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消灭贫困是一个世界性课题。在反贫困理论研究和实践中,人们对贫困的理解虽然有许多共同的认识,但也存在不少差别。
贫困的界定
贫困涉及经济、社会、历史、文化、心理和生理等各个方面,具有不同背景的人往往从不同的角度认识贫困,对贫困作出各种不同的理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地域,贫困也具有不同的意蕴。
贫困首先被看作是一种经济现象。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贫困是由于收入不足而导致的生活匮乏状态。因而,有人把贫困界定为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平的能力,也有人把贫困界定为个人或家庭的经济收入不能达到社会可接受的生活标准那种状况。总体而言,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贫困是因为经济收入不足而不能达到最低生活水平或社会可接受的生活标准的状况。但是,什么是社会可接受的生活标准,人们有不同的理解,这也是至今没有一个人们公认的统一的贫困标准的原因。
贫困也是一种社会现象,贫困具有一系列经济社会特征。因此,仅仅从经济学意义上来理解贫困是不够的,许多学者、研究机构和相关部门正是从经济―社会特征上来界定贫困的。
世界银行在其年度报告《198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当某些人、某些家庭或某些群体没有足够的资源去获取他们那个社会公认的,一般都能享受到的饮食、生活条件、舒适和参加某些活动的机会,就是处于贫困状态。”在以贫困问题为主题的《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世界银行给贫困所下的定义是:“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该报告同时指出,衡量生活水准不仅要考虑家庭的收入和人均支出,还要考虑那些属于社会福利的内容,比如医疗卫生、预期寿命、识字能力以及公共货物或共同财产资源的获得情况。它用营养、预期寿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入学率等指标,作为以消费为基础对贫困进行衡量的补充。这是一个基本上可以接受的定义,但其中的最低生活水准显然需要具体化。
1989年欧共体给贫困下的定义是:“贫困应该被理解为个人、家庭和群体的资源——包括物质的、文化的和社会的——如此有限,以至于他们被排除在他们所处的国家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的生活方式之外。”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印度籍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在《作为能力剥夺的贫困》中指出 :“贫困必须被视为是一种对基本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英国学者奥本海姆在《贫困的真相》一书中,给贫困所下的定义是:“贫困指物质上、社会上和情感上的匮乏。它意味着在食物、保暖和衣着方面的开支少于平均水平。……贫困夺去了人们建立未来大厦——‘你的生存机会’的工具。它悄悄地夺去了人们享受生命不受侵害、有体面的教育、有安全的住宅和长时间的退休生活的机会。”另一位英国学者汤森德也认为,那些缺乏获得各种食物、参加社会活动和最起码的生活和社交条件的资源的个人、家庭和群体就是贫困的。
综合有关机构的观点和学者们的研究,贫困实际上包括两层意思。第一,贫困是由于资源的匮乏,从而使其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可以接受的最低标准。这里讲的资源,既包括物质资源,也包括文化的和社会的资源。第二,从根本上讲,贫困是缺乏手段、能力和机会。因此,要克服贫困,就要给贫困者以扶持,换言之,社会不应该仅仅被动地保障贫困者的最低生活水准,而应该更多地把注意力投向铲除人们陷入贫困的根源,主动地保障贫困者拥有必要的手段、能力和机会。所以,贫困指的是由于缺乏物质的、文化的和社会的资源而处于一种社会不可接受的最低生活水平或生存状态,以及由于缺乏必要的手段、能力和机会而不能摆脱这种最低生活水平或生存状态。
贫困的类型
从不同的角度或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贫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首先,根据贫困的内涵,可以分为广义的贫困和狭义的贫困。狭义的贫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下,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生命的延续受到威胁。这主要是从满足人的生理需要的意义上来讲的,缺乏维持生理需要的最低生活标准就是贫困。广义的贫困则不仅包括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还包括社会的、文化的、环境的等因素,比如文化教育状况、医疗卫生状况、生活环境状况和人口预期寿命。广义的贫困大大扩展了狭义的贫困的内涵。世界银行在《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对贫困的理解就是广义的。报告认为,贫困除了物质上的匮乏、低水平的教育和健康外,还包括风险和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以及不能表达自身的需求和缺乏影响力。
其次,根据贫困的成因,可以分为普遍性贫困、制度性贫困、区域性贫困和阶层性贫困。普遍性贫困是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低下而形成的贫困。比如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生产活动未能充分展开,食物都十分缺乏,原始人事实上生活在一种普遍贫困的状态之中。制度性贫困是由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所决定的生活资源在不同社区、区域、社会群体和个人之间的不平等分配,所造成的某些社区、区域、社会群体、个人处于贫困状态。区域性贫困是由于自然条件的恶劣和社会发展水平低下所出现的一种贫困现象。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分布就具有明显的区域性,集中分布在若干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地区。阶层性贫困则是指某些个人、家庭或社会群体由于身体素质比较差、文化程度比较低、家庭劳动力少、缺乏生产资料和社会关系等原因而导致的贫困。
再次,贫困既是一个绝对概念,又是一个相对概念,因而可以把贫困区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又叫生存贫困,指缺乏维持生存的最低需求品,不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求。相对贫困也叫相对低收入型贫困,是指虽然解决了温饱问题,但不同社会成员和不同地区之间,可能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异,低收入的个人、家庭、地区相对于全社会而言,处于贫困状态。
为了准确地了解贫困者的真实生活状况,并为制定反贫困战略和政策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必须科学地确定贫困的标准,也就是贫困线。生活水准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个人或家庭,就是贫困者,就是需要社会给予扶持和救济的对象。世界银行确定的贫困线,为人均每年消费支出270-370美元,这是按照1985年的购买力平价不变价格计算的。国际劳工组织专家建议,在工业化国家,贫困线大体上应相当于制造业工人平均工资的30%;欧洲经济委员会建议,贫困线应相当于一个成年人可支配收入的50%。这两个贫困线实际上都是相对贫困的贫困线。
目前,国际上确定贫困线的方法,主要有下面4种。一是国际贫困标准法。这是一种收入比例法,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也就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收入或平均收入的50~60%,作为该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线。二是生活需求法,又叫“市场菜篮法”。用这种方法确定贫困线,首先要根据当地维持最低生活所需的物品和服务,列出一份清单,包括物品和服务的种类和数量;然后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出拥有这些物品和服务,需要多少现金,这样确定的现金金额也就是贫困线。三是生活形态法。它首先从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等“生活形态”入手,提出一系列有关家庭生活形态的问题;然后选择若干剥夺指标,即在某种生活形态中舍弃某种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再根据这些剥夺指标和被调查者的实际生活状况,确定哪些人属于贫困者;再分析他们被剥夺的需求和消费以及收入,从而计算出贫困线。四是恩格尔系数法,以一个家庭用于食品消费的绝对支出,除以已知的恩格尔系数,求出所需的消费支出,也就是贫困线。这也是一种收入比例法,缘自于“恩格尔定律”。国际粮农组织认为,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即属于贫困。用这个数据求出的消费支出,就是贫困线,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线。美国规定,只要家庭支出中有1/3用于购买食物,就是贫困家庭或贫民,因而要给予社会救助。美国的“贫困线”,就是饮食支出额的3倍,这也就是最低收入标准。凡是收入等于或低于这一水平的家庭或个人,便有权享受社会救济。目前,多数国家都是用饮食支出比例高低,作为衡量家庭贫富和实行社会救济的依据。(学习时报)