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的一些地方官员,如今虽常把民意挂在嘴边,但实质上对民意并不重视。一些地方官员甚至对民意造假,如各种所谓的听证会。去年底,吉林就曝出过一位涉嫌严重腐败的官员,吉林松原市委原书记蓝军,当年离开松原时,据说有“千人送蓝书记”的场面,所谓的“群众”拉出了各种横幅,“蓝军,松原人民的好儿子”、“蓝书记,我们不愿您走”等,曾是当年的新闻热点。哪知一查仍是贪官,当年送行的民众,也不过造假的民意,然而这假民意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终有露馅的一天。
现代社会,本质上说是民意社会。一项公共决策是否合法,标准之一,就看它是否符合民意。但对民意的真正含义,我们却极少探讨。这个词似乎很简单,人人都能说出一二。大概因这个原因,长久以来,民意反而成了一个含混的概念。
政治制度不同,言论环境不同,都会对民意有不同的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显然不是民意社会。但儒家学者,却对民意做了很多思考。比如《尚书》说的“民惟邦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今文尚书》说“天聪明,自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左传》说:“民,神之主也”,都在强调民意的重要。这些论述中,儒家并未单纯地探讨民意,而是多了一个中介的“天”。“天”在儒家看来,大致和今天“自然法则”的意思相近。合乎“天”就是合法,违背“天”就是违法。天不只是人的最高信仰,也是所有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的法则。因为在古人眼中,天才是人与万物的终极裁判。可以说,儒家对民意的思考,已超越了国家和君王,带有一定的终极意义。民意不仅是世间的中心,也代表了天意在人间的落实。
儒家此类思考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奇怪的是,把民意看作“天”的传统中国,并未实现对民意的真正尊重。可见,强调民意是一回事,真正要在社会中落实民意,又是另外一回事。尤其在现代社会,传媒和社会结构的变化,让民意的呈现更复杂。它既与大众媒体与精英意见有关,也隐含了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价值冲突。这些都使民意成为一个含糊其辞的混合体。
卢梭很早对民意作过研究。他认为,民意可分为公意和众意。公意是国家全体成员的普遍意志,它的着眼点是公共利益。众意主要着眼于私人利益,也即个体私意的总和,也就是现在常说的不同利益集团的意志。卢梭认为不同利益的共同之处,构成了社会,因此治理社会应完全根据公共利益。众意较易辨识,公意则抽象得多。公意有时与众意一致,有时又与众意相矛盾。在过去的专制社会,权力拥有者常会假借公意的名义,来实现自身集团的私意。由于不同的民众,对公意理解千差万别,并不存一个事先给定的公意。所以卢梭认为,只有通过理性讨论和投票形成的公意才是可信的。当然,这是公意的理想状态,即让民众经过公共参与和讨论达成共识和意愿。但事实上,这种理想状态实现起来,却很困难。
现代社会,公共决策须以民意为依归,已是常识。但如何在决策中,实现真正的民意,也就是公意,却是一件困难的事。比如一些利益集团可以通过媒体,制造自己需要的民意;比如不同的群体对议题的兴趣不同,包括很多民众对政治生活的漠视,使民意包含了大量的不确定性。但这些理由,并不能成为社会不重视民意的理由,反而应当成为认真研究民意的原因。因为民意的表达越真实,越能避免公共决策受到少数利益集团的左右。
民众对公共事务的表达,样式很多,选举、写文章、跟贴、游说、示威、请愿等,都是民意的表达。当然,各种座谈会、听证会主民意调查,也是了解民意的方式,这也是目前公共决策用得较多的办法。但由于某些专家和决策者之间,有很复杂的共生关系,这么征求来的民意,有时很难代表大多数民众的意见。从长远看,只有出现更多的代表不同利益的组织,才能让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入到公共领域中进行自由讨论。只有当更多的民众在公共领域,开始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时,一个民意社会才有了雏形。很显然,公共决策关系到所有的民众利益,一旦被少数利益集团误导,会在很长时间影响到民众的生活。
如何在公共决策中,准确判断与体现一个社会的民意,在今天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对民意研究得越清晰,越有助于民众对社会进行批判性思考,也有助于他们对各类社会议题的理解。当民众参与公共生活的意愿与激情越大,全社会解决冲突和问题的能力,也自然越高。一个重视民意的社会,必然在察觉问题、反思问题与共同行动等方面,变得更为公正和有效。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对民意有更清楚的认知,有真正的敬畏,而不只是把民意挂在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