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的学科体系中,官场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但在大众俗文化的表达中占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它实际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场所。官场生态则是指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处的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的一种息息相关、和谐共处的状态。和自然生态一样,它遵循“人――社会――经济――政治”平衡与协调发展的规律。一旦人们违背生态运行规律,将导致生态失调、破坏以至断裂,必然受到应有惩罚,结果将是灾难性和毁灭性的。
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折射出断裂的“官场生态”现象,令人触目惊心:
案例一:2001年6月,河南省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因滥用国家扶贫款,收受贿赂卖官被查处,包括该县19个乡镇党委书记在内的80名干部牵连其中。杜保乾卖官的“官价”为:3万元挂个号,5万元能考虑。2003年3月,杜保乾因受贿罪、报复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案例二:福建省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受贿案涉案金额达600多万元,占该县一年财政收入的1/5强。在周宁,林龙飞独霸干部任免权,当地群众称其为“三光书记”: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1996年至2003年,林龙飞共提拔调整干部1000多人,收受贿赂230多万元。
案例三:举世震惊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案中,共有265名官员涉案,仅该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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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腐败分子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大肆卖官受贿,致使当地“官场生态”恶化,形成断裂的、颓废的、荒芜的风气,严重污染党风、民风,给党和国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因此,治理断裂的“官场生态”,是当前反腐败斗争中一项紧迫的重任。
特征与后果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断裂的“官场生态”有如下三个特征:
第一,官位货币化、市场化。在卖官(“一把手”)供给与买官(下属)需求具备的情形下,通过官位与货币交易,使官位实现了货币化。同时,特定的“官市”随之形成。
第二,卖官规模化、期权化。由于卖官出售的不是一次性权力,而是一个任期,这导致了买官者可以在一个时间段内享受官位收益即期权收益,也就是事实上的官位期权化。
第三,卖官稳固化、一体化。卖官规模和范围的扩大、跨期交易的形成降低了暴露的可能性,只有所有的下级官员都是通过买官获得晋升,则买卖双方会构成利益共同体而不是利益对立体。在利益共同体博弈中,攻守同盟、没人举报是稳态均衡解。卖官市场规模越大,利益共同体越稳固,相互掩护的可能性越大。因而,“卖官链”一旦形成便会自我复制,并达到相当庞大的规模。
断裂的“官场生态”践踏的是党纪国法,毒化的是党风政风,丧失的是人民信任,损害的是公众利益,所带来的严重危害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造成“贫困――腐败”的恶性循环。事实证明,越是贫困地区,行政权越可能成为最主要的经济与社会资源配置权。在体制转型和市场机制形成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督,从供给看,卖官成为最便捷的生财渠道;从需求看,买官成为最便捷的掌控资源并以此获利的投资手段。官员的目的是为了赚取买官投资收益或卖官以寻租,因而没有真正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任何积极性,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停滞,从而形成“贫困――腐败――再贫困――再腐败”的恶性循环怪圈。
其次,使“劣官驱逐良官”。官员是公众的代理人,“卖官链”一旦形成,进入买官卖官行列的人便不可能具备称职官员的基本素质,良官没有任何可能进入“官位市场”,这不仅表现在无能或无德者身居高位,还表现在本来正直的官员要么同流合污,要么选择退出。
最后,毒化社会。干部任用这一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关键环节出现权钱交易,它所带来的危害绝非一般经济活动中的腐败能比。卖官恶习一开,万般腐行前来。那些买官者一旦达到目的,念的是一本万利的权钱交易生意经,往往胆大妄为,总要变本加厉地把“投资”捞回来。
治理路径
笔者以为,对于断裂的“官场生态”,只有从源头上治理,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一,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而有资格发生用人腐败的通常是党政领导“一把手”。因此,遏制“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的腐败,除了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更重要的是强化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形成对权力的全方位制约,也就是说,必须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
第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一言堂”、“家长制”、“个人说了算”、“瞎指挥”等现象的出现,使党内民主流于形式,最后也因为监督制度的缺失让个别干部走向犯罪。因此,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切实贯彻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和监督机关的规定,定期召开党代会,进一步完善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真正发挥组织部门监督、党员互相监督和专职纪检机关监督的作用,将腐败消灭在萌芽中。
第三,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以权治权,在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获得、运行及后果等方面,形成制约制衡机制。通过选举制、考试制、任期制来获得权力,就能使权力获得在最初受到制约,以抑制权力的滥用;通过管理交叉、岗位轮换,强化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上的互相制衡;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不仅要公开权力运行过程,而且要公开权力运行的结果,使权力运行始终置于大众的监督之下。
第四,建立国家预防腐败机制。通过相关数据、统计信息开展腐败的监督与预警,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可能发生的腐败事件进行监督,并及时发出预警。对可能出现的趋势和问题进行预警。当腐败案件发生时由具体部门启动预案,使腐败案件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
总之,“官场危机”、断裂的“官场生态”等现象已经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只要我们从制度、体制、法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治理,“官场生态”就会良性发展。只有维持官场生态平衡与和谐,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率才能得到保证和提高,整个社会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才能进一步推进。
李景平 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