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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宁:现代政治中的选举民主

  

  民主是为当代人类认同的普遍价值之一。然而,民主究竟是什么,人们对此又争拗不休。作为政治概念,民主来自西方。在传统意义上,西方人将民主定义为:人民的统治。其经典表述是卢梭的“人民主权”论。一般说20世纪以前, 在西方政治学说中将民主视为人民当家作主是普遍的。饶有意味的是:如此这般的、流行于18、19 世纪的西欧的民主观,在当今的中国还颇具主流意味、甚至被视为前卫思想。

  民主的现代理解已非浪漫的“人民主权”论。进入20世纪后,随着人类民主实践的发展,西方思想家对民主的认识有所深化,对民主的界定也有了实质性的变化。现代民主观首先质疑和颠覆了作为传统民主观的基石的人民的概念。20 世纪伊始, 现代西方民主观的主要阐述者熊比特以及其他西方学者便强烈质疑流行了近两个世纪的、业已成为常识的人民的概念。伏尔泰曾把人民定义为:“人数最多的、最有用的、甚至最善良的,同时又是人类中可尊敬的部分,包括研究法律和科学的人、商人、工匠,一句话,一切非暴君的人,这就是那些被称为人民的人”。在伏尔泰那里人民简直成了审美对象,然而作为政治概念人民,即“一切非暴君的人”,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界定却大相径庭。熊比特指出:“美国人不许东方人,德国人不许犹太人取得公民权; 在美国南部, 黑人也往往被剥夺投票权”。人民这个作为现代神圣观念的集合名词,在现实中简直找不到对应物。

  如果将“人民”与“统治”联系起来就更可疑了。美国学者格雷厄姆指出:人民与做出决定的人们显然是不同的, “直接民主”在现代社会中从来没有存在过。其实,更为重要的是:人民并非一个统一的整体,人民中间存在着不同的阶级、不同的种族、不同的信仰。人民是一个具有无限多样性的群体。这样的群体,不用说统治,它几乎不可能独自地进行任何具有功能和效率的统一性活动。既然人民的统治在逻辑上无法成立,那么民主能否存在呢? 民主又意味着什么呢? 当今在西方居于主流地位的民主观念是政治精英与平民群众分治共享的“精英民主观”。熊比特将社会的民主实践表述为:精英竞取权力,群众选择政治领导人的社会政治过程,而选举则是这两个社会过程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社会的政治民主集中体现于公民的选举。甚至可以说, 选举就意味着民主, 就是民主本身。精英民主观承认了当代社会的实际的统治与管理并非掌握于普通群众的事实, 而将民主的含义确定为不掌握权力的群众对掌握权力的社会精英的制约与选择。

  选举被视同民主,是现代西方政治理念中的金科玉律。选举被确认为现代政治合法性的唯一源泉, 是民主宪政体制内在的基石和外在的标志。在政治实践中, 西方国家不仅建立了完备成熟的选举制度,而且以此作为处理国际关系与世界性事物的原则与标准。在80年代末,东欧国家出现社会动荡之际,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以是否举行竞争性的全民直接选举作为衡量该地区各个政权是否具有政治合法性的标准,并直接运用经济、政治手段促进该地区的民主化进程。这可以视为以现代西方标准推行国际民主实践的第一次大规模尝试。

  

  错误的经验:选举=投票

  

  民主即选举选举是什么?于是,对选举的认识便成为理解现代民主理念的关键。选举对包括我们在内的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公民并不陌生。即使是在被称为集权主义政体典型的前苏联, 其国家领导人也是由全体公民投票产生的。当年苏联最高领导人勃列日涅夫常常是以获得99 %的选票而高票当选。投票, 是公民政治参与的最常见的直接体验, 也许还是他们在稳定的社会条件下进行政治参与的唯一方式。久而久之,在许多人的经验中,投票便成为选举的同义词。于是,一个误解就这样形成了。

  选举(election) 是由竞选(campaign) 和投票(vote) 两个相互联系的过程构成的。选举的本义是社会中平民对政治精英的选择。选择即意味着主体对多个客体的认知、比较与接受。因此,选举的首要含义是多个候选者的竞争。

  候选者之间的竞选,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候选者对自己的道德形象和政治形象的树立, 而实质上是对选民进行政治与道义的承诺。在精英民主制下, 即实行间接民主的条件下,平民并不拥有政治权力,而是将宪法规定的理论上属于“人民”的权力让渡给政治精英,民主的实际含义体现于平民对政治精英的监督与制约。监督与制约政治精英的前提是政治精英对平民的政治与道德的承诺, 做出选择的平民根据事先的承诺对政治精英进行监督与制约。当然,选民的监督与制约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下一次选举政治精英做出的再选择, 表现为政治精英在做出承诺后所承担的政治与道德压力。由此可见,竞选实际上是候选人与选举人之间订立社会契约的过程。没有竞选就没有契约,没有契约就无从监督与制约,也就无从选择。

  在激烈的竞选中,候选人除去阐述自己的政纲,宣扬自己的道德形象外,还会指责、批评, 甚至攻击对手。有人批评这是现代选举, 特别是西方国家选举中的闹剧。其实,公允地说,竞选中候选人相互的批评与攻击是必要和有益的。如果将选举比作戏剧的话,在这场戏剧中,候选人是演员而选民是观众。就观看戏剧而言,“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政治的戏剧比舞台上的戏剧要复杂得多,宏大得多。社会公众对政治问题及其有关政策的了解与认识是相当有限的。在社会政治过程中, 精英与平民所获得的信息是绝对不对称的,从而决定了平民在进行政治选择的时候, 往往根据不足、无从判断。选民信息缺乏,为某些候选人不负责任地空头承诺, 误导选民提供了可能。政治心理学的研究表明,选民,特别是下层选民易于接受比较激进的社会方案。80 年代末期,苏联社会动荡,激进的改革派提出经济、社会转轨的“五百天计划”。这个在外人看来近乎天方夜谭社会改造计划, 由于它在当时的各种社会计划中最为激进,居然被公众接受,并使激进改革派赢得政权。为了防止愚弄选民,必须制约候选者的机会主义。竞选中候选人之间的批评与攻击的实际功能在于形成了精英之间的制约。

  在竞选中候选人相互揭短,寻找对方道德的缺陷;候选人诘难对方的政纲,以专家的眼光评价其正确性与可行性。这一切都为选民提供了进行思考和判断的机会与可能。在高潮迭起、好戏连台的2000 年美国大选中,候选人之间的诘难与攻讦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而候选人之间的激烈的、无所不用其极的攻讦却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众表达了对社会现实及政策的不满,事实上成为一种间接的利益表达与情绪表达。正如瑞典著名社会学家古纳•米尔达在他的名著《美国的悖论》中写的:“如果说全世界都充分了解美国的腐化现象、有组织犯罪和司法制度弊病的话,那不是由于其特别邪恶,而是由于美国人爱宣扬自己的缺点。”

  在候选人进行充分竞选之后,选民做出最后的决定--投票。投票仅仅是竞选过程的结束与结果,投票必须在竞选的基础上进行,否则投票就是没有依据的,是无可选择的选择。就选举的整体而言,竞选是选举全过程的核心,而投票是其自然的结果。仅有投票,而没有竞选过程的选举,不是完整意义上的选举,甚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举

  现代选举制度,特别是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已经发展到高度完善化和成熟的阶段。就法律规定和程序安排而言, 美国等国家的选举制度堪称完美。2000 年美国大选,进行得如此激烈,结果如此接近,在两亿七千万人口,且地域广袤的大国中, 超过50 %的选民参加了投票,在近亿张选票中最后竟然要以佛罗里达州数百张的选票决定总统候选人的胜负。如此激烈的竞争, 如此精确的统计,以及社会及候选人对选举结果的平静接受,令人信服地表明了美国选举制度在程序上的公正性、可靠性,表明了选举制度的效率,表明了社会及公众民主、法制观念的稳固和成熟。

  尽管如此,包括美国大选在内的现代选举仍然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 这种矛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现代民主及选举制度的合法性。也许仅从政治的角度观察选举, 仅从法律的角度判断选举的公正性,应当说, 现代西方的选举并无大的纰漏, 有些可说是无懈可击。但选举毕竟是现代社会民主制度的综合表现, 甚至可以说选举是现代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 只要选举是在一定社会中进行的,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整体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影响与制约。西方国家现代选举制度程序的公正性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西方社会中财产与经济资源的不均衡分布及其对政治过程和选举结果的影响。简言之, 西方现代社会制度下的经济规则与政治民主是相悖相克的。

  在实行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西方,社会财富与经济资源在社会成员中的分布是极不均衡的, 少数人掌握巨额财富并拥有影响、调动巨大经济资源的能力。而多数社会成员除去个人生活资料以外几乎不具备调动其他经济资源的能力。在选举过程中,财富与经济资源的运用可间接地影响政治活动及其结果, 金钱可以使具有严格、公开、公正程序的选举成为一个受控的政治过程。具体讲, 现代选举过程中存在着一种筛除机制。通过这一机制,可以在经济资源与政治权力之间建立起正态分布的关系。筛除机制的作用不在于事先确定选举对象,然后操纵选民去投票选举特定的候选者,那是一种早期贿选方式。筛除机制与贿选在程序上正好相反,它在预先确定当选者后,在竞选过程中逐步淘汰竞争者,最终使“幸存者”当选。“幸存者”当选是筛除机制的基本法则,这样使金钱对选举的影响变得十分间接和隐蔽。

  信息控制是选举筛除机制中最重要的内容。信息控制是在竞选的过程中对选民接受的信息进行有效控制,使有利信息得到最佳传递、获得最佳效果,同时最大限度地衰减不利信息,并造成对竞争对手不利的局面。最终导致对手出局的结果。政治学界经过多年的大量研究发现: 选民的政治意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们所接受的来自新闻媒体制造的舆论所左右的。

  美国政治学界在对本世纪以来美国大选的情况进行研究的结果表明,只有约3%至10%的选民具有某种思想体系, 他们在选举中的投票行为受到他们的政治信仰和政治观点的影响,他们会对竞选中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并做出独立的判断。美国学者将这类有意图和能力做出理性选择而不易于受到舆论左右的选民, 称作“理论家”和“准理论家”。这部分理性选民之外的90%的选民则处于较为盲目状态, 他们没有固定的思想体系和政治观点, 对社会问题, 特别是对社会政治问题缺乏了解, 没有能力对接受的信息进行分析归纳并得出自己的见解,具有较强的从众心理。因而,他们的政治态度极易于受到外界的影响,特别是易于受到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他们的政治选择具有很大的偶然性。

  多数选民的这种心理状况,使得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影响与左右选情成为可能。多年来实证性调查统计的结果, 基本证实了上述选民的选举行为与大众传播媒体制造的新闻舆论的关系的结论。根据战后美国历次大选中美国媒体舆论对候选人的支持与候选人当选的相关性的分析统计,从50 年代以来美国进行的12 次大选中报纸支持率最高者有10 次当选。而仅有的两次例外也是因为当时的特殊原因所致。在西方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大众传播媒体对选民的心理与行为的影响与控制的背后当然就是金钱的力量,就是候选人所掌握的财富与可调动的经济资源之间的较量。

  “金钱是政治的母乳”,已经成为西方政界的座右铭。仍以美国大选为例, 美国政治学界实证性的统计分析表明: 候选人掌握与可调动的经济资源与选举结果具有高度的正相关性。这一点同媒体支持率与选举结果的正相关性完全契合。美国学者赫伯特•亚历山大对1860年至1976 年的美国30 次大选候选人酬款和花费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在这30 次选举中有23 次是竞选中开支超过对手的一方获胜。相反的情况仅有7 次,而其中的4 次均发生在30 年代大危机及“二战”期间一直任职、在美国总统中连任次数最多的传奇人物富兰克林•罗斯福的身上。显然,这是个例外,其余3 次也有其特殊原因。金钱对选举的作用与影响,在2000 年一波三折、风诡云谲的美国大选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美联社在11月9日的报道中指出:“今年的大选中有一点看起来是很明显的,银行里的钱能转化成为选举中的胜势。九成以上拥有最多竞选资金的国会议员候选人获得了竞选的胜利”。以专门研究金钱与选举关系著称的拉里•梅金森说:“美国民主令人丧气的情况是,只要我在联邦大选委员会那里查一下筹集资金的帐户, 我就能在大选之前告诉你大选的结果将会是什么”。从这个意义上看,如果不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石上, 现代民主也许是百分之百真实的。但是,人们在财产上的不平等导致了他们在政治上的不平等。当然, 我们不能因为西方现代选举中存在金钱影响政治过程的因素, 就认定西方的选举是毫无意义的富人游戏。事情并非这样简单。美国政治学家默里•埃德尔曼认为:选举是一种有助于公众归顺既定政治秩序的象征性仪式。它有助于“抚慰在具体政治行为方面产生的不满和疑虑,增加对本制度合理性和民主性的认识, 进而培养顺从未来的行为习惯。”默里的分析是很有见地的,由竞选与投票构成的现代选举程序,是对社会的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是对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和各个利益集团的整合,使来自社会的政治参与转化为对现行政治制度的肯定,使政权获得合法性与稳定性。

  二百多年前,卢梭在他流芳百世的《社会契约论》中告诉政治精英们一个统治的法则: 统治者只有把强力转化为权利, 把服从转化为义务, 社会才能获得真正的稳定, 政权才能长治久安。现代选举制度正在把卢梭的法则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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