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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宇宽:强制戒毒模式反思

  

   复吸率究竟多少,数字让人一头雾水

  

   强制戒毒是我国为了控制毒品蔓延,挽救吸毒人员而制定的一项强制性规定,按照我国颁布的《强制戒毒办法》规定,“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我国目前实行“强制戒毒为主,自愿戒毒和劳教戒毒为辅”的政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铁道、交通、民航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可以申报设置强制戒毒所。

  

   记者曾经采访过西安一家以管理有序闻名的模范戒毒所,所见所闻依然是触目惊心的,那些被强制戒毒者在毒瘾发作时生不如死的惨状在很多作品里都有详细地描述。在戒毒所里,虽然环境整洁,但仍然是监狱式的管理模式,十几位民警管理上百名犯人,看得出来戒毒者对于管教民警都非产畏惧,他们熬过了生理反应关以后,就穿着统一的衣服,每天做操,唱歌,参加劳动,整齐划一,任何不服从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这让记者非常疑惑,众所周知戒毒最难的地方就是铲除“心瘾”或“想瘾。它是指多次用药后,使人产生一种愉快满足的欣快感觉,导致用药者在心理上对所用药物有一种渴求连续不断使用该药的强烈欲望,继而引发强迫用药行为,以获得满足和避免不适感。吸食毒品还具有常人体会不到的快感,生理上也形成“奖赏性强化”的后果,从而会产生心理依赖性,对毒品能够产生的飘飘欲仙的那种欣快感,一种心理上的强烈渴求。所以很多吸毒人员的家庭,全家上阵,该讲的道理都讲了,甚至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其生理脱瘾,也信誓旦旦的承诺再也不吸了,但是一放到社会上,没有多久就又开始复吸。那么一个警察管几十个犯人的强制性监狱管理,多大程度上能够解除吸毒者的心瘾,记者是持怀疑态度的,对于具体的复吸率,往往戒毒所的管理人员也说不清楚,甚至讳莫如深。

  

   在网上可以查到一些媒体报道我国强制戒毒的成功率可以达到10%,在九十年代甚至有的媒体报出30%,40%这样的数字,但是这些数据随意性很大,而且一直没有具公信力的统计机构支持这一说法,2000年某报一篇题为《江苏吸毒问题调查》的报道更是离谱,“在无锡,吸毒人员复吸率达到30%以上”,换句话说戒断率接近70%,还有2005年5月26日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2005年中国禁毒工作情况 》说“全国戒断三年以上未复吸人员达8.8万”,这个统计数字也不知从何而来。另一方面有权威研究资料(《微创神经外科学》,赵继宗主编)介绍研究结果“脱毒后1个月内复吸率达80%—85%,3个月内复吸率达95%,半年内复吸率达97%”。这和各地强制戒毒所提供信息的相互矛盾,令人费解。在记者采访的这家强制戒毒所,管理人员则私下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在同行中已经算不错了,但据他们了解,来这里戒毒的人,不管在里面态度多么好,走出去以后“大麻一类软毒品还有希望,鸦片也有救,海洛英就太可怕了,基本上都要复吸的,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最近的戒毒宣传周中,一中央媒体报道云南某创立于89年的大型强制戒毒所“一年内不复吸的比例达到15%”,可记者遇到的几个当地同行,包括在那里呆过的吸毒人员,普遍评价这个数字是不可能的,“水份相当大”。而且他们认为统计一年内不复吸比率也没有太大意义的,通常国际上统计戒毒成功率,要进行5年跟踪才下结论。虽然目前我国没有反映强制戒毒成功率的权威统计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情况决不令人乐观。

  

   治疗集体——戴托普模式的新路

  

   带着种种疑问,记者来到了在业内有较好声誉的云南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主任杨茂彬先生是一位资深的心理医生,他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在云南药物依赖康复研究中心,开始了戒毒工作,他告诉记者,当时他“时常被一种挫折和绝望的情绪所控制”,因为眼睁睁的看着已经在康复中心里克服了毒瘾的戒毒者,一旦走出去,便又恢复吸毒,“按理来说,我们无论从心理辅导,还是药品辅助都是在同行中条件最好的,可是我干了四年多,在我这里出去的戒毒者有两千一百多人,你知道真正出去以后戒断成功的有多少么?我负责任地告诉你——0%!!,如果有一个都是奇迹。”这让他甚至怀疑从事戒毒工作是否有意义,他比喻自己的工作,就好像要把一块石头推上喜马拉雅山,只要一松手,石头又会滚到谷底,“毒品的诱惑实在太强大了!”。

  

   直到1991年他接触到了来中国访问的戴托普机构主席Willian B.O"Brien,并接受了培训,新的戒毒理念给了他很大的启发.。“戴托普”的英文名称是“DAY TOP”,可直译为“每天最佳”,“戴托普”治疗又称“治疗集体”,它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美国,强调所有成员同吃住同劳动,互相约束,互相帮助,从而使其成员抛弃药物或毒品。“戴托普”认为,吸毒成瘾的心理依赖才是导致复吸的根本原因,因此在整个戒毒过程中,除了脱毒治疗外,关键在于对吸毒者的异常心理进行积极干预。之后杨茂彬被派往美国戴托普康复营进行体验式考察,“那时真是太震撼了,我亲眼见到了大量戒毒成功的案例,不是简单的统计数字,而是多年考验确实告别了毒品的案例,比率相当高!”回国以后,他就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创办云南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

  

   走进昆明市郊的戴托普戒毒村,你会惊讶这里与其说是戒毒中心,不如说更象一个农家乐休闲中心,没有围墙,铁丝网,而是一个占地百亩的果园,里面还有一个奶牛场。记者走进戒毒村时恰是中午休息时间,在颇为优雅的中心建筑,一些人在三三两两的,读书、闲聊、唱卡拉OK,从衣着上你根本分辨不出,谁是戒毒者,谁是医师和管理人员,只是在墙上的励志标语提醒大家来到这里的目地。

  

   这里的戒毒者,来自全国各地,记者见到一位高大健壮的小伙子,就是刚从新疆慕名而来,在戒毒村里,所有戒毒者被称作“学员”,大家在一起共同学习生活,为了培养学员的团队感和责任感,所有的学员除了参加日常学习劳动,还被分成清洁组、厨房组、事务组、纪律组和项目组等,发扬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

  

   更有特色的是,经杨主任介绍,这里的很多工作人员都是曾经的吸毒者,在戴托普戒毒成功以后,又回来帮助其他被毒魔摧残的同胞,担任心理辅导师一类的工作,目前已有三十多位,看得出来他们对这份工作充满了自豪。就在记者参观时,恰巧看见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痛苦地在院子里来回踱步,记者问他什么,他都不理会,嘴里反复念叨:“不行了,受不了了,我要回去了,一定要回去。” 很显然是毒瘾发作了,这时两个人走了过来,后来我才知道一个是心理辅导师,一个是在这里已经取得了比较好巩固效果的学员。他们现身说法安抚这个新学员“你是不是心里很烦?不要紧,我刚来时也是这样,坚持过去就好了。”甚至卷起胳膊给他看“你看,我是有十几年吸毒史的人,只要有信心都能挺过来,你一定也可以的。”渐渐这位焦躁的学员平静了下来,乖乖地被带回去休息了。

  

   一位曾经是吸毒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过去他自己也去过强制戒毒所,那里的管教干部无论对自己怎么教训都不管用,就是因为有一个心里的抵触:你站着说话不腰疼,哪里能理解吸毒者的痛苦?而今天作为一个过来人劝导其他被吸毒者,就更有说服力,而且不会让他们感到自卑。

  

   杨茂彬认为戒毒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克服身体依赖,这通过美砂酮等辅助医疗手段很容易做到,而是吸毒者普遍的“人格退化”,毒品象恶魔一样可以泯灭人的良知和羞耻感,杨茂彬对此深有感触“当你看见那些被戒断了生理毒瘾的人,在亲人面前痛哭流涕,发誓再也不吸毒了,转身甚至偷孩子的学费去买毒品,明知这样下去要家破人亡也不顾惜,那时候就会感觉到对人性的绝望,在毒品面前,人实在太脆弱了。”所以戴托普的理念认为用同伴集体力量来教育吸毒者,用尊重理解来唤醒他们做人的尊严,这样比强制戒毒更能帮助人性发展,也更有效。

  

   在戒毒中心活动室的墙上,记者看到了“戴托普信条”,每天的早课学员们都会一起来大声朗诵和相互激励,它的内容是这样的:“我来到这里,是因为我失去了最后的避护地,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我不敢面对自己,不敢正视现实,我内心忍受着巨大的痛苦而无人可以倾诉,我正在堕落。除非有一天,我能将自己内心的痛苦和秘密告诉别人,并忍受由此带来的伤痛,否则,我的心灵没有寄托,也没有安全感,害怕被别人知道,又对自己和他人缺乏了解,我则会永远生活在孤独中。除了这里之外,我还能在哪里找到这样一个环境,它像一面镜子,让我能清楚地看清自己的真实面目,既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巨人,也不是心怀恐惧的懦夫,而是作为一个人,全体成员中的一员,为着共同的目的,与大家分享着痛苦和欢乐,在这个环境里,我们能生根,并且成长,再不会像过去一样的孤独,而是一个为自己和为别人活着的有意义的人。” 目前已有两千多人接受了戴托普的辅导,其中可以确认的至少有上百人彻底告别了毒品,而在两年内回访基本不再吸毒的大约有三百人左右,杨茂彬先生承认这个成绩比起在美国戴托普总部来还差得很远,他认为这个差距主要是因为培养大批有经验又有献身精神的心理辅导师需要很长时间的积累。

  

   信念创造奇迹——福音戒毒的尝试

  

   在昆明采访期间,记者还听说有一位志愿者创造了戒毒奇迹,他是一个基督徒,帮助很多人戒除了毒瘾,连搞了十几年戒毒的杨茂彬先生都承认,“他不是学医的,但他那里戒断成功率比我们还要高出很多。”通过云南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江祝林副主席的介绍。我见到了这为颇为传奇的人物,他叫林觉清,一个在陌生人面前还有一些拘谨的精干小伙子,谈到他戒毒的成绩,林先生谦虚的地下了头,“那全能的主的力量。”他走上戒毒道路几乎完全是偶然,他原本经营一家自己的工艺品加工厂,是一个普通的平信徒。1999年的一天,他和几个团契伙伴一起读经祈祷,讨论该做一些什么“让主喜悦的事情”,一个姐妹提出她的姐姐吸毒成瘾,自己也十分痛苦,大家能不能帮助她。大家都觉得这是应该的事情,就一起去找到了她的姐姐,当时这个女人在一家小旅馆里,毒瘾发作,痛苦万状。几个人都没见过这个阵势,有些手足无措,就一起为在身边奉耶稣之名为这个女人祈祷,求主宽恕她的罪,将她从邪灵的控制中解救出来。结果祈祷真的发挥了效果,那个女人居然没有借助任何药物的帮助,就安静的入睡了。接下来的几天里,为了巩固效果,他们六位教内兄弟姐妹,分成三班,24小时不停的为这个女人祈祷,最后她真的挺了过来,而且因为这段奇迹般的见证而接受了福音。

  

   本来林觉清只把这当作一件偶尔为之的善事,没想到这位受到帮助的女士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别人后,陆续又有很多希望戒除毒瘾的朋友慕名而来,让他应届不暇,后来索性筹集了一些善款全心全意来从事戒毒工作,他把自己的工作称作“生命康复项目”,这一项目后来收到了云南基督教两会的大力支持。林觉清认为自己虽然不是专门从事医疗工作的,可是基督的教诲,让他们把受毒魔侵害的人都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他们相信每一个人都是有罪的,毒瘾只是其中之一,所以没有理由歧视那些吸毒的同胞,他自己没有什么能力“但有责任引领他们来到上帝面前,让主的大爱和大爱,帮助他们告别罪恶。”


  

   记者来到他们承包一处荒山建起的解毒所,环境相当简陋,但是种了蔬菜,养了猪羊家禽,还有一只容貌滑稽的哈巴狗,可谓生机勃勃,大家脸上都洋溢这快活满足的情绪。宿舍里有很多个人物品,不像一般戒毒所里,为了防止夹带毒品只有架子床和牙刷毛巾等基本生活物品。这里根本就没有管理人员,只是几个早先戒毒成功的人对新来的进行辅导帮助,每天他们的生活就由祈祷和劳动构成。

  

   有一个在这里戒毒的中年人告诉记者,他有十几年的吸毒史,自己就戒毒9次,劳教3次,没有见到能戒掉的人,但在这里自己有信心说再也不会吸毒了。记者和这些戒毒者围坐在一起,询问他们这里的戒毒和解毒所有什么不一样,他们都有过进强制解毒所的经历,你一言,我一语就说开了,他们觉得,强制解毒所里管教干部虽然严厉,但是完全是居高临下的教训,不能让人有受尊重的感觉,还有一个人说“戒毒所是盈利的,有十块钱都会给你拿走,而这里完全是为了帮助你”。大家不约而同的提到,强制解毒所和监狱一样有老犯人欺负新犯人的传统,刚进去的人或者不够强壮的人会受到很多欺压,而在这里病痛时大家为你祈祷,痛苦时大家为你分担,让你能感受到兄弟之爱。甚至他们认为进戒毒所使他们更难戒除毒品,因为在解毒所里他们认识了更多吸毒者,走上社会以后也会相互影响。

  

   有多位戒毒者都告诉记者这样的心灵体验:某一天毒瘾难耐,心中烦躁,不能自控,于是准备出去吸毒,就在走到门口的时候,听见了一个慈爱威严的声音在召唤自己,于是好像有一种力量把自己拉了回来。这样的见证让他们更加信靠主,在介绍这种经历时,他们说一段就会虔诚地赞叹“感谢主”。从一个旁观者来看这也很好理解,戒毒者最难抵御的就是独处时毒品的诱惑,即使亲人也难于24小时永远盯着他,抱着“别人看不见,就吸最后一口”的心理,往往就前功尽弃。如果让他坚定的相信:主与他同在,有一双慈爱的目光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他,毒品的诱惑是对他救赎的考验,确实会给他一种精神力量,让他去做“让主喜悦的事情”。

  

   当然他们的工作也不是一帆风顺,在2004年5月“生命康复项目”的戒毒基地,差点被公安查封,原因是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很多被登记在案的吸毒者都往这里跑,以为是搞什么非法活动,不管他们怎么解释都不相信,过后来省宗教局出面证实,他们确实是在作善事,才澄清了误会。由于资源有限,“生命康复项目”这些年来总共帮助了80多人,但巩固效果相当喜人,至少四十多人目前没有复吸,而且这些人中也有很多人投入了帮助其他戒毒者的行列,有人到德宏等禁毒工作更加艰巨的地区推广该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和著名的香港NGO组织晨曦福音戒毒会建立了联系,在云南广西边境一些毒品泛滥非常严重的地区,当地政府主动邀请他们去开展“生命康复项目”。

  

   强制戒毒所运行体制需要改革

  

   这段对戒毒工作的采访经历,除了让记者见识到毒品的巨大危害以外,就是一种感动,看到了很多人以崇高的仁爱情怀,从事着默默无闻的工作。也许很难得出一个技术标准性的结论,什么样的戒毒方式是最有效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从事戒毒工作者仅仅把自己的工作当作一个技术性、工具性的职业,他是不可能干好这项工作的。

  

   反观作为戒毒主战场的各级强制戒毒所,虽然在避免吸毒者危害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仍然应该期望他们可以做的更好。目前的体制下强制戒毒所的管教干部,往往会把把戒毒工作当作一种程序,根据2000 年3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对强制戒毒期限将满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对其进行是否已经生理脱毒的检查。”换句话说戒毒人员能否在心理上脱毒,是不在其工作考察范围之内的。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各个强制戒毒所,都拿不出有说服力的戒断率数字,到戒毒宣传日接受采访时主要靠“信口捻来”甚至很随意的“放卫星”。对于戒毒所这一享有财政拨款支持的公益部门,除了几个模范戒毒所接待参观时,让一些新闻记者、人大代表看到“干净整洁的环境”;“良好的硬件设施”;“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但究竟戒毒效果效果如何?这个核心的社会效益指标,对于公众而言是不透明的,尽管每一个戒毒者都是有档案的,委托有公信力的第三方部门作一个统计并不困难。

  

   至于造成这种监督和实践脱节的原因,有一个问题是值得关注的,那就是强制戒毒系统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条。一方面强制戒毒所,作为提供戒毒服务的单位,他对服务对象是有强制性的,换句话说吸毒者必须接收这种服务,也就是说在一个地区是具有垄断性的。另一方面它在戒毒服务中是有明确利益的,接收强制戒毒者虽然过着和犯人类似的生活,不同的是戒毒者需要为这种生活付费,根据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强制戒毒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目前我国医院存在的隐形腐败已是众所周知,不少公立医院以非营利的名义实则经营着暴利,由于接收强制戒毒者和一般病人的地位不同,不难理解强制戒毒所产生的灰色利益只会比普通医院更加惊人,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借戒毒创收的情况,曾有一位四川籍的女性吸毒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她是商人,家庭非常富裕,在强制戒毒所里为了避免遭受其他戒毒人员的欺负,根据管教干部的暗示,以捐助的形式给戒毒所捐了一笔钱,才受到比较好的待遇。前一段时间媒体更是披露骇人听闻的消息:2002年三月,广州警方接到举报铲除了长洲戒毒所,该所中队长和管教人员竟然将年轻女性戒毒者卖给“鸡头”接客,假如有这样的戒毒所存在,其多年以来的戒毒效果是可想而知的。而这个戒毒所直到非常偶然地爆出如此猛料才被彻底整顿,暴露出的绝不仅是这里管教干部的个人道德素质问题,而是强制戒毒所管理体制问题。

  

   可见面对禁绝毒品这项艰巨的持久战,我国政府除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行体制创新,借鉴国际和港台的先进经验,以更大的力度加强对强制戒毒系统的监督,并开放戒毒体系,鼓励志愿者和社会团体尤其是有博爱情怀的宗教组织投身其中同样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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