的是“微刺激”与“保下限”政策,打了3次“下限保卫战”,每年
形成了一个循环圈,即“经济增速下滑——微刺激——小幅反弹——再下滑”的循环圈。大体上说,每年初,经济增速下滑;然后,采取“微刺激”措施,经济增速小幅反弹;随后至下一年初,经济增速又继续下滑。要摆脱年年打“下限保卫战”的被动局面,把握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中线,防止经济增速一路下行,就需要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更高层面来解决,也就是要从我国中长期经济发展新的顶层设计层面来解决,寻找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层面的重大创新和突破,从而寻找对于经济增长具有中长期持久推动的力量。2015年党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编制,以及2016年初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实施,将会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对我国未来经济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将会形成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中长期持久推动的力量。特别是“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这三大国家战略的布局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在空间格局上的重大创新和突破,将会充分利用和发挥我国经济的巨大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释放出需求面和供给面的巨大潜力,凝聚起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中长期持久推动的力量。
从前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速所经历的3次上升过程来考察,其中,相关的五年计划或规划的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如,在第一次上升过程中,1982—1984年,正值“六五”时期的第2、3、4年;在第二次上升过程中,1991—1992年,正值“八五”时期的第1、2年;在第三次上升过程中,2000—2007年,正值整个“十五”时期,以及“十一五”时期的第1、2年。参考这种情况,“十三五”规划的启动和实施,有可能积蓄起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向上的力量,有可能使经济增速止跌企稳,并适度回升。这样,2015年经济增速的回落有望触底,即有望完成阶段性探底过程,“十三五”时期有可能进入新常态下的新一轮上升周期。新一轮上升周期不是单纯地让经济增速适度回升起来,更不是要重回过去两位数的高增长状态,而是要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回升。要借回升之势,营造良好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更好地实现稳增长与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奋斗目标。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学部副主任)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