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成励同学:
您好!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教师,虽素昧平生,但从去年此事发生之后,一直关注着您的情况。
虽然不知道您在看守所里过得怎样,但我相信您一定能够得到基本的人道待遇。事实上,对您生活方面,我没有过于担心,看守所里当有规范,但是对于您于自己行为的态度,我依然有许多担心。前几天,我看到有消息说您已经被提起公诉,因此,憋了很久的话,需要跟您说说。
也许您还无法立刻看到这封信,但我希望它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能对您有用。我也希望看到这封信的朋友们,尤其是支持死刑的人们,能想一想自己的观点是否值得反思,甚至重新调整。
在许多人心中,您已经被等同于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而我,作为同为中国政法大学的人,直到现在很难把您同那个不光彩的身份联系起来。
然而,您杀害程春明教授的事实是如此确凿,而且目前各方提供的信息,不足以说明你们之间存在客观意义上的深仇大恨之根据。因此,在新的完全有利于您的信息出现之前,我不可能为您这一愚蠢而可怕的行径做任何辩护,我也不可能为您杀人这件事情寻找任何法律和道义的理由,这一行为没有值得同情的理由,也没有值得从法律条文上为您辩解的理由。
倘若情况确如媒体所报道的,我只感到悲哀,无限的悲哀。
我悲哀程春明教授,他已经不能为自己说话了,即使他真的做了未能恪守基本教师伦理的不轨之事,他也不应该遭到如此不对等、如此惨绝人寰的私刑对待。我跟他交往有限,但一直认为他本质上是个善良的人,他的离去令我悲痛,您也许还不能理解,是个人就会有缺点,您不能也无权这样对待他人身上并不危及您生命的任何缺点。
我悲哀您的行为,是那么愚昧,那么没有理性,给程春明教授的整个家庭、甚至家族带来如此巨大的痛苦。
我悲哀您的行为,是那么冲动,那么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和生活,那么不替父母、亲友着想,给您自己带来如此可怕的后果,给您的父母带来如此巨大的悲伤和痛苦,几乎给您的家庭带来毁灭性灾难;一定程度上,整个事件中,除了程春明教授和您自己,您的父母才是最大的受害人,他们不但要承受独生儿子即将承受刑罚所带来的痛苦,还要承受一个难以承受的耻辱身份。
我悲哀您的心灵,何以有如此难以稀释的怨毒,会用如此极端残忍的方式去发泄,您的成长过程中,心灵到底受到了什么样的可怕毒害与摧残?
我悲哀中国的教育,仇恨教育、斗争哲学、暴力崇拜……,种种愚昧而无耻、公然反文明的邪恶教条依然在各级学校中盛行,用仇恨与血腥践踏愛的教育,数十年来弥漫在社会各界的仇恨如火山一般明暗纷呈,您成为这些邪恶理念的害人害己者。
我悲哀中国社会的残忍,人之为人最起码的愛的教育、情感教育、性教育,依然如风中飘絮,无根无依,对待生命的态度依然还是缺乏敬畏,据说迄今居然还有80%以上的人支持死刑!《刑法》中涉及死刑的罪名竟然有68项之多——我不知道是否居世界之冠,至少居世界前列是肯定没有问题的,中国社会缺乏刑罚人道主义的基本常识,是世界刑罚领域反文明的典型代表,这是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严重耻辱。反观欧盟——废除死刑是成为欧盟成员国的基础性条件之一(法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废除死刑,成为欧洲最后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然而,在中国,废除死刑几乎还是个天方夜谭的话题。
我悲哀,竟然还有无良的刑法专家把您的自首行为视为逃脱刑罚的预谋:“杀人后的自首也是其蓄谋的一部分,目的是为了获得较轻刑罚,如果对其从轻处罚,则与自首意在鼓励悔改的立法宗旨不符。”且不说这话学理上多么不通:自首就是自首,它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使自首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刑罚也不影响其自首在法律意义上成立,难道目的是减轻刑罚就可以在法律上否定自首?)——与自首者是否悔罪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关联。法心如此残忍的教授能在著名的法科大学担任重要职位,在中国法学会担任重要职务,这本身就是中国法学界的巨大悲哀和耻辱!而这样的教授将会怎样影响他的学生,则更让人不寒而栗。
然而,无论我多么悲哀,我终究还看到许许多多我的同事、您的同学,还有很多社会上的人,他们和我一样,在痛惜程春明教授之死的同时,真诚地期盼您能得到较为宽大的处理。这总算表明这个社会尚存人道与慈悲之光;我甚至相信,检察官和法官——更不必说您的律师,他们的个人心中,都希望您能得到至少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的司法结果。
我想起了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刑辩律师克拉伦斯.丹诺,他在1924年8月22日那天,站在芝加哥的法庭上为他的两位杀人犯当事人辩护的时候,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脍炙人口的话:“我祈求将来,我祈求着那么一个时刻,仇恨和残酷不再控制着人们的心灵。当通过推理、判断、理解和信念,我们知道了所有的生命都是值得挽救的时候,怜悯就是人类最高境界的品质。”他还说:“我祈求生命、理解、仁慈、友好以及体谅所有人类的无限慈悲,我祈求我们能用仁慈去征服残酷,能用愛去征服仇恨。我知道,未来在我这一边。”我希望这些话也能有助于您反省。
付成励同学,我不知道还应该跟您说什么,上面那些话,絮絮叨叨、自言自语,一定程度上都只是在一部烙刻着68个死刑罪名的《刑法》下的无奈独白。虽然这些话的声音是如此微不足道,但我相信无论怎样,这样的声音也有它的尊严,正如您虽犯下严重罪行,却在任何时候依然拥有基本的人格尊严。
即使您的行为是一项给他人带来死亡和灾难的严重恶行,是每一个文明人所反对的恶劣罪行,并将通过正当的司法程序予以定罪。但一个文明的国度,就不应该用文明本身所反对的酷刑来对待您,毕竟——死刑是一种酷刑,应当废除,这一结论已是全球刑罚学界的主流共识。
付成励同学,我只是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名普通教师,无权无势,上述这些话是否能有利于您,我完全不知道。我只是希望您能坚强地活着,哪怕生命只剩下一天、一小时、一分钟,您依然能够谨持人之为人的尊严:向程春明教授在天之灵忏悔您的罪行,向程春明教授的家属和您的父母、亲友致歉,同时尽可能安心地接受任何可能的到来。
除此之外,您知道,我以最殷切的心情,期盼中国的司法至少在对待您的过程中,不仅能做到公正,更能做到慈悲(当然,我希望所有的刑事被告都能得到公正以至于慈悲的对待,且最终能以制度性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没有慈悲的公正常常是冷血的,不属于真正的法的世界。
祝您健康而安心地过好每一天!
虽未曾谋面却同是法大人的:萧瀚
2009年6月8日於追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