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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红包”

  

  在一次“中美医学伦理学比较国际研讨会上,与会的中美两国代表谈起医生收受“红包”的问题。中国的医生和伦理学家都承认这个问题在中国远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包括那些被评为“文明单位”的医院,谁也不能打包票说没有一个人收“红包”。主持小组讨论美方组长却出人意料地说,这个问题在美国50年前就解决了,引起了在场中国医生的极大兴趣。来自夏威夷岛健康质量基金会的医学博士豪沃尔德介绍了美国是如何解决医生自律问题的:

    

  首先,美国有医生的自律组织,包括官方的和官方的两种。负责医生管理的还有医院董事会保险公司。这三方面的任何一方面,如果接到检举或投诉某医务人员收受病人钱财,一旦查实记,该医务人中就会终生被吊销执照,丢掉饭碗。因此,医生们根本不敢收受“红包”。

    

  第二,医生在美国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收入丰足的经济地位。要当医生须在接受理工科大学本科教育后,还要经过医学专业培训和实习期,并通过严格的国家级考试。而一旦取得合法的行医执照,年薪一般为美国中等以上水平,大约在14万到20万美元以上,技术高的医生年薪可高达80~100万美元,这样的收入水平足可以满足各种开支和税赋,根本没有必要再另外收取“红包”。豪法律顾问尔德博士说,医护人员是非常需要照顾的,他们面对苦难,与苦难打交道。而且他们也是凡人,同样要养家、抚养孩子、吃饭穿衣,所以必须首先使他们在生活上有足够的保障,严格要求他们的措施才有保证得到落实。

    

  第三,在美国人们的收入及消费大多是通过去时信用卡来进行的,包括工资和各种收支,现金很少流通。对每一笔收入,银行会进行监督,数额较大的来历不明的钱一旦查实,会记入个人档案,影响一个人的信誉,在转换工作岗位时如被发现信誉不好,将会带来麻烦。这样的制度使人们珍惜信誉如同珍惜生命,促使人们走正路而不走歪门邪道。

    

  第四,美国医生在开始接受医学教育时,医学伦理教育就始终与专业课同步进行,目的在于解决“谁来救治‘救治者’”问题。所以医学生在系统接受医学教育的同时,也接受了非常正规的医学伦理学教育。这种教育促使医生发自内心地去为病人服务,对什么事该做并且如何做、什么事不该、如发生了不该做的事又怎么办等问题有清楚的认识,为培养医生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心、爱心、责任心、诚实和无私,为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格,为以后依法行医打下较好的基础,使医生从内心深处就认为接受病人的“红包”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如果一个医生接受了病人的红包,其他医生会劝告他,同时还会把这件事报告给当地的医学委员会,为病人讨一个公道。这样的处理被为认为是很公正的做法,不会引起非议。医生们普遍认为护短才是不道德、不公道、不符合伦理的。

    

  第五,要有一整套医疗保险制度和组织来保护病人的利益,监督和保证医疗质量,制约医生的行为。如夏威夷群岛的健康质量基金会,其资金来自在于病人投保、政府和社会团体资助,下设若干医疗保健中心和卫星诊所,负责聘请医务人员为投保的病人提供服务。医务人员一年一聘,年薪由16万到20万美元不等,其工资水平处于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之间,处于社会的中上等,根本不会为生计着急。该基金会非常重视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并得到了美国全国质量保证委员会(NCQA)的认证,在全国排第六位。它每月召集病人填写问卷,内容包括对医生、护士、药剂师和辅助人员的满意度评价,问题非常具体,比如,医生用了多少时间倾听病人讲话、病人需要等候时是否得到了解释、对医生医疗技术信任度如何、对就医的环境评价如何、对护士的服务是否满意等等。基金会每周五有个例会讨论病人的投诉,找相应的医生谈话;还定期对医生的行为、质量和消费成本效益比进行评价,由此确定医生年薪水平,同时医疗质量评价为优,那么年底不但会得到续聘和额外的奖金,年薪还可能上调。再比如,发现一位医生有过度开药的行为,质量保障部门会向医疗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先请经选举产生的医务人员(以示公正)复查后,向当事人提出质询,当事人可以为自己辩护,也可以说:“是的,你是对的,我将改正。”之后让他离开,董事会就当事人对该问题的态度和认识进行讨论,决定是否进行处罚直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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