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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秩和:彭宇,悦悦,还有“蝴蝶效应”?

  

  一

  

  假如我们将蝴蝶翅膀震动导致自己飞行或者跌落视为蝴蝶效用,那么因蝴蝶振动翅膀引发龙卷风,就应视为蝴蝶效应。那么彭宇案中,彭宇赔款显然是蝴蝶效用,接下来,原告老太徐寿兰搬家;彭宇辞职,离开南京;彭宇的辩护律师高式东离职“隐身”;主审法官王浩去了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事处等一切事件,还应该算是蝴蝶效用,是蝴蝶飞翔与跌落的问题。但是,多数南京人不愿再多管闲事,多数中国人认识到做好事可能付出惨痛的代价!表面上看,中国人的道德严重滑坡,这些算什么呢?应该算作“蝴蝶效应”!以至于小悦悦案件引发的道德评价,这些也许可以算是彭宇案的“蝴蝶效应”了。但是,是否应该称为小悦悦的“蝴蝶效应”,不应该称为彭宇案的“蝴蝶效应”?还是小悦悦案件又引起了“蝴蝶效应”?那么二者又有什么联系呢?

  说道“蝴蝶效应”,还有一个与之如出一辙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还有一个与之类似的“稻草效应”。这些效应定律的核心问题并不是效应本身,而是引发效应的危机所在。当我们看到德克萨斯州的龙卷风,我们习惯于指责亚马逊热带雨林那只振动翅膀的蝴蝶;或者看到倒下的骨牌和骆驼,习惯于埋怨先倒下的骨牌和最后放上的那根稻草。但是人们并没有去分析,产生效应的原因何在?根据何在?

  实际上,用周易的观点,这种效应产生于阴阳的失衡。尤其象彭宇案,能够产生如此效应,完全是一种社会心理失衡。今天我看了凤凰网的全民相对论,其中吴法天用社会分散理论,反对因为小悦悦案件引发的蝴蝶效应问题,反对当今道德已经沦丧,反对法律对于道德沦丧的无能,认为社会如此轰动,完全是小题大做。对于他这种观点,我们是反对的,分散理论解释集体冷漠的起因,并不能解释集体冷漠的原因。而在中国道德沦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信您就去看温总理的讲话,连温总理都将一些事情归结于道德,还专门开了国务会议。我想中国人的道德沦丧已经到了,不能不引起全社会关注的地步,学者的自信,也是盲目自信。而这才是小悦悦案引发“蝴蝶效应”的根据和原因!

  

  二

  

  需要说回来,中国作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不应该道德沦丧。而现阶段中国人(大陆地区)普遍道德沦丧,这就提出一个论题,中国人并不是天性道德沦丧,而是解放以后的治理结果。

  人的本性有善良的一面,三字经曾经论述:“人之初,性本善。”我同意一剪梅老师的观点,而且善的一面是美德,而很多人并不以此沽名钓益。我们必须说明,不善不一定一定恶,如果我们立法惩罚那些冷漠之人,就是法律对于那些处于善恶之间的人进行处罚,很显然是对自由的粗暴践踏!

  孟子说过:“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古人能够看到,行善不一定是获得利益,获得名誉,害怕指责。那么,如果我们立法,惩罚这些中性行为,到底对善良之发挥具有多大的作用,有待论证!

  当然人的本性,也有恶的一面,对于小悦悦的冷漠,我们不能说,这是一种恶,甚至是一种罪恶。但是,假如彭宇没有冤枉,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恶。假如,因彭宇案引发社会性冷漠,我们就不得不说,这种冷漠不能不算是一种恶。

  但是我们要追问的是,为什么中国人(大陆)社会,恶的一面,战胜了善的一面?这是让我们痛心的!回答这个问题,也可以去问孟子:“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

  难道现在的中国人,分不清是非吗?不知羞恶吗?居然连不救小悦悦不对都不知道?当然不是,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中国人就不是人了。但是为什么当下的中国人,为什么明知道不好,而为之呢?这是孟子的“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所决定的。谁都有脑子,都知道当前的司法困境;都知道,现在的司法,是不独立的,那个领导为了稳定和谐指示伤者是弱者,需要特别保护!如此,你做好事的人,那就是倒霉,不但赔钱,还赔了名声。就现在的司法环境,你要是打官司,花的钱比赔的钱还多!谁没有大脑,不想一想!所以说,统治者的蛮不讲理,诉讼制度的救济失衡,导致了人们对于做好事风险的担忧。更何况,小悦悦被撞了,大家看得到的,是普通人的冷漠,而看不到的是社会制度的冷漠。而一个人,一旦被权力迫害,我们就会发现,拥有权力的人,对于人的生命的冷漠甚至是冷血,这是一种恶性的循环!

  

  三

  

  可以这样说,见义勇为是一种自由,而看到小悦悦倒在血泊之中,并不予以施救,我们不能说这是一种自由,只能说是逃避自由。因为任何一种自由,他的边际效用都会止于对于他人的伤害,无论是在道义上,还是在法律上。如果我们追求自由的结果,是有意无意的伤害他人,那么这种自由还不如不去追求。对于人们为什么逃避自由,我想弗洛姆在很早以前他的那本《逃避自由》的名著中,就说的非常清楚了。

  弗洛姆分析了两种心理特性:一种是虐待狂冲动;另一种是受虐待狂冲动。而虐待狂冲动是产生极权主义的心理根源!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虐待狂冲动和被虐待狂冲动,往往在一个人身上表现为阴阳两个侧面。在阳面,我们看到,他受虐待,在阴面,我们看到,他适用虐待,产生了受虐待狂冲动。但是,当这种表现并不是全部,而只是一部分。一旦虐待因素消失,受虐待狂者是无法忍受无人虐待的那种孤独和无助。很多人不理解,那些侍奉主子的奴隶,主子虽然对她不好,但是一旦主子死亡,他们还要以死相随。所以,我们不能嘲笑那些患有被虐待冲动的学者和教授们。因为您不能理解,他们也是在为信仰而奋斗!要知道奴隶是有信仰的,他信仰的就是效忠主子。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臣事君以忠”!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对某个人,某个党的忠诚!

  受虐待狂冲动还有一个表现,那就是向弱者发泄虐待狂冲动。也就是说,一个人对于虐待的消化,也必然导致转化。这就是为什么,那些虐待孩子的父母,而在他们童年时期,恰恰也遭到了他的父母的虐待。在这我们看到,很多学者教授,他们总是怒骂美国,怒骂自由主义者!而很少敢于骂两句专治国家和专制政府。要知道,虐待狂冲动是发端于随意的,自己不受伤害的冲动。很多人,大老婆,稳准狠,但是一遇见男人,打起仗来,就像老鼠一样,这就是虐待狂冲动的典型行为特征。前不久,看见卡扎菲,没有了任何英雄气概,像个狗熊?这令很多人失望,萨达姆也是如此!那些失望人,就是不知道,虐待狂冲动者,一旦失去虐待对象,他比受虐待者,还要懦弱,还要孤独,还要无助。台湾有个李敖,不就是这样的人吗?那即有受虐待狂冲动,又有虐待狂冲动。

  

  四

  

  同时我们看到,在中国,国家更准确的应该说是中*共,对人民拥有绝对的和无限的统治权,也就是说我们有一个极权的政府。而政府通过舆论、政治和经济手段,让人民知道,人民必须依赖党和政府,才能具有“自由”和“幸福”。人民必须依赖党和政府,才能够生存和有所作为,这样绝大多数人就会产生绝对的依赖感。这种依赖感导致另一个问题的出现,人民成为统治者手中的泥人,刀下的羔羊,任其摆布,任其宰割。

  这就是统治虐待综合症和社会受虐待综合症的初级表现。我们发现,我们的社会,已经走过了这个历程。一些明显的例子:“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人民走向富裕”,等等等等的宣传教育和奖励惩罚,导致这个社会进程顺利的完成。

  统治虐待综合症和社会受虐待综合症完成了初级阶段,第二步是对人民的精神文化进行同一性调整;或者说强迫人们对精神和信仰的服从,剥夺人们精神方面的不同享受、感受和不同的情感基础。从而在灵魂和肉体上,强迫人们,占有人们,最总剥夺人们的思辨智慧。我们看到,我们国家通过信仰垄断,已经基本完成这一阶段。

  而第三步,就是统治者把自己的追求,自己的好恶,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剥夺他人的幸福之上;或者这样说,统治者将自己的欢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当然这种痛苦既包括肉体的痛苦,更包括精神的痛苦。任何独裁者,都是通过弗洛姆这三个过程,爆发自己的统治虐待狂综合症。而任何极权国家的人民,都是不知不觉得被患上社会受虐待狂综合症。

  我们将二者放在一起,给他一个新概念,国家虐待狂综合症。

  

  四

  

  我们不说毛泽东时代,就说现实,当我们看到统治者及其亲属巧取豪夺国家财产成为拥有绝大多数中国财富的少数的人的时候;返回到来再看一看,那些因为没有钱看病像老太徐寿兰等人,需要良心失于困地,我们就立时明白了,为什么说统治者将自己的欢乐,建立在他的人民的痛苦之上了。

  为什么要保护个体自由,尤其是精神上、智慧上和信仰上的自由?原因就是这是防止国家虐待狂综合症的必要。一个国家走向虐待狂综合症,那么那里的人民必然走向受虐待狂冲动,走进了奴役之路,为奴役者叫好。而这样的选择,将是这个国家的悲哀。

  国家的悲哀必然转化给他的人民,使人们生活在痛苦之中,甚至还感到很幸福。这您就理解,为什么将这种情况,称之为国家虐待狂综合症了。您看过,或者听说过哪个精神病人说过自己是精神病吗?没有吧!读我的文章的人,有没有文革时就已经成人的人?我在文革之时,是没有记忆的年龄。因为刚刚出生,文革就结束了,没有任何记忆。文革时期,就是典型的说明,人们都感到很幸福。甚至踹断了自己老父亲的肋条,也感到很幸福,因为他的父亲被划入了老三类。实际上,他应该感到痛苦对不对?这就是国家虐待综合症下的人民,麻木的人民,冷漠的人民,疯狂的人民。

  但是需要说明,国家虐待狂综合症就是病入膏肓,也不是说全民都犯有虐待和被虐待狂综合症。也就是说,总会有清醒的人,而这些人,总会有仁人义士出来反对。这样,我们就理解了,为什么极权国家总会迫害人,尤其是仁人义士——那些反对国家虐待狂综合症的人。当您看到这些仁人义士遭到极刑,遭到酷刑,遭到迫害的时候,您就更能够理解,为什么说,国家虐待狂综合症的最后阶段,是统治者将自己的利益,建立在牺牲他人权利的基础上的,甚至剥夺他人的生命和幸福。

  

  五

  

  由于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明白一个事实,必须服从统治,他们强迫自己认命。这种强迫,必然导致受虐待狂综合症。而受虐待狂综合症的典型特征就是孤独和冷漠。孤独和冷漠融合在一个中国的死气沉沉的制度!而实际上,中国当前并没有患有严重的国家虐待狂综合症。或者更确切地说,邓小平同志,将国家虐待狂综合症的症候,治愈了一些。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得不感谢邓小平同志,它释放了一些自由。但是,近十几年来,我们不得不承认,国家虐待狂综合症的特征,像是加重了。

  同时还需要说明,我们国家还没有到了崩溃的边缘,因为小悦悦案件引发了“蝴蝶效应”,这就说明,我们的人民,并没有在国家虐待狂综合症中彻底麻木。所以,我们这个民族,还有希望在和平中得到拯救;还有希望在和平中进行崛起。而崛起的前提,必须是摆脱极权,实现人民的自由!实现国家权力归属于人民!

  

  六

  

  人们的行为表现为恶的一面,完全是人们对自己善良一面的放弃。或者说,人们在有意压抑自己,使自己不能善良。人们呼唤正义,恰恰是人们要抑制恶的一面,表现善的一面。很多人都说外国很好,的确海外的精神文明,尤其是我们反对的资本主义国家——民主国家,比我们高了很多。但是我们却没有看到,很多中国的实事求是的人,都在毛泽东时代或者现在,去了海外,投奔了文明。这是什么信号?是善良人对一个恶制度的放弃?也就是说,我要表达的,并不是中国人没有善良,而是绝大多数中国人放弃了善良,或者说压抑了善良。而不愿意压抑和放弃善良的人,不是在海外,就是在监狱。难道这不可悲吗?而这样的社会效果,孟子也曾表述过:“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制度的作用,可以使人弃恶扬善,也可以使人弃善扬恶。没有一种制度,公开表明自己要倡导人们弃善扬恶,但是很多制度,事实上起到了这种效果。我们都知道,希特勒的社会主义制度,要将自卑的日耳曼民族振兴,名义上他也是弃恶扬善。而之后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无不标榜弃恶扬善,

  但最终都是使恶势力膨胀。我这里是以结果说话,并不以哲学逻辑说话。

  那么制度是如何实现,控制人们对善恶的扬弃呢?答案其实也是很简单的,当国家实现了民主,人民获取自由,那么人民的多样性便在制度中得到发展。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是绝对优越的,绝对的好的,都需要随着历史的发展,进行不断的修正。美国如此,中国也如此!问题是谁来进行这个修正?谁代表全民进行这个修正。

  极权国家,由于国家虐待狂综合症的影响,总是或多说少的期待一个神人或者圣人,出来完成这一举动。而实质上,国家一旦进入虐待狂综合症症候,统治者往往就丧失了这个能力。所以必须实行民主,由个体的民,通过程序正义予以修正!我们怎么就不能民主?我问一下全中国人民?所以,中国文明史五千多年,总不能走出这个怪圈,致命的原因,是人民不能克服国家虐待狂综合症。中国人民,只有克服了这一心理障碍,克服了国家虐待狂综合症导致的自卑,我们才可能引导世界文化。到了那时,我们的民族,才能真正的代表人类文明的最高文明成果。我们才能说,我们的民族复兴了;我们才敢说,我们向你们输出文明和文化。

  而现在,我们的国家领导者,是不敢说我们要以文明征服世界,总是忍让忍让。说好听的,我们是不扩张,不侵略,没有野心。说不好听,就是国家没有信心,也没有能力领导世界!但是,你这么说人家听你的吗?总是中国威胁论!总过威胁论的!原因在于什么?在于担心中国人民的觉醒,摆脱国家虐待狂综合症的麻木!

  人们摆脱了国家虐待综合症的孤独、恐惧、无助和自卑,就会充分的行使自由!到了那时,如有交通肇事,很少出现逃避责任的逃逸,也很少出现恐惧和无助支配下的怕赖上!而结果是不说自明的。

  

  七

  

  到了这里,像是应该结束了,但是我还要老太太的裹脚布。所以,我就得感谢,耐心的读者,能够耐心的往下阅读了。

  社会主义国家能够如此的混乱,源于一个哲学上的狂人,他的名字就是马克思。我们都知道,马克思有东正教的家庭背景,东正教的教义,为马克思要拯救工人奠定了情感基础。据马克思的女仆回忆,马克思在参拜仪式上,是非常虔诚的。这也说明马克思没有完全摆脱神学的玄奥,这为马克思构思物质这一玄奥定义,奠定了信仰基础。马克思在其他哲学的基础上,在根本不明白人间事理的情况下,在根本不理解宇宙万物是什么的情况下,有了一个几乎是近似疯狂的大胆判断,为人类活动和客观世界做了一个终极的总结,那就是物质。

  实际上,最后马克思也不知道自己说的物质到底是什么?以至于全世界轰轰烈烈的马克思运动爆发后,他也不得不向全世界宣言,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不得不在很多场合转述海涅的名言: 我播出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但是我们现在有理由怀疑,马克思播出的,实际上就是凡间跳蚤,而马克思把它玄化为龙种了,而最后收获了跳蚤,虽然他大吃一惊,但是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马克思没有明白一点,就是人类所有的活动,都源于大脑的意识支配。没有大脑的意识,身体没有活动;没有人类的活动,万物和世界没有意义。也就是说,从人类意义这个角度来说,意识是高于物质的。甚至我们有理由怀疑,意识本身就是源于物质的高级物质。这在恩格斯晚年,也承认了意识的物质性。如果恩格斯的思路是对的,那么马克思关于物质和意识的独立就根本没有必要。而人类大脑对万物的评判,随着环境、教育和经历的变化,是不尽相同的。同时,个体之间的差别也是不可避免的。而要承认这两点,就必须从绝对理性主义和物质理性主义中走出来,走到儒学和英美法系国家的践行主义,或者说伦理主义。这非常重要,是我们中国人自我救赎的关键!

  

  八

  

  可以这样说,大陆法系和马克思主义法系,本身就是一种盛产文化垃圾、法律垃圾的制度体系。由于文化垃圾和法律垃圾的日积月胜,而生活在这里面的人类无法吸收和消化,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甚至爆发社会革命。 就中国而言,现在人大的这些个垃圾法律,不都整成垃圾法官!那才怪了呢!垃圾法律和垃圾法官,导致彭宇案。而执行这样的判决和法律,又导致冷漠的法律环境和冷漠的风情人俗。这是解开小悦悦案,社会冷漠环境的成因。

  关于法律,英美与大陆法系的定义并不一样。就是大陆法系,自由心证也是不用法律的!这样,马克思的论述,就是一派胡言!法律是什么?他马克思弄懂了吗?没有弄懂,那他说“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法官以服从法律为天职”,这就是顺口雌黄!法律是什么?是死物,“徒法不能自行”!法不是人,但是法是人定的。是不是说,法官要听立法机关的!立法机关弄出来的是垃圾法律,那你法官就的吃垃圾法律!

  

  九

  

  还有物质,他马克思懂得什么是物质吗?他最后也不知道,他本人的意志,到底是不是物质!实质上,我们发现,什么唯心论,什么唯物论,都无非是德国哲学家在论述,在认知世界,说他们自娱自乐,也没有什么过格。而涉及到唯心唯物,都会涉及一个问题,就是您怎么知道的?一说到这里,我们发现,两种哲学有一个共同的路径,那就是认知问题!

  认知是什么?这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被认知是什么?我们要认知马克思主义,不在于他是物质,还是意识;也不在于他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而在于他的有用性。希特勒、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都极力鼓吹社会主义,而实际上,都是看中其煽动民众的有用性。实际上我们也看到,他们并没有将马克思的自由、民主等特性发挥出来,而是极力压制这些内涵,因为这些对他们没有用。

  大家都知道,曾经的第二国际和第三国际之争,而马克思本人始终反对第三国际,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马克思与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应用于何种场合、如何运用的分歧。而两个国际间的斗争,无非都是通过文字符号,宣扬自己的观点及有用性,或者说宣扬他将用于何处!

  

  十

  

  自从人类发明文字符号以后,所有的人类认知,几乎都通过文字来进行。从这个角度来说,人类是符号动物。我想这里有一定的真知。而迄今为止的所有哲学和科学,都是围绕文字符号的阐释进行的,这可能简洁的证明了,人类符号属性的特征。

  人类为什么要认知世界,认知自我,认知他人,认知社会和国家?其根本原因在于评价,得出一个评价值。从这个角度来说,人类又是价值动物。所有动物都具有评价机能,所谓蝼蚁也知贪生。人类与动物不同,人类的评价在于高于生命的本能。而为什么能够高于生命的本能呢?这就是信仰评价!或者说信仰的价值!

  当全世界掀起价值哲学研究的时候,我国的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也开始为马克思主义作注释,为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定义。说什么价值的本质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任何价值都有其客观的基础和源泉,具有客观性。我们反问?难道主体本身没有价值吗?难道主体的思想没有价值吗?人类意识本身没有价值吗?

  马克思主义者受马克思物质本位的影响,或者说物质本质的影响,凡涉及理论,必走向偏激。犹如井底之蛙,由于他跳不出井底,或者说他不愿看到更广阔的天空,所以他永远拘于井口那一片天。

  

  十一

  

  中国能够被第三国际同化,成为第三国际的附庸。除了中国人与沙俄人都经历了长期的专制统治,民族具有严重的被虐待狂冲动的历史原因外。实际上,文化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中国的文化,讲究道,道为万物本源。这与马克思主义的物质为万物本院,以及神教关于的神为万物本源,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也就是说,这三种本源,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都找不到本位。

  于是法家的道,便顺畅的与马克思的物质衔接了,用一句时髦的话,法家的道升级了,从所谓的朴素主义,衔接到了马列主义。也就是说,毛泽东说他是马克思加秦始皇,这是有文化基础和文化渊源的,并不是顺口雌黄,也不是顺嘴胡啦啦。

  这是使中国社会产生极权政府的很重要的文化因素,而极权政府是对民众权利漠视的。对于群众感知的漠视,导致国家的执政者或者说统治者,常常与群众的感受和知识脱节。这在立法上,就产生了滞后性。而产生这种滞后性,也是一种必然,因为这是极权政府的局限性决定的。

  

  十二

  

  正是基于这样的局限性,马克思主义者,看不到错误判决的巨大的负面效应。认识不到判例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法律!我们批判法家的道,道家的道,关键在于他们的后期,将道物质化。而马克思主义者也将世界的本源物质化,所以我们也要批判。应该说,当今世界,物欲横流,马克思“功不可没”!

  我们应该追求践行主义,根据现在的认识实践和行为实践,世界的本源到底是什么?我们是无法知晓!因此我们应该正面这一事实!正是基于这一点,我的思维倾向于前秦时代的儒家,倾向于现在的英美法系。人类认知的,是人与人,人与万物关系过程中的道理。而儒家的道,往往是在这个意义上讲!

  法律,不能不讲道理,这应该是一个共识。判决,也是如此,也应该没有错。而二者关系应该如何? 法律是认识实践,判决是行为实践,而二者的辨证,恰恰就是人性与物性的结合。我想,《大学中庸》讲得很有道理:“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自然,顺乎自然,超越自然。这是每一个人追求的三种境界,儒家讲的很清楚。对于自然,是一个认识境界,在这个角度讲,认识本身也是一种特殊的行为。接下来就是对于行为,是一个顺乎自然的境界。而道家,也是将这个境界的,所谓:“法天下,行自然”。

  但是儒家比道家更深入,还要达到超越自然,达到修道。这样,就把儒家的学而第一凸显了出来。而重视教育,我们现在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小悦悦事件后,“校长撑腰体”横空出世,就说明了这种反思。我们背离我们老祖宗几千年沉淀的文明,像是越来越远。

  对于今天我们的中学和大学,甚至小学,就开始学习所谓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有多怪,怪诞到研究它的教授们,在追根问底时,也说不出个子午卯酉。你说让学生们,尤其是中小学生们来学习,让谁说,他也不会能明白。况且,老师本身就是走走形式,上完唯物主义,进行四柱等科学算卦。更有甚者,在学校教授马克思主义,在家里供着大仙和菩萨。

  而孔子是不谈鬼神的,就是像所谓的唯心唯物等等隐涩怪诞的学问,他也不去研究。大学中庸所说的“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 就是这个意思。

  

  十三

  

  而儒家所讲的道,是最为平常的道理。我们天天接触它,天天运用它。所谓“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比如我们所讲的义,我们所讲的见义勇为。还要说到凤凰网的全民相对论节目,在针对小悦悦事件时,大家可能都明白,这里面的道理应该是什么,应该如何!但是,我们看到,那么多的经历着,为什么不能做到呢?到了此时,我们深刻的领会到,孔子的感叹:“中庸不可能也!”

  很多朋友,听说我在看《大学中庸》,问我到底什么是中庸?看过《大学中庸》的人都知道,里面没有解释什么是中庸。以至于中庸一词,被滥用,被其他学派批判。尤其是法家,常常批判儒家墨守陈规,采纳中庸之道。实际上,在我理解,中庸的庸字,并不是保守,更不是平庸!那么他是什么意思呢?我的解释是“用”,而对中庸二字的解释,却是这样的反常态的解释。中字为不用,庸字为用。这种解释虽然颠覆了犬儒们和所有反对者的观念,但我认为,我的这种解释是有元典支撑的。

  根据《大学中庸》的解释:“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这样,我们对中字的解释,几乎是出于原汁原味的元典解释。而结合后面的“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我们看出,所谓的中,所谓的不发,原来是在告诉我们,不要情绪用事,要保持克制。“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这里我们看出,和是什么?是修道后的产物!是行为超越自然!是行为有度!是行为不但有利于自已,还要考虑天下,考虑他人。

  而针对于小悦悦案件,路遇者的确保持克制了,但是没有考虑他人,尤其是没有考虑小悦悦的生死安危。而这恰恰是违反和的道理的,没有达到天下之达道,没有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很显然,这是儒家所反对的。

  到了这里,可能有朋友会问?你还是没有解释什么是中庸呀?其实答案已经出来了,只是您没有注意到。中庸二字的庸字,其实是两个字的合意,那两个字,就是用还有和这两个字。也就是说,我们行为时,一定要用和,一定要恰到好处。

  

  十四

  

  这好像又与“和谐”社会的观点有些重合,说实话,我很不愿意使用和谐二字。因为这两个字,早就被人糟践了。我要是一用,必然引来吐沫。但是我必须要使用和这个字,因为在我看来,这的确是中庸的本意。

  接下来又有一个问题,中庸为什么要提倡人们克制和用和呀?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从中庸的文字表述,我们的确应该这样理解。如果让我猜测,克制和用和都是修道,都是告诉我们不要恣意妄为。在儒家的思想中,我们必须还要理解另一个修养,就是“慎独”。修道之人,必须慎独,因为独可以使人返回本性。而在这里,我们就又找到另一个东西,那就是独裁——一个极权国家的典型特征。

  独裁是儒家所要慎重的行为的一种,一个国家被一个人,一个组织独裁了。那么,就会形成没有制约的绝对权力,而这个拥有权力的人,常常会滥用权力。也就是说,在儒家的经典之中,我们也可以找到反对独裁的理论根据。

  还是要返回小悦悦案件,那些冷漠者,实际上,他们都是有一种心情,别人不会知道他经过现场。但是他没有意识到,还有个摄像头。这可以理解为独处,人在独处的时候,也往往容易返回本性。实际上,人的本性是恶的,我坚信这一点,虽然我没有证据,也不能组织很好的逻辑说明这一点。

  为什么要慎独?这是解释中庸的关键!提倡慎独,就是要求人们在独的处境、环境时,不要肆无忌惮,要有所顾忌。而中庸中的另一句名言,可以返回来证明我们对中庸的解释。这句名言就是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十五

  

  而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什么?恰恰是独裁的权力无所忌惮!恰恰是统治的或者说国家治理的反中庸之道。彭宇案是反中庸之道的结果,小悦悦案件也不会例外。

  是一系列国家权力的暗示作用,导致了彭宇案的“蝴蝶效应”。而小悦悦的悲惨遭遇,刺痛了人们内心的麻木,又导致了新的“蝴蝶效应”,是人们呼唤良知!不对,是人们呼唤公平正义。

  如果我们用蝴蝶效应比喻这两个案件,那么彭宇案,就是在中国的人情社会中,引发了西伯利亚的寒流;而小悦悦案,恰恰是引发了道德的热带风暴。

  

  黄秩和,单位为内蒙古原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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