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这一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全民共享改革成果”,这一理念被一些学者和媒体表述为“共享式改革”。这说明这一理念已经进入了政府的决策。“共享式改革”的重要特征就是全民参与,并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享改革的成果。这势必将为改革赢得新的动力,更准确地说,是恢复改革的原动力,只不过这种原动力将以更成熟、更深刻甚至更为激动人心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如何将全民都纳入改革的共享对象之中,却不是件容易的事。要使得全民共享改革成果,至少必须要有以下几个根本的保证:一是看改革决策的制定者掌握在谁之手,二是看改革的价值路径偏向于谁,三是看改革的实际执行机构掌握在谁之手;四是看是否建立了一套系统的社会保障机制及完善的法律机制。
利益集团扭曲中国改革
从中国20多年来的改革实践来看,中国式改革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由全民主导改革,而是由权力部门主导改革,社会精英影响改革。“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已经成为中国式改革的典型表征,在这样一种运作机制中,就完全可能导致改革的扭曲。比如一个药品价格政策的出台,往往就会牵涉到多个利益部门、多个利益群体的利益:药品制造商、药品全国代理商、总经销商、省市代理商、各医疗机构(医院)、医生、工商局、物价局、质检局、税务局,等等,最后才是普通患者。在这一系列的利益链中,国家物价局、国家发改委、药监局是决策部门,只有他们才能有改革决策权,但是,事实上,中国式医疗改革并不这么简单,药品制造商、代理商、医疗机构(大医院)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这场改革,因为如果国家发改委、国家物价局所制定的改革方案不符合这些利益群体的话,那么,整个改革就会遇到相当大的阻力,甚至被扭曲直至彻底失败。医疗改革及药价改革,说得实在一点,无非就是利益的调整。在整个改革中,无疑形成了两大博弈方,一方是普通患者,一方是得利者,而政府部门则是中间协调者。那么,改革成败与否的关键就在于,改革者站在哪一方,以及改革被谁主导。很显然,在强势利益群体结盟下,改革者在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屈服于庞大的利益集团。我们知道,药品的流动,至少要经过这么几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制造商——总代理商——分代理商——广告商——药店——医院——工商部门——药品质量监督部门,而药品每流动一个环节,都有巨大的回扣。因此,在这种情势下,要想从根本上扭转医改局势,不刹住回扣风是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的,而要刹住回扣风,就必须要改变利益集团主导医疗改革的局势。
再以出租车改革为例,出租车司机是现代都市的一大群体,这一群体基本处于城市的中下层。中国的出租车行业弊病丛生,改革呼声越来越高。但是如何改却又是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有专家曾经算过一笔帐:如果按劳动法规定,出租车司机每天工作8小时,假设每小时营业收入是20元,那么8小时的营业收入是160元,按劳动法规定每个月工作23.5天计算,一个月的营业收入是3760元,连交份钱都不够,这还不算每天的油钱,一天油钱少说也要60元,60元×23.5天/月,每个月的油钱至少要1410元,养家糊口至少要1000元,再加上其他的费用,这又是一个3000多元的数字。这个数字说明,出租车司机必须要再干八小时。这是残酷无情的劳动。严格来说,出租车司机每月本可以挣到相当一笔可观的收入,但是大部分钱都上交公司了,而除去上交的和油费、汽车修理费等等,几乎所剩无几。如果出租车改革的主导权仍然掌握在政府部门与出租车公司手里的话,那么,吃亏的只能是出租车司机群体和广大消费者,改革的成果也不能得到共享。所以,出租车改革只能由出租车司机和消费者主导,而不能由政府部门和出租车公司主导。
任何社会语境下,利益集团的产生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之,因之,我们应该用一种平和的心态来看待利益集团。只要有社会分工,就可能产生利益群体,只要有利益群体,就可能产生利益集团。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如何消灭利益集团,而在于如何避免强势利益集团主导改革决策。
改革论争扭转中国时局?
2006年1月23日,著名理论家、原人民日报海外版总编辑周瑞金以皇甫平为笔名在《财经》杂志发表文章《改革不可动摇》。文章认为,“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我们面临着国内矛盾凸显期与国外摩擦多发期的交织,社会上出现一股新的否定改革、反对改革的思潮。他们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上纲为崇奉西方新自由主义的恶果,加以批判和否定,似乎又面临一轮改革‘姓社姓资’争论的轮回。”文章发表以后,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激烈的论争。
在当前的改革争论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观点:一是以主流经济学家为代表的“坚持改革论”,这一派的基本立场是,无论遇到多么大的阻力,都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不动摇;二是以吴敬琏、孙立平、秦晖等为代表的“改革反思论”,这一派的阵营主要以社会学家及部分老一辈的经济学家为主,他们赞成改革,但是强调必须在改革反思的基础上推进改革,特别是孙立平指出,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不能再走过去那种“摸着石头过河”的老路了,并特别指出,改革的共识与动力已经基本丧失,必须要确立新的改革共识和动力;秦晖先生则提出了“公平底线”的改革伦理,强调以公平为基础,并明确区分“公权”与“私权”、“公产”与“私产”,超越改革的“左”、“右”之争与主义之争,同时必须破除改革的意识形态迷雾;以刘国光等为代表的老一辈经济学家强烈反对现行的改革模式,认为现在的改革已经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并强调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要让大多数人受益;三是以“新左派”为代表的“反改革论”,这一派主要有两大力量支撑:一是强烈反对市场化改革的“新左派”,二是在改革中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在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情况下,质疑改革甚至产生反对改革的非理性心态,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新左派”却利用部分公众的非理性情绪,假反对改革之名而持守现行的社会权力运行格局,这不但是保守,而且是退步了。妄想通过保守立场而退回到“文革”时代,这是有违历史发展潮流的。
实际上,在我看来,目前我们所遇到的最关键的问题,并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如何改革的问题,是如何确立新的改革机制的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意识到,社会公众是关涉改革成败大局的关键性因素,也是支撑改革成果合法性的基石,如果改革成果没有得到最广泛的分享的话,那么,改革就可能造成不稳定的局面。因此,一方面,我们必须坚定改革意志不动摇,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时刻反思改革,以反思促改革,在改革的进程中适时确立反扭曲机制,破除强势集团的阻碍和干扰,保证改革成果的全民共享;再一方面,在改革进程中及改革结束后,我们又必须确立一整套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以解决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所出现的不公正现象。
事实上,中国现阶段所出现的社会不公正问题,不是市场化本身的问题,而恰恰是伪市场化、非市场化和反市场化的问题,不是市场化过度了,而是市场化程度还不够。正是因为非市场化因素和反市场化因素的干扰,才使得市场化进程出现了变异,使得市场化恰恰被某些利益集团和权贵集团所利用,而出现伪市场化的倾向。这就是“权贵资本主义”出现的征兆。市场化的根本特征是祛除权力因素,祛除非市场因素的干扰,也即祛除人治因素的干扰,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唯一有效因素,让一切非市场的因素统统退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或民营企业,无论是盈利性行业还是公益性行业,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都可以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这样,就打破了权力因素的制约和控制,打破了权贵集团的垄断。以教育和医疗行业为例,众所周知,教育是非盈利性的行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高校在配置教育资源时不可以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事实上,高校在进行教师资源配置、教学资源配置、项目申请、工程招投标时,都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来进行。但是,中国的教育改革为什么会出现越来越困难的局面?为什么越改革问题越大?就是因为权力因素和非市场因素的强行介入,垄断了教育资源,教育资源的被垄断使得高校收费越来越离谱,越来越居高不下。此是其一。其二,很多利益集团恰恰是打着教育和市场化的旗号,以获取暴利为目的,疯狂榨取学生和家长的钱财,而所有这些暴利行为,都是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进行的,也就是说,没有取得相关权力部门的默许和通过,是不可能进行暴利行为的。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很明显的启示:正是利益集团与教育权力部门的合谋,才垄断了中国的教育市场,使得教育改革难上加难。另外还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白:教育市场化并不等于教育产业化。并不一定要有盈利性行为才是市场化,非盈利性行为同样可以市场化。而产业化则不同。产业化就明确肯定了此行业是有盈利性质的。事实上,中国的教育产业化方向恰恰既违背了市场化宗旨,也违背了其非盈利性质。而这正是教育改革遭到批评与质疑的根本性原因。医疗改革也同样如此。一些大的医疗机构与一些大的医药商相互勾结,垄断全国医药市场,哄抬药价,致使广大病人看病难,买药难,有病不能治,有药不敢买。这种现象,根本不是市场化所导致的,而恰恰是非市场化因素所引起的,是一些权势集团和利益集团互相勾结,垄断了医疗市场,使市场化改革重重受阻。而所谓的市场化,则恰恰成了伪市场化和反市场化的旗号和招牌。
在讨论市场化的性质的时候,我们有必要明确区分市场化与暴利化、市场化与盈利化、市场化与非国有化的不同概念。市场化不同于盈利化,不同于暴利化,不同于非国有化。暴利化的改革不等于就是市场化的改革,非盈利性的单位也同样可以进行市场化改革,国有单位可以实现市场化,非国有单位并非就一定实现了市场化,市场化不等于私有化,国企产权的私有化改革不等于就是市场化改革,国有资产流失并不是市场化改革之过,而是权力因素之过。中国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的诡异之处在于,它恰恰没有体现市场化的资源配置,而是国有资源要么进入了私人腰包,要么进入了权力部门的权势者手中。所以,无论是在教育改革、国企改革还是医疗改革当中,都存在市场化程度不够、不彻底,出现暴利化、私有化、垄断化、非自由化和权力化的倾向。
在中国这个转型社会中,一方面,由于没有完全走出权治社会的阴影,另一方面,商业与市场又正在发育,所以,就有可能形成“权力市场化”和“市场权力化”的格局,这种格局的具体表征就是,权力部门与强势利益集团及精英群体的结盟,这种结盟所主导的改革,必然是畸型的改革,也必然与“共享式改革”南辕北辙。所以,我们应该从根子上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即谁来主导这场改革?在我看来,与其由权力部门主导改革,不如由公众主导改革,由市场主导改革。市场经济社会,当某一现象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时,市场必然会自动地产生一种调节机制,这种调节机制,可能是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的,可能是由商业群体所主导的,也可能是由普通社会群体自发产生的,但是这种改革至少避免了权力部门与强势利益集团的共谋与结盟的可能。当然,有人会问:权力部门是不是就没有什么作用了?当然不是,权力部门的作用仍然存在,那就是,对由市场化改革所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协调,对改革所产生的不合法行为进行监督与规范,对市场化改革中所产生的不公平现象进行财政和税收调节。让权力退出市场,让权利回归民间,让市场进入改革,这样,就至少在环节和程序上保证了改革的不受扭曲,这也是孙立平先生所说的确立“反扭曲机制”。“反扭曲机制”的建立,就从制度上保证了改革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了改革不被利益集团扭曲。
在我看来,“共享式改革”理念的提出,与“和谐社会”的提出,一脉相承,“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公民社会,应该是公民自决自治的社会,要通过法律、通过包括个人在内的社会组织的协同来实现和谐。和谐不是政府恩赐给公民的和谐,而是公民自己的和谐。多种利益的调节,多种意向的表达,是和谐社会所必备的,在多元化状态中达到的和谐才是最高的和谐境界,这要靠我们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来逐步形成,而不是一天就可以到位的。
整体看来,“共享式改革”无疑给中国改革发出了一个新的信号,至此,我们认为,20多年来的中国改革即将步入转型期,“改革转型”和“改革新政”将成为一个划时代的改革主题。改革不能再成为少数权势集团与强势集团攫取权利与利益的工具了,而是要让全国人民共同分享。同时,“共享式改革”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至为重要的课题:即中国改革必须由权力部门和利益集团主导转型为民间主导。不但改革的价值旨归要倾向于社会公众,而且改革的决策权也应由社会公众主导。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得改革机制不至于被扭曲。不然,改革的过程就是改革被扭曲的过程,改革的结果就是改革越来越被异化。
原载《中国改革》2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