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习仲勋在主政广东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以对改革开放事业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团结带领广东省干部群众,将农业作为破解广东发展困境的突破口,形成了别具一格的“三农”战略观。习仲勋“三农”战略观是中国共产党重农战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三农”工作的发展增添了生动的实践事例与鲜明的时代注脚。
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习仲勋深知农民生产积极性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意义,而农民生产积极性的调动与激发,需要农村各项政策的稳定性以及干部工作作风的务实性为基础。为此,习仲勋着重抓了党的农村政策落实和农村干部作风转变。
1978年6月,习仲勋在广东省委四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上指出:“广东农业要翻身,就要从根本抓起……认真贯彻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极大地调动农村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习仲勋认为:“农业要大干快上,主要的是政策问题,离开政策谈农业大干快上,必然流于空谈。”党的农村政策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着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有效调动与发挥。习仲勋强调党的农村政策要有利于发挥九亿人民的智慧,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与此同时,他主张在促进农民生产生活过程中,要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进而稳定农民生产生活的良好秩序。
落实党的各项政策,需要各级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转变工作作风。习仲勋初到广东时就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走群众路线……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同群众一起商量解决。这是最好的办法”。习仲勋主动争取时间到广东各地调查研究,他认为:“长期呆在机关里,不下去,就无法了解各地实际情况,人民群众的呼声和疾苦就往往不知道……要多深入实际,作调查研究,才能实现正确的领导。”习仲勋身先士卒、率先垂范,1978年5月就到广东23个县了解熟悉农业发展情况,他在田间地头与广大农民群众交谈,有针对性地提出搞好生产、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诸多举措,赢得农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不断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1979年6月,习仲勋在广东省委四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和省地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强调:“农业要搞上去,主要还是靠政策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再加上国家的支援,就可以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有效地改天换地,丰产增收。”
习仲勋“三农”战略观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为农民吃下“定心丸”,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赢得农民信赖,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强了农民现实获得感,为改革开放初期“三农”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彰显出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和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多种经营协调推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习仲勋要求广东“各地自觉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增加商品生产,增加集体的经济收入”,不断促进农村生产力的恢复与发展。在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多种经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上,习仲勋提出了符合广东发展实际的具体思路。
一是“五业并举、次序推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习仲勋主张促进农业发展要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既处理好“五业”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又协调好“五业”同加工业、商贸业之间的关系,不断促进“农工贸一体化”农业发展新道路的实现与推行。但是,习仲勋并不主张“遍地开花式”的混乱发展,广东农业的建设并不能一哄而上。习仲勋强调农业产业结构的“次序推进”,要求广东各地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增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协调性与可持续性。
二是“吃山养山、丰富物产”调整农村产业结构。1978年7月,来到广东工作仅仅3个月时间的习仲勋就到粤东梅县、汕头和惠阳等地考察农业发展情况。在梅县,习仲勋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高度评价梅县山区发展的巨大潜力,指出:“如果能够把山区建设好,做到靠山吃山,吃山养山,物产就会越来越丰富,就会变成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习仲勋鼓励山区农民群众要上山造林,种植茶叶、水果,发展家禽养殖业,搞好山区副产品采摘,利用山区水库水塘发展养鱼,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改进计划、合理安排”调整农村产业结构。1979年1月,习仲勋在中共广东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上提出:“要改进农业生产的计划管理,只要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和其他经济作物的产量计划,就可以因地制宜安排种植计划。”在习仲勋领导下,广东各地改进农业种植计划,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对农村产业结构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合理性和多元化调整完善,使广东省1979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340亿斤,比上年增产15亿斤,为全省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习仲勋“三农”战略观提倡通过广辟门路、因地制宜促进农业发展,协调推进生产结构调整,为农业发展注入新活力、释放新动能,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探索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开创农村繁荣局面
习仲勋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总结各地农民生产经验,回应广大群众真切期待,探索多种形式农业生产责任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不断促进广东农村繁荣发展。
一是支持农民大胆试验,释放农民生产自主性。改革问题首先是从农村提出的,农村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广大农民群众大胆尝试的结果。习仲勋在主政广东时期,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对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农民试验给予极大的肯定和支持。1980年7月,习仲勋先后到仁化、佛冈、从化等地就农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他对从化两个大队“产量承包责任制”试验的良好效果给予充分肯定与支持。习仲勋说:“只要能增产就是好办法,怕什么?这两个大队我已经批准他们继续试验,错了我负责。”大力支持当地农民群众大胆试验、增产增收,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的自主性。
二是坚持按劳分配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农业建设发展思想的进一步解放,推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一平二调”“一大二公”旧体制发起挑战,主张打破农业生产“吃大锅饭”的状态。习仲勋明确指出:“要全面建立生产责任制,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实行‘五定一奖’生产责任制的结果证明,这个办法对促进生产有积极的作用,应当认真试点并由点到面推行。”在习仲勋积极倡导下,广东省各地区农民群众探索了诸如“三定一奖”(定工、定产、定成本、超产奖励)生产责任制、“五定一奖”(定劳动、定地段、定成本、定分工、定产量、超产奖励)生产责任制以及“产量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使广东农业生产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注重发挥地缘优势,开创农村发展新气象。习仲勋要求各地、县要建立农业商品生产基地,特别是要加速珠江三角洲27个县、市农业商品生产基地的建设。1979年6月,习仲勋到宝安地区视察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情况,对该区建设鲜活农产品商品基地给予极大肯定,他说“什么值钱你们就生产什么”,鼓励宝安地区农民发挥人文和地缘优势,与香港市场需求相互衔接,进而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加自身收入。1980年底,广东省农村地区出现了盖新房多、购置耕牛农具多、重视科学种田多的“三多”现象,呈现出充满活力的繁荣景象。
习仲勋“三农”战略观倡导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原则,主张多劳多得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不断推进农村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体现一种“跳出‘三农’抓‘三农’”的发展新思路,这是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的实践典范,更是发展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代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